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冰

14.11.2014 19:57

纽约—国际笔会狱中作家日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资深媒体人高瑜。国际笔会下属的独立中文笔会法律顾问李进进告诉美国之音,对于高瑜被指控“向境外泄漏国家秘密”罪,明镜新闻集团总裁何频已经向高瑜的律师莫少平提供证词,指明镜未从高瑜那里获取所控告文件。高瑜也否认所有以前被迫做出的认罪陈述。

今年11月15日是第33届狱中作家日(Day of the Imprisoned Writer),全球性作家组织国际笔会日前发表声明,呼吁各国政府释放那些因行使言论表达权而遭迫害、被不公正囚禁的作家。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每年会提出5名正被囚禁、遭迫害的作家,以揭示言论表达自由正遭到践踏。今年,被囚禁中国记者高瑜是5名被提名作家之一。其余4人分别是喀麦隆诗人梅奥米斯、伊朗诗人萨贝特、哈萨克斯坦记者阿斯卡洛夫以及巴拉圭作家阿圭勒拉。国际笔会认为,高瑜因其合法专业活动而遭迫害,该组织呼吁北京立即无条件释放她。

国际笔会下属的独立中文笔会法律顾问、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表示,高瑜于2014年4月24日被捕至今已超过6个半月,当局以“涉嫌向境外泄漏国家机密罪”对她起诉,目前她的律师是莫少平,案件处于起诉阶段。

*抓儿子胁迫高瑜认罪*

李进进指出,高瑜起诉书指控其涉嫌犯罪的主要理由是指她向总部在纽约的明镜新闻集团提供了9号文件。他说,“即使根据中国的保密法,这个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的文件发到地市级,文件的密级很低,根本没有理由要对高瑜羁押超过6个半月,甚至把她放到中央电视台,逼迫她认罪。”

李进进说,这个认罪的背后是“使用了一个非常下流低级的手段,抓捕她的儿子,然后用她儿子来胁迫高瑜认罪,然后把她儿子再放掉。”

*电视台被示众本人不知情*

一年前曾与高瑜访问纽约的前《中国改革》杂志负责人李伟东说,据高瑜的律师莫少平说,高瑜并不知道她认罪的录像在电视台放映,直到莫少平告诉她,“她很愤怒,他们把审讯录像就拿到电视台去编辑,莫少平认为这是违法的。案子在审理过程中,连检察院正式起诉都没作出,怎么能以定罪的方式在公众媒体上传播呢?”

李进进告诉美国之音,目前高瑜案还在举证阶段,“高瑜已经全面推翻了她之前在中央电视台承认的罪行,全面翻供。她说,所有承认的罪行都是在中共当局抓捕了她儿子后不得已作出的,她否认了曾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指控。”

*明镜总裁作证否认高瑜提供文件*

李进进说,明镜新闻集团总裁何频已经向高瑜的律师莫少平提供证词说,明镜没有从高瑜那里获取所控告的文件。高瑜也否认所有以前被迫做的认罪陈述。

根据中国法律,海外证据材料需经当地中国政府机构确认才有效。但李进进说,中国驻外机构拒绝对何频的证词予以公证,“三个星期前材料送到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公证,但是,总领馆在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公证。”

*总领馆拒绝公证*

李进进表示: “这个证词已经过美国三级公证,即公证员、县、州,最后让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确认,我们派人去了以后,中国领馆拒绝做任何公证。”

李进进认为,“这是非法行为,因为做公证不应根据内容,而是根据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据报道,高瑜案于9月24日移交法院,至今已将近两个月。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国法院年底前应对高瑜案采取行动。

*开庭?撤诉?*

李伟东说,他问过莫少平律师,高瑜案被撤诉的可能性不大,开庭可能就在最近。由于案件涉国家秘密,可能会进行秘密审理。李伟东说,莫少平对案子结果不乐观,认为他的无罪辩护很可能不被法庭接受,因为“当局就是要判她。”

但曾在《经济学周报》时期与高瑜同事的王军涛说,“高瑜的案子要判一定要上面拍板,上面到时间不拍板那就得放人。我觉得高瑜的案子有这种可能,就是开庭一定要上面批,如果上面就是不批,你不就得放人吗?然后就是改成监视居住嘛。”

*高瑜是替罪羊*

纽约时报报道:9号文件是中共最高层领导向各级干部发出的“一个严肃的秘密警告。他们获悉,如果党不能根除中国社会的七大颠覆性潜流,权力就可能旁落。”该文件指出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包括“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七大危险,要求警惕并根除。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中共最高层有部分人对这份文件在海外网络上广泛流传非常愤怒。中共高层为内斗需要经常通过向海外媒体爆料以相互抹黑,已经成为常态,“而到了这个级别就有一种安全系数了,因为相互制约了。最后想找一个人惩罚一下,作个交代,别的人找不到,甚至知道了也不敢找,那么最后就找到了年纪大的高瑜。”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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