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进程往往以简单和简陋的方式推进,差不多三十年前,作为一个乡村少年,我对“联产承包”中的一些做法感到不解:公社解散了,为什么刚刚修好的水渠也要拆毁?分田到户了,为什么耕牛和水泵也要一一卖掉?而这些,多年以后由于灌溉和耕作的需要,又需要重新花钱修建和购买。人民公社解体的过程中,农村的生产重新回到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时代,而小农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同样存在生产效率不高的问题。

在当时那种分散化的趋势下,如果解决了劳动积极性问题,一定的组织联合往往显示出比单打独斗更强的竞争力。不知我对当时农村的观感是否准确,但据说联产承包的浪潮中,全国范围内都保留了一些仍然采用集体生产和分配的标本性村庄,如江苏的华西村、山东的黄台村等,在这些村庄中,由于“能人”治理和分工合作的优势,率先抢得村办企业的规模优势,在刚刚到来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河南的南街村本不属于这样的共产主义标本,但“土地承包下去了,农民反倒外出打工,大量土地荒芜;而两个承包出去的面粉厂和砖厂,却因为承包者不发工资、不上缴利润而引起了众怒。”于是,1985年,就在全国最后一批249个人民公社解体时,南街村反其道而行之,重新走开了联合之路,承包出去的企业被收归集体,土地也由集体统一耕种,至于土地重新归于集体的过程是否出于农民自愿,目前还很难有可靠信息供判断,但不管怎么说,由于能人王宏斌卓越的领导能力,南街村迅速发展起来了,截止1989年,南街村村集体企业的产值达到2100万元,这时候,南街村其实已经走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口。即使没有此后的超常规发展,这样一笔财富的归属、管理和收益分配也是一个难题,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类似的乡镇企业发展也多以技术、管理落后被淘汰或落入村干部之手宣告集体经济的消亡。

但南街村和王宏斌抓住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机遇,那就是1989年后“姓社姓资”的争论,尽管这场争论最终以一个政治强人的“不争论”指示划了句号,但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南街村却以成功的集体经济实践,重新扯起了社会主义的旗帜,并以取悦高级政治人物的方式,一跃成为某种政治典型。于是,南街村成了政府和金融部门争抢的香饽饽,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王宏斌的绝对权力形成,南街村重新开始了全面“毛化”的过程,村民被迫开始学毛选,念毛主席语录,参加斗争会,狠批私字一闪念••••••

从那时起,南街村在很多人眼里成了一个共产主义的神话,也成了一些人的心理寄托,以至于在2007年底,毛泽东的女儿李讷特地给南街村干部捐款10万元,要求他们改善生活,尽管这时候的南街村已发展成产值17亿元的企业集团,李讷捐款的原因让我们对南街村村支书王宏斌肃然起敬,这样一个带领群众致富的乡村能人,每月和普通农民一样,只拿250元工资。

但是,《南方都市报》的《南街真相:红色亿元村靠贷款发展欠债十亿》一文却让我们看到了“毛泽东共和国”繁荣背后的另外的内容,该文通过对南街村的调查,揭示了令人吃惊的内幕:南街村的高速经济增长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靠银行贷款;2003年5月,南街村主任王金忠因病死亡,清理其遗物时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追悼会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王的“二奶”来到现场,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对外标榜共产主义色彩的南街村已悄然完成转制,三年前,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性质转变,作为5位法人代表之一的王宏斌通过一次股东会议,得到了9%的股份,其他主要村干部也获得了分别不等的股份••••••

即使看到以上种种事实,仍然不可以否认王宏斌对于南街村发展的贡献,但确切无疑的是,围绕南街村的神话光环已经消失。由于“集体经济所有”的权利人空缺和现代产权观念的模糊,南街村的发展一开始便埋下了深深的隐患,王宏斌能够带领全村人致富,却解决不了长期发展所必须解决的责权利归属问题,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当南街村成为一个标志性符号引起最高领导层的关注和肯定,市场经济之外的因素一方面大大加速了南街村的发展,掩盖了其内部矛盾,另一方面也强化了王宏斌在南街村的绝对权力,这才有了他力排众议上马永动机这样的荒唐事的发生,才有了他对南街村村民予取予夺的至高地位。

利用政治上的符号化作用,进而通过政治力量获取贷款,对很多典型村镇和典型企业来说,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据我所知,曾经将400多万家产捐给村集体的山东临沂市沈泉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廷江,在获得最高领导人肯定后,走的也是这样一条财富迅速膨胀的道路,至于当初捐出的420万元,显然只是王廷江先生目前财产的一个零头。

人类迄今为止的历史表明,私有制(或者说产权概念)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动辄拿公有概念进行炒作的企业行为,不是混淆视听,就是别有用心,更重要的是,财产的“公有”往往也意味着权力的集中与膨胀,王宏斌也好,王廷江也好,吴仁宝也好,盖莫能外。当这种不受监督的巨大权力掌握在一个知识有限和法治意识淡漠的乡村能人手里,其后果是什么,不言自明。我相信,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真相等待还原。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引爆了经济和产权领域的一枚重磅炸弹,但这只是坐实了人们的猜测而已。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受到全面高压管制的乡村共和国内,自由、法治、权利监督等概念都是天方夜谭,除了制造一个个世袭的土皇帝和被豢养的无权农民,没有任何现代政治、经济的体制性因素可以从这样的“乡村共和国”中诞生出来。

我不反对小农之间的分工和联合,甚至认为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但农民的联合必须在没有外来压力、产权概念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而且,这样的联合不得以农民的基本公民权和政治权的让度为前提。

遗憾的是,在权力高于一切的社会中,当它出于某种需要而认定了一个目标,经济上的产权归属、政治上的基本权通通都要让路,在那种大跃进心态之下树立起的一个个典型,无一例外将被证明为社会怪胎,其恶果要由更大范围的民众来共同吞咽。这是南街村十多亿难以归还的银行贷款给我们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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