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对媒体说:“西方的政党制度是‘打橄榄球’……我们的政党制度是‘唱大合唱’要大合唱,就要有指挥,这个指挥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胜任”。本人是民建会员,对其观点不敢苟同,现提出商榷:

(成思危先生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大陆八个“民主党派”之一中央主席,是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享受国家领导人待遇,近年频频在媒体曝光,相当显眼。)

(一)橄榄球赛和政党制度

成主席说西方的政党制度是“打橄榄球,一定要把对方压倒”(注一)。

我认为“球赛”的制度和文化(包括橄榄球赛),在很多方面,能为我们建立政党制度提供借鉴与启示。例如球赛的竞争性,把球场视做竞争场,球队之间完全平等、独立,每个球队都有取胜的机会,都有被淘汰的危险。在球场上绝对不能规定哪个球队是领导者,谁是终生的冠军,人们欢迎对冠军的挑战。球场上双方要在体力、智力、技巧、谋略上进行竞争。竞争的双方必须遵守规则,球员犯规要受警告、吃黄牌、吃红牌要下场,有的还要判停赛几年。这种建立在平等竞争基础上的球赛制度,值得我们在制定政党制度时学习。

(二)世界杯与球赛文化

今年看世界杯足球赛,我脑海中闪现一个想法:中国的民主化、法制化,为什么这么难,这么慢?是不是与中国的大型球赛活动开展比较晚,不够普及有关?

中国古代虽然也有球类运动,《水浒传》介绍在宋朝就有人踢球,但那种踢球好象只是一种表演的杂耍,没有进门得分,撞人犯规等严格的制度,不像西方的球赛有严密的制度,所以不久就淡出历史了。

中国古代文化宝藏很多,但缺少竞争文化和球赛文化,这可能是中国民主化、法制化进展慢的一个原因。环顾现代民主社会,一些发达国家,大型球类竞赛都很活跃、普及。如英、法、意、德的足球运动,美国的蓝球和橄榄球,这些球类活动,不但参赛人众多,而且观众更多,当代重要球赛通过电视,有几亿人观看。这样天长日久,崇尚平等竞争,尊重游戏规则的球赛文化会影响国民素质、影响国家的政治文化。发展中国家,像南美洲,盛行足球运动,出了很多球星,在那里民主化的进程也较之亚洲进展更快。

成主席说:“西方的政党制度是‘打橄榄球’,一定要把对方压倒”。这说明他对西方民主制度和美国的橄榄球都存在着偏见。美国的橄榄球比赛,规则很明细,而且还有很多保护措施,比赛紧张刺激,受到众多美国人喜爱。对这项运动,各人喜好与否,会有差别,正所谓:“罗卜白菜各有所好”。但做为政治人物,如果厌恶竞争文化却绝不是件好事。成主席如果没参加过球类运动,也建议他多看看球赛。

(三)西方政党制度不是压倒对方

不能说西方的政党制度是“一定要把对方压倒”。在西方民主国家通过竞选一党上台,另一方成了在野,这是正常更迭,在野党仍有很大活动空间,可以代表民意监督、反对执政党,促使执政党听取民间呼声,保持清廉,也可以揭发执政党的贪腐,可以准备下次选举,在中央失去政权后还可以参加地方和议会的竞选。政党轮替并没有一定压倒谁的意思。

最近美国中期议会选举,反对派民主党获胜,执政的共和党总统布什立刻请反对党众议院的议会领袖佩洛西吃饭,共商大计。外国媒体报道,美国两个冤家对头在白宫共进午餐,经过一个小时密谈,会见了记者,强调寻找共同立场,回避细节问题。他们完全友好相待,没有把谁压倒。

西方的政党制度,可能不是最完善的制度,但这个制度,较一党专政却不知先进了多少倍,文明了多少倍。西方政党制度应该是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好榜样。成主席对其如此鄙视没有道理。

(四)大合唱不应是中国的政党制度

成主席说(注1):“我们的政党制度是‘唱大合唱’,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共事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要大合唱,就要有指挥,这个指挥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胜任。唱大合唱,就要有主旋律……”

我认为“大合唱”不应该是中国的政党制度。大合唱是少数人的表演活动,参加者是出于某种爱好,别人无权反对,大合唱不能强迫别人去听去看去遵守。

但政党制度,一旦成为法律,全民都要遵守,谁都不能违犯。过去中国实行一党专政制度,谁反对都要遭惩罚,包括打“右派”、打“反党”、打“反革命”、打“颠覆政府”,轻则开除公职,剥夺子女升学权,重则判刑,甚至杀头。

大合唱作为演艺形式,表演的好,可以娱乐大众,即使不受大众欢迎,但至少可以使一些参加者陶醉。大合唱要聘请有专业技能的指挥者。而民主国家的政党制度,必须保证执政党要有全体国民的多数认可,要经过选举产生。成主席认为中国大合唱的指挥者,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任,换了他谁也不能担当,这是一种政党崇拜,是一党专政的思想基础。而现代的政党制度的思想基础,是尊崇、自由、平等和公平竞争,由选民决定谁执政。

大合唱要有主旋律,在大合唱中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但是作为国家的政党制度却必须要保障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发出不同的声音,唱出不同的调子,这与大合唱完全不同。一个政党制度只准唱一个调子,只准有一个终身的指挥者,那就是一党专政。

中国不应该推行一党专政的政党制度。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涉及公民的根本利益,政党制度应该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

(五)从宪法和“党派”章程看民主党派

在中国的宪法中和各个“民主党派”的章程中都确定了“民主党派”的身份。早期的中共宪法中,还没有提及“多党”的问题。1989年六四之后,原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发生了逆转,为了加强中共对“党派”的领导,在1993年修改宪法时特地加上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后来在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中都重点突出了“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民建的章程加入了: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的内容。

现在全世界只有在中国、北朝鲜几个共产极权国家的宪法中,还保留了“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全世界有还哪个政党,在自己的章程中规定,必须接受另一个政党的领导?除了中国的“民主党派”,可能很难找到其他的政党了,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中国所有“民主党派”都承认了自己的被领导地位,直到今天还没有听到反对声音。这是极不正常的。政党本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的产物,各个政党之间,在法律上应是平等的关系,它们之间要互相监督,互相竞争,代表不同的群体,通过正常的竞争使国家的行政司法能够保持公正,中立,廉洁,避免专制,贪腐。而在中国,通过强权统治,以宪法形式,确立一党独尊的绝对领导地位,并强迫其他“党派”就范,俯首称臣,这种一党专政下的政党制度,不可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可能建设民主和谐社会。

(六)修改公务员法,端掉政党铁饭碗

按照现在中国的公务员法,政党中的党务工作者,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可以按月从国库领工资,享受公费医疗,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待遇。这是极端不合理的制度。这种公务员制度,使得国库成了执政党的党库,强化了一党专政,扶持了一批“花瓶政党”。

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党,能否存在,能否兴盛壮大,仰仗于它是否能够代表民意,是否能在竞选之中胜出。国家不能给某几个政党,提供终身的保障,政党中的党务工作者不应该享受公务员待遇。

成主席在今年8月接受香港《凤凰周刊》采访时说,中共不久前公布五号文件,“是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他说:“我觉得强调了”民主党派“参政和履行职能的重要性,并且给予了制度化的保证……,例如在《公务员法》中将”民主党派“机关人员也列为公务员,和中共一样,这实际上落实了五号文件的精神。像这样将党派机关人员定位为公务员在世界上是不多的。”

成主席明明知道在世界上把党派工作人员定位为公务员是不多的,中国的执政党打破了世界的惯例,利用自己的特权,让自己的党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现在分一杯羹给“民主党派”,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缺少自尊的表现,在全国大众面前树了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一个执政党,把国库变成了党库,从中自肥,这应该爱到国人的遣责。做为“民建”的主席本应与其划清界限,现在只因为自己得到了好处,而喜不胜收,夸之为“里程碑”。这种心态,这种举止,怎能叫人不称之为“花瓶党”呢?这不但污辱了自己,也污辱了广大的“民建”会员。希望成思危先生自重。

中国应该建立科学的现代化的政党制度,为此必须制定政党法,修改宪法,修改公务员法。防止执政党享受特权,也防止执政党利用公务员法来腐蚀其他政党。

2006年11月19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注一:见《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9月20日第4版,《报刊文摘》9月25日第二版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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