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主义至上的欧洲社会,年轻人似乎都觉得自己是应当是独特的,但为什么呢?因为在欧洲社会“与众不同”是一种主流规范。于是许多人就纷纷效仿个人主义。但是真正的个人主义恰恰不是追求“与众不同”。个人主义者完全可以和别人类似,只要他是因为自己作出了某个选择而与别人类似,那么他还是他自己,同样个人主义也可能服从集体,只要他是因为自己作出了某种选择而去尊重和服从集体。但是反过来的舍本求末在对个人主义的领会中一样能够消蚀一个人的独立判断,最终在一种“个人主义”的标签下随波逐流。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佛教里有过。为了中止大乘佛教里的文字繁复而提倡见心的直传,所以强调佛祖有“微妙法门,不立文字”,但是弄到最后,废话文字记录得最多的、装模作样的伪大师出得最多的恰恰就是禅宗。大乘佛教传统对佛经的注释固然不少,但是禅宗对装模作样的行为的记录则更是多得惊人。到最后,禅宗为辩而辩的公案就成为了比佛教经论注释更无聊的东西。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西方的艺术里也有过。后现代的艺术原本是为了拒绝约定俗成的艺术标准而露出头角,结果杜尚的《泉》在这八十九年里被改头换面重版了无数次,——事实上,杜尚的作品就是“一个人对约定俗成的艺术观作挑衅”,这个观念是一部作品,而所有别的艺术家在《泉》之后的挑衅艺术全是《泉》的“复印件”或者“重印本”而已,其价值远远不如古典作品的临摹作品,但这些挑衅模仿艺术家却仍然自以为是很严肃的艺术家,他们在根据杜尚的观念而开展约定俗成的运动,然而却自以为是在“拒绝约定俗成”。他们以为自己是在拿废料创作,而在事实上他们的作品确实是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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