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Debang6许多为难民众的行政行为,并非有明确法律授权,而完全是权力的任性所为。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多次明确列出下放权项,取消行政审批权数(削权),开出放权削权清单,然而,现实社会中人们却仍然感觉办事艰难,处处受制,甚至举步维艰。

据中国官媒5月17日报道,正在郑州办理入职手续的单身青年小李,历经一个多月,跑了区一级的民政局、计生委,两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小区,盖了5个大红公章,最终也没有得到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这种要一个从学校毕业的单身青年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的事是何其荒谬!
另据媒体揭露,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讲到几件事:“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还有一位海南的基层优秀工作者参与评选全国劳模时,仅报送材料就需要盖8个章,结果他跑了几天也没盖全,最后还是省领导特批才得到解决。“盖完章他当场就哭了。”对此,李克强先生不得不发出质问:“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同时,李克强还说一个台商曾向他投诉:他在大陆营商最大的困难,不是优惠政策不够,而是知识产权得不到足够保护,“研究出来一个东西,马上就有人模仿,打官司、找政府,没人给解决!”最后李克强总结说:“我们现在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政府一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到位,但对一些‘不该管的事’,手却‘伸得特别长’!”

客观地说,类似前面报道的郑州小李及李克强所讲的情况在中国极为普遍,如画家卖画,要证明是自己画的;年近70的夫妇结婚证丢失,旅游要证明夫妻关系;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房屋买卖,需要单身证明;做人流手术,需证明“自愿的”;国外买药取包裹,要开“患病证明”;银行兑换残币,要证实“是老鼠咬的”;报销住院费,要证实“摔倒致伤”;开饭店办执照,要出具“不扰民”证明;卖房子,要证明已离世的奶奶是他奶奶;应聘幼儿园校车司机,要开不喝酒证明。如此等等,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政府怎么会出现如此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手伸得特别长,以至于使民众办事处处受阻,行路步步艰难呢?这除了说明权力无所不在,中国急需进一步放权与削权外,诚如李克强先生也不得承认的权力还存在“不该管而手伸得长”的情况。而这种权力对不该管的事伸手的情况,显然不是放权与削权能解决的。

事实上,许多为难民众的行政行为,并非有明确法律授权,即并不是权力的职责所在,而完全是权力的任性所为,甚至是胡作非为。如前面出国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画家要自证画为自己所画等等。如此种种所谓的证明,最后其实都是一种权力的认同(而不是社会认同),背后都意味着需要权力盖章,而这种盖章背后除了权力自负性张狂外还难排除有利益索求。从现实来看,权力任何设置的门坎,都有「门票”的存在。门坎愈多,需要证明的东西愈多,“门票”自然就愈多。所以,权力的寻租本性,使它拥有强烈的设置门坎扩增各种证明的冲动,于是就衍生出了前面那些荒诞不经的各式证明。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权力需要的证明,并非是得到法律明确授权的,而多半是各个权力部门自行设置,甚至就是具体办事人员个人所定。

没有得到明确授权的权力行为,当然无法通过简政放权与取消审批来克制,所以约制中国今日权力任性就不能指望在行政改革下的放权与削权上。正因为如此,十八大以来先后下放及取消了上千种权项,但中国社会民众仍然没有改变“事难办,路难行”的艰困局面。究其原因乃是权力只在权力自身的增减上着力,却没有放眼于权力承受方──民众的权利。

现代文明政治常识是“权为民赋”,即权力来自于民众的赋予,若无明文授权不得行使。正如前面所言,事实上权力的任性皆为超越赋权范围,即非赋权下的行权。权力之所以敢于放肆于赋权之外,皆因社会没有约束机制,没有给权力设防的堤坝与关锁的笼子。而从人类千万年摸索到的经验来看,只有公民的权利才是防范权力越界放肆的利器。当一个社会公权力如果成为人们办事的障碍时,那就意味着该社会权力失去了约制,权力本质由服务于民变成了为祸于民,即成为统治、压制、掠夺民众的工具,那么该社会民众权利就必定严重缺位。要扭转这种局面,单靠权力自身的增减显然不行,而必须通过落实公民权利。只有公民权利的落实,才能筑起防范公权泛滥的堤坝,才能打造禁锁公权之虎的笼子。当公民权利不彰时,公权如何自行削减,那都是空话,都无益于改变权力的任性。诚如数学中的一百比零是无穷大,减至一比零,仍然是无穷大。这种不改变零的状况,而只在一百中减少,就改变不了最后无穷大的结果。当民权为零时,公权削减多少也无益扭转结局。所以,要扭转权力任性局面,不仅需要放权与削权,而且更需要落实民权,充实民权。只有增加了民权,才是改变零的对比局面,才能根本上改变权力无穷大的不对称状况。

从文明国家治理经验来看,公权下放、削减与民权落实必须同步进行。那种只增减公权而不夯实民权的改革,是隔靴搔痒,是缘木求鱼。诚如没有堤坝的洪水,多少都是泛滥,而有了坚固堤坝,才能使洪水不致成灾。同样,没有关入笼中的老虎,就是弱小也是危害,甚至猪也会将人伤害致死,而关入笼中的老虎,却是多强大也只能供人观赏,为人服务。所以,在现代文明国家中,将落实民权当作约制公权任性的利器,进而将一国的改革重心放于保障公民权利上,而不是只着眼于公权的增减上。

中国今日在着力放权与削权的同时,更必要且急逼的是落实民权,让公民宪法赋予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等自由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只有这些权利的落实,才能最终且最根本地扭转、规制权力的任性,才能让权力不致肆意设置那么多荒谬绝伦的证明,老百姓办事才能顺当,公民才能顺心。如果中国不在公民权利落实上下功夫,甚至一味延续过往压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行径,那么放权与削权的努力就无益于扭转局面,甚至会沦为欺世盗名。世界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唯有落实了民权,才能达成“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对老百姓负责的事情,就是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权力才不是民众办事的障碍,而是民众办事的依赖。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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