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从不承认“政治犯”这一概念。在中共所谓的《刑法》中,1997年以前,对政治犯冠以“反革命罪”;1997年之后,冠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改名换姓,毫无本质区别,祇是一个障眼法,目的是为了混淆国际视听。

前后这两个罪名,在中共《刑法》中,都列为第一章。中共《刑法》的排列由重到轻,所以,在中共的概念里,政治犯是最严重的。这和中国古代封建专制统治者的概念完全一致,他们一律把“谋反”或“怀疑谋反”视为头等大罪,或万罪之首。这表明,尽管历史的烽烟已经滚过数千年,但中共当权者的头脑并没有改变。

中共不承认政治犯,却不断制造政治犯。中国政治犯的范围极其广泛。批评和抗争的人是政治犯,如民运人士;追求自由表达的人是政治犯,如网路评论家(师涛等);维权律师是政治犯,(如郑恩宠、朱久虎等);追求民族自治或独立、捍卫少数民族权益的人,是政治犯,如西藏、新疆、内蒙古地活动人士;除此之外,追求不同宗教信仰的,甚至练气功的,也都成了政治犯,比如法轮功学员、家庭教会成员等;甚至其他社会活动人士,如环保人士,也成为政治犯(如最近拘押的谭凯等);甚至普通的上访民众,也常常沦为政治犯,被发配劳教。

目前,依然系狱的中国政治犯,最保守估计,还有7千多人,这主要指的是民运人士、自由作家、网路评论家等。实际上,如果加上其他各类因理念、信仰、和言论获罪而被关押的政治犯,人数则远远超过上述7千多人。仅法论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现今被关押在劳教所和精神病院的,就高达10多万人,有名有姓的,就有6万多人,在狱中遭酷刑虐待致死的就有2767人。还有一些政治犯,是以其他刑事罪名遭到囚禁,最多用的,就是经济罪、嫖妓罪、或流氓罪,如魏泉宝、姚振祥、郭海峰等。

中国政治犯数目成谜,这里提到的,仅仅是最保守的统计。完整的数据和真相,还有待将来中共监狱资料解密后,才能大白于天下。中共不再强调意识形态,更加走向实用主义,庸俗化的和流氓化的实用主义。迫害异议人士的手段,千奇百怪。中共为了嫁祸与加害异见人士,罪名五花八门。

随意使用“间谍罪”,是中共加害异见人士的手段之一。比如,任何与台湾有交往的人与事,都可能被加上“间谍”罪名,回中国了解工运的海外学人杨建利,就因为这个罪名,被判刑5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共用“间谍”罪名对付杨建利等人,等于承认,台湾是另一个国家,而且是敌对国家。因这一罪名被捕的人士,还包括宋永毅、李少民等。

“泄露国家机密”是中共嫁祸异见人士的另一个罪名。比如,受雇于《纽约时报》驻北京的研究员赵岩,因在去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前,披露江泽民可能辞去军委主席职,而遭当局逮捕,罪名就是“泄露国家机密”。据了解,当局起诉赵岩的唯一证据,就是赵岩写过的一张小字条,用于《纽约时报》内部。

将异见人士或法轮功学员关进精神病院,是中共迫害政治犯的又一手段。刚刚获得释放的异见人士王万星,因公开纪念“六四”,被中共以“精神病”为名,在精神病院——北京“安康公安医院”关押了13年。当局指控他患有“政治偏执狂”,而国际医学界从没有这一病理名称。据独立人士和独立机构测试,王万星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不存在任何精神异状。被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则数以千计。

如今,中共更以流氓手段对付异议人士。他们在越南绑架了海外民运创始人王炳章,在缅甸与该国军政府合谋,绑架了“中发联”创始人彭明,带回中国后,都判处无期徒刑。他们甚至装模作样的声称:王炳章是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中国。

前不久,广东省太石村发生村民罢选风波,受到各界关注。因风波一时难以平息,中共竟然唆使当地黑社会势力,对前往观察的人大代表、教授、记者等,公然进行黑殴打和黑威胁。其中湖北人大代表吕邦列被打得昏死,后被强制遣返湖北;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险遭车撞;连英国《卫报》记者也受到恐吓。维权学者郭飞熊,则因这一事件被当局逮捕,被捕后,郭飞熊以绝食绝水相抗议。

安徽异见人士张林,在今年再次被捕前,曾遭到黑社会势力残酷殴打,这批黑势力甚至将他拉到派出所,当作警察的面狂殴,致使他遍体鳞伤,眼球冒血。在场警察竟不闻不问。显示黑白两道已经完全勾结,警匪一家,以对付异见人士。

邓小平曾经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如今的中共,在对付社会抗争和异见人士方面,已经不再需要意识形态的伪装,撕下一切面具,仅奉行:不管白道黑道,摆平了抗争,就是真道。

中共否认以言治罪,然而,他们随时都在以言治罪。互联网,本来是当今人类的先进工具,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互联网问世,本来便于人类更自由、方便、快捷地沟通信息、交流资讯。然而,中共却恐慌,视之为祸水,反其道而行,不惜耗费巨资,豢养数十万网警网特,封锁网路,过滤信息,监控通讯。这清楚证明,中共反潮流、反科学、反人类的反动本质。互联网在中国兴起,却让中共制造出更多因言获罪的政治犯。师涛,黄琦,清水君,张林,杜导斌等人,皆因在网路上发表批评中共的言论,而被捕入狱,并被分别判处重刑。

其中,师涛被判刑10年,竟有雅虎香港公司的出卖的“功劳”。说明,中共以利相诱,逼使国际资本臣服于其专制淫威,为其独裁利益服务。雅虎公司不仅出卖了人权和人道原则,也出卖了起码的商业道德:出卖自己的用户。

中国政治犯,被中共当局视为头号大敌,罪名列前,刑罚严重,尤其有组织的政治犯,判得最重。对政治犯的超期羁押,非常普遍。看守所本来已经人满为患。超期羁押,使监狱内部环境更形恶化。政治犯被关押期间,待遇最为恶劣:

1,与刑事犯关在一起,受刑事犯监控;(少数情况,也单独关押,如魏京生、王丹、王炳章等。)政治犯在狱中受到严密监视和限制,包括通讯和接见限制。

2,待遇不及刑事犯。如,一般不减刑、不假释、很难获准与亲友见面;劳改场和劳教场,犯人成了管教干部们赚钱的工具,政治犯也不例外。长时间、高强度、重体力劳动。甚至被强迫生产供出口的劳改产品。

政治犯经常遭到狱警或犯人头的侮辱与殴打。坐牢期间,有一次,我因为要求看报纸,就遭到看守警察一顿暴打。在劳教厂,动作稍慢,即遭到中共管教干部指使的犯人头(班组长)殴打。最近,异见人士清水君(黄金秋)在狱中不断遭到殴打,监狱方面又强迫黄金秋每天跑步超过三万米,致使他双脚溃烂。当局甚至威胁要把黄金秋送进精神病院。内蒙古政治犯哈达,被施酷刑,经常将其四肢固定于铁床。法轮功学员在狱中所遭受的酷刑,更是十分惨烈。

3,不公开审理,黑箱作业;最近,重庆民运人士许万平又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局拒绝旁听,秘密审判。

4,对政治犯的活动、逮捕、与审理,当局控制媒体,一概不予报道。(与台湾美丽岛事件后,军法大审判的公开报道,形成对照。)

5,政治犯出狱后,继续受到监控和迫害。包括:定期谈话,传讯,限制活动范围,软禁,挑拨和隔离朋友关系,跟踪,监视,信件检查,电话窃听,骚扰,陷害,黑社会恐吓,制造车祸……(画家严正学,作家张林等的遭遇。)以至于,出狱后的异见人士,不仅没有安全感,也毫无个人隐私可言。日常生活中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则随时都有麻烦。对政治犯来说,身体走出了监狱,精神还囚禁在监狱中。实际上,整个中国就是一个大监狱。(联想:台湾称“入出境管理局”,大陆称“出入境管理局”。意涵:台湾入多出少,大陆出多入少。)

6,政治犯被流放国外,意图将异见人士与中国民众相隔离。中共的“人质外交”。(王军涛,魏京生、王丹,刘念春,徐文立等,均属此例。)1989年是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中国政治犯几乎没有得到国际声援。1989年以后,中国政治犯得到了国际声援。因为,“八九民运”和“六四”大屠杀,受到全世界媒体报道,举世震惊。国际声援,使中共略有忌讳。但随后,就发展了人质外交。按中共自己的话说,就是“坏事变好事。”

7,政治犯家属受到监控和骚扰。

中共法庭审判程序古怪。分法院、审判委员会、政法委三级。审案者不能判案,判案者不能定案。所谓司法受“党的领导”。中共制订的法律中,有许多冠冕堂皇的条文,但祇是摆设,摆给外国人看的。变戏法的拿块布,遮遮掩掩。对于他们自己制订的法律,他们并不打算执行,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自我违反。形成一种立法者违法,司法者违法,执法者犯法等怪现象。实际上见怪不怪,因为这与共产党的本性相吻合。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贼喊捉贼,监守自盗。这就是共产党的厚黑学。本人劳教场经历之一:犯人偷偷搞来《劳教条例》,竟被没收。我曾问管教干部为何不遵守法律和条文,比如《劳教条例》?干部问:在哪儿?拿给我看看!赌定我手中无凭。

中共监狱当局不执行中共自己制订的法律,原因有二:其一,中共最高当局经常直接干预执法,对下面的不法行为予以默认和纵容。比如,酷刑,中共最高当局从不予以制止,因为,酷刑,有利于他们办案和监管。每当联合国小组前往调查中国监狱酷刑等,中共就躲闪、拖延。等于公开遮掩其劣行。对国际公约,即便签署,也不执行。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其二,因为人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执法部门自行其事。

概言之,中国监狱中最突出的问题:超期羁押,酷刑,超时劳作,腐败。其黑暗,使外界所不能想想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是如果虎穴的人,我亲身感受了那种黑暗。超期羁押:被提堂,成了犯人们的盼望。犯人们常年不见天日,偶尔被公开挂牌游行,也成了“福气”。酷刑:千奇万种,常常有犯人被打残,甚至打死。超时劳作:犯人成了狱方赚钱的工具,犯人成了奴隶(祇有在古代题材电影中才见过的场面)。腐败:无所不在,从看守所,到劳改场、劳教场。从审讯阶段(公安局),起诉阶段(检察院),开庭阶段(法院),到服刑阶段(监狱、劳改场、劳教场)。“严打”期间,更是司法干部大发横财的天赐良机。劳教场,甚至成为毒品交易场所。真正见证了什么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高墙下的腐败。是中共看守所、监狱、劳改场、劳教场的另一个特色。

所有问题,归结到一个:执法者违法,执法者犯法。在其背后,是立法者违法,立法者犯法。另外,当局仅为犯人提供残败食物,强制洗脑,大多数时候,当局拒绝向犯人提供书报、电视、体育、娱乐等,犯人也几乎没有休息日。所有这些,不仅践踏了基本人权,也与中共自己订立的法律相违背。

个人经历。第一次坐牢,判三年,两年半在一个六平方米的牢房度过。没有阳光,没有新鲜空气。头发变干,皮肤变薄,轻微一碰,就会出血。视力严重减退。有一次外出体检,铁镣撑破了双脚,一路血迹,惊煞路人。

1991年底,中共发表《人权状况白皮书》——包括“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我碰巧得到一份《广州日报》。发现完全是一纸空文,满纸谎言。于是据此与狱方交涉我个人境况。狱方不理。1992年初,当检察院来人时,我径直抗议,要求他们转告广东省委省政府:我出狱后会向国际社会披露真相,揭露他们。所谓“白皮书”,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最后半年,当局被迫调整了对我的待遇。

第二次坐牢:劳教。白天,在码头抬石头装船,晚上,在昏暗的灯光下,生产供出口的人造花。每天劳动14小时以上。为此,我辗转寄出一封信,揭露这一黑幕(1994年),在国际上激起轩然大波。广州市第一劳教场为此亏损甚巨。后来得知,这是中国政治犯直接从监狱中向国际社会提交此类证据的第一例。

祇要中共独裁统治一天不停止,中国人民就一天都不会停止抗争。为此,中国政治犯就会被成千上万和层出不穷地制造出来,成为中国社会最黑暗的写真。

(2005年11月10 日,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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