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即将过去,中国在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控制方面出现巨大的倒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大肆拘捕、审判自由作家、记者、维权人士、基督徒和其他自由信仰者,其中有重大影响的包括判处南京作家杨天水有期徒刑12年,山东维权人士陈光成4年3个月,河北作家郭起真有期徒刑4年,贵州记者李元龙有期徒刑2年,山东作家李建平有期徒刑2年,湖南记者阳小青免于刑事处罚,作家李长青3年。进入下半年,又逮捕了高智晟、郭飞雄、周志荣、张建红、陈树庆、严正学、池建伟等维权律师、自由作家和维权志愿者。逮捕家庭教会信徒2000余人,其中起诉、劳教数十人。中国的人权状况正呈大面积恶化,宗教信仰自由也遭受严重打压。

侵犯信仰自由案件

2006年7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山镇基督教信徒所建立的教堂被当地政府强行拆除,50多名信徒被抓,其中六人被批准逮捕,两人取保候审。目前这个案件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要求检察院以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起诉8名信徒。

我作为律师团成员之一,两次去萧山接洽,会见了被押信徒倪伟民。当局指控的主要事实是:一、违法建筑教堂;二、露天传教。实际情况是当局非法侵占了历史上属于教会的房产土地5亩左右,教会经多次交涉无果,只好在信徒自己的承包地理建设聚会所。教会5000多信徒长期租借已有200年历史的老房子聚会,因房子漏风漏雨,非常危险,不得已才露天传讲福音。

这个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我,因为本案国际影响巨大,他们需要层层请示,最后由中央决定如何处理。

本律师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宗教迫害案件,中国政府承认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是布什总统访华期间对中国的信仰自由表示关注,政府对打压家庭教会有所忌惮。地方政府深知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所以寻求非宗教的理由加罪信徒,其目的还是打压宗教自由。

异议作家、记者被迫害案件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异议人士和网络作家的镇压力度和范围,今年先后审判了杨天水、李元龙、阳小青、程翔、郭起真、李建平等作家、记者。进入下半年以来,又逮捕了高智晟、郭飞雄、陈树庆、力虹、严正学、池建伟、周志荣等律师、作家和维权人士。上海的警察还持续地对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自由作家李剑虹女士(小乔)进行骚扰、绑架和传唤,使其无法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本律师承办的陈树庆、力虹、严正学案目前先后进入司法程序。

其中62岁的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严正学先生,一位卓有成就的画家,曾经到美国举办过画展。也于11月15日被正式逮捕了。来美国前我作为律师到浙江省台州公安局接洽此案,被警方告知严先生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且不批准律师会见,理由是涉及国家机密。但我知道严先生是一位画家,这些年来一致坚持帮助农民维权,为此多次被拘留、羁押。如果罪名成立,要被判十年以上的重刑。舆论普遍认为,严先生作为一名艺术家,从来没有介入政治活动,也没有参加任何组织,指控他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缺乏起码的理由和事实。

本律师认为,中国政府对严正学、陈树庆、力虹先生以及小乔女士等异议作家;对师涛、李元龙、阳小青、程翔等良心记者的打压从根本上违背中国宪法以及中国政府签字参加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也与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相违背。

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拘捕案件

今年8月15日和9 月上旬,人权律师高智晟先生和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郭起真先生、周志荣先生等先后被中国政府逮捕。高先生和郭飞雄先生是中国大陆著名的维权人士,曾经被香港的亚洲周刊评为十四名著名维权律师。高先生因为替法论功群体上书、郭先生因为参与太石村民主选举事件为当地政府所忌恨,最终被罗织罪名逮捕入狱。河北的郭起真先生也因为撰文批评政府、为自己以及其他遭受冤狱的人维权被河北地方法院判刑4年。周志荣先生因为到北京上访,被湖北地方政府逮捕。

本律师认为,对维权律师以及维权人士的打压,破坏了法治,阻断了和谐社会的路径,是中国地方政府的短视和无知的表现,与中央政府建立法治、文明社会的构想也是严重相悖的。这些案件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引起了广泛的影响,很多国家政要都以不同的方式表示过关注。

作为维权律师,我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加大关注力度,促使中国政府认识到这种错误的严重性,让涉案的律师和维权人士早日出狱,恢复自由。

侵犯公民私有财产、枉法裁判案件

1)四川宜宾抢夺农民水电站案件1964年,四川大塔的两万农民在复转军人刘北星带领下,开始在岷江上修一座大坝,因为没有路,2万人全靠肩挑手提,奋战18年,淹掉三百亩良田,建成大坝。政府也投资15万元购买了必要的设备,一座中型水电站就此竣工。据专家估计,这座水电站九十年代初价值人民币2个亿。

1991年,政府说这个电站亏损,要收归国有,农民的劳务投入按每天5分钱人民币折价69.25万元,退还给大塔乡政府。乡政府拿了钱立即挪用,并跟上级签了协议,这座电站被收归宜宾县政府所有。

县政府成立了一个电业公司,开始向大塔山民们收取高额电费,农民才知道自己用18年血汗建成的电站成了别人的了,于是群情激昂,开始上访抗争。上访持续了十几年,县政府毫不退让,抓了几十个人,还判了刘北星等三个维权领袖2年、3年、4年不等的刑期。

2)浙江杭州李丽娟被非法判刑、强制拆迁案件女业主李丽娟在西湖边上开了一家咖啡店,生意兴隆。当地政府看上了她的房子,想拆掉搞开发,被李丽娟拒绝。2006年3月25日她在自己的咖啡店围墙上写标语:“维护宪法,抵制强迁。”政府派人前来拍照并殴打她,随后将其拘捕,并拆毁了她的房子。最近,杭州地方法院罗织寻衅滋事罪的荒唐罪名将她判刑两年。

这两起案件非常典型的说明,中国的某些地方政府明火执仗劫取民财,不惜践踏法律,不顾政府形象,肆意妄为,出入人罪,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综合以上情况,本律师认为,中国的人权状况在进入二00六年后出现严重倒退,本人在访问美国期间与美国国会、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国务院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等高级官员会谈时都提出了这些案件。并着重指出,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负有道义义务。一个和平、法治、理性、健康发展的中国不仅对中国人民,对世界人民都是福音。相反,一个动荡、专制、暴戾的中国最终也将成为世界的威胁。在全球化的时代,任何国家的人权问题其实都是世界的问题。

作为人权律师,本人也希望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能够放弃针对人民的冷战思维,客观评估一年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和国际社会的反应,理性分析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所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正确看待人民各种层面的诉求。而不是一味禁锢思想,钳制言论,暴力打压。中国社会的和平转型有赖于官民的和平互动,有赖于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等执政者博大的胸襟和高超的政治智慧。一个公义、信实、和谐的社会的实现,都系诸君一念之间。

李建强律师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十二月八日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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