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底,我第一次踏出国门,在纽约待了一个月之后,开始了我这一生中第一次的美国之旅,这趟旅程的第一站是去哈佛大学,当时王德威先生在哈佛大学任教(十年后,他离开哈佛大学,去了哥伦比亚大学,十年后再度回到哈佛大学)。当时在我的朋友美籍华裔作家木令耆(刘年玲)女士的推荐下,收到了王德威先生的邀请,所以我第一次来到了哈佛大学。那一年,我在哈佛大学住了一星期。

在这星期,我遇到了刘宾雁。宾雁和我认识多年,虽然谈不上是知己(因为年龄),可是我到美国来住的第一个友人家就是宾雁在哈佛的房子。那段历史我曾经在笔会发表的一篇回忆录中写到。宾雁当时是哈佛尼曼新闻研究学者,所以他租了现在写《邓小平时代》的傅高义教授(Ezra Feivel Vogel,美国作家)楼上的一套小公寓,而那个星期宾雁和朱红正好出国旅行,木令耆和王德威安排我住到宾雁的家里。我跟宾雁从未谋面,可宾雁在家里留了一张详细的条子,告诉我厨房怎么用、洗手间怎么用,怎么样开灯,记得他还说起天冷的时候暖气怎么开,那是冬天,在哈佛的那个星期,我不会说英文,真的变成一只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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