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乱扣帽子的亏,想来何满子先生也是吃过的吧,为什么好了疮疤便忘了痛呢?。稿子写好后电邮声称“不妨来稿”的《文汇读书周报》,其email:[email protected],但数次而无法成功,只好送到这里。希望何老能看到并得到他的指教】

何满子先生是我敬重的杂文大家,读了《貌作公正状的话语诫你——答邵建〈警惕我们的“话语暴力”〉》(《文汇读书周报》2006年6月2日)却大吃一惊。何老或自有生气的理由,局外人实难置喙。但想对何老大文中的个别辞汇提出请教。

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国内外人士、团体吃了“反华反共”这个罪名的亏,被压在阴山之下。如今绝大多数恐怕都已平反,沉寃得雪。就连赫鲁晓夫同志、铁托同志大约都用不着再背这黑背了,何况他人。

可是现在何老还要给张爱玲贴上“反华反共”的标签,不知何故?那么,什么叫“反华反共”呢?“反华反共”如何界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有这个罪名吗?

何老先生指张爱玲五十年代在香港写了“拙劣的反华反共小说”。我不是张迷,甚至没看过她的著作,自然无须也无力为她辩护。如果没说错,何老指的当是张的《秧歌》。《秧歌》批评的似乎是当年的土改运动吧,土改运动不可以批评吗?

以广东省为例,陶铸1952年4月4日在华南分局土改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谈整顿队伍问题时,提出“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数目字”。“违法乱纪的恶霸分子,贪污腐败分子,包庇地主的分子,不纯分子,一定要搞出来,根据程度不同,分别处理,一开除,二逮捕,三枪决”,“牺牲少数,教育大多数”。这些话,特别是“要数目字”和“牺牲少数”,就让牧惠先生特别反感。在粤中地区土改干部会议上,陶铸武断地把当年“松仔岭事件”定性为“帮助地主阶级杀害农民的事件”,下令“将那些杀害农民的罪犯,拿到群众中去斗争、处理,以此来恢复群众的斗争情绪和挽回共产党与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结果县公安局、法院的负责人等被枪毙,县长被判有期徒刑。(牧惠:《广东土改》)

据《带刺的红玟瑰》一书透露,1953年春季,仅粤西地区就有1,165人自杀。其中,2月3日到3月6日间自杀者805人。全省各区、乡土改队乱杀、滥杀的地主中,没有一个是所谓的“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愤”的;全省因“村村见血”的口号而被滥杀的当在数十万之谱。

何老大作几乎在每本杂文集中都占一席位,如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国最佳杂文》中就有三篇是何老的:《新世纪,旧期望》、《“敬惜字纸”》、《文化逆流和抗拒文化殖民地化》,可谓篇篇都是掷地有声的佳作。但是,如用老办法、老观点、老谱子,也不难从中找出些许违碍语,罗织出个“反华反共”的罪名来。

而《“要争理不要争气”——忆梅志》则是网上搜来的,其中也有“攻击”之嫌:1955年5月,骇人的“胡风反革命”冤案爆发。由于参加抄录胡风写给中央的“三十万言书”,梅志和胡风同日被拘捕,分别关押。直到1961年,梅志母亲病故,儿女无人照料,梅志才以“免予起诉”的谳词被释放;而胡风这名“首犯”,则鬼画符地画了一通,判了14年徒刑。这不是攻击中国共产党不那么伟大、也不怎么英明、更不是什么一贯正确吗?

毛泽东、邓小平都说过马列主义共产党是不怕批评的一类话,而且共产党不是不吃人间烟火的神仙,岂无可批评之处?再说,“共”与“华”也应分开来对待,我是指有五千年历史的“华”有更多可反的东西,据说鲁迅批判旧传统、旧文化也是不遗余力的呢!为什么一定要把“共”与“华”绑在一起受罪呢?

至于颠覆鲁迅传统之说,也值得仔细研究。且不说,几十年来在名目繁多的运动中打下去的地富反坏右倾右派走资派,有多少是寃假错案;也不说几十年来树立的许多光辉榜样,如林副统帅、江大旗手、大寨、大庆,其中有多少站得住脚;只要问一问为什么“五四”以来无数的文学家、艺术家中为什么只剩下了一个鲁迅?这样的“传统”再好,也好不到那里去吧!一个自诩“马克思加秦始皇”、实际上是斯大林加希特勒再加朱元璋的、为民为敌的暴君,能给我们树立什么好榜样?留下什么好传统?!

乱扣帽子的亏,想来何满子也是吃过的吧,为什么好了疮疤便忘了痛呢?。

20jun2006于香港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