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深独立记者、71岁的高瑜,因挑战了中共意识形态黑幕,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有报道说称,一个党的领导说,高瑜将党的“七不讲”泄露出去,每一讲让她付出一年的代价。这显示了习近平铁腕维稳,较周永康有过之而无不及,引发国际舆论的一致谴责。

高瑜被判刑印证中共党国不分

高瑜被判泄密罪,是因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年向全党地师级以上干部印发的“中办发(2013)9号”文件,即《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被公开。该文件核心内容就是“七不讲”,其曝光无疑揭开了习近平“向左转”的底牌,因此导致中南海当家人的报复性打击。

一个党内意识形态的文件,却被法庭认定为“国家机密”,这等于是向全世界宣布:自己的党就是国家。其实,政党本是一部分人的组织。在一个国家,如果在法律上把政党文件视为国家秘密,就在事实上印证了这个国家党国不分或以党代国的荒唐政治。即使政党一定要将它的某些文件视为秘密,也只能要求其党员保密,而非党公民对该政党的文件内容,根本不存在任何保密义务。这是最普通的常识。然而,高瑜被判泄密罪,正体现了中共借助法律进行政治打击,迫害异己的事实。如此一起公检法密切配合,联合制造的借意识形态制造“政治敌人”,借法律工具惩罚“思想罪犯”的当代文字冤狱,再次向世人揭示了当下官方宣传的“依法治国”的虚伪性。

法律沦为打击异己的政治工具

中共血风腥雨65年的专政实践,都是直接用法律为政治服务,为“阶级斗争”服务,宪法、法律沦为打击异己的政治工具。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等第二代中共领导人,为确保“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需要,不但在刑事案件上一再“严打”,政治上也一再整肃,甚至在镇压“民主墙”、反自由化、“六四屠杀”后利用法律秋后算账。

延至江泽民、胡锦涛时代,中南海依然不断用法律工具高压维稳,大肆镇压异见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及民间组织,甚至在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仍然理直气壮地把他关押在“共和国”的牢狱中。

十八大之后,不少人曾对习近平“依法治国、以宪执政”的言论充满幻想,认为习近平的“中国梦”就是“宪政梦”。然而,党的喉舌舆论却一再发起对民主宪政、公民社会、普世价值的舆论围剿。特别是自习近平“8∙19”讲话以来,中国大陆顿时意识形态狼烟滚滚,“舆论斗争”叫喊甚嚣尘上。《人民日报》2014年1月9日刊文,更是重提政法机关是“刀把子”理论,要“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今天当局重判高瑜即是此理论的具体实施。

中南海“六四”前再传镇压强音

眼下,“六四”26周年即将来临,国内外又开始聚焦纪念“六四”话题,社会各类群体事件也层出不穷,中南海因忧患“政权安全”,正处于高度焦虑状态。当此之时,当局以重判71岁的高瑜为政治高压信号,目的在于恐吓、打击社会异己力量。

“六四”一直是政府力图让人们忘却的日子。高瑜被捕背景,就是在2014年“六四”前夕,其时海内外正酝酿各类纪念活动。记得去年从春季起,各地警方都开始疯狂抓人。5月3日,自由派人士在学者郝建家中举行十几人的“六四”25周年研讨会,有“五君子”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据“维权网”推特公布,经统计核实,在“六四”25周年前夕,被刑拘、失踪、抄家、传唤、软禁和强迫“旅游”的人数已经达到82人,其规模超过近20年来历次的打压程度。

今年,在全国两会期间,甚至连反性骚扰的数位女权主义者郑楚然、李婷婷、高磊、徐汀、艾可、韦婷婷等都被当地警察抓捕。这表明,中国官方对民间任何抗议活动,都将毫不留情地强力打压。其实,自习近平执政以来,当局在新闻界、律师界、公益界的打压,目标都指向了那些敢于冒犯、挑衅当局的人与活动。此次对高瑜重判,更透视出习近平“社会治理”的特色,即一如既往地维护权力的政治需要,坚持僵化的“敌对势力”的老套路,把暴力维稳模式推向极致。

习近平不断强化中共一党专政,民间所有不顺从一党领导的个人与团体,都被视为“敌对势力”,对之要毫不留情地封杀、清洗、镇压。近年来一系列打击异见作家、记者、律师、学者以及访民的高压维稳举动,都来自中南海的“顶级设计”,都是习近平树权威、保江山、构筑“中国梦”的大棋局使然,体现了其“敌对势力”与“刀把子”的镇压思维。如今,中南海又在“六四”纪念日来临前,借高瑜案的重判,再次向社会传达坚决镇压的最强音。

高瑜被重判的标杆意义

去年,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做了一个“依法治国”决议——换一种标签,宪法与法律就又被炒作起来。然而,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明中,反复强调其领导地位是依法治国的灵魂。这就是当今中国一锤定音的“法治”定义。这说明,中共新党魁正致力于把自己摆到法治之上,一定要主管法治,依然是把宪法、法律当成其“依党治国”的专政工具。

凡是通过宪法规定一党独尊、永远享有绝对领导地位的社会,就不可能有任何真实意义上的限制权力、保障平等、维护权利的法治现实。中共一党独大的国家政体本身,就已经证明了当下中国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法治国家——无论中共四中全会使用多么漂亮、诱人的词汇,都改变不了事实的本质。

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生态中,法律纯粹沦为党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的工具,而与普世价值指向的平衡、制约权力的现代法治文明毫不相干。高瑜案凸显了在中国捍卫人权的人士,包括律师、记者、网络博客、维权人士等,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均会遭受迫害的严峻现实;而高瑜被重判的标杆意义,正在于验证了中共利用法律构陷、对付异见人士的工具主义本性,使那些对习近平的“中国梦”误认为就是“宪政梦”、一直抱有幻想的人猛然顿悟:习近平时代的“依法治国”宣传,丝毫也改变不了中国司法只能隶属于党的意识形态,法槌就是执政者政治需要的奴仆这样一种基本事实。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55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