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的提案被删除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召开,崔永元发到网上的提案一再被删除,于是他写了一篇文章《你们没有权力删除一个委员的提案》,没想到这篇文章也被删除。

我觉得崔永元不能仅仅停留在发出这样的呼声,而应该进一步要求把人大、政协等国家机构的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治范畴。

国务院于2007年颁布了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条例,但是人大、政协由于不是属于政府机关,因此不在该条例约束范畴。可是人大、政协也是国家机构,是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因此也应该实行政务公开,以接受人民的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崔永元的提案被删除1目前人大、政协虽然有网站,但由于没有对人大、政协的政务公开事宜进行立法规定,因此其网站很不规范。我查了一下他们的网站,关于提案这方面,只有提案选登,而不是将所有提案都予以刊载,这样就不利于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他是不是有提交过提案?提交过多少?质量如何?效果如何?这些就无从知晓,无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向人民负责,提案就是反映他们是否负责的一个重要表现,当然也是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的体现。

一旦对人大、政协的政务公开事宜予以立法规定,并规定所有提案都必须公开,那么那些人就不敢再随意删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而不是像崔永元这样发表一篇文章来发牢骚了。

行政机关虽然有国务院颁发的政务公开管理条例予以约束,但实际上也仍然很乱、很不规范,这既有条例本身不完善的问题,也有执行、监督人员不尽责的问题。对此我曾发表文章进行批评,但却没有改进。

根本的原因还是体制的原因。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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