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的出现,是用来见证温家宝满脸笑容背后的真面目。

陈光诚有幸和温家宝共同列入影响世界100人,但并非让温家宝也觉得“有幸”。可在此之外,温家宝与陈光诚再无任何关系,尤其明显的是,陈光诚今天成为“罪犯”,而温家宝照样是“人民的总理”。在这个世上,总理能够保护一个罪犯吗?我们何时才能不再亲眼目睹赵高指鹿为马的游戏重演?

中国严酷的法律,是用来让陈光诚们害怕的,而不是用来保护陈光诚们的。事实证明,在今天的中国,在政府卑鄙手段控制下,帮助村民维权的陈光诚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他只能得到法律的惩处。

这样的结果,到底是法律有问题,还是整个体制都有问题?

8月24日,山东省沂南县法院判处盲人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罪名是“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另三个村民陈庚江等曾被刑讯逼供17天,并在8月18日上午被秘密审判,判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本年度一个多么值得令全世界关注的最大的中国侵犯人权案件。

我是很难张开嘴说沂南这个法院是“人民法院”,以及它有什么合法性,有什么资格被称为法院。我甚至怀疑中国所有冠名“人民”的机构的合法性,以及它的资格。合法性决定了它的权力,如果它没有合法性,它的权力就是乱来的,就是抢来的。

陈光诚,一个盲人,被判处重刑,却是编造的理由:“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当然,今天我毫不怀疑山东政府在对待陈光诚上面的“良苦用心”,这心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当法律可以当成镇压陈光诚这些“罪犯们”的工具,当领导们可以安然目睹这一切的发生,中国怎么了?是不是进入了一个魔鬼控制的邪恶家园?

贪官可以缓刑,不用坐牢;首长可以永远伟大光荣正确,不用承担责任;他们都不能例外,惟有老百姓,可以例外。所以说,中国的老百姓可以永远强权受欺压,不用抱怨,死了也不值得可怜。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陈光诚,下一个被抓的就是我们。

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光诚,温家宝们从来就不能保护我们,反而是伤害我们。

8月11日至18日,我说真话呼吁真相而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7天,违法的名头就是“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在中国,什么不是故意?什么不是谣言?不管有没有发生,也不管发生了有没有造成后果,什么都不用管,政府指责你故意散布谣言你就故意散布谣言了,因为谣言在中国没有标准,中国的百姓最容易故意散布谣言,最容易不明真相。而那些冠名“人民”的单位,从来没有散布过一句谣言,从来都明白真相。

陈光诚先生的罪名是“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在中国,只有百姓才敢“故意”扰乱秩序,而政府,从来都是秩序的守护神和正义的化身,即使中国的秩序一团糟,交通那么拥挤,冤案那么普遍,贪污腐败那么层出不穷,政府也没有责任,因为政府是用来享用秩序的,不是被秩序所规范的。谁扰乱制度,政府就给谁过不去,毫不手软。陈光诚虽然与温家宝在“影响世界的程度”上“平级”,但扰乱秩序的罪名只能加在陈光诚头上,而万万不能加在温家宝头上。

所以我说,一个有良知的陈光诚被山东政府强奸了,被法律强奸了,而这个负责任大国的总理,也得以亲眼目睹了山东政府强奸陈光诚的全过程,却没有任何公开说法。

十七年前的“六四”,我们熟悉的一张照片就是天安门广场上,温家宝站在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身旁,满脸的严肃。可今天,十七年后,温家宝成为大国总理,却是处处让新闻媒体宣传满脸温情,帮助农民工讨工资,帮助地方政府“揩屁股”,帮助农民进城卖桃少受刁难……几乎都是以人为本,领袖本色。可是他对大名鼎鼎的陈光诚做了什么?他对高智晟和喻华峰做了什么?他又对制定新闻法、废除暂住证和实现迁徙自由、废除劳教制度、司法独立、民选地方自治政府、多党制等做了什么呢?

陈光诚被强权强奸了,那些强奸犯们得逞了,那些亲眼目睹而无动于衷的人也在参与,只是他们得逞的时间越长,参与的越深入,他们所得到的就是最坏最坏的结果。

对强权强奸弱者而无动于衷,并不是什么沉默,也不是回避,而是助长强奸者的嚣张气焰,“上帝让谁灭亡,必先让其疯狂。”所以今天的陈光诚有福了,上帝不会让他灭亡,所以也不至于使他疯狂。那些疯狂的,早已是尚活着的行尸走肉了。

非法判决,不是判决,不能生效,只能是流氓行为,是乱来,是犯罪。

今天,让我们为陈光诚的明天而祈祷,让我们离那些臭肉远些,让我们心怀良知,满怀向善的心,分别为圣,以善胜恶。

作者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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