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想关于我“金屋藏娇”的事,肯定被许多人觉察到了。居红的话是我第一次获悉我和威威的关系已经泄露,暴露。我有点紧张了。我怕坏了大事——首当其冲的是威威的毕业分配。我一下子想起好几次事情,更加确信人们早已对我产生怀疑,只是我在自欺自骗,把脑袋埋进沙堆里,幻想我们行事秘密,万无一失。

林肯说得对:“你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也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但你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我同威威的那种关系,已经满了一年,岂能不留下蛛丝马迹?

我记得刚搬上楼不久,邻居来认邻居,他要参观房间,我却把他拒之卧室房间门外。去年冬天,疏勒市一位老相识来师专听课,下午拜访我,他进门就推藏着威威的卧室的门,幸而威威把门反插上了。我连忙把他让进工作室,这位好好先生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问,就叙起阔别之情,直到吃晚饭时他才起身告辞。我留他吃晚饭,——心里可害怕他真留下来,那一来威威就要饿肚子啦。幸而他说师专预备了客饭,于是我放心下来,挽留他的语言越来越诚恳了。他的脑子里难道没有留下一个问号:推不开门的卧室里,是谁在里面?

有一次,有两位酒友来我家里喝酒,其中之一半中途忽然要洗手,我要伺候他,他却说你家就是我的家,何必客气?说话之间就去推卧室的门,没推开;他什么话也没有说,我讪讪地请他到厨房水龙头上洗,对卧室何以反锁没有做任何的解释。他们走了后,威威认真生了气,她训我遇事吓得不知所措,真恨死她了。说着拎起她的衣物就要永远离开我。哦,这正是前面我说过的那一次,她极度的蔑视使我魂不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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