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省罗平县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组织了一场颇有声势的“打狗行动”。“城管数日以来以大棒对狗”,街头时有身穿制服举棒打狗的“生动场面”。新闻同时还配有三名男子手举长棒在罗平县街头围攻一只狗的图片。

这报道和图片最先让笔者想到了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土门》。在小说的开头,也有这么一段警察杀狗的故事。生命力越顽强的狗死得越是惨烈,因为它的挣扎激起了杀狗的警察的仇恨,他们不再仅仅把它视为狗,而是视为必先杀之而后快的“仇敌”一般了。

在“土门”杀狗与在罗平县杀狗一样,据说都是为了建设“文明”的现代城市。在小说中的土门县“城市广场”,被勒死的各种狗的尸体堆在一起,似乎是在炫耀:在城市这样的文明地带,只有人类才配享有生存的自由。至于别的什么物种,它们的死亡似乎成了人类“文明”生存的代价。

笔者对罗平县城管的街头打狗和杀狗示众的作法无法认同。用残暴方法虐杀动物的行为是野蛮的,绝对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文明相悖。早已走出荒蛮的人类理应对生命价值有基本的理解和尊重:生命本身是有尊严的,各种生命形式在天地间分享着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在无情地将狗用乱棒打死之时,作为人类有必要去体会:这只被大棒追打着的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所感受到的那种巨大孤独、恐惧、愤恨以及绝望。倘若心灵没有隔离,这种感受是人可以体验到的,因为人类与狗一样对生命无比珍爱。既然人有这种基本的“恻隐”的人性,他就有责任避免它们置于这样的情境之下。倘若人类对这种狗的绝望感觉无动于衷,甚至有些人可能生出些恶意的快感,那么这个动物的死就不只是动物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因为人类对其他生命形式的肆意伤害无异于“间接的自杀”。以残忍的方法构建起的人类社会,也必然有一天以残忍告终。

19世纪的都灵街头,当哲学家尼采看到马车夫鞭打一匹马时,他冲过去,眼含泪水用身体护住那匹原本高贵而优美的马。遗憾的是,新世纪的今天,某些公共权力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行政道德愧对尼采,也愧对人类文明史的丰富积累。来自公共权力的虐杀行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于长期处于孤独和隔离的封闭状态而被极度不安全感所支配,对狗的自由而欢快的存在怀有强烈的内心恐惧。这是需要治疗的心灵创伤。但不管怎样,身着公务员制服者手提打狗棒不仅不够雅观,还很容易导致城市居民对政府部门的负面印象,比如粗鲁、强横、缺乏对生命的关爱。“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宣传在打狗棒下变成空洞而又虚假的口号,则更是必然的了。

建设一个清洁卫生的城市固然是非常必要的,能够申请到国家的旅游卫生城市的资质也许还是有极高含金量的,地方政府为这些目标而努力本也无可厚非。但要建立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城市,仅仅有一个没有动物行迹的洁净街道却远远不够。它更需要一个和谐健康、善意包容的人文环境。维护尊严,崇尚道德,尊重生命,这些更应该是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公共权力部门要时时用心维系的关键所在。《古文尚书》有言:“道心惟微”,持守住人性之道何其不易,岂能不审慎地把握和应对?让狗的存在不与这个城市的卫生为敌,一定有比虐杀更好的办法,或许负面作用会小些,对城市居民心灵的伤害会少些。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