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三十二案(1978)

Li Yizhe李一哲(左起):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李正天

李一哲是1974年广州着名大字报《关於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通称《李一哲大字报》)作者的共同笔名,主要包括四位起草和定稿执笔人:郭鸿志(1929年10月9日-1998年9月21日)、“李”──李正天(1942年12月24日-)、“一”──陈一阳(1947年-)、“哲”──王希哲(1948年8月13日-)。

这篇大字报由“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组成,共两万三千余字:“序言”一万二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郭鸿志,王希哲起草了一个短得多的初稿;“正文”一万余字,其中前五部分近六千字,执笔者一直是王希哲;第六部分四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陈一阳,李正天起草了这部分的提纲式初稿。此外,四人还与後来被打成“李一哲反革命集团”的其他一些人经过多次讨论、协商,最後由王希哲归纳定稿,於1974年11月10日在广州市中心北京路口张贴发表。四人在1977年3月2日同时被捕,1978年12月30日获释放。

郭鸿志

郭鸿志於民国十八年出生在山东省招远县焦各庄。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後,郭鸿志十六岁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培训後成为报务员,次年加入共产党。

1950年10月,郭鸿所在部队转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1955年,他作为有残疾的荣誉军人转业为地方干部。

1966年中文化大革命爆发时,郭鸿志为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技术部副主任、传音科科长。1967年3月,他参与反对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下令军管部队镇压群众组织(时称“三月黑风”)的活动,认识了大学生红卫兵造反派的李正天,两人与省直属机关几个干部在广东省科学馆二楼二十七号房间组织了一个“二二七串联会”。

1968年5月,中共中央发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郭鸿志於7月被广州警备区司令部关入监狱。

1971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乘飞机出逃死亡,黄永胜作为“林彪集团死党”被捕後,郭鸿志得以获释。

1972年,郭鸿志在李正天获释後恢复联系,次年10月经李引荐认识王希哲,後又经王引荐认识陈一阳。

郭鸿志对马列主义理论和国际共运史颇有研究,是“李一哲”中的理论指导,也是“李一哲大字报”发表的推手和其篇幅过半的“序言”部分执笔人。由于担心他作为中共老干部被当局作为“黑手”从重打击,在“李一哲”中没有出名字,直到1977年才被查出而被捕。

1979年初,郭鸿志获平反,此後不再介入政治批评活动,参加了“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郭鸿志在退休後中风瘫痪,1998年9月21日病逝,享年近六十九岁。

李正天

李正天於民国三十一年出生在湖北省恩施县。

1966年中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正天为广州美术学院油画系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因此未及毕业离校。

1967年3月,李正天反对军队镇压“造反派”,成为广州红卫兵红色造反司令部呐喊战团(简称“红司呐喊”)主要负责人,为此认识郭、王、陈三人,此後曾任广州地区红色造反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宣传部副部长。他是“二二七串联会”的召集人,执笔写了《十大分歧》、《大难临头,前途何在?》等有影响的大字报。

1968年8月,李正天被当局以“清理阶级队伍”名义关入监狱,1972年他被放回美院监督劳动,但不予毕业分配。

1973年11月,根据郭鸿志的提议,李正天和王希哲各写了一篇有关“文革”看法的文字。李强调法制但初稿只是提纲要领的简述,王强调民主并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由此合为《关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一文寄给毛泽东;根据王的建议,使用笔名“李一哲”──“一”当时是王提出等陈一阳表态参与前的破折号,然後以两人真实姓名地址──“广东水产制品厂锅炉工人王希哲 广州美术学院尚留校审查学生李正天”连署,於12月初寄出,同时抄送兼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的广州部队司令员丁盛,随後油印散发给一些当时已不复存在的“造反派”组织主要成员。

由于李正天是大学毕业生,且曾在造反派中有点名气,因此被广东省当局作为该文主谋而成为主要批判打击对象;尤其是在1974年11月重新修改充实加“序言”以大字报形式公布後,李正天作为“李一哲”的对外联络人更受注目。

1975年初,李正天被当局作为“反面教员”押送到各大学、工厂、机关参加辩论、批斗会一百多场;因据理力争,有七十多次遭殴打。同年8月,李正天被押往粤北始兴县石人嶂钨矿区监督劳动,1977年3月又被关入看守所,作为“李一哲反革命集团”首犯,直到1978年底释放。

1979年2月,李正天获平反後被安排回广州美院任图书管理员,此後主要在美术专业及哲学研究方面发展,在任教师、教授的同时创作了大批油画,发表了哲学专著《广义本体论》、《共和论》、《先定判断批判》、《民族心理必须更新》、《第四产业论纲》等。

陈一阳

陈一阳於民国三十六年出生在广州。

1966年中“文革”爆发时,陈一阳为广州市第十七中学高中三年级应届毕业生。

1967年4月,在反对“三月黑风”时,十七中成立造反派组织──广州红司井冈山公社,陈一阳为实际负责人之一。

1968年,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他被分配到广东省紫金县古竹公社当农民。

陈一阳一直与王希哲保持通信联系,在思想上对王後来起草的《李一哲大字报》颇有影响,因此王和李正天、郭鸿志在1973年合作完成初稿时就把他作为作者之一。此後,陈一阳同意参与“李一哲”,1974年执笔将大字报初稿关於法制部分的提纲充实改写成正文,并起草了以此笔名发表的大字报《革命死了,革命万岁!》。

1975年初,陈一阳紧接李正天被当局作为“反面教员”,经历了一百多场批斗。同年8月,陈一阳被押往广州市郊的九佛农场监督劳动”,1977年3月又被关入看守所,作为“李一哲反革命集团”主犯,直到1978年底释放。

1979年2月,陈一阳获平反後被安排到广东省哲学研究所做图书管理员,此後又到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工作,直到2007年退休,2008被聘为华文国学院客座教授。

陈一阳业余研究中国古典哲学,发表了专著《东方妙智慧──《金刚经》白话演绎》、《命运探微》、《佛学之灵魂──新金刚经》、《哲学之灵魂──新老子(大道经)》、《金刚经演绎》等。

王希哲

王希哲於民国三十七年出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後在广州长大。

1966年中“文革”爆发时,王希哲为广州市第十七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该校成立造反派红卫兵组织“红旗公社”,他为负责人之一。

1967年4月,王希哲为十七中反对“三月黑风”的“红旗公社”等十几个组织联合组成的广州红司井冈山公社之主要负责人,8月,他任红联红警司副司令。

1968年7月,当局“清理阶级队伍”时,王希哲逃亡武汉,8月,他被武汉警备司令部逮捕关押一个半月,回到广州後被当时控制学校的军训团和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关押并屡遭殴打,次年4月获释。

1969年12月,王希哲作为1968年高中毕业生被迫“上山下乡”,被安排到英德茶场(原劳改农场)的“知识青年连队”。

1973年元旦,王希哲作为“独生子女”被批准回到广州,到市郊的水产制品厂当锅炉工。同年6月,王希哲偶逢李正天,10月,他经李引见认识郭鸿志,根据郭的建议於11月与李以“李一哲”的笔名合写《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一文,并写信寄给毛泽东。此後,他作为“李一哲”主要执笔人,撰写了以此笔名发表的绝大部分文章、《李一哲大字报》正文关於民主的部分及全文最後定稿。

由于王希哲年纪最小又只是工人,且“家庭出身较好”,因此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指示“保护”,在李、陈受大会批斗时只受到小会批判,直到1977年3月才被关入看守所,作为“李一哲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到1978年底获释,次年2月平反。

当时,1978年从北京兴起的“民主墙运动”高潮已过,随着民刊《探索》主编魏京生、中国人权同盟负责人任畹町、《四五论坛》召集人刘青等相继被捕,当局镇压日渐严厉。王希哲不顾“李一哲”多数人的劝阻而毅然投入这场运动,加入了北京的徐文立仍在坚持的民刊《四五论坛》,并创办了与全国各地民刊联系的《学友通信》,发表了一系列继续发挥《李一哲大字报》观点的文章。

1979年9月,王希哲参与成立“全国民刊协会”,担任其机关刊物《责任》的顾问。1980年1月,他在香港《七十年代》月刊发表三万余字的《毛泽东与文化大革命》。

1981年4月20日,王希哲再次被捕,次年5月28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组织反革命集团罪”和“煽动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14年徒刑。

1993年2月27日,中国当局为了争办奥运会,王希哲获假释出狱。1996年10月,王希哲与刘晓波连署发表《双十宣言》,反对中共对台湾动武,主张和平民主统一;当月8日,刘晓波在北京被捕,王希哲收到消息後辗转逃到香港,14日抵达美国流亡,随後到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

1998年後,王希哲先後担任“自由中国运动”领导人,中国民运组织“海外圆桌会议”协调人,中国民主正义党海外总部联络人,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常任主席兼海外筹备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民主党海外流亡总部、联合总部顾问,中国社会民主党顾问等。

王希哲主要著作有《王希哲论文集》(1981)、《春寒:假释一年》(1994)、《希哲自传:走向黑暗》(1996)、《王希哲论台湾》(2007)等。

参考资料:

  1. 龚小夏,《回忆我的朋友王希哲》,香港《百姓》1993年2月号。
  2. 王希哲,《希哲自传:走向黑暗》,香港民主大学,1996年。
  3. 岳禅,《“李一哲”大字报及其作者》,《明报月刊》1996年6月号。
  4. 亚衣,《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采访王希哲》,《北京之春》1996年12月号。
  5. 王希哲,《王希哲小档案》,《民主论坛》2001年9月30日。
  6. 卢荻,《“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前前後後》,《百年潮》2006年第8期。
  7. 戴素编《郭鸿志纪念辑──李一哲中无名英雄铁骨铮铮的思想者》,中国焦点出版社,2008年。
  8. 许黎娜,《“李一哲”:习仲勋为我平反冤案》,《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6日。
  9. 陈锦禄、李一哲等着,《李一哲事件──文革中一场自下而上的民主与法制的诉求》,中国焦点出版社,2010年。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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