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世界的“709抓捕事件”,已经整整一年。从2015年7月9日起,习近平当局统一部署各地公安人员同时在二十几个省市采取“霹雳手段”绑架、关押、限制、传唤维权律师以及他们的助手、家属和支持者,共有300多人。一年以来,面对律师及各界的质疑、面对家属的呼吁、面对世界各国政府及律师团体的谴责,党国当局仍然执迷不悟,继续关押或起诉二十几名不屈不挠的“重犯”,包括我的好友李和平。与日夜盼望这些蒙受冤屈的国士们早日脱离磨难诸多民众一样,我于此时此刻,感想良多

感想之一是,认知错乱、自负蛮横、价值系统僵化落后的党国领袖习近平对国家民族造成的祸害越来越大。习氏“治国理政”三年多来中国在法治领域的倒退,世人始料未及、瞠目结舌。律师、特别是急公好义的维权律师和公益律师的成长,本是中国法治进步、政治清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底、2013年初的政府换届,本是中国厉行法治、甚至于启动宪政转型的绝佳机会窗口。当时,祸国殃民的维稳体制受到广泛的抨击和质疑;恃权乱法、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薄熙来、周永康联翩倒台,党内顽固势力受到重创;朝野上下都期待有一个否极泰来的新局面,特别是民间强烈希望中国的宪政转型能有破局之举。然而,习近平登基以来,不但没有在改革开放或宪政转型方面引领中国向前迈进,而是大开历史倒车,复辟极权主义价值理念,毁坏法治建设的既有成果,围剿异议人士和民间意见领袖,摧残正在发育的公民社会和互联网自由言论空间,厚颜无耻地运用帝王权术将与民更始的期待转化成制造个人崇拜、强化独裁专制。连原本鼓舞人心的反腐肃贪,也是政治挂帅、完全藐视正当的司法程序。如此“治国理政”,比薄熙来、周永康的“唱红打黑”、强权维稳有过之而无不及。薄熙来当年对妨碍他违法乱政的律师李庄进行栽赃陷害,因为受到全国法律共同体及公共舆论的的强力阻击而退让罢手。周永康2011年为了对“中国茉莉花革命”防患于未然,也曾进行全国大抓捕,但他毕竟只敢采取偷偷摸摸的的手段秘密拘捕维权律师、网络意见领袖及其他假想政敌,而且只是对他们进行短期关押和要挟恐吓之后就无罪释放。很可能是由“中共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的“709大抓捕”,则以刚刚颁布生效一个周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依据,不再采用去政治化“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社会秩序类或经济类罪名,而是明目张胆地直接上纲上线到“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等政治罪名。而且在抓捕和处理这些维权律师和其他人员时,公然违反尚还多少体现法治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恢复使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手段。其一是成立由公安人员牵头的“专案组”全程掌控,先定罪抓人然后才找证据;其二是安排国家媒体未审先判,罗织罪名进行污名化并强迫被捕者公开认罪,就像以前游街示众来污辱被捕者一样;其三是滥施连坐,株连下属和家属,包括未成年子女;其四是强行剥夺家属的知情权和律师的会见权,甚至于强行解除家属聘请的律师、荒谬绝伦地由公安部门委派律师。这样的做派,典型地体现习近平的极权主义专政思维,明目张胆地恢复党对法律的绝对领导和支配,明目张胆地蔑视法理和司法程序,明目张胆地将法律完全当成党的专政工具。党国此举心狠手辣,公然践踏法治原则与人类道德底线、严重损毁党国的形象。

感想之二是中国维权律师的勇敢、刚毅和成熟。维权律师横空出世,是中国从极权主义社会向后极权主义社会转化的成果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后极权主义党国需要借助法律来维持后极权秩序、弥补合法性的缺失、发展半市场经济,被极权主义灭掉的律师职业得以起死回生。在后极权主义的中国,个人和社会局部突破党国的一元化控制而部分地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私有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权利意识得以成长、公民社会得以复苏。以此为背景,以行政诉讼和网络动员为核心的维权运动伴随着21世纪的到来席卷神州大地。维权运动是各类党国冤民的社会运动,包括土地被剥夺的农民、房子被强拆的居民、法律救济渠道被堵塞的访民、环境被污染的苦主、宗教信仰自由被打压的教民、言论自由被侵害的网民,等等。从律师职业中脱颖而出的维权律师,成为维权运动中坚力量。维权律师是一批为了维护冤民的权益敢于运用法律挑战强权的律师,是不惜付出沉重代价伸张正义、为民请命的义士。而且,严守职业伦理的好律师与宪政民主的诸种价值有天然的关联,天然地要在改变专制制度、建立自由秩序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世界各国走向宪政民主的光辉历程中,到处都可以看到律师们的特殊贡献。不幸的是,从事正义事业的当代中国维权律师所受到的打压特别严酷,在与后极权主义党国的搏斗和博弈中所遭受的苦难特别深重。名副其实的法治与党国专制具有不可兼容性,后极权主义党国与法治的调情只是叶公好龙。维权民众和维权律师要求落实名副其实的法治,对党国专制及党国特权形成冲击和威胁,恼羞成怒的党国当局于是便抛弃喜欢法治的伪装而严厉打击追求法治的维权民众和维权律师。党国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形式双管齐下,对严格履行律师职责的维权律师进行报复和迫害。行政处罚包括种种刁难,直到吊销执照、关闭律所、毁掉维权律师的生计。刑事处罚又分为明、暗两类,明的是依据恶法罗织罪名拘捕、囚禁维权律师,暗的是动用国保警察非法监控、窃听、跟踪、骚扰、绑架、殴打维权律师。但是,维权律师们历尽劫难仍然坚持不懈、前赴后继,而且捍卫公民权益和法治原则的立场更加坚定、思想更加成熟、行动更加果敢。

感想之三是这些维权律师在全球范围内得到的广泛同情、关注和声援。党国当局滥用警力打击维护法律尊严的律师,使法治环境急剧恶化,无疑是犯众怒、招公愤的恶行。在给落难的维权律师及其相关人员施以援手的庞大人群中,两个群体特别令人感动。一个是维权律师的妻子们。她们通过“709抓捕事件”加深了对她们的丈夫以及维权律师志业的认识,更加坚定地站到他们的丈夫和正义的维权事业一边,守望相助、相濡以沫。而且,她们逐步克服恐惧,不辞劳苦、冒着风险公开站出来为营救身陷囹圄的英雄们奔走呼号。她们的英勇行为,既给受难的丈夫们得到安慰和鼓舞,也触动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更加密切地关注维权律师的处境和志业。另一个群体是维权律师的同行们,“709抓捕事件”之后,维权律师群体不仅没有缩小,而是继续扩大。100多位律师同行在“709抓捕事件”发生当天就挺身而出,联署严正声明要求党国当局立刻释放所有无辜,并呼吁社会密切关注这一严重事件。后来还有更多的律师同行加入这一队伍,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联署多个声明,给党国当局施加压力,向社会解释真相。一批敢于担当的维权律师同行还甘冒巨大风险勇敢担任被捕勇士们的辩护律师。由落难维权律师的妻子和同行打头阵,国内外同情和声援“709抓捕事件”落难者的队伍迅速扩大。从2015年7月开始,除了全球律师同行、各国律师协会及各界人士不断地为“709抓捕事件”的维权律师及人权卫士鼓与呼,联合国、欧盟、国际大赦等国际组织和美、德、英、法、日、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政府也纷纷发表声明。2016年3月10日,美、德、英、日、挪威、荷兰、瑞典、澳大利亚等十二国还罕见地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联合声明谴责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如果是一个正常的政府,面对这么多人的抗议和这么大的舆论压力,早就作出反思而痛改前非了。

“709大抓捕”与法治目标背道而驰,是危害法治而向极权主义统治倒退。按照联合国的定义,名副其实的法治至少包括三大原则。其一是法律至上的原则,所有个人和包括政党和国家在内的实体都受制于法律;其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及执法程序对所有个人和实体都一视同仁,司法必须独立于立法和行政;其三是法律必须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原则,国家不能制定违反国际人权准则的法律。当今中国的后极权主义政权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公然反对普世价值、公然将法律完全当成党的专政工具,野蛮地挑战法治的三大原则。我们知道,极权主义是人类历史的一次挫折和一段弯路岔道,这一挫折和一段弯路岔道使人类付出了沉重代价,包括亿万无辜生命和道德大混乱。全球绝大多数的共产主义党国,都经历了从极权到后极权、再从后极权到宪政民主的历史进程。中国等几个残余的共产主义党国,必须明智地早日完成宪政转型的历史进程。

中国维权律师群体是这一历史性社会大转型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健康力量。维权律师们坚定地确立了人权、法治、民主、宪政的现代价值观,以伸张正义、为民请命、宪政法治为志业,是当今中国社会中具有成熟现代思想的一个人群。他们在待人处世中也秉承古来中国士人的优秀传统,真的能够做到“以天下为己任”,做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做到“三军可夺其帅而匹夫不可夺其志”。对维权律师的残酷打压,实在丧尽天良,但终究不能摧毁维权律师们持守法治的信仰和意志。强权必败,人道、良知和公义必胜。

——转自作者明镜博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