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张海涛和李爱杰的孩子

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及两人的孩子

【博闻社特别报导】因维权以及向博讯新闻网投稿议论中共时政,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罪”判刑的河南籍异议人士张海涛上诉案,二审今于新疆高级法院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张海涛被判监19年。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对本社表示,心里很累很累,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未来打算,我不知道,很悲伤”。

今天的宣判只有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家属表示,庭审只是“走过场”,没有给律师及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对判决不满,将考虑继续提起申诉。

张海涛妻子李爱杰对博闻社表示,她和襁褓中孩子的生活,目前靠朋友接济。当记者问及孩子的状况时,李爱杰只淡淡的说,“还过去的吧。”对法庭的判决,李爱杰痛批无耻,“一切都是自导自演,完全不给我们辩解的机会”。

海外网民声援张海涛

海外网民声援张海涛

说到激动处,李爱杰忍不住哽咽。谈到是否有见到张海涛时,李爱杰表示,当张海涛从监狱里走出来时,两人互看了一眼,接下来都只看到张的背影。“我不想去想,可走到这里,只能面对”,李爱杰说。

张海涛今年一月一审被判监19年时,李爱杰任何并无收入,当时新生儿甫满月,不知法院何时将派人强制没收,积蓄几将用罄,银行卡亦被没收,母子两人随时恐面临流离失所及断粮窘境。

除母子两人的境况外,李爱杰今年七月受自由亚洲电台访问时也提到,张海涛本人在狱里受到歧视及不平等待遇:包括给同室犯人发食物,不给他发;

还有就是两个犯人在睡觉时挤他,有空着床位,但他就挟在中间被两边犯人挤着睡;自1月17日接到一审判决书后,一直戴着沈重的脚镣;自3月6日以后没有放过风。想起丈夫的遭遇,李爱杰几乎天天落泪。

在二审前,种种迹象让李爱杰认为,张海涛被轻判的可能性甚微,因她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人员出面安抚她,表达善意:“前天,社区的人过来,我感觉他们是在安慰我,就说要给我找工作,解决困难。我感觉判决如果好的话,他们不会做这样的举动。种种徵兆,我觉得结果不会太好。我是这样认为的。只能抱最坏的打算”。

张海涛案是中共地方当局打压民间维权、“以言论治罪”,并且针对海外媒体打击报复的又一典型。

张海涛

张海涛

45岁的张海涛是河南南阳市镇平县籍人,1995年因所在国有企业破产被迫下岗,随前往新疆谋生,并从事电信产品零售业。2009年,曾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后来无罪、无说法地释放。

为了维权,他开始接触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近几年积极关注新疆民族问题和民生事务,热心协助访民维权,并在海外博讯新闻网上发表对时局的看法及不同意见。

2010年8月,曾参与《要求立即撤销国务院< 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行政法规的公民权力主张书》的签名活动;2014年6月4日六四25周年,他参与纪念而遭当地警方的拘禁、讯问。

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冻结;后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

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并执行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张不服判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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