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因在做评委时将“仁者乐山”之“乐”读做“le”,结果引得十万条短信挑刺。有人正音,此“乐”须发“yao”之去声。而此后,余抛出数种说法为自己辩解,类似汉语读音的简化、类似自己不喜欢成语成语破坏写作创造力之云云。先不论余的态度的可疑之处,其正音万众与开脱一己,实在也是五十步与百步同愚。

中国语文的最大弊病就在于音、形、义的不统一,而中国语文的最大好处也在于根本不管这种不统一。举例说吧,“语文”二字,全国各地加上其他用汉字的区域国家,其发音便有天差地别的异样,但书写就一种(这个先抛去繁简不谈),就是所谓“书同文”。确立汉字的法定地位的统治者,早就下了死律,即不管你读什么,写出来一样就是我中华一家。

那读音有无王法呢?难道可以一派胡言吗?读音也是有王法的。方言可以按民间的意思来,官话就要雅正。但这个政权正一遍,下个政权又正一次。台湾有台湾的语音王法,人民共和国有人民共和国的语音王法,甚至连东京和汉城还有他们在汉字下面的注音标准。那你说,究竟该怎么念?是不是当朝王法不到之处,便可沿用前朝甚至前前前朝王法?或我朝王法疏漏之隙,也可比照他国甚至敌伪分裂政权的王法?类似“乐”在论语里的读音?

说老实话,我就基本从来没按北京话或普通话读对过所有的汉字,因为我的母语是上海话。我学你们这个“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所谓“普通话”比他妈学英语还难!好在有这些个统一的方块字,使我这个外乡人终究没有沦落为外国鬼子。我非常理解一个日本人在明治维新以前是怎样说一套写一套的,我们以吴方言为思维出发的人基本也在受这种奴役。

但这个事情未必就是坏事。对我们外乡人来说,既然书面语的地位在中国语文中是绝对的,那我们学好书面的文字表达,成本还是要比学一种音义一体的语言要低。因为,汉字掌握它五百就可以阅读,一、二千就可以应付常规的写作,而四、五千基本就是学问家了。而学习以音为主的语言,先别说舌头伸屈的生理困难,就是搞清楚音义的一一对应也要付出你的小命一生。

古人读“乐”为“yao”或“yue”,与今人读“乐”为“le”,对我这个外乡人是毫无意义的。我们这些生来南腔北调的人,唯一的意义是,分清楚此“乐”不是彼“乐”就可以了。反正,我写出来是给你念的,我难倒的是你,而不是我自己。至于,我当一个戏剧导演和编剧,那就更轻便了,我的词始终是交给演员去发声的,他读对读错,关我屁事!曾经有个演员底下窃窃私语,说:“这个导演口音那么重,如何纠正我们的台词?!”是啊,我如何纠正他的台词?

前些天《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采访我,要我谈鲁迅,我就怕了。我说这样吧,你传问题过来,我书面回答,咱们笔谈,原因就是我说话你听不分明的,我口音重,往往产生令人诧异的歧义,这样对刊物的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可是,人家不相信我,以为我在骂人,骂人家文化水平低,听不懂我的前卫术语。这个真是很冤枉,实在是常常我说“民族主义”被记录成“民主主义”、说“优伶”被写成“幽灵”而带来的尴尬。诸位北方地面上的阿姨、叔叔、兄弟姐妹,请高抬贵手,今后放兄弟一马,实在是我的普通话太烂,造成大家忠实记录的误传误达,以至于把一个心肠很软的人弄出了愤世嫉俗、三头六臂的恶相,搞得大家三更半夜里也惊魂不定。多有不是,请周全包涵!

作者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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