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夜晚中的一个房间,除了我,空无一人的夜晚。当一辆急驰而过的汽车灯的光划过窗玻璃的时候,我就把茶重新泡好了。这时,稀薄的晨雾开始聚集,像一个预谋似的来到了窗台上。我侧坐在沙发窝里,企图尽量把渐渐涌来的睡意淹没进这棕黄色的液体里,以便等待着晨鸡的啼鸣,好搭头班车进城去。

此时,兄弟忠在我印象的长廊中不知怎么忽然就摇晃起来,变得模糊,我想他从前一定十分鲜明过,不然,散发在我眼光中的某些投影就不会围绕着他转来转去,忽而壮大,忽而瘦小。有一阵子他的确瘦小。那时的他衣着质朴,青蓝色的裤腿上钉满了虎牙形的补巴,他迎风木立在河边,手执香樟木弹弓的灵巧模样就像阳台上那盆盛开的菊花,在镜片的反光中灼热耀目。可那毕竟是久远时光中的他了。后来,忠终于跨入了高中,一所名牌高中,毕业后就考进了大学,随之他就从另一面开始了自个儿的生活。他一直就努力。这没的说。我想忠怎么都应该跟我一样,脑袋该平稳一些,多装些本领。用他们的话说,好好地工作,特别要讨上司的喜欢和赏识,够条件就加速入党,这是正途,会给自己平添许多益处。就像我,三十刚出头,便当了处长,里里外外,左右逢源,说到底,也不冤枉父母的一片养育之恩,让他们二老坐在电视机前笑哈哈的也有个想头。其实,我的这些想法很普及,也耐用,具有全民性,我曾不止一次两次地给他灌输过。起初,他似乎还能听进去,坐在我对面,双手老是盘桓在微微抽动着的膝盖骨上,样儿极是认真而且憨厚,像挑眉聆听某种教谕似的,唯唯诺诺,一个劲地点头,意思是要按我指引的路去不折不扣地走。那会儿他毕竟才高中毕业。我比他年长六岁。他自然听我的多于听父母的。这里面依然潜伏有一个代沟问题。隔年如隔代,一点也不假。多几年的经历就多添了一个令人感叹的世界。因而,对我,他常常觉得高深莫测,但又唯命是从。那时的忠还不会抽烟。

忠学会抽烟显然是在进入大学后不久的事。即或如此,他可是从来就不敢妄自站在我面前抽烟的。我想他一定是怕我,怕我一气之下干脆扣除掉他每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他明白,那时节我们的家境绝非宽裕。因此,他在大学里的生活开支基本上由我来承担。我是老大,虽说早已挣钱糊口,下面却有两个兄弟,外婆还有病,父母的经济负担依旧不轻。再说,忠是我们家乃至整个家族史上第一个上大学的秀才,照平常人看来,就是自个儿捏紧点,也得把他供养出头。这种慰藉和骄傲无疑具有一种历史感。毕竟只有四年嘛,也好熬。然而,他抽烟,我反感。我发现他抽烟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不巧,当时他带了一位同学来家,那位同学可不知道我反对兄弟擅自抽烟的,闲聊中,他掏烟给我,我摆了摆手,接着又将烟递给忠,于是忠就看看我,随之那位不明真相的同学也愕然地看了看我,那时我却佯装未见,故意将头转向窗外,在转眼的一霎,我感觉他们悄悄地互使了下眼色,于是我就明白忠是会抽烟的了。那个晚上我很生气,一直没同他说话。我想,而且我向来认为抽烟是一个年轻人滑向散漫和堕落的征兆,不利于身体还在其次。我担心这种可恶的征兆已开始在忠的身上萌芽了,久而久之,会给他本来具有的良好习惯染上许多不干净的斑点。于是,直到某天下午我当面痛斥了他一顿,他才不无坦率地承认这种过早的追求的确不利于安定团结。当时他就坐在电视机旁,斜对我,开始并没有急于开口,表面上还显得沉静,往往这种沉静又使我觉得他已然成熟了。他顿了顿,在我平息下来之后,就说抽烟其实也是一种需要,他决不是在附庸风雅,并且说为了满足这种需要他会合理使用我给他的那笔生活费,一个子儿也不会多要。说着说着,话锋一转,他就开始谨慎地评价起我的生活是否过于僵化古板,显得陈旧,没跟时代划等号,整个人就仿佛是一个标点符号,却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这样,他决定尽量少回家,以摆脱掉我从小就投在他内心深处的某种不正常的阴影,因而,叫我要原谅他,理解他,不要再随随便便过多地干预他的生活。他要生活。当时,我愤怒得几乎要给他两耳刮子,但我又终没下手。忠毕竟大了。二十多个四季风光给他的脸抹上了一层善于缄默而又富有机智的光芒。其时正值二月。残雪在融化。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完全明白忠并不是我自身在反光中的投影。人各有其路,即便兄弟。一个很普通的道理。我现在明白了。尽管我和忠同一父母,血管里淌着两条血管汇流出的同一种血,孩提时互相依恋和吹捧,共同占有一种想法,共同享用一张吱嘎乱叫的木床,共同使用一种行为,或抵御外来的侵扰,或蒙骗父母严厉的眼睛,或在昏暗的灯光下偷偷粘贴纸花和飞机模型。他简直成了我的一只手,一只脚,一个无论白天黑夜都跟在我屁股后面团团转的传声筒。我们情投意合,团结一致,仿佛一个人,唯一的差别就是一个在镜里,一个在镜外,身高悬殊,但形貌举止酷似。而现在,不同了,我们都大了,的确,都成人了,一个思想早已分离出两个相对独立的思想了,干涉不起作用了。这是显然的。我想,这样吧,他毕竟是兄弟,还年轻,除去道义上的必要提醒甚或干预外,其它的就由他去好了。是的,他有他的生活,毕竟是长胡须的人了,文化自然比我的高,这样也好,让他摆脱掉我的人生经验,去自辟一条生的路,品尝品尝个中滋味也未尝不是一件绝好的事。由他去吧。这样一来,似乎签了一份契约似的,我俩自某一刻起就很少坐下来拿流动的时光来挥霍各自的想法了。当然,当然啦,这并不是说如此一来就削弱和贬低了凝固在我们血液中的那种亘古不变的兄弟情谊。不会的。况且,尽管如此,忠每次路过我的单位,就总会到我这儿来坐坐,喝杯茶,抑或随便喝点什么,或者捎个口信,或者轻描淡写地聊聊,不然就敲我一竹杠,拉我进餐馆。那个二月风光里,我患肺炎住院,他竟傻乎乎地给我送来了一束花满枝头的腊梅,可见他看待生命的方式实际上比我要浪漫和超然得多。

忠喜好读书,不必言说,文史地理,包罗万象,无不涉猎。我真佩服。据说,他成功地当上了校文学社团的头头,出尽了风头,在师生中,尤其在女生中已被广为吹捧、崇拜和爱慕。他可是从来都不曾在我的跟前透露出一丝一毫。他完全没有必要在我面前炫耀才华甚至卖弄摄取到的一知半解,他知道,那样我可能会嘲笑他,使他在自傲中羞于作出哪怕来自生理上的反击。自然,我的生活经历比他要来得丰富得多、复杂得多。生活比什么都重要。重要的是生活。它是一本大书。而他才翻开了第一页,还早,以后的内容他压根儿就无法预计。我想。

何时开始生活其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去生活。有人堂而皇之地认为恋爱是生活的开端。我反对这种偏见,也不同意这种观察,尽管女人对我又重要又不特别重要。而有一个家才是真正重要的。的确,我至今还没安家,但我决不悲观。至于说忠什么时候去谈情说爱,我也从不过问,他有他的谱,谁也管不着。然而,那时候的忠,在他的身边,的确有好些姑娘在晃晃悠悠了。但,老实说,其中有个女孩在我的印象中可不怎么顺利,相貌和气质仿佛是从不同的物体上拼合来的,总很别扭,类如一个什么带刺的东西卡在了喉管里,欲吐不能,欲咽又止,怪不舒服。她不爱交谈,或者说不善言辞,坐着的样儿决不舒展,体态也孱弱,腔调细声细气,夹着一丝远隔他乡的地方味,恰像抽空了气的彩色气球,好看而不能飞,软绵绵的,在感觉上经不住来自任何形式的风吹雨淋。她来过家好多次,没过多久,就不见她再来了。那时忠已考入了该校的研究生。他有工资糊口了。对此,我记得问过他,而他却隔着墙壁说反正家里人不喜欢,说吹也就吹了。我知道这并不是他的心里话。他的心里话是绝不会轻易对家人说的。这是他的秘密。直到又一个二月风光重新光顾我们的门槛,我才听说那可怜如草的女孩为忠堕过两次胎,直至后来发觉忠暗地里又将另一位黑发姑娘抱进了一片黄昏中的桃树林,她就悲愤欲绝,歇斯底里,最后也就愤然辞学,重返了湖南归家的路。那可是一条由熟悉亲切陡转为陌生厌恶的漫长的路。于是,一气之下,我记得我当时就把酒杯扔在地上摔了个粉碎,然后侧身对准忠出汗的尖鼻头就劈头痛骂,而他却纹丝不动,似乎对我的骂已习惯了,一时沉静得就跟平柜上的那个装饰木雕差不多。我好久没这么怒过了,可他对我的怒却依然保持着儿时的忍耐。这是一种尊敬。也叫传统。良久,忠掏出了烟(这是我首次见他掏烟),划燃火柴,面朝墙壁喷了一口,淡淡地一喷,仿佛在对我的怒报以轻蔑的笑:“怎么说呢。男人嘛。”他又站起来,还是面对墙,长长的背影刚好蔓延到了我的胸部:“怎么说呢。这么说吧,女人是面镜子,有棱有角的多面镜,你要摆平你的位置和前途,你就必须得克服掉某些感情上的抑或世俗规范上的一些个偏差,从各个角度中去纠正自己的步伐。男人嘛,要的就是步伐。”说到这里,他顿住了。他会说这些,使我愕然。而就在我无言以对的当口,他一溜身,取下挎包,闪出门,坦荡如风地回校去了。当时,惨淡的月光如一块伤疤久久地覆盖在光滑透亮的玻璃窗上。

其实,坐在屋里,我也时常对壁自问对女人是不是感兴趣这一问题。但敢讲,我骨子里对女人的兴趣好像并不曾为了什么一度衰减过,就像我天生对葡萄酒怀有浓厚的兴趣一样。只是不随便狂饮而已。然而,要叫我神乎乎地去主动追求一个所谓的女人却是打破脑袋也办不到的事儿。再说,我一向以为,男人就是男人,应该去做某种事业的代表,而成天围着女人绕圈圈,像某些电影中的荒唐男人那样,有辱大体,简直是桩不足挂齿的笑话。有了事业以及事业上的成就还怕没有包括女人在内的一切,我就不信。因而,事业总是大事,女人嘛,遍街皆是,安心去抓还怕不成?对女人,饭后闲扯闲扯尚还可以,但要把找一个女人结婚列入到议事日程却是愚蠢而冒昧的行为,没出息,无大志,那是蹩脚男人的勾当,我可不干。对此,年迈的父母对我的事也的确少不了要操许多的心,而仿佛一夜间忠比父母还要着急似的,似乎我的问题一天不解决,他就一天也不好大张旗鼓地去搞女人,天晓得背地里他都干了些什么。一想到忠,我就十分自然地联想到那天晚上我们一同吃饭时他的那副深怀同情深怀鄙夷的严正神情!“你错了。哥哥。”他重复了几遍:“你错了。女人是生活的一部分。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个不去追求女人的男人很难说他对事业的追求就那么执著和纯正。”其中的“他”是指我,他本该说“你”,这样更直截了当。忠在玩语言措辞上的把戏。我终于没同他就这一话题深入下去。这大概并不是因为白昼还没有完全消失的缘故,而是我受不了在兄弟面前一丝不挂地袒露出我的心迹。何况这是我的隐私。我接受不了。无论这心迹是光明的还是阴暗的,只要牵涉到这个题目上来,我就要火,况且,我还没有什么生理上的毛病令全体人来为之悲哀。我只是觉得,忠毕竟要小我好几岁,我毕竟是他的兄长,这种年龄和辈份上的差别促使我不可能在他面前稀里糊涂地低头认输。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可能。于是,我勾起身来,将木靠椅扭了一转,留下没吃完的饭菜,半空着肚腹就怏怏不乐地回到了自个儿的房间。自那时起,说实话,我既恨他、怕他,又爱他、想他,一旦因某个节日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不敢正视他的眼光了,唯恐他的眼光无意中扫来再次洗刷去覆盖在我心灵深处的那些个坚固不化的辉煌念头。我想,这样不行,还得努力,在下一个二月到来之前,我决定要以鲜明的态度来纠正我和忠在认识人生认识女人态度上的偏差。谁靠拢谁,究竟是我还是他,就只好留给时间来验证了。尽管时间有时是谎言,但我们又不得不依赖它。走着瞧吧。

忠的才华照人和举止诡秘随着二月里的最后一批寒风不胫而走,搅乱了周围邻里,尤其是他善于同女人往来的美德逼得大家都以异样的目光去看他。这不但没使他稍加留意和谨慎,反而倒使他的精神更加亢奋,情绪更加易变,行为上陡升了一级,白日里明目张胆。这倒确有其事。记得那天很热,气候还没有完全进入到夏季,就已经非常热了。因为忠的生日我提前赶回了家,当时他已邀来了许多的同学,当然多半都是些女的,是来为他生日助兴的。这我理解。然而,直到那时我才听其中的人直呼他为“我们的庞德”。庞德何许人,我却不知,但我明白名为庞德的人,一定是一个非凡的巨擘,历史性的大人物。由此可见,忠在校的名声是多么的伟大和辉煌。那会儿,忠就站在进门的拐角处,手里捧着半杯摇摇晃晃的黄色液体,神采飞扬地招呼着每一位来宾,不时还顺着那些叽叽喳喳的纷乱话题插说些听起来怪不顺耳也不太文明的所谓的幽默话,诸如人的生育与猪尾巴的辩证关系啦,只有跨越时空来消灭月经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在精力、体力乃至社会分工上的平等啦,等等,逗得所有的人哄堂大笑。姑娘们个个脸颊绯红,像十月里挂满枝头的枫叶。尔后,有人提议借着酒意跳舞,节奏快的,有时代性,节奏慢的,有性感。于是,一个女孩在那头说最好来慢的,怕什么,性感本身就是一种美丽。旋即,一阵阵软绵绵的像晚霞一样流出来的歌声就销魂漾溢地飘满了一屋。其时我就蜷靠在电扇下的沙发上,看着忠以王子驾临的风度跟每一位女孩轮番搂着腰儿跳,跳得并不体体面面,而是偷偷摸摸蒙成一团地跳,跳得特别那个,我的心也就跟着猛跳起来,燃烧起来,不知是出自忌妒还是羡慕,转念之下,我也想溶进去跳。但我没有去跳。我做不出来。趁他们没在意时,我就倏地起身,溜回到自个儿的房间去,然后径直躺倒在床上,干巴巴地听着他们的折腾,直到天明。

说到父母,自然对忠最不放心的,还是父母。一方面爱他,一方面又放纵他,时常担心他会因一时冲动走错了路,那样会把他们脸上添上的光彩又当众揭去,丢尽家族的面子是他们平生最痛恶的丑事。其它的过失倒还不当紧。因此,他们总以为忠的性格在我们几弟兄中最为直率和开朗,也最容易被人利用,因而也最危险。现在,我也意识到忠的危险了。他处在危险中。老实说,我对忠现有的生存状态始终心神不安,像隐藏在身体中某个部位的一个渐渐溃烂的肿瘤,在我面前迅速地扩散直至灭亡,这使我无论是坐在椭圆形办公室,还是随同局长外出的途中,我都在想无论怎样忠都不应该突然变得离我们如此遥远而不可捉摸,同一父母所生所养,在同一个被窝里做梦,借助同一张红木桌吃饭和做作业,在同一个白花脚盆内洗脚嬉闹,闪眼中,我们之间拉开的空档竟会如此大而且深不可逾。有一阵子,我坐在火车上,伴随着轰轰前行的节奏声,真想这飞逝而去的列车霎时里就把我们拉回到深远的童年家乡,那才有意思呢,在那儿,在那个破旧的站台上,忠正穿着我留给他的那件旧而且补了补钉的蓝袄,独自一人站立在空无一人的白石地板上,顶着一片铅灰色的天空,手里挥舞着政府部门颁发的那张一片叶似的“三好标兵”红奖状,干瘦的脸儿红扑扑的正喜孜孜地迎候着我呢。哦,童年,那可是不复再来的好时光。

大约在忠毕业前的最后那个二月里我去过他学校一次,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次我也是必须去的。因为他多时不回家了,父母在担心。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埋头写答辩论文,他显然瘦多了,眼圈都黑了,肯定熬了不少夜,他说当然,说着就在未完成的文稿上作了个什么便于记忆的记号,而布满一层灰的桌上却乱七八糟地堆着许多厚薄不匀的书;萨特的,波德莱尔的,乔依斯与柏格森的,还有马尔克斯的,尼克松与曾国藩和章太炎的,应有尽有。在茶缸旁边,还放有一本砖头似的夹满白纸条的黑皮《新英汉大词典》。几乎都是些我所看不懂的书。这时,他为我倒来了一杯水,看得出,他的神情还依然沉浸在那些蝌蚪一样的文字里。于是,我对他说我准备结婚了,这就是我来的真正原因。显然,他很兴奋,一下跳了起来,眼光突地一亮,一连高呼了几遍:太好了啊太好了。我怀疑他的这种兴奋程度比我的更加强烈。于是我说我已有了一切。他说当然当然,早该这样如此这般了,追求女人的道路还十分艰险而漫长,他说他还要勇往直前地追下去,像一个对猎物穷追不舍的猎人那样。那里面包含有想象的、智慧的、无畏的、事业的以及归宿什么的,因而,他一顿,又提高嗓门:他决定要携带那些个他所热爱得遍体鳞伤的女人们去踏遍天涯海角,去开创一个前无古人、后有来者的新生活。啊,新生活啊。他很激动。接着,我问他对分配的打算如何,他沉默了一会儿,在征得我决不把他的冒险想法告诉给可怜而年迈的父母后,他就刷地立起身来,手一挥,理直气壮地说他准备拒分,然后自个儿去沿海创办一个文化实体,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同时并举,而且一定会成功。这时,我深知我没有足够的理由去反驳他,也拉他不回了。尽管我未必同意飘荡在他脑子里的那些个冒险想法,但我还是沉默了。

前不久,从天生桥街的巷道深处传来消息说,那位因忠而辞学归乡的女孩终于投河自尽了,年仅二十二岁,多么年轻,多么专一,忠和她搞上关系绝非一年半载,肯定是有一段漫长的时光了,因为,她不只堕了两次胎,而是回家不久又堕了一次,一共三次。是的,三次。三条生命的诞生和毁灭。三次都是忠干的。这很显然。是事实。消息传来,忠就从学校搬回到家来住,整日坐卧不宁,面色铁青,神情一转眼就变得麻木、沮丧和没有感觉似的,对外界的反应也迟钝和冷漠下来了,并且,随后,他就一股脑儿地将身边晃悠着的那些个女人统统赶得不知去向,任凭自己关在屋内,饮酒抽烟,对谁也不理不睬,歇斯底里地,又哭又叫,这样,延续了几日,直到今天下午父亲打电话给我说昨晚忠留下张谁也看不懂的纸条后就消失不见了,叫我明早无论如何也得赶回去。这就是我坐在窗前耐着性子守候天明好赶头班车进城的唯一原因。

文章来源:周忠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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