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14天津爆炸15天津市滨海新区8月12日深夜发生震惊中外的大爆炸(来源:推特)

一、天津大爆炸炸出了什么

1、 炸出了惨不忍睹的满目疮痍

中国重要物流枢纽天津滨海新区,8月12日晚,发生了大爆炸。事发现场,犹如战争画面,呈现出末日景象,天塌地陷,一片狼藉,不忍睹目。官方已确认700吨氰化钠散落爆炸,核心区水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27倍。截至8月27日下午3:00,天津港爆炸事故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45人,已确认身份14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7人,民警9人,其他人员48人。失联人员28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13人,民警2人,其他人员10人。然而,官方不断公布的死伤人数,一直遭到外界的广泛质疑。另据初步统计,受灾居民1.7万户、受影响企业1700户、商户675户。在此期间,还有辽宁锅炉厂、浙江货船爆炸和青岛黄岛仓库大火、东莞常平一连两天的地陷、山东淄博化工厂爆炸等。就在两个月之前,发生了“东方之星”豪华游轮的沉没,共计造成四百四十多人的溺亡。在中国,灾难频频、事故多发。实在是匪夷所思,也的确令人难以想象。

根据目前掌握的消息看,8•12天津大爆炸可以确定为人祸。人祸总是有,挡也挡不住,简直无法招架,根本避免不了。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此时此刻,笔者也不由得想起了七十多年前在中共中央机关报——《新华日报》上所刊登的一篇振聋发聩的社论,题目叫做:“一党专政,遍地是灾”。此为至理名言,实乃先见之明也。七十多年前早已有人先知先觉地预见到了今日的满目疮痍的凄凉悲惨之景象,岂能不一语成谶乎!

2、 炸出了全面彻底的漏洞

天津大爆炸至少证明了一点,这就是:管理的漏洞太多太多。为什么对二、三千吨的剧毒危化物品就没有实行非常严格的管理?大爆炸究竟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不能防患于未然?对于人命关天的这么大的事情,怎么竟会如此地懈怠、如此地儿戏、如此地草菅人命?

这些问题都一再地说明,在危化产品的管理上确实存在着诸多大的漏洞。而且问题可能决不是一个、两个,肯定是多得不胜枚举的了,可谓无处不是问题,到处都有毛病。所谓的管理不善,此之谓也。

大爆炸发生之后,为什么出现了成吨成吨的死鱼?据说,经检测这些死鱼还不是毒素超标的原因所造成。不是水质有问题,那么,又怎么解释这么多活蹦乱跳的鱼儿能够平白无故地一同死去了呢?

还有,据说十一个消防中队的消防队员,都几乎同时地来到了危化物品仓库,都来集中灭火,而灭火的东西没有别的,就只有水。按照专家的说法,灭危化物品的火,应该用沙土,而不是用水。用水去灭危化物品的火,不但不能达到应有的灭火目的,反而犹如火上浇油一般,必然会引发更大的火势,甚至导致严重的爆炸事故。也许正是因为这么搞,所以才最终形成了震惊世界的天津大爆炸。

在没有完全彻底地弄清敌情的情况下就冒然发起冲锋,虽然勇气可嘉,但不能不说是粗心大意,至少是莽撞,明摆着就是冒险送死,实在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其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不但敌人根本消灭不了,反而极有可能连自己的性命也给搭了进去。众多可贵的生命就是这样说没就没了的,岂不冤枉?岂不悲哉?试问,那些端坐在办公室里的消防头头们是不是应该深刻地反思,并从中吸取扼腕兴叹的惨痛之教训?请问,还能不能有一点像模像样的为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消防的专业意识了?如果有关的专业性知识不足,是不是需要多看几本消防专业的书籍来提高一下自己?是不是应该进行一些更高层级的消防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以对得起自己应尽的职责?

用“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思维定式来指挥具有特殊专业性的消防工作,那就无异于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生命当做儿戏,犹如草菅人命一样地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都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有去无回的火炕。没有专业知识、没有专业技术、没有专业头脑,面对人命关天的专业性极强的消防问题,却要用非专业的手段来处理,那就必然造成致命的难以挽回的大悲剧、大灾难。应当承认,本应避免的灾难和悲剧,怎么竟然能够惨烈地发生了呢?这究竟怪谁?这种令人匪夷所思、荒谬绝伦的血淋淋的教训,确实值得我们每一个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沉痛思考。为什么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摆脱外行领导内行的瞎指挥的框架?为什么仍然没有脱离这种纯属瞎扯淡、瞎胡闹的陈旧的指挥意识、指挥体系?

能不能多研究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的有益的经验,哪怕硬着头皮,我们恐怕也得实事求是地承认,人家的东西确实比我们做得好,人家的制度确实比我们的要先进得多。就拿消防来说,西方国家的消防人员基本上都是专业人员,搞消防工作都差不多十年、二十年了,时间可以说都很长,经验也都很丰富,也都给纳入国家公务员的系列来管理。年轻一些、身手敏捷的消防队员大多都是辅佐年龄较大、经验丰富的专业消防人员,并一般地听从后者的安排和指挥。就这一点而言,中国的消防人员与之是大相径庭的,是截然不同的。中国的消防主力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年轻人,只要是年轻、有力气、身手敏捷的,便都可以像参军入伍似地立刻当上消防队员。经验是谈不上的,专业知识也是没有的,能力就更不用说了,因为消防工作在一般的意识中充其量也就是那么简单、那么不复杂、那么容易之至:一有火情,立马就拿出水龙头往上冲、往上浇,似乎救火就是如此而已。当然,“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火情就是命令。消防队员的确需要体力、需要勇气,但确实缺乏知识、缺乏专业、缺乏经验,更主要的是缺乏智慧。要救别人,首先得保护好自己;不能够真正地保护好自己,又怎么能够救得了别人?比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看见一个人落水,还能下水去施救吗?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因为下水自己也得淹死,所以下水施救就等于再搭上一条人命了。这样做,就是人们所说的无谓的牺牲。无谓的牺牲,就是没有任何意义、根本不值得的意思。

消防,通常来讲,防是主要的,以防为主。只有防微杜渐,才能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才能真正地消除危险,为此,消防人员必须对所辖区域的各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状况、企业的建筑材料及其结构、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名称、数量、位置及疏散措施和应急手段等等,都要事无巨细地进行了解,都要做好适宜有效的安排,就是说,要做好充分的预案。有道是:“预,则立;不预,则废”。不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那是根本不行的;不搞清楚有关的详细情况,到时候就必然是吃不了要兜着走的,因为一有火情发生,就会束手无策,就会陷入不知所措的茫然之中而抓瞎。这方面的深刻教训告诉我们,千万不能再出现这种事先没有充分准备,事后立刻陷入不知所以然的到处抓瞎的局面了。救火如同打仗,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此方能打胜有把握之仗;只有全面彻底地了解所要施救的对象,才能卓有成效地完成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在某些情况下,剧毒危化物品一有火情,按照先进国家的经验来看,那就只能让它burn down,即自烧自灭、着完了拉倒的意思,因为这样的火灾,再怎么施救,也是于事无补的,也是得不偿失的,还极有可能把救火者的生命也给搭了进去,这就更不划算了。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损失,那还真不如让它燃尽为止。在此情况下,消防队员所能做的,不过就是隔离、警戒、控制而已。但这只是少数的特例,只在极其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尤其是在没有人员伤亡或者是没有更多的人员伤亡而只是有某些物质的损失时,才可以这么做。得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正确的判断,并且相应地采取有针对性的适当的措施。对于一般的大部分的情况而言,则要尽力地抢救,以尽可能地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为标准而进行施救。

在突发事件到来时,消防队员就像战士奋不顾身地冲向战场一样,必须显示出无所畏惧的勇气、使命和责任,因为这是其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比如:911恐怖事件发生时,在纽约双子楼遭到被劫持的飞机撞击时,无数的消防队员为了抢救出更多的民众,使之撤离危险地带而都是身先士卒,很多消防员都壮烈地牺牲了,但却留下了舍己为人的永恒佳话,其精神是可歌可泣的,其形象是高大的、伟岸的、了不起的,是值得世人的永远怀念的。

在这里,需要提出值得思考、值得研究的一个涉及消防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我们是否有必要继续肯定和保持我们长此以往的消防队员的形成机制?我们这里的消防队员每三、四年就轮换一次,由新人继当消防队员,老队员则别无选择地退役、离开。请问,这种兵役似的消防员制度,是否符合消防这个特殊行业的现实需要和未来需要?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对于危化物品的存放地点与居民区和公共场所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据有关资料说明,是有这样的法律法规的,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还明确规定:危化物品的存放地点与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距离必须超过一千米。但导致天津大爆炸的据说大约有两千五百多吨的剧毒危化物品存放地点距离居民区竟只有五、六百米之遥,二十多个居民小区,很多都在一千米之内。为什么会形成这么一种违反法律而胡乱作为的状况?这个漠视生命的重大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

有法而不依,有法而又不遵循,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出了事儿,都来个一推六二五,官还是照样当,钱还是照样赚,就像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的一样,谁的责任也弄不清楚,总是稀里糊涂,总是官官相护,总是权大于法,总是情大于法,顶多找几个替死鬼、弄几个倒霉蛋,或信口开河地把责任推给临时工,总是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狸猫换太子。如此这般,负有重责之人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毫无责任地溜之乎也了,到头来一切的灾难、一切的人祸、一切的悲剧也就只好马马虎虎地混将过去了,结果一切都是乱麻一样地搅成一团,根本理不清,也无法弄得明,虽然这些人一遇好事儿,便争先恐后、想方设法地往前站,以至于电台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名,平日里也忙得个不亦乐乎,但一出什么事儿就躲、就跑,就玩起了无影无踪的把戏。该负责的,不去负责;不该负责的,却跟着瞎咋呼,最后的结果就是根本搞不清到底谁应负责,什么都是不清不楚,因为责权利不明、漏洞百出;什么事情都搞得那么浑浊一团,那么浑浑噩噩,所以浑水摸鱼者众,还没摸出个子午卯酉,就算是万事大吉地OK了。

真是应该好好地研究一下,在我们这里,在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地方,为什么一个灾难出现之后,始终不能打破砂锅问到底,始终不能搞一个不留任何死角的完全彻底的调查,进而出现一个有说服力的让人们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调查报告?为什么在调查时总有那么多的各种各样的令人匪夷所思的莫名其妙的阻碍?为什么对灾难或悲剧的任何一种调查几乎总是半途而废、前功尽弃,最后弄得个不了了之?为什么就不能够从里到外、从起始到结尾都给弄得个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什么样的灾难、什么样的悲剧、什么样的人祸,要是搞调查的话,总是虎头蛇尾,浑浑噩噩,压根做不出明确的、一针见血的、言之成理的结论。只要打开我们中国人的记忆库,请问,哪一次人祸、哪一次灾难、哪一次悲剧,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也无论多么不可思议、多么荒谬绝伦、多么匪夷所思,不都是概莫能外地如此这般的吗?

这么搞下去,不能通过解剖麻雀而搞明白,不能把人祸、灾难和悲剧的根源深深地、统统地、毫无遗留地挖掘出来,仿佛总是有试图隐藏的什么东西、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游弋在里面,挖了几锹或只挖了一半就没法继续进行下去了,不知道为何,也不清楚究竟是怎么搞的,一开始信誓旦旦地表白的“一定要追查到底”的调查就无疾而终了,不是中途溜之乎也,就肯定是计划外流产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但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简直是太不像话了!由于灾难的根源始终不能完全彻底地揭示出来,暴露出来,由于血淋淋的教训始终不能透入我们的骨髓,再加上中国人的记性不好忘性强、特别对苦难及其发生的根源总是来个选择性的遗忘等诸多特点,所以相似性的或同质性的人祸、灾难和悲剧,便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个又一个地接踵而至、前仆后继、连绵不绝地发生在我们这块由血泪注满的辽阔无垠的大地上。

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里,始终建立不起严格的、完善的、切实的问责机制、责任倒查机制、责任终生追究机制?这,究竟是个什么问题?

可能由于官官相护的不良的社会存在,也可能由于中国灾民的穷对付、瞎将就的懒惰性格所使然,也可能由于没有人权、没有自由、没有法治等等所造成的劣根性所导致,也许长期的教条造成了泱泱之众的脑残似的愚民,也许所有这些的因素加在一起共同发力起作用,无可阻挡的人祸、避免不了的灾难、水到渠成的悲剧,都是我们中国人不得不接受而必须坦然接受、欣然接受的宿命了。什么叫宿命?所谓的宿命,就是命里八尺、难求一丈;活该倒霉,就是我们苟延残喘的早已注定了的命数。

3、 炸出了危机四伏的险境

天津大爆炸,炸出了危机四伏的不容乐观的险境。有人揪心待命,有人感到不安,甚至惶惶不可终日。有些以前对什么政治问题也不闻不问、对任何社会问题都袖手旁观,甚至冷嘲热讽的中产阶级在一声大爆炸之后,也不由自主地、自动地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维权访民了。由此看来,政治不开明,谁都跑不掉。即便跑得了初一,也不一定跑得了十五。所以,最好是都来关心一下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公共事务,都来尽其所能地把我们的政治坏境给搞好、也尽其所能地把我们的社会环境给搞好。不要说什么政治坏境和社会坏境的好与不好都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之类的昏话、胡话了,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不可预计的种种损失也许虎视眈眈地就在那里等着呢。说公共事务与自己没关系,那是很不切合实际的,那是一种极不客观的不正确的错误的认识。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做“丧钟为谁而鸣”吗?丧钟不仅仅是为别人而鸣的,丧钟也是为你而鸣的!要明白,倘若搞不好我们身边的政治坏境、社会坏境等,那么,我们又如何能有好日子过呢?

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司空见惯、见惯不怪的诸多不良现象,由于官僚主义庸人们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一心一意地投机钻营、只是图谋自己的仕途之发展,因而根本不讲什么道理,更毫无正义之概念,所以人们所处的环境很成问题,用时髦的话来讲,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很不适宜于人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几乎人人都不满意,很多人都憋闷着不同程度的怒气、怨气、唳气等,这样的情况越积越多,整个社会就像呲呲冒气的高压锅似的,什么时候可能憋得太久,一不小心“嘭”的一声也许便给炸得个稀里哗啦、魂飞魄散,直到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天津大爆炸,就是这种类似的情况,且已形成了不忍睹目的悲惨之结果;更有甚者,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就像坐在火药桶上俨然没事儿似地谈笑风生,浑然不觉,冷不防地就弄出个什么动静,命说没就没了,顷刻间什么东西就都化作乌有了。这都是说不准的事儿,也都是极有可能的事儿,谁知道呢?只有天知道。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在这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大陆,据说崇高的完美道德一直是我们的先民们安身立命之本,可是这些宝贵的优良传统——值得继承并发扬光大的民族精神,究竟可以到哪里去寻觅呢?

就目前的社会现实而言,恐怕很难寻觅通常被叫做“软实力”的那些可贵的、高尚的、优秀的思想品格、道德自律和人生价值了——人间的稀世珍宝,多乎哉不多也!举目四顾心茫然,九州岛何处不凄寒?我们这个曾经以至高无上的道德风貌傲然于世的神州大地,怎么竟沦落成如此不堪的不可救药之境地?为什么?谁能述说其罪恶的根源?如今的时代,总是不讲人性、不讲良知、不讲道义,一言以蔽之曰,总是不讲正义,因为没有正义,所以什么都搞不好,什么都成问题。岂不知,正是因为没有正义,所以才更应该讲正义,更应该热爱正义、追求正义、维护正义、捍卫正义、实现正义。只有正义,才是我们安身立命应有的标志和灵魂。没有正义,何以为人?何以为社会、国家?没有正义,就一无是处了。不要一天到晚地把眼睛紧紧地盯在花花绿绿的票子上,这绝不是正常的有益的人生,这绝不是我们人之为人的正确选择;更不能只是一门心思地闷声发大财,钻进孔方兄那里面出不来。如果那样的话,那么我们的视野就极有可能变得分外地狭窄、分外地短浅,可谓鼠目寸光、毫无出息。如果按照风行的社会时尚,我们都把自己变成了单纯的经济动物,那么,我们所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也还,政治坏境也罢,是不是出现了难以想象的和匪夷所思的什么大问题?

4、 炸出了悲伤、愤怒以及各种各样的思考

天津大爆炸,那么多宝贵的生命、那么多的财产都给炸没了,谁不感到悲伤、难过?可以说都很悲伤、都很难过,因为生命的损失是最大的损失,那么多活生生的生命,怎么说没就没了呢?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在难过、悲伤之余,人们不禁提出诸多事关重大的问题,人民的生命财产还有没有行之有效的保障了?人们还能不能够获得应有的哪怕是最起码的安全了?连这么一点最起码的安全保障都没有,某些部门、某些官员是不是需要坐下来,认真仔细地检讨自己所应负的、不应也不可推诿的责任?是否要全面彻底地检查自己辖区的一切的安全漏洞,以消除所有的隐患?当然具体的问题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也不乏专业性、技术性,需要专业人士以对工作、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做以深入详实的技术检测、考察与评估,且有针对性地提出程度不同地加以改进的方案,以确保安全措施真正地落实到位。

天津大爆炸证明,在安全保障方面、在危化物品的管理方面、在相关法律的贯彻执行方面、亦或在其它方面,总之,无论是局部的工作还是整体的工作,我们都欠缺的太多太多,与所应予达到的安全标准简直是南辕北辙、差之千里,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就在大爆炸发生之前的几天里,天津新港的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又是开会,又是发布信息,再三强调说,本着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已对天津滨海新港的各个企业进行了认真、详实、全面的安全检查,没有留下任何死角,没有产生任何漏洞,安全责任都已经落实到位,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说,滨海新港的安全由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所以一点问题都没有,人们大可以放心,人们当然应该无忧无虑。

安全的誓言是刚强的,安全的口号叫得响,安全的保证一个又一个,安全的这个、安全的那个,记忆犹新、犹言在耳;白纸黑字、天地可鉴。又有谁不相信天津新港的相关领导对于安全保证的夸夸其谈呢?又有谁能够怀疑天津新港对于安全所发的山盟海誓呢?

在某些中国人的概念里,保证是可以随便下的,誓言也是可以随便发的,只图现场的风光或博得上级领导的赏识或表白自己勇创政绩的决心,更多地是为了一时的作秀,至于能不能言行一致地兑现承诺,就统统地抛之脑后了。一旦出问题,不但以前所说的完全作废,而且恐怕连拍胸脯、发誓言、下保证的、高谈阔论的他自己都已变成了鸵鸟状。既然又是秧歌又是戏地搞好了安全检查工作,既没有漏洞,又没有死角,一切都是OK,一切都是完美无缺perfect,为什么却偏偏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大爆炸?

难道安全仅仅是停留在嘴上的吗?停留在嘴上的安全系数与实际的安全系数,到底有多大的距离?难道其中的天壤之别,不是昭然若揭、清清楚楚的吗?问题是,如何把嘴上的安全真正地变成实际的安全?嘴上再怎么夸夸其谈、再怎么瞒天过海、再怎么巧舌如簧,那也是根本靠不住的,因为没有实际内容,也落实不了,所以只能被认定为货真价实的忽悠。而忽悠,则是不干实事的某些官老爷们的拿手好戏。以前通过忽悠而不断爬升,到了一定的位置之后,还是一如既往地忽悠。也许在仕途上再忽悠下去,就可以更上一层或几层楼了,更可以耀武扬威地高官厚禄了。忽悠,是有极其丰厚的利益跟踪而至的,就像骗子一样,花言巧语而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钱财搞到手中。看来忽悠,已然成为天津滨海新港官场的风气了,恐怕也是大陆官场的司空见惯的风习了。不干实事,只是忽悠,权力难道就是这样“执政为民”地运行的吗?请问,这怎么能行?忽悠,由于没有任何的实际内容,因而无异于欺骗,是迟早要出问题的,而且恐怕是要出大问题的。天津大爆炸,不就是大忽悠的水到渠成的必然结果吗?小忽悠,可能是出的小问题;大忽悠,就必然出大问题,就必然出大爆炸。这,就是如假包换的结论。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

如果不能够把这一沉痛的教训加以彻底地总结并一一地予以吸取,那么我们就极有可能还要像以前所经历的任何一次灾难性事故一样地毫无收获,脑残还是脑残、无知还是无知、无耻还是无耻,其结果就是概莫能外地不了了之、稀里糊涂,一点儿长进都没有,如此这般就不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了。而这,正是灾难性事故之所以连绵不绝地发生的根源之所在,也是我们的难过和悲伤总是层出不穷地出现而难以消除的重大因素。

5、 炸出了血淋淋的沉痛教训

对于任何一次人祸、灾难、悲剧,我们都要展开深入、再深入的探究和追寻。一定要全面彻底地把握灾难何以发生、何以形成的根本原因,不能因为可能或必然具有的阻力而停止我们应有的探究。不一查到底,事故的原因就不可能水落石出,祸根就不可能给揪出来,人们也就不可能从中吸取应有的惨痛的血的教训。

在事故频发、灾难不断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提出如下的问题:中国的航船,何时可以安全行使;中国人的命运,是否能够顺顺当当?广大民众,可否安居乐业、无难无灾?

每一次灾难,必然有其值得探究、也必须搞清楚的原因,因为灾难是结果,有结果必然有其原因在;每一个悲剧,都有其相同的或不同的内容,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不把悲剧的共性和普遍性寻找出来,而只是找到悲剧的特殊性和偶然性,那就是从根本上误入歧途,也不可能找到悲剧的根源。而这,就根本不能彻底地杜绝悲剧的重演,因为发生悲剧的主要的根本的原因都被隐藏了起来,类似的悲剧又如何能够予以有力的避免呢?这,正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法根绝悲剧和灾难的顽固基因。所谓的顽固基因,是指制造悲剧和灾难的本质特征乃是积重难返、固若金汤的、是要肆意妄为地存在下去的,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是要无可避免地起作用的。

天津大爆炸的教训是痛苦的、也是深刻的、更是血淋淋的,因为是用无以计数的极为宝贵的生命和财产作为其无比惨痛的代价的,如果不能把这种血淋淋的教训变成人类的智慧和经验,那么人类文明就不可能取得哪怕是些微的应有的进步,中国大陆的任何希望就必然会成为虚幻的泡影。有鉴于此,笔者不端冒昧,抛砖引玉,谨提出应予关注的重大教训——这是从天津大爆炸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这是从诸如此类的灾难、人祸、悲剧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这是从“一党专政,遍地是灾”的历史和社会现实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

二、没有人权,就什么都没有了

中国人民所经历的沉痛教训每每告诉我们:没有人权,就肯定遭殃,就必然倒霉。依据此种普遍的认识和基本的道理,也可以肯定地说,天津大爆炸,就是因为没有人权。没有人权,就不可避免地灾祸连绵、国无宁日;没有人权,社会就必然混乱、荒芜,人性缺失、虎狼肆虐;没有人权,哪怕暂时看起来似乎繁荣昌盛了,但到头来却肯定是什么都糟糕,什么都破败,有也等于无,最后一切都玩完。从表面上看似什么都有到实质上什么都归零,那都是迟早要发生的、根本逃脱不了的必然之结果。

1、 人民根本没有知情权

天津大爆炸肇事的企业瑞海国际,是专门搞危险化学物品储藏和转运的一个国际公司,位于天津滨海新港。公司附近建有20多个高档小区,那里的居民也从来不是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与令人恐怖的炸弹几乎是捆绑在一起,因为危化品仓库就在离他们几百米的地方,也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个情况。如果知道定时炸弹就在自己的家居旁边,那么,谁还能没事儿似的安稳,那么安稳似的没事儿呢?有道是:无知者无畏。因为不知道身处险境,反而把险境当作了宜居的所在,而且还是价格不菲的高档小区,胆子也的确够大的。这岂不是抱着炸药包睡大觉——没事儿找死乎!?

人们不知道自身处境的危险,乃是因为政府根本没有告知。政府在对不利的、负面的信息控制方面可以说做得非常好,也十分到位。这就是说,尽管老百姓想知道的事情,但政府就是不需要让老百姓知道,滨海新区是坚决不会透露出任何的一鳞半爪、一丝一毫的;居民应该知道的信息,但政府出于维稳的需要,总是遮着、盖着、掩着、藏着、总是躲躲闪闪,就是不告诉广大民众,你老百姓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像到处是盲点的类似情况,在整个社会、在整个国家,不是普遍的、经常发生的、稀松平常的吗?请问,这又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呢?

中国人民向来没有知情权。例如,人民想知道镇、县、市、省政府把那么多的税收、那么多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都想知道高速公路收费站把征收来的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都想知道公款消费为什么芝麻开花节节高,都想知道——-如此等等的问题,但谁都不知道,问也问不明白,况且,问也是白问,因为谁都不管,谁都不理,谁都回答不了,况且,也根本不理你。

人民没有知情权,是政府大搞信息封闭的结果,因为政府根本不把任何重大的事情告诉给人民,而是用各种各样的秘密的方式,把包括某些危险的情况在内的几乎一切的情况,都给紧紧地包裹起来、掩盖起来,似乎如此这般,就能够让自己高枕无忧、太平无事了。所有致命的危险,所有隐藏的灾难,在这种情况下都神不知鬼不觉地、统统地给和谐掉了。这,难道不是举目可见的极其愚蠢而可笑的鸵鸟之作为吗?

天津大爆炸之后,有人用手机拍照刚刚爆炸的现场,但现场的某些人立刻就不允许拍照,并试图强行删除拍照人手机里的照片,似乎照片一删,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就可以平安无事了。照片当然可以人为地进行删除,但大爆炸及其形成的后果能不能删除,乃是个应予考虑的实际问题。大爆炸所造成的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那些活生生的生命、那数千辆轿车和几十辆救火车、那些曾经巍峨高耸的高楼大厦等,如今又在哪里?这满目凄凉的、犹如世界末日一般的惨不忍睹之景象,又如何能够删除得了?

天津大爆炸,其惨烈之悲剧,早已定格成我们这个时代所独具的不忍睹目的黑暗的和阴暗的亮点,并作为永恒的警钟长鸣在没有知情权的中国人民的记忆里;

2、 中国人民没有公共事务的参与权

由于没有民主,所以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活与普通民众根本不相干,虽然官方常常打着人民的旗号。所有的公共事务只是权力者的手中之玩物,一切都是当官的说了算。官权驱逐了人权,权力漠视了权利。公共事务,人民根本就没法参与,况且,也从来不允许参与。人民如果能够拥有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权,那么,他们就决然不会允许剧毒的危化物品仓库就在自己的脚底下建立起来,也决不会允许官商勾结,违反国家法律,悄无声息地让自己与危化物品同呼吸、共命运了;

3、 中国人民没有表达权

由于没有表达权,所以滨海新区的居民们只能老老实实地沉默寡言,无动于衷,而不能自由地表达对于危化物品的担惊受怕,更不敢由于运用自由表达而被权力机关认定为闹事,因为在中国,只要敢于表达,就是不老实,就是闹事,就是与政府对着干,这是中共自建政以来权力者们从来如此的思维方式。

在没有表达权的情况下,沉默的大多数又能够显示出什么样的值得一提的应有的内在力量呢?除了受到像天津大爆炸这样的必然的袭击和毁灭性打击之外,还能够有什么样的可以选择的堪称理想的出路吗?倒霉是不可避免的,灾难是必将到来的,痛苦肯定是挥之不去的,更是遗留终生的。

4、 中国人民没有监督权

政治权力不允许更不提倡中国人民的监督权,虽然口上可以这么说一说。但谁要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监督权力者,那就注定被毫不客气地认为是敌对分子,不是图谋不轨,就是别有用心,总之就要研究你、收拾你、法办你,直到让你浑身上下不得劲,直到让你少管闲事,只专注于你自己的吃喝拉撒睡等个人生活为止。如此这般,权力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横行无忌、无所不为了。肆意滥权不稀奇,胡作非为很正常,直到什么样的坏事、恶事都敢做、都敢为,天津大爆炸就是中国人民没有监督权所造成的一个显而易见的罪恶之结果。对此,否认是无用的,不承认也没关系,就是拿枪逼着作者改弦更张,也是徒劳的,因为事实俱在,本质上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5、 低人权,是中国人民必须破除的无耻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似乎是一路风风火火、高歌猛进,因为中国经济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始寻找出路的。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正像某些学者总结的那样,乃是一种以所谓低人权的优势而获得了长足、快速的发展的。

什么叫做低人权?所谓的低人权,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没有人权或匮乏人权。比如:血汗工厂,低工资,低保障或干脆无保障,或克扣劳动报酬,或以假冒伪劣行坑绷拐骗之实等胡作非为。在这种情况下所导致的所谓的快速发展和表面上的繁荣昌盛,难道不是中国大陆满目疮痍的可悲现实吗?

低人权绝不是什么好事儿、好现象,而是灾难的根源、悲剧的深渊。低人权的所谓“模式”,无论吹嘘得怎样天花乱坠,无论装潢得怎样富丽堂皇,也是根本走不通的,因为其本质是野蛮的、血腥的、残暴的、可耻的。为低人权的发展模式叫好的红色专家、学者、教授,不是出卖良知的无耻文人,就一定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抱着权力的大腿不放而极尽献媚邀宠之能事的犬儒。

低人权,即没有人权,是中国大陆所有灾难、人祸与悲剧的总根子,是中华民族的某些败类自绝于人类文明的可耻作为,是造成整个社会都毫无前途、毫无希望的可悲之图景。请问,低人权的社会,还能有什么值得肯定的发展?没有人的尊重、人的价值、人的权利,就根本没有什么令人欣慰的发展。低人权所谓的发展,也是极其有限的,因为肯定要耗费人性流失和道德不彰的巨大成本,正因如此方才有可能换来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残羹剩饭。况且,这也是迟早要并且是很快就要遭到报应的。报应一到,肯定是谁也跑不掉的。

低人权是不可能给中国人民带来任何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的,也是不可能带来任何欢欣鼓舞的希望的。

中国人民要想获得应有的巨大发展,就必须从低人权的屈辱地位中挣脱出来,解放出来,就必须彻底告别以各种形式出现的低人权,就必须坚决地捍卫自己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以防止类似于天津大爆炸这样的悲剧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重演。否则,悲剧和灾难,是根本控制不住的,极有可能是我们始终摆脱不了的极其可怕的梦魇。

告别低人权,就是告别我们中国人所面临的一切的悲剧、一切的人祸、一切的爆炸、一切的苦难、一切的冤屈。如果总是处在低人权的卑微地位,那么,我们所面对着的,就必然是各种各样的根本无法避免的大大小小的类似于天津大爆炸这样的人祸、灾难和悲剧,我们就脱离不了主要灾害和次生灾害连绵不绝的沉重打击和毁灭,因为低人权本身就决定了我们中国人不得不时时刻刻地蒙受着种种不堪忍受的倒霉和苦难。

三、周永康的维稳模式,在中国埋下了类似于天津大爆炸这样的无穷无尽的隐患

据有关资料披露:就在前几年,在滨海新区,曾有当地居民成群结队地走向天津滨海新区政府游行,强烈抗议危化物品仓库在此地安家落户,但是却遭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强制驱散,很多人被叫到了派出所进行约谈并强令这些表达抗议的居民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从事所谓的抗议活动。2012年4月11日,有网民号召进行环境维权,网名为“会跳小蜜蜂的弗朗明戈”发布信息:“天津市滨海新区聚碳酸酯项目已准备破土动工,该工厂剧毒一旦泄露,则以其原点向外延伸5公里为半径的圆内,人畜全无。请相关企业领导及政府官员勿以百姓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现在我们已开始联合聚众抗议,请看到此微博的人们轻点你们的手指,挽救我们的生命”。2012年7月9日,长期排污扰民却不受任何管束的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泰伦特化学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泰伦特化工厂仓库位于别墅小区内,城际美景居民小区距泰伦特化工厂不足500米。然而,由于此次爆炸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并未引起天津当局的重视(参见:2012年7月16日中国经营报《隐患四年无人过问终酿大祸 天津北辰科技园爆炸调查》)。

人们的不满、担心和焦虑等,都被维了稳。随着岁月的流逝,也逐渐地淡忘了,实属被逼无奈,也确实没什么好办法。在公权力的强制下,广大居民只好忍气吞声、缄默无语,违心地顺从了当地派出所提出的不正当的无理要求,天津滨海新区的维稳由此终于取得了可喜的成功和可耻的胜利。尤具讽刺意味的是,强制维稳的派出所,随着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立刻就被夷为平地,连同诸多维稳的警察,也一并化为乌有了。

由此看来,维稳不但害人无数,而且也足以害死自己,并且也是导致天津大爆炸这一悲剧的重大原因。维稳,是制造全民族灾难的巨大祸根。天津大爆炸,难道不是维稳维出来的吗?

由此可知,周永康的维稳模式,罪恶是深重的,是泪水的江河、是鲜血的海洋;周永康的维稳模式,不但在当时就直接造成了中国人民的苦难深渊,而且也无耻地延续成如今的天津大爆炸;周永康的维稳模式,不但剥夺了中国人民应有的权利,而且还大面积地掠夺中国人民的财产,更有甚者,还变本加厉地剥夺中国人民的生命。天津大爆炸,就是周永康长期维稳所盛开的极其残忍的恶之花。

周永康由于贪污腐败等作恶多端、肆意滥权、胡作非为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也算是恶有恶报的现世报了,更是其罪有应得、适得其所的了,但是他所搞的那一套残民以逞的坑人、害人的维稳模式,却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追究、也根本没有得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清算。一个罪犯,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究竟是怎样爬上如此的高位,又是如何执法犯法地长期地执掌整个国家的执法、司法之煌煌大权的呢?周永康由此而被恰如其分地定名为臭名昭著的“维稳沙皇”。其肆意妄为地和无所不用其极地迫害千百万中国人民的所有令人发指的滔天大罪,怎么竟被悄无声息地隐藏起来了,就像根本没有这码子事儿似的呢?这,究竟是何道理?

维稳模式通过种种强制力,把人在表面上好像给压服了,但由于根本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解决,固有的矛盾仍然还在那里存在,冲突仍然还是一如既往,只不过是从台面转入了地下,人心还是不服、还是不稳,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稳不住,表面上的稳定只是埋下了暂时不露的隐患而已。一经时机成熟,立刻就报,该爆炸还是得爆炸,就像天津大爆炸这么一种情况,那是怎么也控制不了的。社会的广泛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现在延续下来的维稳,乃是得不偿失的,是一个充分失效了的、根本不可能成功的失败模式,更不用说,维稳的费用已然超过了庞大的国防军费,业已耗费了难以重负的海量的国家资源,它实际上却只是为公权力的某些部门、为这些部门里的某些人员提供了尽情地贪污腐败和肆意妄为地收刮民脂民膏而大开方便之门的捞钱机会而已。

邪恶、罪恶的维稳模式,为什么至今还在张开血盆大口,还在每时每刻地吞噬着中国人的生命、财产和权利?周永康被绳之以法了,但周永康一手制造的罪恶多端的维稳体系怎么仍然在与时俱进、招摇过市、耀武扬威?这,究竟是为什么?

有觉悟、有理念、有志气的中国人民,必须坚决彻底地追究周永康维稳模式所造成的全部罪恶,一点也不能留,决不能留下任何死角;维稳所搞的所有邪恶的猫腻,都必须在众目睽睽的阳光之下得到充分的暴露。一定要在人们心中确立一个无比刚强的信念,这就是:决不能让维稳模式一如既往地阴谋得逞,也绝不允许密室政治与时俱进地畅行无阻、为所欲为、胡乱作为、无所不用其极地继续危害人间,开拓进取地以邪压正。而所有的密室政治,无论维稳,还是假公济私;无论权钱交易,还是权色交易;无论卖官鬻爵,还是权力寻租,一切的罪恶、邪恶,都是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并强烈反对的,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坚决不能允许的,因为不正义,因为这些权势者们都把公权力当成他们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而胡作非为、肆意滥权。所有这些都是由密室政治所一手造成的邪恶、罪恶。要破除这些邪恶、罪恶,就必须把公权力的生成方式、运行机制及其达到的效果等等,都要让人们所知晓,即,形成政治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只要是公权力,只要是涉及公众的事情,就都应该而且必须变成公开的政治、透明的政治。这就是说,应该公开的一切,都必须毫无保留的公开;一切涉及公共事务的事情,都是应该而且必须透明和公开的。要知道,牵涉公共事务的一切,是不需要什么隐藏的,也是根本不必要有任何藏匿的。还搞什么密室政治?也不是地下党,根本没有任何理由搞这种乌七八糟的破玩意儿。密室政治,从来都是贪污腐败的孵化器,是造成整个社会的灾难和悲剧的温床,是人民痛苦和忧伤的重大根源。

要破除维稳模式,就要破除密室政治。密室政治,表面上好像是稳定了,但由于漠视人权,也根本不考虑人民的利益,而只是为权力者个人的和小集团的利益所打算,因而乃是动乱的深渊,是一点点好处也没有的罪恶、邪恶,是恶贯满盈的巨大的漏洞。天津大爆炸之所以发生,与维稳模式、与密室政治的习惯性的运行方式,是具有牢不可破的、千丝万缕的紧密关系的。进而言之,在中国大陆,几乎每一个人祸、每一个灾难、每一个悲剧,与维稳模式、与密室政治、与肆意滥权、与胡作非为,都是有深入骨髓的关系的!

四、掩盖真相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休矣

天津,据说是一个没有新闻的城市。作为拱卫首都北京的重要职能的直辖市——天津,为什么就没有引人关注的新闻?因为显而易见,天津的新闻都被全面而彻底地控制住了。所谓控制,就是封杀,就是掩盖,就是这也不许,那也不行。在天津,一切重大的信息都要按照这里的主政者的意志对外发布。凡是不符合天津主政者意志的说法,都不让流出天津,因为这些说法,都被叫做错误的、负面的信息。正因如此,凡是在天津所发生的人祸事件,哪怕是重大人祸,都必须经过主政者的层层把关,严格审定,而决不能越雷池一步,决不能有独立自主的报道。谁要是胆大包天地、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有关事件的真相,谁就必然被认定为政治不正确、思想不端正、不听领导的话、不按照党的指示办事、谁就犯了必须严肃处理的错误。这,正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天津畅行无阻、如入无人之境的本质特征,也是天津没有新闻的主要原因。

所谓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就是指,一定要按照主政者的意志,让所有的党控媒体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把一切依照主政者看来不利的、负面的信息都要概莫能外地、统统地扼杀于萌芽状态。倘若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那就要按照主政者的意志千方百计地加以遮掩;倘若实在遮掩不住,那也要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之是报喜不报忧,要把丧事当成喜事来办理。一定要在舆论上造成一片祥和之气,一定要强调和谐稳定的繁荣景象,此乃人人称赞的好日子和人人共享的太平盛世。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零一二年六月发生在天津某商场的一场大火,由于管理不善,由于没有重视消防安全,因而造成了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天津市委、市政府严格地控制死亡人数的对外报道,在人员的伤亡数字方面,不遗余力地搞和谐,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也的确做到了面不改色心不跳、具有天津特色的撒谎不要脸的无耻精神,因为按照民间的统计死亡人数早已过百,但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外发布的死亡人数,却总是限定在37。为什么单单限定在这个数字上,因为超过37,按照相关规定,就可以确定为特大灾害事故。为了防止出现特大灾害事故,所以就必须把死亡人数限定在37。查一查当时和现在全国各地的各种灾难事故,可以总结出一条,死亡人数都概莫能外地、统统地是37,没有超过37的。在中国,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大型的天灾人祸中,把死亡人数几乎一致地都限定在37。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正确的舆论导向”。

掩盖真相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到底能不能使人信服,恐怕还是个极大的未知数。其真实性到底有多少,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普遍怀疑。为什么一出什么事,权力掌握者立马就开始紧锣密鼓地、想方设法地、无所不用其极地遮着、盖着、掖着、藏着,对关键的重大问题总是推脱搪塞、虚与委蛇,或者是避重就轻、瞒天过海,再不就是王顾左右而言他,总是不能切入主题、老老实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地担当起自己应负的那部分责任。请问,有必要撒谎,并且是撒出令人可笑的、驴唇不对马嘴的弥天大谎吗?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谎言,无处不在的谎言、彻头彻尾的谎言,滑天下之大稽的谎言,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所谓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吗?

只要把真相一五一十地、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人民,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无论是多么大的悲剧,无论是多么大的灾害,人民也一定会自觉地认定的、自觉地接受的,因为人们相信的是诚实、相信的是真相。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这是最关键的,这是丝毫马虎不得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夸大,也不缩小,情况就是那个样,灾难已经铸就,悲剧已然发生,剩下的就是只有找出根源,吸取教训,以防灾害再次发生。这就叫做善后。但越是遮掩,越是躲躲闪闪,就越是让人怀疑,就越是让人不放心,因为人们无法确切地知道实在的真相及其来龙去脉,事实究竟怎样等等有关事宜。这样一来,情况就恐怕不好办了,因为极易引起怀疑,引起困惑,引起猜测。记者也好,公众也好,要拍就拍,要照就照,因为这是事实,事实就是那样,事实是否定不了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想否定,想掩盖,也终归是无济于事的,相反到可能弄巧成拙,以至于达到不可收拾的被动局面。

不让报灾难,难道灾难就没有了、就可以自动消失了吗?不让报悲剧,难道悲剧就不见踪影、就会自动取缔了吗?当真相坚硬无比、事实俱在之时,舆论再怎么天花乱坠、再怎么装潢、再怎么涂脂抹粉、再怎么正确导向,请问,又有何用?由此可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其量只能是自欺欺人的名不副实的鬼把戏而已,只能起到与其希望达到的效果大相径庭乃至截然相反的可笑又可悲的效果而已,无怪乎,网上的滔滔议论与官方所发布的信息,总是具有相当大的乃至于十倍以上的差距。有的网民认为,政府所公布的死亡数字是大大地缩了水的,真实的死亡数字应该比官方公布的起码要大十倍或以上。人们之所以对官方发布的数字表示极大的怀疑,实在是拜“正确的舆论导向”胡乱瞎导所赐,是既欺骗不了自己,又欺骗不了公众的必然之结果。

要恢复和重建人们对于政府公布的有关信息的信心,就必须坚决彻底地破除“正确的舆论导向”的思维定式,就必须消弭其所带来的长期不良的影响,要允许、提倡并鼓励自由的舆论对于事实真相进行自由的报道,而不能仅仅有官方报道这个单一的一种渠道,要争取创造多种渠道的报道方式,信息的来源越多越好,也越容易显露真相。也许来自于民间的报道,更能使人信服。

要建立新闻舆论自由报道的良好机制。要真实地反映事实的真相,就必须允许、提倡并鼓励私人办媒体,无论办报、办杂志、办出版社,还是办电视台、办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亦或是办新型媒体,如网站、微信等自媒体,因为这些都是符合联合国所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之要求的。只有千百万家私营媒体都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我们才可能寻找到让人们相信而不是疑虑重重的事实真相。

基于此种认识,掩盖事实真相而危害甚烈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应该被扔弃在历史的垃圾堆,并只能作为以往作恶多端的可耻遗迹而令人贻笑大方。掩盖真相的“正确的舆论导向”,由于唯权是举,必然片面;不但不正确,而且还错误;不但错误,而且还罪恶、还邪恶,还坑人、害人。

掩盖真相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休矣!

(未完待续)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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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郑贻春:天津大爆炸炸出了什么(上)” 有 1 条评论
  1. 天津爆炸炸出了感动、炸除了眼泪、炸出了捐款、炸出了对烈士的歌颂、炸出了一个生态公园、死几个人算什么,都过去了,不许再提了、政府说了老百姓人人支持,皆大欢喜,坏事变成了好事,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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