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20消息:今天,本工作室自杭州民主人士邹先生处获悉,被杭州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批捕的杭州公民陈树庆,在今天获得其委托律师蔺其磊的会见。

据悉,今天上午(2015年3月20)日8:40分许,蔺其磊律师与几位同仁到达了杭州市中级法院,经查询后,他们联系到了陈树庆一案的承办法官张永纯(电话:0571—87393080)。稍许,该法院的一位周姓书记员就过来查看并拿到律师的辩护手续(委托书、律所函)后准备走开。对此,蔺其磊律师就提出要求说“律师需要起诉书副本和阅卷”,而该书记员回复说“今天不能办”。 蔺其磊律师又问“本案法院是否立案了?”书记员回复回答说“是,2月17日法院就立案了,具体你要去联系办理该案的法官”。

随即,蔺律师联系了张永纯法官。张法官对蔺律师说“是2月17日立的案,我们还在内部审查,到时候我们会通知律师来领起诉书和阅卷的。起诉书现在还没给被告送达,我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蔺律师回复说:“立案一个多月了,你们还没给被告送达起诉书,辩护人来到你们法院,你们也不给调看起诉书副本和阅卷,这就使得这件本来国内外就关注的案件,更加扩大了影响,希望你向你们的领导好好反映一下”。对此,该法官表示答应。

约一刻钟时间后,张法官拿来了一本《刑事诉讼法》对蔺律师讲:“按照第182条规定,法院的做法不违法”并表示,会给律师充分的时间阅卷的。

下午,蔺其磊律师来到了杭州看守所会见了陈树庆,在此蔺律师再次证实了陈树庆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陈树庆(1964年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浙江异议作家,中国民主党成员,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2006年9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将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院起诉;2007年7月,杭州中院开始审理,陈树庆拒绝认罪,并表示拒绝承认中共政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4年9月11日,陈树庆再次被杭州国保大队带走,其后抄家,当天晚上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0月17日,陈树庆家人接到通知陈树庆被批捕,罪名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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