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思想家胡石根被第二次判刑

中国民主思想家胡石根被第二次判刑

8月3日原本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是,这一天,民主维权人士胡石根案的开审却打破了中国社会的宁静。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当庭宣判,胡石根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前,诸如此类的政治性敏感案件,当局对庭审和判决结果往往讳莫如深。然而,最近几年,一个个敏感人士被判刑之际,官媒却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消息,有时候甚至是图文并茂外加视频。胡石根案宣判后,官方第一喉舌新华社率先发布通稿,对胡石根的经历以及庭审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

除新华社外,央视也在庭审过后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并称“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各大门户网站均唯官媒马首是瞻,对该消息进行了迅速跟进,并“开放”了新闻跟帖。在凤凰网的新闻跟帖当中,充斥着对胡石根被判刑的幸灾乐祸之声,有的甚至认为胡石根的刑期太短,扬言应该判他死刑。还有不少跟帖骂胡石根是卖国贼,总而言之是不堪入目。

胡石根生于1955年,现年61岁,江西南昌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毕业后在北京高校任教。八九民运成为了胡石根生命中的转折点,在当时,他十分活跃,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六四”屠杀过后被当局打入另册。不过,在恐怖氛围之下,胡石根并未偃旗息鼓,而是树立起了坚定的民主信念,积极从事民主活动。

胡石根的经历也同样印证了一句话,“从事民主事业,不在监狱,就在通往监狱的路上”,1994年,胡石根被当局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刑期如此之重,令不少人谈之色变。不过,胡石根在狱中两次减刑,于2008年提前获释。

深牢大狱并不能吓退内心闪亮的仁人志士,出狱后的胡石根,依然在对民主事业矢志不渝地追求。他接受洗礼,成为了一名宗教信徒,并且开办了独立的家庭教会,既传教,又宣传普世价值。原本合理合法的宗教活动,被当局视为非法活动。在庭审时,公诉机关称胡石根“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派勾洪国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

依照中国的法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论是律师还是访民,加入胡石根所在的教会都无可厚非,事实上,这教会也没有从事所谓的非法活动,而家庭教会在中国不计其数,何来“非法”一说?显然,在当局的眼中,敏感人生较多的教会就是非法教会,一旦觉得无法忍受了,就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去年的7月,风声鹤唳,从7月9日开始,一大批法律人士、维权人士、民主人士被警方抓捕。7月10日,胡石根前往教会,结果失踪,当时,外界便怀疑他是被警方抓捕,果不其然,到今年1月份,家属收到了通知,获悉胡石根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羁押在天津。此次大抓捕事件中,被捕的人士基本上被羁押在天津,显然,胡石根也被当局视为了“709”案的核心人物之一。

最近一年多,“709”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这一大案,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和法制状况广为诟病,令当局头痛。另外,虽然被抓捕的涉案人士数量庞大,但是,不难发现,仍然有相当数量的法律人士坚持为被抓捕者鼓与呼。在国内互联网和传统媒体被严厉控制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在第一时间向海外媒体传递相关信息。

迄今为止,“709”的涉案人员当中,大部分都已经以各种名义获释,而胡石根则是第一个被判实刑的。胡石根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众所周知,中国最强大的武装力量被中共所掌控,所谓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党卫军。在这个热兵器时代,应该说极少有人有像陈胜吴广那样揭竿而起的冲动,因为和当局比武,就是鸡蛋碰石头。胡石根没有一枪一炮,只是通过教会宣传普世价值,并鼓励成员依法参与社会活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和“颠覆国家政权”没有丝毫的关系。

胡石根倾心于民主毫无疑问,这从他最近几十年的经历和表现便可以明显感受得到。但是,说他想“颠覆国家政权”,恐怕连当局自己也不会发自内心地相信。正如民主人士秦永敏,虽然在起诉书当中也被指控相同的罪名,但是,这只是当局的一种策略,因为定这罪名威慑力大,可以实现对秦永敏的长期控制。胡石根被判罪名成立,领刑7年6个月,在他已经年逾花甲的情况下,这样的处理结果可以让当局放心了,因为等到胡石根刑满出狱的那一天,他即使有伏枥老骥的千里之志,只要身体状况不尽人意,也力不从心。

最近几年,电视“认罪”的戏码频频上演,从薛蛮子到陈永洲,从陈永洲到再到高瑜,从高瑜再到如今的胡石根,似乎都成了当局任意拿捏的橡皮泥,其电视发言完全与他们的为人风格不搭调。这一次,胡石根案也一样,新华社引述胡石根的话说:“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胡石根供述,“我想让更多的人认同我,引起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所有的敏感事件我都关注,我就想用这些敏感事件推动我的‘和平转型’理论。”

曾几何时,当央视播出在押未判者的认罪画面时,有法律工作者认为央视此举违法。其实,很多时候,视频的拍摄者并非央视的记者,而是警察。警察在审讯在押人员的时候,对其进行了偷拍,有时候,一个同样的问题被反复问,问到你心烦意乱,问到你疲惫不堪,于是,他们就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通过威胁,你可以不按照他们的意图说话,但是,你的刑期可能会拉长很多,家人也会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

“十八大”过后,习近平君临天下,因为前几任最高领导人的权威有不断衰退的趋势,所以,习近平试图通过反腐败来立威,并且以此来争取民心,稳固中共的红色江山。事实上,习近平的确达到了部分预期的目标,但是,一度高喊依宪治国,并在全会上重提依法治国的习近平,根本就无力改变中国的法制现状。呼格吉勒图案获得平反,一度被视为中国法制的风向标,然而,那之后,政治性的冤案却依然层出不穷,继续相信当局会依法治国的大概只有头脑不正常者。

“针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我们在依法纠正的同时,要求从制度上反思原因,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7月18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强调,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就在孟建柱讲这番话后不久,“709”案中的多人获释,有人当时推测胡石根也可能获释,然而,现实让他们大失所望。

孟建柱希望杜绝冤假错案,应该说是有局限性的。很多刑事案件因为无辜者背黑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性极大,也导致警民、官民矛盾不断恶化。高层肯定是希望冤假错案越少越好,但是,不管是孟建柱还是胡石根案的办案者,都非常清楚,政治性的案件不可能告别冤假错案,因为当局没有制度自信,时刻担心政权被颠覆,所以,为了杀鸡儆猴,必须让一部分敢于向强权叫板的人士进去。

“709”案当中,胡石根原本并非最核心的人物,但是,从处理结果看,胡石根应该是遭受打压程度最高的。按照中国的法律,胡石根所犯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起点刑期都是10年,加上胡石根在以往曾经因为同样的罪名坐监,所以,倘若胡石根真的有颠覆国家政权的举动,不可能只判他7年半。

在江胡时代,像胡石根这样的政治性敏感案件,当局一般都是低调处理,在媒体报道上,往往是内冷外热。在当时,当局的这种表现被外界认为是做贼心虚,然而,最近几年,情况大不一样,敏感案件,当局往往不再讳莫如深,而是主动重点报道,抢占舆论的制高点。当然,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在开始的时候,新闻跟帖中,和当局唱反调的多,如今,当局处理了谁,谁似乎就成了众矢之的。显然,这是网络审查和水军发动的结果,就像郭正钢被升为少将的时候,跟帖都在夸赞其虎父无犬子,一旦落马,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历史上,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平反过不计其数的在毛泽东时代所酿成的冤假错案,胡赵时期,虽然法治未立,但是,政治比较开明,冤假错案也少,等到了江泽民时代,冤假错案又不绝如缕。可见,没有宪政民主,要永久性地杜绝冤假错案是难于上青天。如今,刑事案件上,冤假错案的数量或许会减少,但在政治案件上,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而在打击异见阵营方面,当局不论层级高低,都会形成默契,达成共识。

胡石根被判7年半,结合罪名看,似乎是从轻发落,但是,胡石根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被判1天也是冤枉。当局对他的指控和判决,官媒对他的评价,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是在为胡石根树碑立传,让后世敬仰。

2016年8月4日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8/6/201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