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记者获悉,2015年3月26日下午,代理律师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吴的法官电话答复: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被驳回,理由是其经过上级批准的延期,属于法定的审理期限。

对此,博讯记者在晚上十点之前拨打代理律师莫少平的电话。莫律师对博讯记者确认了这一情况。但莫律师对博讯记者强调,第三中级法院的驳回理由是不成立的。在莫律师看来,只要是已经延期,就不属于法定的审理期限。再加上现在已经是第二次延期,更不属于法定的审理期限,因此应该对高瑜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但第三中级法院却称,只要是上级批准,就属于法定的审理期限。

莫律师向博讯记者透露,高瑜目前身体情况不太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美尼尔等病。不久前又生了一场大病,长达10天时间的上吐下泄。

对此,一直关注高瑜案件的原德国之声记者苏雨桐表示:“对七十高龄且身患疾病的高瑜,匪共百般构陷打压,就因为高老师扯开了他们的遮羞布,习包子放人!”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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