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等人,因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一行人在湖北省赤壁市政府前宣传民主人权活动即将结束时,被大批警察抢走横幅、手机、背包等物品,并被拘留。7月13日,陈剑雄、李银莉获释,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却一直被关押。“赤壁三君子”先是被当局以“涉嫌非法聚会”、“聚众游行示威”行政拘留,后又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秘密刑事拘留,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罪名又变更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罪名的频繁变更本身就说明当局对“赤壁三君子”一案的定罪证据不足,有关当局完全是在罗织罪名以达到政治构陷之目的。到今年5月24日,勇敢地致力于民主人权活动的三君子已被非法羁押达两年时间,至今仍身陷囹圄,理应受到国内公民社会和国际文明社会的强烈关注!

赤壁三君子社运人士街头行动呼吁克服恐惧,建立民主中国(图中右一为黄文勋)

2013年5月25日,袁小华、袁奉初(袁兵)、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等人,因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一行人在赤壁市政府前宣传民主人权活动即将结束时,被大批警察抢走横幅、手机、背包等物品,5人随即被行政拘留15天,其理由是“非法聚会、涉嫌聚众游行示威”。然而,15天行政拘留期满后5人却与外界彻底失去联系,包括律师、亲属及维权人士在内的各方人士设法打听5人的下落无果,5人被强迫失踪引起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震惊!

在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和律师、亲友的不懈追询之下,外界终于获知袁小华、袁奉初(袁兵)、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5人在行政拘留期满后并未获释,而是直接转为刑事拘留,被控罪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2013年7月13日,陈剑雄、李银莉分别获释,但两人却并未拿到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法律文书,释放时也没有任何手续。而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3人却一直未被释放,到今年的5月24日,3人被非法超期羁押已经两年。

“赤壁三君子”从开始的“涉嫌非法聚会”、“涉嫌聚众游行示威”行政拘留15天,到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秘密刑事拘留,起诉到法院的罪名又变更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罪名的频繁变更本身就说明当局对“赤壁三君子”一案的定罪证据不足,有关当局完全是在罗织罪名以达到构陷之目的。

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优秀社运人士,为践行公民权利,推动中国的宪政民主进程,前行的脚步从未停息,直至身陷囹圄。

1972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的袁小华,自2011年到达广州后,积极参与各种公民维权活动,是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每月公民聚会的发起人和南方街头运动的发起人之一。从声援广东乌坎村民维权,到走上街头举牌声援南方周末事件,再到抗议声援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羁押的北京四君子,关注声援张林父女要求未成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呼吁释放因行使公民权利而被关押的良心人士,等等,袁小华因参与系列公民维权活动,曾遭到非法驱离广州、殴打、传唤、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迫害,然他追求宪政民主的信念不改。

袁小华“赤壁三君子”之一袁小华

1982年出生于湖北省咸宁市的袁奉初(袁兵),也是广州街头民主活动的参与者之一。他积极参与同城聚餐等公民活动,曾与同道一起到广州南方日报社门前举牌声援南方周末,走上街头参加反对朝鲜核爆试验的游行示威,在长沙、武汉、广州、东莞、深圳、岳阳、株洲、衡阳等市,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袁奉初的种种公民行动,引发当局强行将其驱离广州、传唤、行政拘留等迫害。

袁奉初“赤壁三君子”之一袁奉初(袁兵)

1990年出生的黄文勋,这位九零后的青年,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黄子”,他祖籍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是南方街头民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之一。他参与的公民维权活动包括,2012年3月31日在广州街头与同道一起举牌要求胡锦涛等中共官员公示个人财产,要求开放党禁、报禁等,实施政治改革;在深圳街头举起“不要恐惧”、“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等标语;举牌声援被羁押的良心人士,等等。黄文勋因此遭到过传唤、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打压,但他仍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直至2013年5月25日再次被捕入狱。

黄文勋“赤壁三君子”之一黄文勋(黄子)

自2013年4月开始,黄文勋等各地公民展开“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的活动,活动过程中经过了多个城市,并向市民派发宣传单。5月25日到达湖北省赤壁市进行宣传宪政民主活动,当活动即将结束时,遭到警察的围攻,警察抢走宣传条幅、传单、手机、背包等物品,并将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等人治安拘留15天。然而,15天拘留期满后,5人被秘密转为刑事拘留,直到数日后经过律师及亲友的多方查询才获知5人的下落。律师会见后方知,黄文勋等人在看守所遭到殴打、长时间频繁审讯等酷刑。

毋庸置疑的是,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人的言行,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他们行使公民监督的权利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在对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的起诉书中称,警方指控袁奉初参与南周事件与在广州等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系“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既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那么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何罪之有?既然中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十数年过去了却仍得不到全国人大的批准,那么公民敦促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违反了宪法中的哪一条哪一款?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载明“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一)载明“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二十一条(二)载明“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人权捍卫者宣言》中也明示:人权捍卫者有和平集会、聚会的自由;有权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提出批评、递交改进政府职能的建议;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管理公共事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中国政府对外宣称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什么不遵守自己早已签署的国际人权法和自己制订的宪法?为什么要对本国公民依据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使权利进行关押迫害?动辄强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

“赤壁三君子”出于公民的责任感,呼唤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中国成为尊重人权、恪守法治的国家,他们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的活动的目的,就是宣传民主理念,呼吁民众行使公民的权利,承担起公民的责任,每个人都以一已之努力参与推进中国的宪政民主进程,并希望在整个活动中,能广泛与各地的民主人士探讨、交流公民维权活动的经验,为公民社会的健康成长积累无形的财富。但他们却因此被关进监狱,有关当局的这种恶行必将在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受到道义的谴责。

“赤壁三君子”一案中的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最终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到湖北省赤壁市法院,至今已逾16个月,赤壁法院仍未确定开庭日期,属于严重的违法和超期羁押。三人在被羁押期间,均不同程度遭受包括不允许律师会见、被殴打等酷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赤壁市法院在办理“赤壁三君子”一案中,很明显属于严重超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赤壁市法院无故长时间拖延对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的审理,违反了中国法律及国际人权法,变相剥夺了“赤壁三君子”依法享有的“受审时间不被无故拖延”等一切诉讼权利,因超期羁押而变相剥夺了“赤壁三君子”的人身自由权等其他公民权利,更有悖执政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

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肩负起公民的责任,向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那样不畏枷锁缠身,身体力行去践行公民的权利,争取一个自由、平等、民主的社会,那么,每一个人的人权就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

近年来,执政者为了坚持一党专政,维护红色帝国的稳定与利益,拼命地拒斥普世价值,制造红色恐怖,镇压异己人士,大肆抓捕公民行动者、维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不顾国际文明社会的强烈谴责一意孤行地打压公民社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意图造成万马齐喑、噤若寒蝉的社会氛围,想让国人都做服服帖帖的臣民,一起做醉生梦死的“中国梦”。

中共专制暴政的本质是反人性、反文明、剥夺人的自由与践踏人的尊严,因而是不可能长久持续的。高全喜先生说得好:“在文明面前,一切的强权、蛮横与专制,一切的暴力和压迫,总之,一切反人性的政治异化,都是终将要被祛除的,都要被连根拔除。所以,文明就是自由,就是人的尊严,文明演进论就是诉求在历史进化中的自由与尊严的实现。”(引自《文明、通三统与现代中国》)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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