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以后,当我面对浦志强起诉书的时候,我还会想起看他演讲视频的那个下午。

那时我正上高三,生活枯燥,思想苦闷,整天漫游题海,身边没有姑娘,生活没有希望,整个世界铁板一块。我不知道我高考有什么用,也不知道我将来可以做什么。我每天刷微博,透过微博这块折射镜来看这个世界,感觉中国无望,那天下午在家偶然看了浦志强律师在西北政法大学谌洪果老师课堂上的演讲,忽然就想做律师了。后来我如愿进入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这些事我在早前的文章已经写过多次了。

如果说,我之进入法学有一个精神偶像的话,那就是浦志强了。我一边在偏安一隅读我的书,另一边在网络上持续关注着浦律师的维权之路,私下里高山仰止向他学习。眼看他角力劳教,眼看他死磕双规,眼看他免费代理一个一个冤案,眼看他被抓入狱,感慨万分。记得大一时老师布置的法律案例评析作业,我选择的就是陈建宇劳教案,花了一天的时间制作了四十多页的PPT在课堂上为同学们讲解。我也翻墙看过艾未未拍摄的那个著名的纪录片《老妈蹄花》,里面的浦志强清醒又理智,面对流氓警察的耍赖一针见血毫不妥协。后来看饱醉豚的文章才知道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浦志强头缠白布绝食静坐,由于太过义愤,竟用扩音喇叭砸破了自己的头。我觉得这真像是浦志强会做的事情,只有这样一个高度理想主义的人才会一次一次的以个人的力量来直面庞大的国家暴力,即使被撞得头破血流,乐观又悲壮。

去年夏天的一次家庭研讨会后浦志强被抓,网络沸腾,几个月后同批被抓的人相继获释,只有他杳无音信,而且还连累同为律师的自己的外甥女屈振红律师入狱,在被羁押的一年时间里,检方退侦两次才收集好他的犯罪证据:二十多条微博,然后公布起诉书决定向法院起诉,网络哗然。浦志强执业十几年,强大的公安机关在长达一年的侦查时间里竟然只查出了二十多条微博的“犯罪证据”,连非法经营、男女作风这样的口袋罪也没有查出来,只能说明浦志强太过干净,简直可以荣膺我们这个时代的“圣人”称号了。

以言论定罪是一个政府最不齿最下作的行为,以微博言论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还是第一回。我看过浦志强的起诉书,作为起诉依据的主体部分只有一页左右,最主要的部分就是指控其用微博言论煽动民族仇恨与评论时政热点特别是对众所周知的假肢申某等人进行侮辱,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两点理由在任何一个稍有法律法律常识的人看来都是绝对站不住脚的。第一,浦针对新疆暴恐事件谴责政府的民族政策是一个公民固有的权利也是宪法第三十五条所保护的言论自由,况且浦不仅谴责政府,他也对残忍的恐怖分子进行了指责,这完全是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的正常言论,如果将此作为定罪的依据,那么全中国有一半的人都是有罪的。第二,起诉书宣称浦志强在微博上对申某某、田某某肆意辱骂侮辱构成寻衅滋事,这更是法律适用的无知,如果申某田某觉得自己被浦侮辱了,大可以以诽谤侮辱侵害名誉权对浦提起诉讼,这本是自诉案件,关检察院何事?

浦志强一辈子都在代理言论自由的案件,维护了无数人的言论自由,最终他却被以行使言论自由而审判,这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笑话。当一个政府开始以言论作为定罪的依据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公民逼上了绝路,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历史从来没有成为过去,它只不过是由原来的纸书变成了现在的微博。

是为微博狱。盼浦志强律师早日出狱。

2015.5.24

来源:简书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