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里,青年时代的我挺热衷于舞文弄墨。具体表现:先是义务劳动写大字报,后是纸上谈兵写情书。写完二三十张贴在墙上的东西,上山下乡运动来临,革命的热情顿时烟消云散,心灵空闲的我,这时便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女人身上。当年,只要一个少女浮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春心荡漾无从相见,与她沟通的渠道便是情书。我认为情书不仅可以显示写作才华,而且可以写人面相对你不能说的事情。再者,装卸工的儿子囊空如洗插队乡下,又拙于言辞,除了写情书,还有什么吸引姑娘的本事呢?

然而,最初写情书我特别费劲,往往三易其稿,依然词不达意。这固然是初出茅庐的原因,但也因为那个年代看不到《情书大全》之类的参考资料,而使我的情感表现缺乏依傍。我不知如何开头,也不知如何收尾,更不知如何挑逗。因此开头总是“某某您好!”你看,我用“您”而不用“你”,说明我已经不简单了,已经对得起我父母早先为我付的学费了,而且我还懂得用感叹号。语文老师曾对我们说,感叹号有加重语气与情感的功效……我想想不错,因为它颠倒过来就是一条手臂一个拳头,这是力量的象征。用在任何地方,都让人觉得你精力充沛理直气壮。当然,不能用过头,并肩三个,它就象一个文盲的胸前插了三支钢笔。因此我从来不象人家喜欢“最最最”那样连续使用,我宁愿节省点用,一分钱掰两半用,尽量在信件中不超过三个。结尾,我记得最初几封信,总是“余言再叙,握手,再见”,从来没写过洋派的“晚安”,可见我的问候方式还是立足于本土。通信多了(大多单向通信有去无回),或者说日久生情,稍有些肌肤之亲了(名副其实,仅限于皮肤表层),我就大胆写“心心相印,吻你!”当然,即使念念不忘“芙蓉帐内度春宵”,我也决不会写“春宵一刻值千金”。在以下的段落,我也不会写“亲嘴、丰满的胸脯”这类露骨的词语,我似乎无师自通明白了写情书与写小说、俗字眼与雅字眼的区别,明白了雅字眼最顾女人的脸面,最讨女人的欢心,而俗字眼“屁屎尿、生殖器”是不入流的,不登大雅之堂的,也明白了世上一些可以想可以做,却不能讲不能写的道理。另外,我的情书特征:从头到尾决不出现一个“爱”字(我一直沾沾自喜),我认为写出来就完了。爱应该迷离于字里行间,若隐若现躲躲闪闪,它是含蓄的,它是没捅破的窗户纸,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让情人痴迷,渴望与你相见。

写情书最让人伤脑筋的,一是词汇缺乏,二是如何得体地表现情感。当时根本找不到可以用它来改头换面为我所用的范文,所以,我只得在夜晚的煤油灯下从头做起,勤翻新华词典,勤翻中华活叶文选,寻找摘录那些美丽而又温柔的词汇。另外,则在大脑里搜索中学时代曾经阅读过的作品,比如《林海雪原》、《青春之歌》,时常反刍,从中吸取营养。在我有幸拜读了手抄本《茶花女》之后,我突飞猛进,学会了感伤笔调与借景抒情,比如“夜色是多么的迷人,明月的清辉映照在新建茅屋的南窗上。”这句子,就是我认识了小仲马才写出来的。虽然中学生作文,但我一直沾沾自喜,事实也证明女朋友喜欢,因为当时精神枯燥,缺少浪漫的情调。

失恋期间,不知怎的,我的情书,不,不如说是石沉大海的诉苦,质量反而更上一层楼。我开篇往往不动声色地回忆我俩的相处,谨慎提及我俩的隐私,搔痒之后,再大笔泼墨描写自然的变化,例如:天地昏暗,大雨倾盆,我无目的地在田野雨中行,直至穷途末路,前面出现一条大河,眼目所见树木在风雨中飘摇,小舟(我宁愿用“舟”而不用“船”)在波涛中挣扎,我连篇累牍地使用招之即来的“雨”字,和大量带有三点水的汉字,将它们作为泪水的象征,以此表现自己失恋的痛苦与忧伤。

说老实话,由于情场老是失意,“只打雷不云雨”,以上过程,我轻车熟路操作了四五次。其成果,健康的肉体虽年复一年在性欲中煎熬,泪水斑斑的情感却无比舒畅。后来笔头写滑了,有了点小名气,一些朋友和邻居以此相求,我通常来者不拒。当然大多时候,为了体现自身价值,我有附加条件:要求对方拷半斤黄酒,切三角钱猪头肉,借口这样可以激发我的灵感。他们觉得收买我的代价并不大,所以乐意成交.事实上,吃了不花钱的酒肉,我写的情书既富有文采又对症下药,顾客们十分满意。

江苏/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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