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总统上周六(3月4日)连发数推,谴责前总统奥巴马在去年11月大选前“窃听”其纽约办公室,并将此事比作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不过川普没有给他的指控提供证据。

川普的推文引发巨大争议。白宫发言人斯派塞说,“毫无疑问,有事情发生。问题是它是监视,是窃听,还是什么别的?有足够的报告强烈表明发生了一些事情。”

所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确有事情发生,那么,它是窃听还是监听(监视)?

窃听是非法的,是犯法的;监听是合法的,监听是经过正当程序得到授权的。

奥巴马搞过窃听吗?我认为不可能。当年尼克松搞窃听是为了竞选连任,如今奥巴马两届任满,他还有什么动机去搞窃听呢?奥巴马在位八年,政绩好坏,见仁见智,但八年间没出过丑闻,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他何苦要在卸任前夕冒吃官司、坐班房、自毁一生的风险去搞什么窃听呢?再说,你一下台,就失去了总统特有的豁免权,各个机要部门的首长也都会换人,就算川普选不上总统,起码国会两院还都在共和党手里,别人势必会抓住你的蛛丝马迹穷追猛打,要逃脱惩罚是很难的。以奥巴马的智商,他怎么会干那么蠢的事呢?所以我不信奥巴马搞窃听。所以我认为,如果确有事情发生,那只可能是监听。

其实,不少媒体已经说到了监听。例如BBC一篇文章写道:“有媒体报道,联邦调查局(FBI)曾向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简称FISA)申请许可,要求获准监视被怀疑与俄罗斯政府官员进行非正常接触的川普团队成员。只有在法庭有理由认定窃听对象是外国间谍时,才能发放这样的许可。报道说,法庭一开始拒绝授权监听,但后来在去年10月份批准了该申请。”

至于说奥巴马政府(或FBI)请求监听对不对,FISA批准监听对不对,那是另一个问题。我这里只想说明这件事是非法还是合法,是窃听还是监听。

北京之春
2017年3月11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