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8

滕彪新书滑铁卢 或与中国NGO新法案有关

2016年4月27日,大陆维权律师滕彪(图右)与加拿大小姐林耶凡(图左)抵达印北达兰萨拉。(RFA何山拍摄)

新书遭美国律师协会拒绝出版的旅美中国大陆维权律师滕彪,相信此决定是该会基于对大陆商业市场考虑;而海外媒体质疑刚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或令在中国大陆的外国NGO自我审查。(夏诗闽/林乐同报道)

旅美的大陆维权律师滕彪周四(28日)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美国律师协会在2015年1月知会他,取消邀约写作的新书“黎明前的黑暗”(Darkness Before Dawn),他相信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大陆商业市场的考虑。

根据该书的大纲,主要内容是通过众多的中国人权律师的个人叙述讲述“令人震惊的故事”展现中国现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状况。滕彪指,他没有打算在美国做律师,因此无需担心在美国的职业前途受损。滕彪说,是对方主动约稿。

滕彪说:我在哈佛做研究的时候,美国律师协会找到我,让我写一本书,关于我自己代理的案件,关于中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的状况,结果我把正式的他们的一个格式合同,一个正式的offer(提案)签了之后,他们徵询了他们领导的意见,说不能出版,因为害怕中国政府不高兴,害怕他们在中国的项目会受影响,所以我就没有办法通过ABA(美国律师协会)的出版部门出版这本书。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Foreign Policy)本月15日报道,滕彪出示的与美国律师协会一名员工的电邮中写到,“似乎有人担心,如果我们出版了你的书,就有令中国政府不快的风险,因为我们也在中国开展项目。有人担心这会将他们和他们的工作置于危险的境地。”之后,律师协会主管出版工作的罗伯特鲁普发表声明承认,是出于“经济原因,基于的是市场研究和销售预测。”

事件亦被指与中国刚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有关。纽约时报周四(28日)报道指,滕彪新书命运引起的争端,提出“在中国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是否参与了在我审查。”报道指新法例,将会把7000多家这样的境外组织置于警方的监控之下。

美国律师协会在北京设有办事处。该协会的网站显示,自1998起该协会和中国的司法机构,律师协会,大学,民间社会组织及法律学者合作,提供培训和专业技术知识,支持实践研究,并促进中国的法律改革者与国外同行的专业交流。该协会在中国开展的项目包括:倡导司法和人权;刑法改革和打击人口贩运;妇女权利;及法律职业改革等。

滕彪是中国的人权律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使滕彪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标志性人物之一。近年来遭到过关押和殴打,他于2014年到美国。目前是哈佛大学法学院和纽约大学美国-亚洲法律研究研究所的访问学者。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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