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插青的监狱生活,用泪水写成的中篇小说)

老是茫茫黑夜漫游,总有一天到达黑夜的尽头。──法国·塞利纳

看枪毙,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站在海岸上看着别人樯倾楫摧大哭小喊,船只被波涛汹涌的大海吞没,自己安然无恙,你是无法悲伤的,除非那船上有你的亲友。假如英雄所见略同,你会理解我小时候,甚至青年时代为啥热衷于看枪毙。我总共看了多少次枪毙已记不清。反正有枪毙就看,不管枪毙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青年,残疾人还是健康者,我都无所谓。看枪毙不花钱,子弹又不打在你脑壳上,为啥不看呢。再者,有些囚犯明明死到临头却心存侥幸,乍听到被判处死刑,身子瘫软了,尿都撒在裤子里,被人架着拖下审判台,那狼狈的样子,看了让人发笑,以后逢人就有了谈话的资料。

不过随着年龄增长,我看枪毙越来越少,这倒不是厌倦鲜血和脑浆,也不是插队乡下的原因。我所在的生产队离县城不远,至多十公里,黄昏时分捧着粥碗,嚼着咸萝卜,站在村口的河边,低头能看见翠英系着红肚兜河里游泳的活泼,抬头能看见远处烟雾迷蒙的常山,山脚下便是县城的所在地。要是早上听到处决犯人的消息,花两只角子的车票或一只角子的船票,就能及时赶到刑场,参加处决的典礼。后来我有几次没看到枪毙,完全是由于县军管会,以及后来的县革会玩了花招。按惯例,处决犯人通常是在重要的节假日前,这称之谓节前“大扫除”。行刑地点就设在城郊青年路的尽头,就在那尖尖的水泥筑就的烈士纪念碑前。几声枪响,犯人们倒地,狗命就献给了烈士,十分公平。所以只要预先呆在那儿,就能看到那壮观的场面。有些调皮的孩子为了一览无余,还事先爬在树上。

大概当局看不过我们坐享其成,也有人说,它生怕出意外,吃不消这么多蚂蚁般的的看客,老是变换行刑的地点。一会儿翠竹岭,一会儿鹞子峰,一会儿又是破龙潭,心血来潮中途停车,刑场就设在某个生产队的树林里,反正变花样,不让我们轻而易举观赏到犯人的下地狱。比如审判大会结束,五花大绑的枪毙鬼被别人连拖带拉押上刑车,刑车徐徐开出大会场,在挤满人群的县城几条大街声势浩大转了一圈,最后沿着市中心大道往西急速奔驰(目的是甩掉后面那些骑自行车的追随者),看模样去鹞子峰,可最后却绕了半个常山,出其不意来到了山的背面──破龙潭。害得许多看枪毙的人白跑一趟抱憾而归。在我记忆里,以后看枪毙简直像现在的摸彩票,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这次听到枪毙犯人的消息比较及时,是大队事先通知的。吴书记特地召集插队青年开了个会,这也难怪,真是千年等一回,碰巧轮到枪毙我们大队一个知青。吴书记说:我很难过也很气愤,大队竟然出现这种败类,异想天开同国民党联系,想申请当个特务……这是上面安排下来的政治任务,谁都要去,算出工,记工分。一个知青插嘴:路费报销不报销?吴书记大度地说,那还用说,当然报销,大队组织去,还给菜金补贴,按劳分配嘛,也不能让大家白跑一趟。插青听了都呵呵笑了起来。不过,会议后来比较沉闷,大家只顾抽烟闲聊,也没人发言表态,说什么死有余辜。相反不少人都在谈论李天马生活中的趣闻琐事,谈论到最后连笑声都没有了,显得有些物伤其类兔死狐悲。

吴书记也不像往常那样满脸堆笑连篇累牍废话说个没完,连惯演李铁妹、小常宝角色的彩莲也不像平时那么坐立不定嘻嘻哈哈。我估计她见吴书记表情严肃,才不好意思过于轻浮。

自从碰了一鼻子灰,我对彩莲有了看法。认为她奇货可居、过于精刮,其实分文不值。缺点如下:故作清高,花枝招展,面孔搽得喷香;奉承拍马,怕做农活,只想省力偷懒,宁愿用嘴巴干活,也不愿用手脚劳动。难怪人称她为“重阳糕”。意思是既贫穷(重)又洋(阳)腔,恋爱条件又高(糕)。为了当耕读老师,她锲而不舍围住吴书记转,书记长书记短,不仅认他的女人为寄娘,而且还将城里紧俏的煤球券以及猪肉皮送给他们,夜里送,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能量非常大,大家有目共睹。不要说我对那个职位不敢奢望,就是几个女插青也竞争不过,所以她们背后常说坏话,比如说她早给人家开苞了,贪吃一根棒糖,在小学五年级就不是处女了,现在装作处女,在等待人家第二次开苞,也不知谁愿意做乌龟开她的苞,等等。起先听到这些话我心疼如绞,恨不能与她们争辩,后来见彩莲对我冷若冰霜不屑一顾,就开始幸灾乐祸了。

会议开到上午十点草草结束。我记得吴书记会议中途说过这么句话:毛主席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看来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插青。

明天上刑场的李天马是我隔壁队里的插青,瘦脸大鼻子,人长得矮小,平日里老是伤风感冒,随地吐痰,将清水鼻涕朝衣袖管上揩,一点都不注意卫生。李天马虽说名字后面有个马字,生性却孤僻,总是悄悄来悄悄去,从来不和我们一起上城下乡。也许这就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他在会议上也不多说话,即使评工分也不争多嫌少,一切都让贫下中农说了算。村里的小青年给他提了个绰号,叫“寿头”(猪头,傻瓜的意思)。寿头有一次挑粪,粪重人瘦,跑跳板一不小心,连人带粪桶掉进河里,连喊救命,吃了好多口黄汤,一段时间成了村民的笑料。

记得刚下乡,大队组织插青吃了次“忆苦饭”,其目的告诉我们: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没解放。忆苦饭由麦片大头菜组成,盐都没放,又没小菜。李天马竟然当着大队干部和女插青的面吃得津津有味,一下子吃了两大碗,嘴里塞得满满的,吃得里面“啧啧啧”的放出声音来,比那个现身说法、做忆苦思甜报告的海金老伯还吃得多,后来眼睛贼溜溜的,显然还觊觎那块焦黄的饭粢(锅巴),完全不明白吃“忆苦饭”的政治意义。而我虽则肚皮无油水,也饥不择食,却同彩莲一样细嚼慢咽,做出难以下肚的模样,以吻合吃“忆苦饭”的氛围。

吴书记对李天马的吃相和食欲比较失望,他说,没想到他这么喜欢吃大头菜麦片饭。他这么放开肚皮吃,台面上再有老白酒(米酒),“忆苦饭”岂不成了吃喜酒?早晓得他这么喜欢吃,还不如换成戳喉咙的米糠麸皮,看他吃东西还积极不积极。看来,出身不好的人,再教育难度大。

我们开始对他也没有好印象,认为他丢了插青面子,没因地制宜,装出娇生惯养泡在甜水里的样子。李天马后来在我心中有了地位,是因为他会维修安装半导体收音机,而且还有台留声机,供我们随时取乐。在冬天的寒夜里,在田野里的广播喇叭闹了一天,闹得精疲力尽,自己也不好意思闭嘴之后,在他那儿听胶木唱片发出的《四季歌》,尤其是《真善美》的曲调别有一番滋味,它让我暂时忘记了八个样板戏,走进了旧中国的上海滩。“真善美,真善美,它们的代价是脑髓,是心血是眼泪,哪件不带酸辛味?真善美,真善美,它们的代价是疯狂,是沉醉是憔悴,哪件不带酸辛味?多少因循多少苦闷,多少徘徊,换几个真善美?多少牺牲多少埋没,多少残毁,剩几个真善美?真善美,真善美,它们的欣赏究有谁?爱好的有谁?需要的有谁?几个人知这酸辛味?”我多愁善感流连忘返,曾好几次叫他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这首歌曲,以滋润我枯燥的情感,李天马从不嫌烦,并且告诉我唱《真善美》的歌女名叫周璇,出生地就在我们这儿。

如果夜半更深,两三个插青聚在他那儿抽着“向阳”牌烟,听莫斯科电台和台湾广播,他也无所谓。唯一要求:只是叫我们声音低一点,说没人是聋子。如果音质不佳,他还动手校准。不知怎么,旋纽经过他的摆弄,声音就清晰了许多。李天马说过一句话,莫斯科可以听听,台湾不堪入耳。我至今不明白是它们的内容,还是受干扰的程度,而让他得出这么个结论。我觉得莫斯科电台主题曲比较抒情,攻击迂回曲折较有艺术性,对我们的命运,尤其衣食住行比较了解比较关心,给我的感觉,它仿佛是插青肚里的蛔虫。而台湾电台就象泼妇骂街,闭着眼睛说胡话,每听到它虚张声势说复兴中国、反攻大陆就感到好笑,就不由想起“螳臂挡车”“夜郎自大”“以卵击石”这类字眼。不过,它好像早晓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总号召我们的飞行员有便驾机到他们那儿,过海峡时,机翼要怎么怎么摆动,以表示投诚的意图,以便他们接应。另外,什么型号的飞机赏多少两黄金,女播音员也喋喋不休报了一大串,价格一清二楚,十分诱人。

李天马床后还备有一只电炉,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时常用它来烧水煮饭,我很羡慕,因为他的电费由生产队支付,而我则在灶膛里烧自己的柴草。我至今记得在寒风刮过田野,天空飘着雪花的某个深夜,饥肠辘辘的我们就在那儿吃他在电炉上烧的咸泡粥。

他从不欢迎来,也不赶我们走,真是要来就来要去就去,来去自由。李天马只有一条准则,就是不让来路不明的食物,比如老母鸡、塘里鱼放在他那儿烧煮。我估计他并非出于伦理道德,而是害怕引火烧身。那时候,老实说,我们手脚不干净,对私有制度不怎么尊敬,肚里没油水时,除了上城啃爷娘的,到其他大队的插青那儿混一顿,此外便是扫荡田野里的植物,比如毛豆青菜山芋之类,偶然也要掏社员的鸡窝。当然兔子不吃窝边草,我们都是不辞劳苦到外大队操作这类事情。在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我起码吃了他五六顿饭,而我一次都没请他。

吴书记会议上说,李天马私下里安装收发报机里通外国,判处死刑罪有应得,这我不同意,因为在他那儿我从没看见这玩意。他只有一台三管也许是四管的半导体收音机。并且,在我看来安装收发报机,同敌特机关联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再说,零件和密码本从哪里去找呢?我想,要是那个公社干事偶然在李天马的住处歇脚,看见他桌上的无线电零件不大惊小怪,他也不至于吃枪子儿。

那天,我给李天马送终,跟着吴书记以及贫下中农代表,乘公共汽车参加县公审大会,凭心说,不仅仅为了工分,另外几个男插青也与我同样的心情。大家都很感激李天马,因为他口舌留情,没有给我们添麻烦。与他偷听电台一事,大家提心吊胆了很久,生怕他危急关头吃不消刑罚,将我们一塌刮子端出来。这次听他被枪毙,心里的石头反而落了地。

李天马跟另一个死囚并排站在审判台上。他穿着棉袄,剃着光头,被人朝后拉直手臂,紧紧按住了脖颈,按得他深深弯下腰,所以我没法看到他的脸。只看见发言的人激扬愤慨,不时挥舞着拳头击打着空气,而口号声此起彼伏,没有尽头。彩莲和大队民兵营长也挥着旗子领着我们喊口号。会议结束前,宣布判处李天马死刑立即执行时,他的衣领被身后的人揪住用力朝后拉。我顿时看见他脖颈里的一根细麻绳。李天马像鲫鱼离水似的挣扎着,他抬起脑袋,眼珠暴凸,并张开了空洞的似乎不听使唤的嘴巴,也不知想吐一口痰还是想说一句话。他脸色苍白,眼神惘然,心不在焉,表面上像是欣赏蓝天白云,其实灵魂已经出窍。

我见事已定局就溜了号,我想预先赶到刑场,看着李天马吃着枪子儿倒下去的样子。可是由于上文所说的花招,我随着人流,赶到刑场已经挤不进前面的人群了。

刑场设在满眼绿色的翠竹岭,山脚下人山人海水泄不通。行刑队员三三两两站在高高的山坡上,又像警戒又像在做着处决前的准备工作,他们走动的身子不时遮住李天马和另外一个死囚的背影。

一会儿,死囚被他们按住,膝盖着地跪下了。看客顿时骚动起来,不仅往前挤,而且发出“嗬嗬嗬”的怪声。二三十个民警和县工人纠察队队员几乎阻挡不住排山倒海的人群。一个军官见状,提着手枪虚张声势地在人墙前走来走去,看客们才稍有收敛,不过“嗬嗬嗬”的声音此起彼伏仍没停止。后来这声音竟然演变成整齐划一的号子。这号子我十分熟悉,可以说是烂熟于心,因为小时候听惯了这声音。我父亲原是黄包车夫,解放后,党和政府不忍心车夫当牛马,让他改行当了装卸工。自那之后,他没离开过杠棒,也没离开过号子。每次汗流浃背,与人合作肩扛几百斤重的货物跑晃悠悠的跳板,他“哼哟哼哟”或“嗬嗬”的号子就特别嘹亮,用不着像现在的歌星那样借助麦克风也能余音绕梁。我知道这号子是我父亲的心肝宝贝,也是装卸工须臾不可缺少的劳动辅助工具。它一则为了鼓舞士气,二则为了同心协力踏准节拍搬动一件货物。而此刻,他们启用“嗬嗬嗬”的号子,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劫法场,而是想冲破民警设立的封锁线。他们终于成功了,当然是在李天马和另外一个死囚倒下之后。大家冲锋似的直奔山坡。

待我赶到时,他俩不见了,已经给迫不及待的运尸车拉去了火葬场。枯黄的草地上放着两张用石块压住的布告,随风一飘一荡的,一张是本地法院的,另一张是地区法院的。它俩一致说“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因为那时候处决犯人的布告,后面都有这么些套话。唯一不同是:本地的那张说李天马“里通外国”,另一张说“妄图里通外国”。我文化程度低,哪里分得清这两个字眼的差别。何况人都死了,谁还愿意去咬文嚼字细细品味。除了布告,草地上还留下两滩血迹和一小撮类似豆腐花、猪脑子的脑浆。我问目击者:死得爽气不爽气?目击者说,瘦小的不堪一击,一枪就扑地死了,打得是开花子弹(他看见行刑队员把一粒子弹在鞋底上擦了一下),脑壳像西瓜跌在石板上裂开了,白白的脑浆流了出来。那个胖的,像头野牛,打了一枪,仍垂死挣扎呼哧呼哧透长气,又补了一枪,并重重踩了几脚肚皮才不动了。

看完枪毙,时间尚早,可是我没回生产队,而是顺路回到了家。那时候我已厌倦了农村,千方百计想回城,哪怕在城里呆几天也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乡下收入低农活重,晚上寂寞无聊,再加上没啥可吃的。我至今不理解何谓“务农为贵”,何谓“下乡光荣”,何谓“人民公社是金桥”。当时有首流行歌曲,歌词:“麦浪滚滚闪金光,田野一片丰收忙,丰收的喜讯到处传……”曲调喜洋洋的,我不晓得歌词作者是否乡下人,是否干过农活。反正丰收景象,我见了没有这么喜悦,相反心事重重。麦芒刺人皮肤,坌田又累又苦,它毕竟不是当今舞厅的华尔兹狐步舞。

因风湿性关节炎长期病假的母亲一见我,就说怎么又回家了?我没好气说,大队组织看枪毙。老实说,我最反感别人说怎么又回家了?又上城了?什么时候下乡?他们的口音仿佛讨厌我,希望我滚蛋似的。经常听了这语调,让我每次回城都有负罪感。有好几次,我借着夜色回家就是为了避开那些冷言冷语。而今,连母亲都说这话,我很不高兴,于是草草扒了碗冷饭,就独自呆在房里睡大觉。母亲在外面问,你今天不回去了?我凶声凶气说:不回去,明天不回去,后天也不回去,这儿本来是我的家。母亲大概觉得我生气了,就没再跟我噜嗦。

我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有个把钟头,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我们居委小组长──王家好婆。王家好婆60多岁,慈眉善目,逢人笑嘻嘻,是个苦大仇深的童养媳,也是个退休了的共产党员。插队下乡那天,她拎着我的网线袋,随着我的父亲一直送到轮船码头,临上船,还给了我一只热烘烘的红心山芋,说有空上城来玩。平时,她老是戴着红袖章站岗值勤查卫生,也不知有没有报酬。她经常坐在路口的阳光底下,戴着老花眼镜扎鞋底,一边扎一边斜眼关注路过的行人。多亏了她,我们那儿才没有反动标语和类似小偷的人出现。她卫生工作尤其热心,不是关照墙头刷白水,便是登堂入室查卫生,东张张西望望,这儿转转那儿看看,也不知关注的是老鼠蟑螂的踪迹呢,还是形迹可疑的人和物。假如小组某户居民来了客人,她总有理由上门嘘寒问暖,千方百计搞清人家的来历;如果其它地方出现“反革命标语”,她就负责收集本小组嫌疑人笔迹。最多一次,她收集了十多个人的手迹,有的是戴帽的四类分子,有的是内定的二十二种人,余下的就是插队青年了,反正这些人不堪一击,屁眼里累累屎迹。插队这几年,她也动员我写了两次学习“毛选”的心得体会,以此获得了我手迹。她关照我用钢笔写,用黑墨水写,字迹要自然不要潦草,就像平时写信一样。(这些稚嫩而又珍贵的手迹如今安在哉?)此外,每逢回城,她还帮助居委和派出所登记我上城的天数和原因。我也习惯了。有次回城三天,她仍没找我登记,我还牵挂她,挺有失落感。

我问:有啥事?她走进房间,眼睛不看我,却急速地朝四周扫了一遍,差点儿想弯下腰看床下藏有什么东西。看了一会,才对我说没啥事,你注意休息,养好身子下乡劳动。说完就走了出去。这话真是莫名其妙,我从来没说身体不好,她怎么对我说养好身子下乡劳动。

然而,门还没关上,我脑子还没来得及细想什么,女民警就出现了。

她年轻苗条,面孔漂亮,一双眼睛尤其媚人。她穿着制服,站在房门口,很有礼貌地自我介绍姓邱。一眼看上去,这个女民警与我很般配,体型、年龄,尤其肤色与我都相仿,我绰号叫“小白妹”,白得我妹妹自惭形秽,可见小邱的皮肤也白到什么程度了。现在我想,当时或许由于户口和地位的原因才堵塞了我的审美情趣胡思乱想。这很正常,在有工作、有城里户口的人面前,我们插青总觉得低人一等。介绍完毕,她叫我跟她去派出所,有事询问。我恍然大悟,才明白人家十分老练,不打无准备之仗,首先叫王家好婆侦察地形探脚路。我没想到回家的消息传得这么快。

进派出所那年,我才21岁,还不懂得“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一根肚肠通到底,说话直来直去,有时还误认为自己仍是个背着书包的中学生,而忘了如今插队青年的身份。

审讯我的那个警察,从小邱手里接过任务,将我领进西面那间乒乓室,开始态度比较温和,他架起二郎腿,倚在靠背椅上,隔着乒乓桌,眼睛看都不看我,就懒洋洋地问我姓名。一边问一边脱掉钢笔帽准备做记录。

望着他一身崭新的制服,以及细皮白肉英俊的面孔,还有那慢条斯理的样子,不知怎么来了气。生气原因:一是不明不白被叫进派出所,二是认为他这是明知故问(不知道姓名,怎么会请我进来),第三种原因,不明白,现在知道是出于妒忌。我每天在田里流黄汗,才赚五只角子,而他轻轻松松每月拿四五十元工资,还居高临下把我当坏人盘问。于是我闷声不响。

他再三催问见无动静,眉头紧蹙,眼睛盯着我,显得有些不耐烦。他突然站起来,绕过乒乓桌走到我面前,那一瞬间面孔都红了起来,样子象要动蛮。

我心里一惊,脱口而出:陆德发……你明明晓得,还问个啥?真是岂有之理!

“岂有之理”是我的口头禅,就像有些布告里老是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在乡下我对不识字的贫下中农这么说,对彩莲翠英也这么说,对吴书记也嘻皮笑脸说,他们也习惯了。有时一天要说上好几回。有一回吴书记当着几个部下的面还故意逗我,希望我多说几声岂有之理,以引他们发笑。我发现他的用意,于是“岂有之理”添加得越发勤快了。我好象什么话后面都能加上岂有之理,就象有些人可以加上“他妈的”一样。我不知道我对它情有独钟,还是不善言谈。我觉得有时说得牵强一些,有时却非常自然。今天讲这话,倒不是有意得罪。

他听了来了气,铁板着脸问:姚美芬你认识吗?我搜索枯肠,终于想起了她。我说认识,他是我同学的妹妹……关我屁事,关你屁事。他嘴唇抽搐了一下,样子想发火,不过还是克制了冲动,只是厉声叫我把口袋里的东西统统拿出来。见不动手,二话不说,就动手掏我的口袋。

口袋里没什么东西,不过是一盒火柴,一块手帕,一个木梳,还有近三元钱而已(香烟已断了两天,我舍不得用仅有的钱)。可是我小题大作,就象遇劫似的当场与他吵起来。他理都不理我,仍然热衷于掏口袋。他掏了上装的,又掏裤子的,他甚至连屁股后面的那只口袋也不放过。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了。我明白是我的软弱帮助他成功的。我安慰自己:我一直山穷水尽,也不关心政治,基本与钱无缘,与色无缘,口袋里反正没有什么值钱的,和见不得人的东西,人家有兴趣,就掏吧,只当今天碰到三只手。

面对放在乒乓桌上的这几件不起眼的物件,他有些失望。隔了片刻,又撩起我的蓝卡其布中山装和黑绒线衫,观察了一阵,最后将目光停留在皮带扣上,那模样似乎想解我的裤带。

这我不明白了,我是一个营养不良的男青年,不是一个丰满茁壮的美少女,身无长物,裤裆里也没有什么男人感兴趣的玩艺。这根用了两年之久的欲断未断的猪皮带碍你啥事,它又不值几个钱。我恼火了,说:干吗盯着裤裆看?看个没完?你怎么对人家的下身如此感兴趣,这么下作,真是岂有之理!

他这下动了肝火。顺手一记耳光,打得我转了小半个身。我头晕眼花,面皮热辣辣的,真以为自己被这记耳光打得牙齿出血了。我急忙用手背抹了抹嘴唇,发现那儿一点血迹都没有,我有些失望,过后才稍微平静了一些。

他打耳光的水平与我父亲同一级别,或许棋高一着。小时候放学晚回家,或者成绩一塌糊涂,或者星期天没完成剥树皮挑野菜的任务,父亲就用打耳光打屁股来接触我的皮肤,他对母亲说:这两个地方都不是要害,打重了只伤皮肉不伤骨头,没有后遗症。有一次我睡死了,夜尿床上,还有一次银项圈被人用甜言蜜语和一颗糖换去了,他既打耳光,又用鞋底打屁股,忙得不亦乐乎。“爸爸,勿哉……”我再三讨饶也无济于事。

现在我认为,他打击目标理应嘴巴,而不该是面皮,因为面皮与他无怨无仇,是嘴巴子冒犯了他。我还认为,他那记耳光打得出乎意料,迅如闪电,让人猝不及防,如果没经过专业操练,很难设想谁能练成这样的硬功夫,除非熟能生巧。这记耳光把我学校里传染到的书呆子气一下子打掉了,让我顿时恢复了码头工人子弟的本来面貌,我至今看不起只会咬文嚼字、只想评职称、住别墅、不闻民间疾苦的知识分子或许也同这记耳光有关。当然,十多年来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教育也就这样付之东流,而且我的学费也白缴了(这真让人肉疼)。事实证明,它仅有的好处只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说“岂有之理”,打死也不说。“岂有之理”也许是世界上最坏的一个成语。它能挑起人家的肝火,让人禁不住动手动脚。

那时候,我真的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斤斤计较人家打耳光,换了现在,你打了我左边的,我还要给你右边的打呢。我记得我当场就叫“你打人你打人”。也许声音喊得太响,两个穿便衣的走了进来。后来才知道他俩是没有制服可穿的县工人纠察队队员(简称县工纠)。

大家知道,县工纠是在县军管会,以及后来的革委会领导下的、一支由工人组成的队伍,他们每月拿着单位里的工资,“吃家饭,屙野屎”,平时任务是骑着自行车,拿着木棍子到处巡逻,以协助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今天上午枪毙李天马,他们也出了一份力。

“什么事,什么事?到这儿还不老实!想吃生活(挨打)?”一个瘦长的工纠队员帮腔。我当然不想吃生活,于是一声不吭。

“交代吧,你与姚美芬啥辰光认识的,发生了几次关系?”那民警恢复原状和善地说。

“你这是血口喷人,这种话亏你说得出,我为你感到难为情。”

“不讲,你是走不出去的,到最后还是要讲。不信,试试看!黄鼠狼不吃嫩鸡,啥人相信。”那个瘦长的工纠队员说。

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的确与姚美芬没有瓜葛。她只是我同学的妹妹,才十六七岁,我们至多在她家里见过三次面,在我印象里,她仿佛是个发育不良的黄毛丫头,说话也结结巴巴,我简直懒得与她说话,她哪里是我求爱的对象。

再者,说来也许别人不信,那时候我是个情窦未开的童男子,还不懂得如何与自己喜欢的女孩感情交流,更谈不上下一步行动了,因为仅有的生理卫生常识帮不上忙,而山顶洞人的本能又忘了。那时候初中里的教科书欲言又止躲躲闪闪,比较肤浅,它虽然告诉我们阴道的部位和形状,还让我们看了一幅毫不动人的插图,但它没说它有什么用途,更没讲如何讨姑娘的欢心,如何对症下药,如何见缝插针。说得露骨点,我的玩艺除了小便,还不懂得派其它用途。真的,那时候我对异性朦胧的兴趣,还停留在起步阶段,比如偷偷望一眼,写封情书,勇气十足时,到人家家里去坐坐,当然去了也不知谈什么好。而且总是偷偷摸摸去,像做什么坏事,总担心有人发觉。老实说,总共一二次所谓的恋爱仿若纸上谈兵,总是虎头蛇尾,以失败告终。

就拿彩莲来说,按理我俩是同学,又在大队宣传队一起搞演出,总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吧,但我就是不知道如何向她靠拢,向她献媚,满腹的话儿只好藏在心里,偶然用男人的目光说几句话,也不知她有没有领会。我曾鼓足勇气写了封信,结果也不知道她装聋作哑,还是没收到。我究竟因为一无所有,还是因为经常扮演刁小三、地主的狗腿子这类反角而坏了形象,才让她对我没有好感,这个问题迄今没有答案。有时我想,假使父亲愿意勒紧裤带每月接济我十元生活费,或者我经常扮演杨子荣、李玉和、郭建光这类正面角色或许能有助于谈恋爱。

然而这些情况,说出来别人也不信。我思忖,假如他们聪明一点,只要看我面红耳赤的神情,就可以吃准我还没有当流氓阿飞的资格。可是他们急于要口供,似乎急于完成上面下达的任务。

磨蹭了半小时,见我说不出什么,甚至索性不开口。那个瘦长个子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旧轧剪,嘿嘿笑了一下,说:“看来你想长期住在这里了,给你剃个头,怎样?”他表面征求意见,其实话音刚落,轧剪就“轧嚓轧嚓”在我头上驰骋起来,我的心也跟着一阵紧揪。

他的剃头另有一功,换句话说,富有创造力。他不像理发师那样从下往上循序渐进,农村包围城市,而是大刀阔斧,先用轧剪在头顶中心象切豆腐似的剖了个耶稣受难的十字,然后四个块面各个击破,小癞子剃头似的一路扫荡。手法极其熟练,轧剪贴着我的头皮跑,跑得十分欢畅,我根本来不及说,马儿啊你慢些走。前后不过三分钟,他就完成了操作。他一只手扶住脑壳,一只手推轧剪,轻车熟路,随心所欲,真让人以为他就是个老练的剃头匠。遗憾的是轧剪钝了些,时常拔萝卜似的拔头发,拔得我直咬牙,泪水都要流下来。需要指出的是,他尽管喜欢剃头,却缺少敬业精神,轧剪的尖刺竟然有两次狠狠推到我柔软的耳朵上,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并且剃完了头,也没有按惯例给顾客洗头修面剪鼻毛掏耳屎。

剃完头,望着飘落一地的黑发,我很心疼。平时我比较注意保养头发,经常洗头,木梳常备,吃了油条还将手上的油腻涂在头发上,以增加它的亮度。我摸了摸脑袋,再一次确定自己成了寸草不留的鲁智深,更加难过。我不是出家人,根本不喜欢和尚才喜欢的发型。我想今后怎么出去见人呢。光头来路不明形迹可疑,对亲友如何解释呢。此刻它似乎成了我的罪行,就象一块白布掉进染缸洗都洗不净。

也许哭丧着脸,也许皱了皱眉撅了撅嘴,反正他们看了我的模样都笑了起来。

事情过去多少年了,通过查字典知道,他们其实是给了我“髡(读坤)刑”的处罚。《辞海》是这样解释的:“髡,古代一种剃去头发的刑罚。”在我眼里,它具有两大优点:一则可以打击阶下囚的自尊心,让你矮了一截无颜见人;二则逃到任何地方,光头引人注目,容易捉拿归案,它其实同武松林冲脸上的金印异曲同工。《辞海》还附带介绍汉代季布也曾享受这一待遇,而且他的脖子上还围着铁圈。铁圈是什么东西呢,我只戴过银项圈,不知道。

那天我没像我所希望的那样被释放,相反被送进了牢房。我是一路申辩着进牢房的。我叫喊,抗议,暴跳如雷,破口大骂,将木门踢得“咚咚”响,他们仍装作不听见。两个小时下来,累得我精疲力尽,喉咙都有些哑了。

(未完待续)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