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官员刘虎被关押一年取保候审  舆论要求对滥用职权捕刘虎的官员问责

2014-08-04

image (55)图片:《新快报》记者刘虎。(网络资料)

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等官员,去年8月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后又以涉嫌“诽谤罪”及“敲诈勒索罪”起诉,但被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今年8月3日,刘虎被取保候审。有评论认为,仅仅对刘虎取保候审是不够的,应当对利用国家权力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官员进行问责。

因实名举报多名官员而被以诽谤罪逮捕的前广东《新快报》记者刘虎,在被关押近一年后,周日取保候审。

刘虎的代理律师周泽周日在新浪微博上写道:今天接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刘虎案承办检察官电话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刘虎案,检察院决定对刘虎取保候审。我一直认为,刘虎无罪,对刘虎的追诉应该终结在检察院。对刘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

周泽周日晚再发微博说:刘虎从重庆打来电话,说已平安到家。是办案人员直接把他送到机场,并且送他过安检的。刘虎说,熬过来了,便是晴天。

刘虎曾在网上多次举报官员,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等。去年8月23日,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一天后,他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的9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将其批捕。其后,公安机关两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但均被退回补充侦查。

本台记者周一多次致电周泽,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与刘虎相熟的深圳律师李国斌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当局花了一年的时间仍查不到刘虎的罪证,不直接无罪释放他而是取保候审,本身是违反法制原则的。

李国斌:“实际上,估计侦查这么久也没有侦查出什么东西来,这是一种处理吧。从外面观察来说,他(刘虎)应该没有犯罪问题。因为我确实不了解中间究竟侦查的有些什么资料,只能是我的主观判断。我的主观判断认为,这就是警方或者检察院一种下台阶的做法,如果构成罪了,早就起诉了。这种做法本身是违反法制原则的,有罪起诉,无罪放人,还取保什么?”

有关消息也引发民众热议。网民“艳萍”说:举报官员的记者刘虎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近一年后,检察院没起诉,今天取保了。有罪没罪另说,反正警方可以先关你一年再说。厉害吧。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则在微博上写道:刘虎出来了,虽说还留着一个尾巴,毕竟,他自由了。另外一个实名举报者(浦志强),他,什么时候能出来?

刘虎的好友,前《成都商报》记者李建军周一告诉本台,已与刘虎的家人联系过,他的精神状态不错,已经一年未见的女儿也十分想念爸爸,他会与家人好好团聚。

李建军表示,对刘虎的获释感到高兴,但对中国的司法现状感到悲哀。

“早该放他了。查了345天,翻箱倒柜、兴师动众地去查,结果反而证明了刘虎的清白,证明了中国记者是有脊梁的。现在他只好放人。但是放人,他还要说出冠冕堂皇理由,还留个尾巴,取保候审。这也说明中国司法现状很可悲:法院没有判一个人有罪以前,就把一个人的自由剥夺那么多天。而且按照正常的司法惯例,应该是这个人犯了什么法了去抓他,而不是为了整人而抓人,然后抓了人以后再千方百计罗织罪名。这让人很愤怒。”

李建军认为,刘虎举报马正其、崔亚东、杜航伟等人均是行使公民的权利,不应该遭到关押,应当对滥用职权的官员进行问责。

“我觉得他们应该被问责,因为滥用职权肯定是够上了。刘虎举报那三个官员,陕西公安厅长,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还有上海最高法院院长崔亚东,这三个人到底有没有问题,你国家有关部门现在没有展开调查。作为举报者来说,他肯定不能保证这个东西的完全准确性,国家司法机关还经常办冤案呢。举报者是线索的提供者,国家没有理由在证据上要求太高的东西,而且他又不是主观恶意地去诬告。不能用法律手段来对待举报者,你要保护举报者。你滥用权力对举报者进行打压,而且据我了解的情况,就是这个陕西公安厅厅长他们找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利用国家权力打压举报者。刘虎被放应该只是个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个有个说法。”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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