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2017年实现特首普选做出了四点内容的决定。决定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要求真普选的香港人立即表示将要实施占领中环的非暴力抗争。这里面最有争议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要求候选人“爱国爱港”,;另一个是提名委员会一定要多数同意才能成为候选人。

至于什么叫爱国爱港,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随后的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问中,明显暗示就是要“爱共产党”。要想理解香港人对此要求为什么反感,从一件小事就能看出来。不久前,香港《亚洲周刊》记者江讯将称其为“中共党员”的人告上法庭,说:“你可以用一切肮脏下流的词语来侮辱我,但你不能污蔑我是中共党员”。胜诉后说“做了一生记者,总得有个清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香港是政见自由的,你可以组建任何党派,但是这么多年竟然没有本地的共产党,从中可一叶知秋。所以一定要让一个爱党的人来当特首,香港人什么心态可想而知。

第二个就是提名委员会的多数通过才能成为候选人。提委会把不喜欢的大部分排除掉,剩下两三个中意的再给选民投票。这种投票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很明显,这不是让老百姓选,而是提名委员会在选特首。李飞在辩解这一点时,用到了外国的议会立法程序做比喻。立法当然要多数通过,但候选人提名完全可以各党派团体各提各的。从李飞的解释也可以看出,这就是赤裸裸的把特首决定权交给了提名委员会,更进一步说明了老百姓的投票没有意义。大家想一想,哪里的老百姓愿意充当几乎没有选择余地的投票机器呢?

现在应该明白,香港的选民对决定不满是有理由的。不过反过来看,李飞们的担心是否也有理由呢?

李飞们担心主要的是,特首要是不爱党,不听党中央的话,一定会有大麻烦。这个担心恐怕是多余的。香港是个法治社会,特首不过是行政长官,依法执政而已。如果他要宣布香港独立,那就肯定违法了,根据香港法律,他也要遭弹劾下台。只要不搞港独,那么怎么施政就是香港社会内部事务。所谓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是要香港公民亲自选择符合公共意愿的领导人以解决民生发展和社会

正义问题。现在非要用个提名委员会替香港人选特首,万一这个人民望很低,搞得民不聊生,香港人岂不把怨气撒到中央政府头上?

世界上的各民主国家,他们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是各自选举产生,出现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不是一个党派的情况非常普遍。大家各自依法执政,没有哪个地方闹的不可开交。李飞们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不懂法治的真谛,完全是凭一种人治下的统治者心态在做决定。

强违民意的结果,必将是剧烈的碰撞,不是民心被摧毁,就是帝国大厦的根基被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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