| 刘 路: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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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路 文章来源:观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20: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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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疯狂才能让我真正相信自己,赐我以瞻望和痉挛,电光和浓黑,骇我以凡人未曾经受的严霜和烈焰。
——尼采《朝霞》
郭起真案件,是我承办的所有异议人士案件中,输得最惨的一个,我不仅输掉了官司本身,也输掉了尊严以及当事人的信任。失败的原因是,我没有真正理解郭起真,我以一个理性的庸人的眼光去看待他。我不能理解:作为一个充满激情、智性的义人,“所有迎面而来的危险、灾难、迫害和风雨都是为他一个人准备的,他的道路是他自己的,这形单影只的痛苦和挥之不去的烦恼当然也属于他自己。”(尼采)一年之后,当我重新坐在电脑边回望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开始拆毁我对理性和经验的自负,我知道这种回望不代表任何预言,但也许代表着机会。
特殊“关照”
沧州又叫狮城,取名于周广顺三年(公元953年)铸成的铁狮子,铁狮子又名镇海吼,它是古代沧州人民反抗暴虐、寻求自由的精神象征。有诗曰:
铁骨忠魂沧州神,守土望海镇乾坤。天旋地转志不移,雄师壮美万里闻。
风烟千年,如今的铁狮子只剩下了观赏价值,另一头活狮子却又吼出了历史的强音。他叫郭起真,现在关在沧州的大牢里。郭起真因为发表网络文章被捕,属于因言获罪。他因此成了独立中文笔会的救助对象,成了我的当事人。
郭起真,男, 1958年生,河北沧州人。因家贫13岁辍学参加工作,仅有小学文凭。但郭起真人聪明,有奇才,吹拉弹唱样样都拿得出手,凭着刻苦自学,文章居然能写得文从字顺,逻辑严谨。
13年前,郭起真因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被诬陷入狱,开除公职。在狱中以及出狱之后,郭起真又为两个无辜的死刑犯鸣冤,结果是死刑犯冤情得到伸张,郭起真自己却又因得罪了司法机关几次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入狱。出狱后郭起真成了职业上访者,他先后44次进京上访,每逢沧州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举行活动,他都要“出动”,申请游行、散发传单、全家绝食等等什么招都用,但是除了被嘲骂、被殴打、被绑架,被追得慌不择路摔断腿,被半夜三更带走做司法精神病鉴定之外,他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应。今年5月 12日深夜,他再次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而去。5月25日,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通知郭的妻子赵长芹女士,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6月6日,再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
沧州地方当局的这个罪名让我感到滑稽,古人说:物不平则鸣,人有冤则叫。鸣冤叫屈在任何朝代都是百姓的权利。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蒙冤上访者居然成了国家政权的“煽动颠覆”者,这之间的逻辑鸿沟是如何跨越的?
2006年6月10日至 14日,我带着一名律师助理,赴沧州会见被当局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郭起真先生。
我是接受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指派为郭起真提供法律救助的。这是一个以倡导自由写作为宗旨的国际性文学组织,它的下设机构狱中作家委员会还兼有对大陆异议作家提供法律救助的职能。这次对郭起真救助的所有费用都由这个组织提供。
7点20分,火车准点到达沧州站,看到停着几辆警车,开始没有在意,觉得就是警车在尽自己的义务维持治安。
我们原来准备住的宾馆离火车站太近,显得杂乱。临时改去了扬帆宾馆,这个临时的举动可能打乱了某些特殊机关的计划。到了晚上,几个朋友来见我们之后,他们还是跟踪了上来。他们先是盘问来访的郭的亲属我们包了几间房,然后在我们的隔壁开了房间,还安排了服务员昼夜监视我们。
大概10点左右,郭的亲属告辞。助理林晓楠回到自己的房间,正准备洗澡,房间电话响起,小林接起电话,是郭起真的妻子打来的,她说:酒店大厅里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你们小心啊。
小林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听郭妻这样说顿时汗毛直竖,赶紧去告诉我。我见怪不怪,不以为然地说:这种事情以后会遇到更多。
第二天,来访的郭庆海先生早晨5点离开的时候,一夜没睡的女服务员居然送到电梯口。
有意思的是,我给他们的大队长打电话、发短信,希望能够正面交流,大队长却毫无回应。组织抓捕郭起真的政法委书记则明确拒绝了我的要求。
一面是诡秘的监视、跟踪,一面却又拒绝正面接触,这让我想起鲁迅先生的话:“狐狸的狡猾,兔子的胆怯,狮子的凶残。”
妻子与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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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起真全家福 | 我们约了郭起真的妻子以及她们的儿子吃饭。小伙子刚刚16岁,一脸阳光灿烂,笑着感谢我们,说自己正在忙着准备中考。小林看到他心态还算平和,便松了口气。劝他要好好学习,以后的路还长,不要走极端,要客观的看待他爸爸被捕的事情。郭起真的妻子则告诉我们昨天晚上她们三个人走到酒店大厅,就有警察冒充酒店人员问她们包了几个房间跟谁见过面等问题,她们没理这些人。回家的时候警车一直“护送”她们到家。
郭的妻子赵长芹显得苍老,但是出乎我们意料,虽然在郭被捕以后家庭陷入困境,但是她绝没有显出凄惨哀怨的样子,她对自己的丈夫非常崇拜,认为丈夫不但无罪于国家,而且有功于社稷。她显得乐观、开朗,鼓励儿子以自己的爸爸为荣,好好出息,将来做有社会良智的人。
郭的儿子因爸爸被捕,警察经常到学校骚扰,这让他有了很大的精神负担。但他毕竟是郭起真的儿子,他认为自己的爸爸是世界上最正直、最勇敢、最可爱的人,他立志要成为爸爸那样对社会负责的人。
郭的妻子和儿子让我们深深感动,小林说:虽然我还没有见到郭起真,但已经对他产生了景仰!
会见之难
第二天是周一,尽管被警察跟踪,但是工作也还是要做。我们去了国保支队见了他们的队长,想了解一下案情,然后见见当事人。队长和蔼可亲,说:今天我们开会,而且负责这个案子的人出去了,你们明天再来吧。他的态度让我们充满希望,我们很高兴的回去,然后很乐观的认为明天就可以见到郭起真。
事实证明,我们真的过于天真,过于乐观。更长的路还在后头呢。
周二上午8点半,公安刚上班,我们便去找国保支队队长。他仍旧和蔼可亲,说帮我们联系一下办案人员。打了两个电话之后,叫来了一个办案人员,告诉我们: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我们无话可说,不敢耽误,立刻去了检察院。看门的门卫很尽职的叫住我们,问我们找谁,我们说去起诉处。他说:具体找哪一个人呢?我们说不出来,于是便打电话问郭起真的案子谁受理的。问了半天,里面的人答复:没有这个案子。我们不甘心,继续问。里面的人说:可能已经送过来了,但是没有经过内勤的登记。今天内勤不在,你们明天再来吧。
这个时节的沧州虽然不敢说骄阳似火,但是空气闷热的让人呼吸都困难。小林说她失去了判断力,不知道是队长和蔼可亲的拒绝比较好还是检察机关的电话里干脆利落口气生硬的告知能够让人承受。我不死心,决定去看守所碰运气。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小林一路上像乌鸦似的说:我们肯定看不到人,看守所哪里有那么容易让我们进去呢?
果然被她不幸言中了。看守所的理由更可笑:我们需要看到检察院的公章才可以进去见人,我们只认公章不认人。
没有办法,这个时候已经是中午,我们赶回酒店吃饭,下午又给检察院的内勤打电话,起先是没有人接听,后来有人接听了,告诉我们内勤开会去了。让我们明天去。
小林后来在她的日记里说:“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不愤怒了,开始有些无所谓。我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无所谓是怎么产生的,我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4月份才拿到实习证,接触律师界接触公检法也就是两个月,而且,我是第一次接触刑事案子,第一次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看守所打交道。这两天,我觉得我开始从书本上走下来,开始走入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我开始学着让自己平静面对自己遇到的一切,开始破茧成蝶。我知道这种蜕变是痛苦的,需要我推翻原来所有的价值体系重新建立。新事物总是美好的,但是,我不敢确定蜕变后的自己是不是也是美好的。对这个社会的不公平开始麻木,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进步。总之,我们需要再等一天了。”
周三,也就是我们去沧州的第四天,我们终于在检察院门卫室里跟神秘的内勤小姐通上了电话,内勤说:办案人员不在,不能给你们盖章。你们要去看守所,尽管去看就是,看守所没有权利阻止你们。
明知道是推诿,我们还是又一次来到看守所,我跟值班管教跟说:检察机关的内勤说你们没有权力要求检察院的盖章。
没想到看守所的警察更牛:“那你就让他们检察院来查我们吧。”另一个可能级别更高的年龄大一些的警察过来补充说:“这样的案子,没有让你们找国保支队盖章已经不错了,还想怎么样?”
我们至此才明白,他们是串通好了,压根儿就没有准备让我们见郭起真。
因为所里还有别的案子,更因为我们再耗下去也没有任何意思,我们决定打道回府,向他们的上级反映。我们坐上了上午十点五十分的火车离开沧州。
出师不利,无功而返,我们跟赵长芹的电话联系也被切断,以至于无法向她道别。这个女人,把救她丈夫的唯一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却只能暂时让她失望了。
看着窗外纷纷飞逝的景物,不觉悲从中来。沧州,曾经是水浒英雄林冲发配受难之地,而今,英雄郭起真依然要在此受难。千年易过,苛政难除,黑暗、腐败的司法制度秉承专制政治的阴魂,正在继续把一代一代的守法百姓送上梁山!
羞辱律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家属和其他人一般情况下不能会见,家属会见当事人通常在案件判决生效以后。但是,郭起真案却出现了奇怪的颠倒,持有合法手续的律师被无辜刁难,家属和朋友却能够反复会见。
郭起真的妻子赵长芹女士对我说,她分别于6月24日、6月30日、7月1日见过郭起真,而且,看守所明确透出信息,郭案已经结束禁见,家属每个礼拜六都可以会见。更奇怪的是,甚至郭起真的一个曾经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判刑的朋友和他的夫人也可以会见,这更是破天荒的奇事了。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及监狱的规定,只要郭起真在狱中一天,他的这个朋友都是没有机会见面的。
但是,我作为律师,6月10日——14日带着助手要求会见,被在检察院和国保支队、看守所之间互相推诿。7月5日,我再次要求会见,仍然遭遇扯皮、撒谎,不得会见!
我惭愧的对眼巴巴等着我救她丈夫的赵长芹说,我没有办法见到你丈夫,我感到羞辱!
“体谅我们吧”
7月5日8点,比上班时间提前半小时,我就和助手去了检察院。结局和第一次会见一样,根本进不了大门。交涉到九点半,内勤、公诉处长、副处长的电话像是商量好了一样,统统没有人接。门卫可能看我们不见到办案人不会罢休,勉强接通了一个姓刘的女检察官的电话,女检察官生硬的说:这事你别管!连我们说话的机会都没给,就挂了电话。正无奈,门卫对我们使眼神:内勤来了。
大门口果然进来一个穿便衣的姑娘,我赶紧迎上去,说明来意,姑娘问:上次你们没有联系到办案人?我哭笑不得:你就根本没有跟我们说谁是办案人,我怎么联系?
姑娘带我们进了大门,找到四楼刚才通电话的女检察官,原来她正是办案人。她怎么可以视职务为儿戏,拒律师于门外?我虽然心里感到不快,但还是得跟她交涉,便提出看材料和会见的要求。
女检察官笑容可掬,却温和委婉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她说:这个案子材料很少,你们开庭以前看也完全可以辩护,不会误事。
这个理由显然很荒诞,她一个公诉人,怎么可以为我们辩护人作判断?为了减少冲撞,我没有坚持非要看那些逮捕证之类的程序性文件(在这个阶段,我们不能要求看口供),但是坚持要一份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因为这份文件是检察院起诉的蓝本,将清晰表述国保支队掌握了何种事实证据、依据什么法律条文要求对郭起真起诉。最重要的是,这份文件是表示案件已经移送起诉的“证据”,有了它,看守所将没有理由再要求检察院盖章才可会见。
没想到这个最低要求也被拒绝了,女检察官这次表现得有些无奈,她说,文件还需要修改,而且,案子也退查了。部分卷宗已经退回国保支队了。最后,言辞恳切的要求我们理解她。她说:这个案子特殊,你们体谅我们这些办案的吧。
我见她有些踌躇,知道她手里肯定有“起诉意见书”。又说: “刘检,真正应该被体谅的是我们啊。我们上次从青岛来,住了4天,连你的面都见不到,看守所百般刁难,让我们无功而返。这次我们再来会见,我们不要求您非给我们盖章,因为没有那个规定,但是,如果您不给我们一份《起诉意见书》,看守所就会说我们不能证明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们还是不能会见,白跑一趟。但是这一次,我们不能再这样白跑了,我们上次没有见到,郭起真的妻子和朋友却在看守所里见到了郭,这不成了笑话了么?能见的人见不到,不能见的人反而见到了,这不是明摆着羞辱我们律师么?”
女检察官对这番话没有感到意外,她说,“我们这里的律师,一般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见到的,涉黑涉毒的案子会见就难一些,这个案子其实也有特殊性。”
我反驳她:“案子特殊我们理解,但是不能歧视我们呀。一般案子当事人家属也是不能见的,但是郭案却让见了,我们根据规定完全符合条件会见,却千方百计刁难我们不让会见,这不是歧视么?这简直就是明摆着羞辱我们外地律师呀。” 女检察官沉默了好久,给我们倒了一杯茶,最后咬咬牙,把《起诉意见书》给了我们。但是她也叮嘱我们,案子宣判以前,文件最好别泄露出去。
我虽然觉得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但看她为难,还是答应了。
“我们不管刑诉法”
我和助手立即赶往看守所,把律师证、会见函、委托书以及这份起诉意见书交给上次的那个年轻看守,他看了看《起诉意见书》,问:“怎么检察院的介绍信是这个样子?”
我说,检察院只能提供起诉意见书,以证明案子到了它那里,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不能提供什么介绍信,因为那没有法律依据。
年轻看守没有话说,坐在后面的一个上了点年纪的警察说:“这个案子没有换押,仍然属于在国保支队手里,你们要有国保支队的手续。”
我反驳他:“我刚刚从检察院过来,案子6月16日就移交到了检察院,有起诉意见书为证,你说没有换押,我们怎么知道?”
老看守说:“我不管。没有国保支队的手续,我们不让见。这个案子是什么性质你应当清楚。”
我大怒:“你不这样说我还不提了,案子性质特殊,怎么家属可以会见,律师反而不能会见?你们执行了什么标准?”
老看守:“家属会见跟律师会见是两回事,两个概念。家属根据需要,经过批准可以见。”
我更火了:“你这是公开羞辱我们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你看守所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我们律师会见!该见的不让见,不该见的反而能见到,这是什么逻辑?什么特殊性?明摆着欺负我们律师!”
老看守:“我们不管刑诉法!”
我大吃一惊:“原来你们这里不执行刑诉法了?”
老看守自觉食言,扭头走了,不再理睬我。
我追着他喊道:“你们是决心不让我会见了,是不是?”
另一个看守过来说:“除非你拿国保支队的手续来。”
我自觉再说也是白费口舌,只好带着助手去找国保。
“我不会撒谎”
国保的大门好进,我亮了一下律师证,就堂皇进入,直闯四楼支队长办公室。
敲开门,支队长召集一屋子便衣警察在开会。但他只让我等了3分钟,就散会接待我。
见我带了个男助理来,他开玩笑说:“这次换助手了?”
我说:“我有好几个助手呢。”
支队长笑容满面:“你上次带的那个小姑娘写的文章我看了,他们下载了给我看的,把我写得还不错嘛。”
我不发一言。
支队长继续说:“但说我们跟踪就过分了,哪有那些事呢。”
我说:“跟踪一事,有好几个方面的反馈,不是猜测。赵长芹、郭庆海等见到我们的人,事后都说遭遇跟踪了。”
支队长:“这次来有嘛事?”
我说:“我们到检察院问过了,案子退查了,现在你们手里,看守所说要有你们的手续才能会见。”
支队长装着打电话询问,然后说,“没有退查呀。”
我感到好气又好笑:“这种事我怎么能开玩笑呢。检察院我们刚刚去过,检察官明确说退查了,部分卷宗也过来了。看守所也印证了这个消息。”
支队长再打电话,还把办案的大队长叫过来了。
支队长一本正经地问:案子退查了没有?
大队长一脸无辜:“没有”。
真是活见鬼!我说:“我有三个渠道证明案子退查了。第一、綦彦臣6月30日会见郭起真的时候,郭说又由公安来提审了,案子退查了。綦彦臣还发文章认为检察院不愿意趟这汪浑水,案子有希望。第二、检察院说退查了。第三、看守所也说案子没有换押,还等于在你们这里。”
大队长解释说:“是不是在中间环节?案子退查,卷宗流转要经过内勤。”
我说:“不可能这么久,你们6月16日移送起诉,现在都7月5日了,快20天了。再说,检察院退查一定在6月30日之前,否则你们不会提审,郭起真也不会知道,綦彦臣也不会把信息发出来。”
支队长又把话题扯开:“其实我们上次谈得挺好,我们的大方向没有分歧,都是要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的嘛。” 我说:“对,其实我对您支队长印象也不错,我们很谈得来。我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坚持认为,郭起真走到今天,有外部的客观原因。我们的某些机关对他不公,导致他从一个上访维权者变成一个异议分子,这个基础事实我们不能无视。”
我还分析了其他的原因,最后说:“我们可能只是在法律认识上有分歧,我们会做一些技术性辩护,我很希望我们律师能跟你们司法机关协调好,妥善处理好这个案子。”
大队长插话:“你那个小姑娘的文章不像律师写的,她在文章结尾把一些技术性操作上升到制度层面抨击,不妥吧?” 我解释:“她确实还不是执业律师,只是助理。其实我们都应该注意,现在国际媒体密切关注这个案子,任何技术性的失误都可能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损害国家的形象啊。”
我把话题又拉回来:“,支队长,你给我们想想办法,让我们今天会见一次,我见不到当事人,国际舆论对我国的司法形象不利。”
支队长还是坚持搪塞下去:“真的不在我们这里,看守所那样答复是不负责任的,我不会撒谎的。”
我见这位和蔼的长者一脸诚恳,内心被扯得生疼,他虽然是个秘密警察头子,但从面相上看,和蔼可亲,谦恭有理,不是那种凶神恶煞的酷吏。当着我这位晚辈的面,他说出这种话,需要多大的勇气?要忍受多少内心的折磨?我多么愿意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或者他自己相信是真的,这样,他的内心是不是会好受一点?
见我不语,他又进一步说:“即使真得到了我们这里,我们也不能让你见,我要请示我的领导,由他们决定是否让你会见。我有个建议,一旦这个案子过来了,我就请示领导,及时通知你会见,我知道你的电话,你看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实实在在你的话,明明白白你的心,不让我见郭起真是你们的既定方针,我还能怎么样?
我连愤怒都无力表示了,说:“我接受你的建议,但是,我要到省厅去反映,你们歧视我们律师,你们羞辱了我的职业,你们执行了双重标准!”
支队长表示理解。我们握手告别。
带着助手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我对苍天无声喊:
律师,你是个屈辱的职业!
律师,何辜要生在中国!
中
政治“疯子”
两次无功而返,我明白了这个案子不到法院,我是见不到郭起真的。果然,案子起诉到法院以后,法官通知我阅卷、会见当事人。
独立笔会在河北会员很少,但在沧州却有两名。他们是綦彦臣先生和郭庆海先生(郭先生目前已经退会)。沧州地方不大,写东西的人更少,敢写批评政府文章的人更是凤毛麟角。綦先生和郭先生都先后在2002年遭遇文字狱,都被判刑4年,开除公职。他们出狱后,都成了郭起真的朋友。郭起真被捕之后,郭庆海先生积极为他呼吁,为他争取了独立笔会的救助项目,我第一次到沧州,他就赶来见面,商讨营救事宜。庆海先生性格内向、耿直,不善言谈,他对郭起真案子的前景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跟庆海先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綦彦臣先生,早就听说他才华横溢,兴趣广泛,对文史哲、宗教、法学都有研究,而且成绩斐然,已经出版了好几本书。这次见面,果然发现他个性张扬,见解不俗,而且口才绝佳。
我对他能够以异议人士的身份先我这个律师见到郭起真非常疑惑,因此在会见之前想尽办法联系到他。他跟我谈了一些郭起真案件的背景和内幕。他绝佳的口才让我疑虑冰释,并且同意按照他的思路进行辩护(对这一点,郭庆海先生到现在还有疑惑)。
綦彦臣先生谈“郭起真案件的内幕”
郭起真小时候家贫,没有读完小学即辍学,但却凭着刻苦自学拿到大专文凭。郭起真性格偏执,曾经在单位跟一女会计发生争执,女会计称尾骨受伤(轻伤)要求郭起真赔偿,被拒绝。单位领导马某对郭起真此前曾屡屡检举揭发自己腐败早有不满,借机陷害,郭起真最终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狱中郭起真认识一名王姓死囚,此人称自己没有杀人情事,起真出狱后立即开始为他呼吁,写了几十万字的材料,并且还多次进京上访告状。后来此人被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郭起真继续上书,为王某要求国家赔偿。王某自己却拒绝要求赔偿,并且登门要求起真不要再管此事。性格倔强的起真坚持认为正义在手,不肯罢休。每当当地有重要活动他都上街散发材料,后来,郭起真还把此案在国内外网站广泛散布。这让当地公安机关非常头疼,终于以煽动颠覆罪将其刑事拘留,不久,因为检查出郭起真有精神病,予以释放。
郭起真出狱后开始做职业上访者,并且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批评政府,有一段时间他还做了《六四天网》的义工。这使他从一名普通的上访者迅速成为重要的异议人士,网络作家,郭起真发稿快,文章数量大,言辞激烈,又具有强烈地针对性,很快引起了湖北省公安厅、沧州市公安局的严重关注。但是,因为他有司法精神病鉴定书,根据中国法律无法定罪量刑,这让沧州国保很伤脑筋。新华区公安分局没收了郭起真的数台电脑,都不能2006年5月,新华区分局在区政法委书记周某的直接指挥下,将郭起真非法绑架送往医院强行做精神病鉴定,结果自然是郭起真“完全康复,有刑事责任能力。”新华分局排除了司法障碍之后,立即将郭起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对某些承办王案的警察来说,以政治罪名重判郭起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解脱因为办错案而被追责的困境。彦臣先生最后总结说。
我不解地问:王某不是已经释放了么?王案不是已经作为错案处理了么?郭起真不过是为王某要求国家赔偿而已,而国家赔偿,对具体承办人没有很严重影响啊。
彦臣说:案件的吊诡就在这里。王某其实是因为证据不足,存疑释放的,根本不能要求国家赔偿。根据警方的说法及相关信息印证,王某很可能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只是因为他的能力太大了,能够调动很多资源把案件弄成“证据不足”而获得释放,不少警察在这个过程中有说不出的隐衷。所以,王某也好,警察也好,其实心里很清楚,不明真相的起真这样瞎闹,最终会把王某再弄进去,也会让很多人脱掉警服。所以他们多次劝说起真,包括让王某上门送礼求情,但是起真自以为正义在手,不依不饶,最后只好把他关进去了。
我总算听明白了,原来事情这么复杂!
彦臣接着说:其实警方并不是要整死起真,他们其实还是希望跟起真和解的。只要起真不再提王案,不再上访,他们可以释放起真,并且给他落实政策,甚至协调有关单位为起真恢复公职。我曾经因言论罪被判刑,现在也仍然是警方的重点关注对象,所以跟他们经常打交道。上次我能够和起真的妻子去看守所会见他,其实也是有警方的意思在里面。我希望你也能理解这个思路,做做起真的工作,争取让他尽快出狱。
我在没有接受这个案子之前,曾经跟起真有过联系,通过几次电话,还收过他一些资料,感觉他是个能听进别人意见、比较理性、好打交道的人。听了彦臣先生的话,很有些峰回路转、喜出望外的感觉。欣然接受他的建议。
会见郭起真
我和彦臣先生先去法院联系阅卷,接待我们的是刑庭的一名姓李的女法官。女法官性格温和,脾气奇好,她对彦臣先生的情况居然很熟悉,开口就问:“你就是綦彦臣啊。”
也难怪,沧州这个地方很小,文字狱数年来却发生过三起,这在全国各地都是罕见的。我对女法官开玩笑说:“贵地人杰地灵,名案迭出,这次又要名闻天下了。”
复印完了材料,我立即和助理去看守所会见郭起真,这次没费什么周折,郭起真就被带进会见室了。
起真瘸着腿,留着很长的胡须,他的实际年龄比我大三岁,但看上去却要苍老十几岁。一见我,眼里露出好似久别重逢的那种笑意,他伸出手要跟我握手,但是因为隔着铁栏杆,他又戴着手铐,因而很困难,只能握了握我的手指就抱歉地坐下了。
“夜夜做梦都想着您来见我,今天终于来了。”郭起真眼里流露着温和的欣慰,让我一阵心酸。
我抱歉地说:“我来过好几次,都没能见上您。你们这个地方不太讲究法律啊。”
彼此感慨一番,开始转入正题。郭起真掏出一大堆自己写的材料,密密麻麻,正反面都写满了。我赶紧说:“这些材料您给我就行了,我回去详细看。您现在主要谈谈基本案情和辩护要求。”
郭起真放下材料开始谈,居然从上个世纪他跟那女会计打仗开头。听了半小时,我只好打断他说:“不行,您这样谈,时间根本不够。您主要针对起诉书,谈谈起诉罪名是否成立,证据是否确实。”
起真不同意:“这怎么行?我的案子是与前面有牵连的,都是因为单位马某迫害打击我才整出后面这些事来,不谈怎么能说明问题?”
“可是法院根本不会审理你的这个问题啊,最多只会把你说的这些当作一种你写文章的思想背景考虑。法院只审理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即你是否写了起诉书指控的那些文章,那些文章的内容能否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我觉得你怎么跟警察、检察官一个口气?都不让我说话?他们以前反反复复抓我,放我,都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起诉,他们也不受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你作为律师,也不让我说,这是为什么?这怎么可以?”
我一看他根本拎不清,无奈地退一步说:“这样吧,你要说的这一切,你材料里都有吧?而且我在网上也看到一些。我会好好研究的。现在我们时间有限,我来问,你来回答,你看这样如何?”
郭起真满腹狐疑地看着我:“好吧。”
我问:“起诉书指控的这40多篇文章都是你写的吧?”
郭起真:“不止这么多,我从2000年开始,写了240多篇呢,他们落下了不少。”
我无奈地摇摇头:“落下的咱不管,提到的这些文章是你的,没错吧?”
郭起真:“没错。”
问:“您写这些文章是什么动机?”
郭起真:“揭露贪官污吏,批判独裁专制政权的丑恶嘴脸啊。还有就是要求给我平反,落实政策。给兰某国家赔偿,惩办陷害无辜的恶警!”
我一听急了:“王某的案子与本案无关,咱们不要提,也不要谈。好么?”
“为什么?”郭起真双眉扬起,目光似剑。
“这个案子的背景和内情都很复杂,可能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再说,它跟我们这个案子没有逻辑上的联系。根据我最近得到的信息,如果你不提它,可能会得到相对较好的处理结果,甚至可能释放回家,恢复公职。”我侃侃而谈,把彦臣先生告诉我的内情尽可能地告诉了郭起真。
起真的话戛然而止,我教起真在法庭上如何应对,总的策略是:认错不认罪,不纠缠此前与本案无关的那些往事,争取出狱。起真一言不发,听得认真。我愚蠢地认为自己把工作做通了,居然没有在意他眼睛里的游疑和猜忌。
我最后提出是否申请做一个司法精神鉴定,因为上次的鉴定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根据最初的鉴定,起真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这最后的建议,被起真坚决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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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宽容的庭审”
2006年9月12日,本案在沧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法院从各地调来大批法警保护现场,郭起真的不少亲属和朋友都没有被允许参加旁听。开庭前,郭起真的妹妹郭桂萍女士突然要求做郭起真的辩护人,法庭经郭起真同意,批准了她的要求。这样,我们两个人一起给起真辩护。
9时整,郭起真被带进法庭,他对着我和他的妹妹微笑,对旁听席上他的妻子和一些亲属微笑点头,看上去很信心很足。
根据通常的程序,法庭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然后审判长问郭起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
谁也没有想到,郭起真就此长篇大论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演讲,期间法官多次打断他,告诉他现在还没有对他开始详细调查,他只需要简短表明态度就行了,但是郭起真充耳不闻,喋喋不休、滔滔不绝,不依不饶,法官无可奈何,只好听任他演讲下去。
审判长的脾气出奇的好,我感到非常诧异。联想到我住的宾馆打出的欢迎中央政法委督查组的大幅标语,我怀疑旁听席上有中央政法委的官员在场督查。 郭起真终于讲的嗓子冒烟要求喝水了,审判长让法警给他水,然后赶紧进入下一个程序,让公诉人发问。
但是,不管公诉人问什么问题,郭起真总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发言,不允许法庭打断,否则他就高声抗议。公诉人和法官都无可奈何。
公诉人草草结束了她的发问,法庭让我发问。审判长特意强调,为了节省法庭的时间,公诉人问过的问题辩护人可以不再重复。
我按照当初跟他的约定,引导他谈自己写作的动机,乃是为了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改善人权状况,不是为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希望在这个过程中他能说出自己文章中的某些说法明显过激,即承认有错,以便争取至少缓刑,谁知道郭起真完全推翻了当初的约定,依然在回答中义正词严、气壮山河地宣泄对政府的仇恨,我大惊失色,看到公诉人露出得意的微笑,不得不加重语气来匡正他,但是,我很快受到法庭的严厉制止。我只好中断我的询问。
接着开始证据质证。在郭起真的卷宗中,公安机关整理了一份郭起真文章的内容摘抄。公诉人根据这份材料来论证郭起真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公诉人:郭起真在《大陆供奉着连狗都不如的斯大林》中,被告人“别有用心的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诋毁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及前国家领导人。
辩护人:郭文提到:大陆“用近千枚导弹时时刻刻虎视眈眈地威胁着台湾2,300万人民”,“毛泽东主张用三分之一的人口与美国对决”,“邓小平主张杀20万人维护20年和平”,以及某将军主张“牺牲西安以东的所有城市与美国人对抗”等等,这些说法在网上流传已久,真假难辨,但绝非郭起真捏造。用来自网络上的信息议论政府和前国家领导人是客观事实,但这主要是受网络封锁、信息不对称、大陆很多资料不公开的影响。我们对国家领导人只是一味颂扬、不允许客观的评价,导致郭起真只能通过海外的网络寻找“真实”,这政府对新闻和信息堵塞导致的直接后果。
公诉人:郭起真在《3月6日绝食日记》中说:“让全世界追求光明,坚持正义的善良人们的一腔热血,共同来敲响邪恶政权的丧钟吧。”该文诋毁我国政权,并煽动推翻我国现政权。
辩护人:郭文的表述是一种文学性的情绪化宣泄,没有具体的指向和操作性,只是一种言论表达的方式而不是操作计划,不能认定是煽动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 公诉人:在《赖斯和林昭》中,郭起真污蔑我国国家政权是专制独裁政权。
辩护人:郭起真攻击、甚至谩骂国家政权是一回事,煽动推翻这个政权是另一回事,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公诉人:在《谁是中共政府的敌对势力?》一文中,郭起真诋毁党和政府,并企盼外国势力干涉中国事务,摧毁现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说明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的急迫心理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希望不择手段的推翻现政权,打倒中国共产党。
辩护人:在本文中,郭起真的期盼是一种假设,一种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预测,并不是煽动大陆人民立即付诸行动,推翻中国政府。而且,郭起真在很多文章中一直期望中国和平过渡,实现民主政治。公诉人的这种指控显然以偏概全,不能客观反映郭起真的真实思想。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公诉人和我们辩护人在唇枪舌剑地交锋,郭起真没怎么插上话,这让他非常焦躁不安。他对这些证据的质证意见只有简短的一句话:文章是我写的,也是我的真实意思。但是文章不是34篇,而是240多篇,你们为什么不都拿来指控?为什么要落下一些?可见你们心里有鬼。
轮到法庭辩论了,按照规定公诉人发言结束,应该由他先发言,他掏出自己写的材料,从根女会计打架讲起,滔滔不绝,离题万里,根本不涉及本案指控的内容。好不容易讲完了女会计的事情,又开始谈王案,女法官实在忍不住了,打断他说:你说的这个与本案一点关系没有,你不要再讲了。郭起真强烈抗议,坚持要讲王案,女法官无助地看着我,我只好发言说:老郭,你应该给我们律师时间,让我们来辩护,你还有时间谈你的观点。 起真这个时候还给我面子,暂时住口,于是我开始发言。
我的辩护
我的辩护意见主要分三个方面: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郭起真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证据方面存在重大瑕疵。二、指控郭起真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背宪法,曲解法律,违背公认的国际标准三、郭起真案件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他是因为蒙受不公正的司法而导致情绪偏狭,硬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显然是小题大作,罪不当罚,有违刑法的基本宗旨。我着重指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像郭起真这样因为有关部门的工作失误而造成当事人反弹,将对政府不满情绪诉诸文字发泄以至谩骂的情况,又未发现有明显危及社会的后果,一般应对当事人处以教育和挽救的措施,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这一建议。最后,我认为本案对郭起真有罪判决无益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1、根据郭起真的表述,他之所以写这类文章,无非是想引起海内外的注意,以便纠正他所遭遇的冤错案,无论他这样做是否会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来攻击我国现状,但目前并无明显有害后果。如果司法机关坚持对他坚持判罪处罚,反倒会引起国内外舆论大哗,从而损害我国司法机关以至国家的形象。
2、郭起真因为错案被开除公职以后,家庭陷入困境,写文章赚稿费他获取生活费的唯一来源,如果他被判刑入狱,他的妻子和孩子将无以为继,陷入绝境。这样的家庭将成为社会的负担。相反,如果能对郭起真宽大处理,则不但可以对他起教育和挽救的作用,也将使他的家庭也将恢复正常,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健康力量。
3、郭起真在被捕之前,经常上访,并且多次在沧州市举行重大活动的时候散发传单,搞示威游行,是沧州地区的一大麻烦。如果将他判罪入狱,即使不会引起更多人的借机反弹,也不过有几年清静时间,但他出狱后恐怕更难罢休,因此这个麻烦永远不会消除。如果司法机关能权衡考虑,本律师可以做工作,让郭起真安心工作,从而为沧州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这个问题。本律师在会见郭起真时曾经跟他谈过这个意见,他表示原则同意在政府宽大处理并给他安排生活出路之后,不再上访、闹事(鸣冤)、撰文、纠缠不休。
我最后陈词: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撰写的文章皆属宪法中明文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言论自由当然也有其限度,当言论自由对其他利益造成了真实而非臆测的、实质而非边缘的损害,且又没有其他手段以避免或消除这种损害时,是可以对言论自由进行最小的必要程度的限制的,但绝不可仅因言论而被判刑。言论对治言论原则已成为世界普遍公认的原则,意谓因言论自由造成的弊端和负作用,应通过言论的自由流动以及在此过程中所迸发出的人们理性与智慧来消除。思想问题思想解决,言论问题言论解决,不允许以行动、司法对治言论。
被告人的文章旨在推进国家的民主进程,决非公诉人所说的反动文章。
孙中山先生曾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根据孙先生的观点,这个潮流就是民主、自由。顺应民主潮流是进步,在思想、行动上维护旧制度,破坏新制度,抗拒客观规律,逆时代潮流而动无疑就是反动。按照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的观点,那些维护专制、反对民主、压制自由的言论、思想、立场、势力,才是真正的反动言论、反动思想,反动立场、反动势力。持此言论、思想、立场者,才是名实相符彻头彻尾的反动分子。把被告人宣传民主思想、鞭笞腐败丑恶的文章,称为反动文章,何以堵天下悠悠之口,何以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和共产党的先进性?而且所谓“反动”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术语。
本案如何判决将直接表明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的一个重要领域──言论自由方面的立场,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取向是顺应历史和世界潮流还是逆潮流而动,影响到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一般评价。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具体到郭案,他如果说得有道理,为什么要定他的罪?如果他是胡言乱语,定他的罪岂不是更荒谬!
法院判案,应该排除政治的干扰,但是,不能不考虑案件的政治影响,否则,还奢谈什么法院的智慧?如果判决郭起真有罪,将发出一个“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危险信号。人民建言无路,泻怨无门,就会出现道路以目的“稳定局面”,而这个局面,只不过是社会动乱和暴力革命的前奏而已。那些“防民之口”的人又得到了些什么呢?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郭起真先生的某些言论虽然不妥,但是尚没有构成犯罪。对郭起真案件,应该从维护法治、维护国家的人权形象和司法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全面权衡,综合考量,对郭起真做出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无罪判决。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郭起真妹妹郭规平女士的辩护
我发言结束后,郭起真的妹妹郭桂平女士开始发言,她的主要内容是:
“本案的起因源自于1994年在被告单位发生的那场冲突。重阅曾有的材料证明,被告的工作态度及意图都是无可指责的,只因对方夸大了被伤害程度,并采取了一些暗箱行为导致被告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刑,并被开除公职。其后被告曾多次上诉,均被扣押,置之不理实属错判,导致多次上访,造成恶性循环,才有了后来若干文章的发表,其初衷还是因为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借此方式引起国内外媒体及相关人士的重视。”
“郭文所言多数是对现实事件及新闻加以评论,只是由于自身冤情未予解决,在思想长期不稳定的情况下导致言词夸张过激而已。但其主观仍以能引起关注解决自身问题为目的。
纵观被告人所有文章其中心内容均是想引起他人和政府的关注进而洗清自己的冤情,其他的言论应属一般错误言论,故此不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某些网站的转载他本人并不知情,包括所谓的参加天鹅绒行动,根本就是证据不足,在材料中他也谈到自己有些过激言,也是迎合某些网站的意图,投其所好多赚稿费而已,其动机也是可以理解并十分幼稚的。”
最后郭女士要求法庭对郭起真免于刑事处罚。
郭起真为自己辩护
辩护人发言结束,法官让公诉人进行了简短的应对,立即结束了法庭调查。但是,在最后陈述过程中,郭起真仍然要针对王案做长篇发言,审判长要求我出面做工作,遭到郭起真严厉抗议。
法官问:你要讲多长时间?
郭起真(翻了翻十几页的讲稿):可能要一个小时。
法官无可奈何地说:你讲吧,大家都陪着你。
郭起真又要求上厕所,法官答应了,郭起真回来后,喝着矿泉水,真的又整整讲了一个小时,把他十几年的牢骚、冤屈、愤懑、抗争一古脑抖落了个干净。
我在辩护席经历了着最奇特的一个小时,内心感受着失败的屈辱,因为我知道,这个案子已经彻底失败了,这个倔强的汉子将为他的个性付出代价。
我们每个人都是路口,在其上有各种事件发生。
余波荡漾
跟我预测的完全一样,郭起真随后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跟他前面的两个朋友郭庆海、綦彦臣的刑期完全相同。郭起真不服上诉,几个月后被维持原判。
又过了几个月,在监狱服刑的郭起真从狱中捎出一封信,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李建强律师来到羁押郭起真的沧州市第二看守所,明确指出∶为了使你早日获得自由,释放后恢复你的工作,并做出一定的赔偿,你在9月12日开庭的法庭上,不要涉及沧州市发生的两起特大杀人案,不要涉及你们原单位领导马桂臣的腐败问题和你以前的伤害一案,而且在出狱后,也不准发表涉及以上事件的文章。另外,在最后的陈述中,要积极地配合法庭,做罪轻和减轻处罚辩护,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这段话两个地方有错误。第一,我没有说不准发表文章,而是说不要发表文章。第二,我没有让他做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而是要他认错不认罪。我的辩护词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如果我让他认罪,我自己不可能做无罪辩护。
对郭起真的同情和对我的愤怒立即象洪水一样涌过来,甚至连知道内情的郭庆海先生都对我十分不满,质疑我为什么不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我只能紧紧闭上我的唯一一张嘴,忍受着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
在我被谩骂的那些日子,綦彦臣先生发表文章说:“起真是个多疑的人,正如他妹妹的辩护词所说的那样:时常处于狂躁不安状态,曾怀疑其兄弟姐妹都是公安的同谋。在我到看守所见他时,他除了惊讶之外,就是与太太打暗语:“小胜(指高智晟)来了没有?来过电话没有?”——我可以理解那是躲避监听的小手腕,并郑重告诉他:你所说的“小胜”目前不仅无法来沧州看你,很可能也要出政治问题,毕竟我经历过类似的情况。谈话的最后,我们作了一个“私下交易”——他停止在看守所的绝食活动(主要为身体原因,他带伤被抓),我在设法托一些社会关系了解本案的可能性。所以,不管后来人们怎么骂李建强的“捞人论”,我呢,也是“捞人论”的支持者。更明确地说,在沧州两次与李律师会面时,用了很长时间设计说服起真“软化态度”的方案即求得缓刑(——如后来高智晟的案件那样,不算丢人!)。
然而,他在法庭上由于受了环境刺激,全面推翻了我们三人共同协商的方案。推翻那个方案,是他的权利,我们也不能强加他一个“妥协方案”,但问题是:他的案件本质上不是“政治”的,乃在于个人权益的诉求。倒是他的“敌人”们很愿意把这个案件政治化。因为这样做至少有两项好处: 其一,把郭起真历12年所经历的本质问题给冲淡了,使所有相涉的人,都得以解套。
其二,证明打击法轮功的“政策”是正确的,因为郭参加了绝食活动,绝食活动又与法轮功有关。一句话:郭起真与法轮有间接关系。”
我不太同意綦先生的观点,因为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太“精英”、太“聪明”了。现在想来,我被质疑,被谩骂并非就真的那么无辜。
郭起真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权利,他渴望在法庭上痛快淋漓地宣泄自己的生命意志,渴望像英雄一样宣布跟这个政权势不两立。为此他愿意付出长期坐牢的代价。对他来说这比让他立即恢复自由更有价值,我为什么要推三阻四,把我的价值强加给他,自作聪明地代他做出选择呢?
从心理学看,郭起真可能精神方面有些问题,可如果从他的角度来看待我们呢,我们又是什么形象?
尼采说:人们从不怀疑他们拥有未知的权利手段,思想就是这样以伪装的形象、可疑的威望、坏的心肠和混乱的头脑第一次在大地上出现。
当我们自以为是,以专家、学者、精英、权威的身份替别人甚至社会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是那些尼采所鄙视的所谓“思想者”么?
只有疯狂才有天才和智慧,希腊一切伟大的东西都拜疯狂所赐。
在结束郭越真案的时候,我把尼采的这段话敬献给郭起真君。
2007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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