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李刚

中国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李刚(CK摄)

在对去年709被捕的维权律师天津大审判中,受审的律师都被上电视“认罪悔过”,对此有人理解,有人不解。曾被捕入狱的中国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李刚认为:对“认罪悔过”的律师不应该苛求,人性都有弱点,而且要看到中共对政治异议人士的无所不用其极。

李刚是2012到2013年期间北京的新公民运动一位重要参与者,2013年7月被捕,经过半年多的关押后取保候审。他不久前来到美国。

李刚接受记者访问,谈他对天津大审判的看法。他说:“我之所以愿意聊这个事情,是因为王宇、胡石根、周志峰、还有翟岩民、勾洪国等几个人在电视上‘认罪’了,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不太理解的声音。我有相似的经历,所以有必要聊聊我的看法。”

李刚认为,对于维权律师被上电视“认罪悔过”,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

他说:“第一,人性都有弱点,即便这些维权的人更有良心、更有正义感,但他们也是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牵挂,在‘认罪’的环节上,不应该过分的去苛求。包括王宇律师,她的孩子被当作人质,作为父母,在孩子问题上很难做这种坚持。你可能扛得住酷刑,你可能扛得住利诱,但对孩子、父母、妻子被绑架就很难做这阵抉择。我在坐牢期间,五六个月后,他们就来跟我谈条件:认罪可以取保候审,拿我的孩子上学做要挟。”

李刚说:“第二对共产党的估计,别说对我们这样的异议人士、良心犯,对他们自己人也是无所不用其极。还有重要的一点,在里面是信息不透明的,根本不清楚外面是什么情况。包括王宇、包括周志峰,都没有罪,但在专制国家里,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判多长时间,这里头有很大的心里恐惧感。当时预审跟我说,我可能会判十年,如果你不配合、不认罪、不悔过,我们就按最高来判你。”

李刚谈到第三点,就是不能相信中共电视台播出的认罪视频。他说:“即使有认罪的视频,也未必是当事人客观意愿的表达,共产党在视频上动手脚,对他们来讲是轻车熟路的事情。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在自由公正的媒体采访的情况下,他们的表态才是真实的意愿的表达。”

李刚认为,无论这些受审的维权律师是否“认罪悔过”,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人。李刚非常赞同“美国律师协会”在王宇发表声明拒绝接受该协会授予她“国际人权奖”的情况下,仍然为王宇颁奖。他说:“我觉得美国律师协会这件事做得很正确。美国是个文明社会,对王宇的处境会有一个正常的态度去理解。包括美国在朝鲜被拘押的人,他们也会表态,什么朝鲜政府对我非常好,我有罪之类的,但回来,美国人也是抱着欢迎的态度。假如今天我接受完采访,王宇发个声明,说我不认识李刚,李刚说的话不对,但我想,当王宇真正的在自由的状态下,我认为她会对我为他发声表示感谢。”

李刚近日在美国中文网站《纵览中国》发表文章《“认罪”背后的痛苦煎熬——一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的经历》,文章写道:“目前最重要的是谴责中共的非法审判、酷刑折磨和亲情绑架,而不是议论这些曾经和正在为中国大陆的人权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同道。他们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争取权利,而因为我们的不作为或少作为,对中共没有造成足够的压力,才让他们一年多的时间里见不到律师,信息完全封闭,一个人孤独面对毫无底线的司法系统。”

(特约记者CK;责编:嘉华)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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