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八九民运反思

第六章 重建非暴力抗争的信心

权力是关系,是治者与被治者双边的关系。当被治者用实际行动拒绝服从治者时,治者的权力就不存在了。因而非暴力抗争同样是具有强制性的。

权力的根源来自民众的支持和服从,这对于无论是专制的统治者或民主的统治者都是一样的。区别仅在于,在民主社会中,民众的意志更便于公开表达而已。

——文章摘录

八九民运也许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非暴力抗争。在八九民运期间,几乎没有人对运动的非暴力方式提出过怀疑或否定的意见。但是,随着运动的失败,一些人开始对八九民运的非暴力方式提出异议。在海内外,主张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观点渐有所闻。在这种情况下,对非暴力抗争这一方式本身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一、非暴力抗争的三个优点:可取,可行与有效

首先,我们要探讨的是;在八九民运中,人们为什么会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大家认为非暴力方式比暴力方式在道义上更可取,二是认为非暴力方式在现实中更可行,三是认为非暴力方式更有效。

二、非暴力方式在道义上更可取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差不多所有重大成功的政治变革都是以暴力手段完成的,包括国共两党夺得政权的事例在内。因此,长期以来,许多中国人已经习惯于把暴力斗争视为唯一可行、唯一有效的政治斗争方式,并且给暴力斗争涂上了厚厚的一层道义神圣的油彩。尤其是在大陆,以激化阶级矛盾、宣称暴力是一切新社会诞生的产婆的马克思主义,经由‘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再演变为毛泽东的‘枪杆子裹面出政权’的理论与实践,更使得关于暴力斗争的观点,深刻地影响了几代人的心灵。正是出于这种对暴力革命的崇拜,才使得亿万中国人民会对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深表鄙视,并导致了在‘文化革命’中绵延数年的武斗之风.可是到了后来,思潮开始发生了逆向的变化,假如说在一九七九年我发表《论言论自由》,提出英国式的和平渐进改革胜过法国式的激进暴力革命时,此一观点还没有引起广泛反应的话:那么,到了前几年,那种倾向于和平渐进改革的主张无疑已经在思想界占据了上风。众所周知,一九八九年恰好是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在当时,中国广大知识界人士,一方面对法国大革命所揭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大旗倾慕不已,另一方面对雅各布宾派的恐怖统治不以为然,(这种反感当然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指桑骂槐,其真实用意是否定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在这种思潮的基础上,八九民运以自由民主为旗帜,以非暴力方式为手段,也就是情理中事了。用非暴力方式争取民主,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的好处:第一,它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流血牺牲,减少社会震荡:第二,它能保证民主的目标不致在斗争中遭到扭曲,并使得我们争取到的民主内容获得更坚实可靠的基础。与此相反,暴力斗争则常常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乱,并往往导致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三、暴力抗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正当性

关于以暴易暴的问题,有必要多讲几句。从戊戌变法起,中国一批又一批主张和平改革的人就屡屡谈到以暴易暴的现象。有人几乎把它视为规律。按照这种极端的观点,采用暴力手段反抗一种暴政,不管反抗者打出什么样的旗号,最终仍是建立起另一种暴政。他们甚而断言,单单是你采用了暴力手段,本身就意味着对自由民主理想的背叛。这样,他们就从原则上全盘否定了暴力抗争。依据这一逻辑,不仅辛亥革命,还有美国革命统统都站不住脚。

我不能赞同上述观点。首先我要指出,在一定条件下,暴力反抗完全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假如一个政府一向残酷地压迫人民,顽固地拒绝人民有以和平方式表达异议的任何权利,那么,人民就有权采用包括暴力方式在内的一切方式进行反抗。近代自由民主思想的鼻祖、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早就把这一立场表达得十分清楚。其次,暴力革命也并非总是导致新的暴政。

四、暴力革命是否导致新的专制的几个因素

一般来说,暴力革命是否必然导致新的专制,这要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其中包括:

1.革命派的理念或曰意识形态。不可否认,那个作为一场革命旗帜的理念系统或意识形态,归根结底对革命的结果具有几乎是决定性的影响。同样是以自由民主为口号的革命,美国革命依循的是洛克的思想,这思想高度肯定个人自由,强调对最高权力的限制:法国革命则更多的是遵照鲁索(J J Rousseau)的主张,而鲁索的主张,正如很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本身就包含着滑向极权专制的巨大危险。鲁索关于所谓‘总意志’的观念、所谓‘强迫人们获得自由’的观念,所谓‘主权不可分割’实际上反对分权与制衡的思想,都为假自由之名行专制之实大开方便之门。至于共产党人的革命,尽管也有着响亮的民主口号,但是,不论是从巴黎公社‘议行合一’的反对限制最高权力的观点,还是所谓主张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无产阶级专政’理念,更是明显的与真正的自由主义相对立。因此,它们导致了截然不同的后果,也就不足为奇了。

2.革命的目标,是局限于改变暴政、建立民主政治,抑或是为了实行一整套全面改造社会的雄心勃勃的伟大计划?后者会诱使革命者在赢得打垮旧的专制的胜利后,不是致力于限制自己在革命中强化起来的集中权力:相反,他们会变本加厉的扩张那个原本就已经十分集中的权力,让它囊括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全盘改造社会的计划,逻辑上要求一个全面控制社会的权力,而对暴力手段的垄断(在对手被消灭之后)则使得这种集权有可能从逻辑过渡到现实。

3.民间社会的发展程度,首先是公民意识的发展程度。注意,所谓民间社会的发展程度,不仅是指它们对于一个旧的专制政权的对抗性,还包括其自身内部的多元的、分化的发展状况。所谓公民意识,不仅是指一般公众对参政的热情,更是指人们对个人自由权利的尊重。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都有广泛的公众参与,都表现出社会对旧政权的普遍反抗,但由于其内部多元的、分化的发展不足、尤其是对个人权利尊重的观念仍十分淡薄,故而未能促成一个民主政治的出现。美国革命则相反,在那裹,自治传统早已存在。个人自由相当受到珍视,它们至少可以追溯到第一代欧洲移民。

4.革命的领导者的素质。民主制度的落实会使得政治不再依赖领导者的素质,但是民主制度的创建却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领导者的素质。如此等等。

由于本文并非专门探讨暴力革命是否导致新专制这一课题,因此我们不妨到此为止。我们只是想说明,暴力革命并不必然导致新的专制。换言之,我们不赞成对暴力革命无条件反对的简化观点。我们认为,在争取自由民主的斗争中,非暴力方式比暴力方式更可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主张非暴力抗争。

五、非暴力抗争的可行性

此前有关暴力与非暴力的争论中,主张非暴力的一方往往只是单纯地强调非暴力抗争在道义上的优越性,这多半未能触及问题的核心。因为主张暴力的另一方面,一般并不否认这一优越性,他们之所以主张暴力抗争,主要是基于现实可行性的考虑。因此我们需要把讨论的重点,移到可行性的问题上来。和不少人的看法相反,我认为,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以非暴力的方式争取民主,具有更大的现实可行性。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的反面,即,在何种情况下,人们会采用暴力方式抗争?

六、在何种情况下,民众会采用暴力方式

道理并不复杂。以暴力方式抗争,意味着使自己一方和当局立即处于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因此,通常只有在下述几种条件下,人们才会采取暴力手段。

1.人们被逼得走投无路,不得不铤而走险。不少人抱怨说,中国的老百姓,除非到了没饭吃的地步,是不会起来造反的。其实,外国的老百姓也差不多一样。历史上民众的暴力反抗,几乎都是在人们苟且都难以求生的情况下爆发的。然而,争取自由的斗争乃是一个争取发展的斗争。而不争取基本生存的斗争。今天中国的民众的处境,一般并没有恶化到无法生存的程度,因此,他们之中的多数人,很难会冒着生命的风险去投入争取民主的斗争。

2.有时,非暴力抗争会升级为暴力抗争。

假如最先人们表示反抗,采用的是较温和的非暴力方式,但是由于当局的压制,造成了双方敌对情绪的迅速升高和对抗方式的逐步升级。民众一来是受激情的支配而舍生忘死,二来是冲突强化而感到没有退路,于是,原本不愿冒死采用暴力手段的民众,有可能到头来终于拿起武器,走上了武装斗争的道路。罗马尼亚的革命基本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上述情况有个特点,最先人们并没有打算冒生命危险用暴力反抗,他们对非暴力反抗还抱有相当的信心。在这种暴力反抗的过程中,非暴力反抗是其不可缺少的前奏。许多人可以在逐步升高的对抗气氛中凭着一时的热血沸腾而舍生忘死,但倘若是他们事先就估计到此种局面则多半会从一开始就退避不出。换句话,假如人们对非暴力反抗没有信心,认定只有暴力反抗才能解决问题,那么,他们事先就会担心于暴力反抗引出的巨大风险而裹足不前,这样一来,后面的暴力反抗局面也就不可能发生。

3.由革命分子精心策划的武装起义。

这要求革命分子事先至少是主观上相信,他们可以在局部地造成军事上的优势,同时还要相信,凭借着成功地运用战略战术,或者是预计到其它地区同志的呼应配合,从而可以逐步地在全国范围造成军事上的优势。否则,起义只是自杀而已。

由于,第一,在今天的物质条件下,军人与非军人,武器与非武器的区别已经十分巨大,以及第二,在一个政治上依然高度集权的国家,当局可借助于现代化的通讯交通之便,迅速地集结优势兵力,这就使得纯粹由民众方面发动的武装斗争,如果没有相当一批军队的参与的话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在当今中国大陆的社会条件下,指望民众从事暴力革命,实际上是很难很难的。一批激进人士鼓吹暴力革命,往往是满足于提提口号,很少乃至从来就拒绝对暴力革命的具体做法进行稍微切实一点的考虑,所以我们不能认为那是一种真正负责任的态度。

七、非暴力抗争为何可行

下面,我们再来分析非暴力抗争的可行性。

A 有限风险使一般常人敢于投入

首先,采用非暴力方式抗争,避免了一下子就把自己处于与当局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这就是说,采取非暴力手段,人们可以审时度势地提出恰当的斗争目标和实行恰当的斗争形式,从而使得所冒风险降低到一个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这一点至关重要。中国人和外国人一样,也有着自己争自由、求发展的强烈愿望,他们也甘愿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和大部分外国人一样,大部分中国人在起码的生存能够维持的情况下,他们是不大愿意为一个理想,为一个可能但还非现实的更大利益,去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动员人民投入民主运动的秘诀就在于:一方面,让人民去争取他们愿意争取的目标:另一方面,让人民去承受他们敢于承受的风险。一场正义的斗争,除非人们能够了解到其风险的有限性,否则绝大多数人是会敬而远之的。

我们平时常说,要是我们民运人士的口号和做法太激烈,会把群众吓跑,或者说群众不会接受。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民运人士又不杀人放火,我们怎么会吓跑别人呢?所谓‘把群众吓跑’,其实是说,由于我们的口号或做法势必引起当局的无情镇压,这就使得追随或接近我们的群众陷于他们不敢、也不愿承受的巨大风险之中。在这裹,真正把群众吓跑的并非言行‘激烈’的民运人士,而是当局。所谓群众不会接受我们,十之八九并不是有多少群众从内心深处真的不赞同我们的主张,他们只是不愿意为此而冒巨大危险而已。

近些年来,一些民运人士,尤其一些不愿意别人把自己视为‘政治人物’而乐于保持学者或知识分子的清纯形象的人,总是喜欢把民主运动这种政治活动片面地、绝对地强调成一种单纯的基于良心良知的道德运动。这当然也有道理。民运的确有明显的道德性。它表现在:

1.民主政治较专制政治,本身即具有道义上的优越性。

2.在至今为止的中国大陆的社会环境下,投身民主运动总还是一件冒风险的事情。没有一定的道义感的驱使,一个人便不可能投入。

因此,每一个在国内条件下为民主呼喊的人士,理所当然地都值得人们给予道义上的尊重。但是,这毕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民主运动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活动。绝大多数参与者的活动,都带有相当的政治性。一个人发现了某个真理,他当下就说出了它,那可能纯粹是良知驱使。如果他对于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说,作过一番权衡,那么他的行为就已经不纯粹属于良知的问题而进入政治的领域了。

举例说,八九年年初北京一批知识分子联署要求释放魏京生等思想犯的公开信活动。不少签名者都说他们是听从了‘良知的召唤’。这当然是事实,但肯定也不全然如此。倘若仅只是出于良知的召唤,十年前为什么不这么做呢(签名者中参与过十年前民主墙运动者仅有几个人)?实际上,在当时,略有头脑者都对此事在私下裹表示过不满和批评,只是出于对个人地位和安危的考虑,他们才没有公开反对。十年后大家这样做了,一方面固然是民主理念的强化,一方面恐怕也是由于整个政治气候的变化,使参与者有了较多的安全感。再比如,八九民运高潮期间,各界人士都上街游行支持学生,反对李鹏政府,许多人也说是良心的驱使,‘实在看不下去’。然而,六四政府杀了人,照说大家更觉良心不忍。但公开的抗议声音却暂时地消沉了下去。有人批评中国的知识分子‘舌头硬、骨头软’。戴厚英说,某些著名的持不同的政见者,给外人一种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形象,其实是有恃无恐,倚恃自己的特殊名声的保护,一旦危险真的到来,就并不像平素所说的那么英勇了。这些批评或反省究竟是否很精确,此处暂且不论。我要讲的倒是事情的另外一面。

我强调,凡从事现实政治活动者,必须以承认人类的不完美为前提。我们必须承认,大多数人,包括许多优秀分子,在投入争取自由民主等光辉理想的斗争中,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考虑安危的。他们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必须在承认这一前提的基础上确定我们的战略和策略。

正确的非暴力斗争方式,可以使风险控制在一般常人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因此,它能使更多的人们积极投入。这就是为什么非暴力斗争比暴力斗争更具现实可行性的基本原因。

B 信息迅速流通使得参与规模易于扩大

前面谈到暴力斗争时,我曾经指出,在今天的物质条件下,由于武器的高度技术化和军人的高度专业化,以及当局易于利用现代化的通讯、交通之便迅速地集结兵力,从而使得纯粹民间力量举行武装反抗更为困难。但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物质条件却可使得人民进行非暴力反抗较古代更为容易。

现代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世界变小了’。也就是说,借助于高度发达的通讯传播技术,人与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了。甲地出了件大事,几天之内便会传到千里之外的乙地。即使政府垄断了所有的电视、电台、报纸封锁消息,每天每时来往于两地之间的川流不息的人群也会把消息迅速地传播开去,更何况还有电话、信件等私人传播手段。专制统治到了后期,人民普遍不相信当局垄断的媒体,小道消息的传播速度便十分惊人。再加上像美国之音、BBC之类的无线电波无远弗届,只消一部几十元人民币的半导体收音机便可收听。有了信息的广泛迅速的流通,分散的、无组织的民众就有可能采取统一行动,从而使运动的规模急剧扩大,有效地强化运动的威力。

C 政治压迫的普遍性导致非暴力反抗的广泛性

我们知道,严重的生存危机可能逼迫人们铤而走险,但是生存危机通常不具普遍性,甲地闹灾荒,民不聊生,乙地也许五谷丰登,日子还混得不错。因此,由走投无路而从事孤注一掷式的暴力反抗很容易因为得不到广泛响应而失败。但是在专制社会中,政治压迫却是一个普通的问题。尤其是这种压迫并非来自个别的、局部的贪官酷吏而是源于整个制度。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是高度一元化或一体化的,因此它所招致的不满情绪化往往是极广泛的、是全社会性的。八九民运和苏联和东欧的民主运动具有全民性便是明证。

这裹不妨顺便澄清一种流行的观点。不少人认为,自由民主只有知识分子、年青学生才最珍视。一般工农大众对此并无多少兴趣。他们又说,既然普通老百姓只关心日子过得好一点,所以民运的组织者一定要提出一些能满足他们切身利益的口号,自由民主之类倒可以少提点。

上述观点当然有它的合理成分。首先,社会上不同的人们对自由民主的理解与重视程度确实有差别。其次,民运的组织应该善于把民众的具体物质要求与自由民主这些抽象的理念联系起来。但是,我要强调的是:

第一,在我看来,不少人是过分低估了一般民众对政治专制的反抗情绪和对自由民主的向往热情。以一般人认为民主愿望最低的农民为例,不少人说,农民在经济改革中受了益,因而对自由民主并无热情。然而众所周知,在新经济政策之下的农民,短期行为极其普遍。官方报导也总是在说,农民最关心的是政策会不会变。这不仅反映了农民对政府缺乏信任,难道不更进一步反映了农民清醒地意识到他们的利益不是掌握在自己手裹,而是掌握在当局少数人手裹这一事实吗?它难道不表明农民希望自己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本能要求吗?显然,这就是民主要求,只不过还处于比较朦胧的阶段而已。本来,知识分子的使命正是把人们朦胧的愿望化为清晰的理念,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就是使人们从自发走向自觉。照说,饱受了几十年共产之苦及政治反复之苦的中国农民。有着最良好的思想基础接受自由民主理念从而成为民主运动坚定支持者。可惜的是,我们一些知识分子却总是在做和知识分子本职相反的事情:他们总是在努力使人们的强烈但尚朦胧的民主追求保持在朦胧的阶段,总是在拒绝帮助人们从自发走向自觉,甚至把他们从自觉的门坎赶回到自发状态。殊不可解。

不错,我完全承认,现今中国民众的民主知识、民主素养还有欠缺,民主经验和民主习惯更是不足(这是不言而喻的,没有民主,何来经验与习惯?)但那和人们已经具有强烈的民主要求是不同的两回事。现在有人问:天安门前的学生对民主究竟懂得多少?我回答:他们也许懂得并不太多。然而谁能否认,正是他们,掀起了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民主运动?我这裹所要说明的仅仅是:广大中国民众是否具有反抗专制、争取氓主的愿望和要求。就此点而言,我的结论是相当肯定的。

第二,考察历次民主运动,我们确实可以发现,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参与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这固然也表明了不同阶层对民主的要求程度有区别,但我认为那并非全部原因。很重要的,也是一般论者忽略不见的原因还有几条:其一是参与的便利程度,其二是参与的风险程度。

我们要知道,大部分非暴力斗争方式,都是‘做给别人看的’。游行者力求经过闹市,绝食者务必对外发表宣言。这类活动离不开观众。无观众即无效果,观众多则效果大。所以,非暴力抗争一般都发生在通都大邑,消息闭塞的穷乡僻坏便难以作此类抗争。有些非暴力抗争方式虽不必依赖观众,但也依赖其它客观条件。此其一。再者,进行抗争,集体行动的效力显然更大。为什么要搞组织?无非是为了统一的集体行动。在没有独立组织的情况下,哪一类人更便于作集体动员,更天然地具有自发组织的优势,哪一类人就更便于投入非暴力斗争。俗话说:‘聚众闹事’。不聚众便难以‘闹事’,于是,那些天然的[聚众‘场所便成为抗争的中心。最后,从事任何反抗,总离不开人们的共同认识,因此,那些最容易形成共识的群体,便最容易发起抗争。

基于上述几点,我们不难推知:哪一类人的存在位置更接近于公众注意的中心,存在条件更易于组织动员,存在特点更易形成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情绪,哪一类人就更便于投入运动,因而他们也就会更主动,更广泛地投入运动。反之亦然。在历次民运中,大学生往往是先锋甚或主力,尤其是北京大学生,相当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此。

在一个专制而非法治的社会裹,做同样一种事,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们,所冒的风险是不同的。这也是造成社会上某一种类人比另一种类人会更积极投入民运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人在学术上有成就,在国际上有较多联系,他自身的安全度就会高一些。即使是同一年龄,学生身份通常风险较小,而教师身份,工人身份,更不用说无业游民、个体户、[盲流‘一类身份,做同一件事,风险就会大得多。这种差别当然取决于政治时尚。’文化革命‘中后期,’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学生都送去’再教育‘,做同样有风险的事,’青年工人‘的牌号就比’北大研究生‘的头衔更安全。至于说学术成就,国际联系,在那时本身就很可能招来无妄之灾(’反动学术权威‘’裹通外国‘的罪名几乎就是为此种人专门备用的)。相比之下,所谓’普通一兵‘恐怕还略好一些。像这种风险因人而异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此间暂不细证。但它是一个可观察到的经验现象,应是不成疑问的。

以上所说,旨在证明,社会上某些阶层某种群体的人之所以参与民主运动的程度较低,在相当程度上是受制于其客观条件,而不可完全归咎于其主观意愿。有鉴于此,我们就应当对当今中国大陆社会人民反抗专制、追求民主的要求广泛性与强烈性,有一更准确的评估,从而对展开非暴力抗争的可行性具备更大的信心。

D 共产党政权暴力镇压能力的两重性

当我们说,非暴力反抗的特点之一是风险有限时,这也就说,当局对于非暴力形式的反抗,未必便于采取暴力镇压。对此,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切身的感受。然而在理论上,许多人又坚持一个未经分析的观点,他们断言,只要你是反对共产党专制,共产党就一定会用暴力镇压你。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共产党政权用暴力镇压非暴力反抗的能力作一研究。

我曾指出:共产党专制不同于传统的专制,‘它不是以公开地作为人民的对立物而出现,而是以最直接地表达民意做为’自己存在的根据。‘(拙作《论言论自由》)当人民迷信这个神话,也就是视政权为自己意愿的代表时,这个政权对于任何微小的反抗都具有极其全面、极其彻底的压制能力。所谓’群众专政‘要比当年皇帝的专政或贵族的专政厉害得多。可是,当这个神话破产时,这个政权的镇压力量就大大地打了折扣。五七年反右和八七年反自由化本来是同样一回事,但在五七年时,上面一道圣旨,下面逐层加码,遂使右派苦不堪言;而到了八七年,中央发了文件,下面却逐层减压,被批判者人身无损还成了众望所归的英雄。众所周知,当代民主思想不可抵挡的标志之一便是,连它的对手————共产政权也不得不用它来乔装打扮。这种欺世盗名固然在一时间骗取了不少人的追从,但反过来也构成了它自己压迫人民的一个障碍:因为它给人民提供了一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口实:同时,又总有一些多多少少还相信民主的人进入党内,使得政权上层总是出现一批又一批的民主运动的同情者,进一步削弱了当局直接动用暴力镇压民主的能力。基于此,非暴力民主运动就获得了自己存在的一定机会。

八、关于非暴力斗争的有效性

有效性问题与可行性问题密切相关,但不直接等同。因为有些人认为:非暴力斗争,在不危及专制政权的要害时或许可以免于暴力压制,一旦在可能动摇整个专制的根本,则当局必是不顾一切地采用暴力自保,故而非暴力反抗终究不能奏效。

这种观点不难反驳。如果我们采用非暴力方式,蚕食渐进地赢得了一个又一个自由的阵地,从而改变了力量的对比格局,当我们最后向专制政权的核心发动进攻时,当局中强硬派意图镇压也会力不从心。

非暴力斗争取胜的基本道理是十分简单的,那就是:人民可能会拒绝服从专制的‘法律’而去从事统治者禁止的事情,工人可能会大规模的罢工,从而导致经济的瘫痪。公职人员可能会拒不执行上级的指令。军警可能会不愿意镇压反抗的民众,甚而有可能发动兵变。一旦这些情况同时发生,统治者的权力即宣告瓦解。

本章开头我就提到,未来在八九民运中,一般人对非暴力斗争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都有相当的信心,但是六四屠杀却动摇了不少人们这一信念。因此,我们需要对某些怀疑论者的观点逐一澄清。

九、关于笼统地否定某种斗争方式本身

有人认为,八九民运的结局业已证明,在中国现实条件下,非暴力方式‘此路不通’。对于这个结论。我绝不赞同。

首先,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世间并没有什么每战必胜的斗争方式。非暴力方式,和其它斗争方式一样,在实际运用中都既可能赢得成功,也可能遭到失败。因此,我们决不可根据在一两次斗争中某方式未能取胜,便轻易地否定这种方式本身。

其次,当有人断言八九民运的结局证明了非暴力方式行不通并从而证明了唯有暴力方式方可奏效时,无形中已经作出了这样一个假定:似乎是在此之前,人们只尝试过非暴力的方式而未尝试过暴力的方式。这当然是错误的。事实上,自中共执政以来,曾经有许多人进行过许多次的暴力反抗,只不过这些暴力反抗一般都失败得更早而不被外界注意罢了。要说行得通行不通,那么我们似乎有着更多的经验证据证明暴力方式比非暴力方式更行不通。有趣的是,主张暴力方式者通常都不会因为以往尝试的失败而否定暴力方式本身。他们宁肯把过去受挫的原因归之于其它方面(譬如说战略上的失误等等)。那么为什么不对非暴力方式也采取相同的逻辑呢?

十、对非暴力斗争无效论的反驳

大致上讲,断言非暴力方式无效者的主要论据如下。

1.非暴力方式是诉诸理性的,你讲理,对方不讲理,你有什么办法?

不对。非暴力方式不仅仅是依赖于用理性说服统治者,它主要是用力量迫使统治者让步。众所周周,非暴力抗争的效果绝对地与投入人数的多少成正比。可是,真理的说服力却和赞同者的数量无关而只取决于自身。一个人要求释放政治犯,这是一回事:一百万人要求释放政治犯,这就变成另外一回事。在后者的情况下,口号的正确性是不变的,但口号的力量却与前大不相同。如果仅仅是为了诉诸统治者的理性,由一个人私下裹上书言事便足够了,但那并不叫非暴力抗争。在这一点上,统治者自己一向很明白。一九八七年时,数千名留学生发表公开信对所谓反自由化运动提出异议,当局首先是指责公开信这种形式本身,因为它清楚地感受到了一种压力,更不必说罢工、游行之类更激烈的方式了。和暴力抗争一样,非暴力抗争既然同属抗争,因此它同样的也是一种力量的较量。应当看到,非暴力抗争所表达的不仅仅是观念或观点,更重要的,它表达的是意志。一种活生生的、积极的、行动中的意志。如果说暴力抗争是借助于对统治者直接造成肉体伤害而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意志的话,那么,非暴力抗争则是借助于瓦解统治者的权力基础而同样达到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毕竟,权力是关系,是治者与被治者双边的关系。当被治者用实际行动拒绝服从治者时,治者的权力就不存在了。因而非暴力抗争同样是具有强制性的。

2.非暴力方式只能在民主社会中才有效力,它对专制统治者是无用的。

经验已经反驳了这一点:东欧各国共产党都不是民主的,而非暴力方式在那裹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权力的根源来自民众的支持和服从,这对于无论是专制的统治者或民主的统治者都是一样的。区别仅在于,在民主社会中,民众的意志更便于公开表达而已。毫无疑问,如果一个社会较为民主,或者是统治者较为开明,则非暴力抗争较易取得成功。在八九民运后期,摆在中共当局面前有两种选择:要么是作出更大的让步,要么是血腥屠城。假如中共最高决策者不那么残忍,他们便会选择前者。但是,这又不仅仅是统治者是否残忍的问题。假如中共最高层失去了邓小平一类人物而换上了李鹏或陈希同之流。纵然同样的残忍或更加的残忍,镇压仍是难以进行。这是因为邓小平在党内军内具有李鹏、陈希同无可比拟的威望,换言之,由于邓小平过去的所作所为,使他仍能获得足够多人的支持和服从。然而,倘若在八九民运后期,民运方面声势没有些微减弱甚至更加增强,那么纵然是邓小平,恐怕也无力镇压。更进一步讲,我推想(大概亲身经历过天安门运动的人都不难同意),假如整个中国仅仅就是一个北京(或一个河北省),那么中共当局除了让步之外别无它途。因此,总的来说,八九民运的失败,并非因为我们的对手是一个残忍的专制政权,而是因为投入非暴力抗争的力量还不够强大。当然,所谓强大不强大,本来是相对的概念,假使八九民运能够略微节制自己的目标,我们当时所拥有的实力本来是可以获胜的(事实上它也一度取得了一种有限的胜利)。所以断言非暴力抗争于专制统治无用的观点是错误的。

3.我们采用非暴力方式进行抗争,那要求对方也遵循同样的规则:然而恰恰是中共当局方面‘首先把刺刀提上议事日程’,因此我们再一味地坚持非暴力方式未免成宋襄公了。

对此观点的反驳,部分已包括在前面的论述之中。这裹我要强调的一点是,有效的非暴力抗争,并不要求对立的双方共同遵守相同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从逻辑上讲,以非暴力方式争取民主的过程,既然是在朝野之间建立起用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的规范的过程,因而在此一过程中,共同规范的确立只能是该过程的结果而不可能是它的前提。事实上,非暴力斗争的过程,就是正确地交替运用加压与妥协的手段,通过多次重复的过程,迫使对方的行为逐步地纳入民主的规则或规范。

十一、六四屠杀使人对非暴力抗争失去信心

六四屠杀无疑造成了一系列消极后果。在我看来,最严重的消极后果之一便是:它使得不少人对非暴力抗争方式本身,失去了信心。有人以为,一旦人们认识到非暴力斗争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就会转而投入暴力斗争,这个推断未必实际。如前所说,从事暴力反抗意味着你死我活,孤注一掷,而大多数人在苟且能够偷生的情况下常常不肯铤而走险,因此,当他们失去了对非暴力斗争的信念,从而放弃了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开展抗争,实际上他们就是放弃了现实可行的斗争手段,到头来也就是放弃了抗争本身。一旦广大民众放弃了抗争,那反过来就使得专制统治得以维持。如果说共党专制的建立,离不开民众的狂热参与的话:那么,这种制度的延续.却只需要民众的意志消沉。

大家知道,一九九O年的六四,北京大学一批勇敢的学生用摔小瓶子等方式表示抗议和悼念。一位保守派校方领导连忙出来说:‘你们闹什么?闹也没用.’可见,恰恰是当局,最希望人民相信非暴力抗争徒劳无功。这就从反面提醒我们,在六四之后,如果我们不是致力于重建人们对非暴力抗争的信心而是宣称非暴力抗争‘此路不通’,其结果只能是使广大的民众在倍感痛恨之余转为悲观消沉。经验一再证明:在那些十分激烈的主张背后,隐藏着的往往是更大的无力感。

十二、信心削弱的原因

六四之后,有人预言,更大规模的民主运动不久即将再度爆发,他们指出,像一九九O年的四月十五日(胡耀邦逝世周年纪念日)与六月四日都可能成为爆发民运的时机.按照这些人的想法,民运发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民众的普遍不满,二是出现一个集体行动的公开信号(某些偶发事件或特定的时日便能起到这种信号的作用)。前者是炸药,后者是导火线。六四之后,尽管有不少民运人士逃亡或被捕,但贮存在大陆社会,尤其是北京的不满情绪仍有增无减,这就是说‘炸药’量是足够丰富的,与此同时,客观上也存在着不止一个的足以刺激全社会共同行动的敏感时日,换言之,‘导火线’也是不缺的。这两条加在一起,大规模民运的再度爆发便是近在眉睫。遗憾的是,一年过去了,这些人期待的事情并未发生,此种情况,又当作何解释?有人说,若邓小平在世,大规模民运爆发机会较小。一旦邓去世,机会则极大。但是,为什么邓小平在世与否可能造成这种差异呢?八九民运难道不正是在邓小平活着的时候,也许还是邓小平权力更大的时候爆发的吗?为什么到了现在,到了邓小平的权力可能有所下降并且显然声望一落千丈的现在,民运爆发的机会反而更小了呢?其间道理,必须深究。

原因很简单,六四屠杀造成了强烈的恐怖。有炸药,有导火线,但没发生爆炸。因为炸药受了潮,是恐惧的冰水浸潮了炸药。屠杀对邓小平个人的权力或声望的影响是一回事(包括对上层人事布局的影响在内)。但是它使得不少民众感到专制者力量的强大,感到专制者在采用暴力镇压方面的可怕能力。有人说,八九民运未获东欧式的成功,是因为许多参与者当时还对中共政权抱幻想,还认同那个政权(用一句形象的比喻:他们的心中还有道柏林墙)。六四屠杀无疑摧毁了许多人对中共政权的幻想,促使许多人不再认同那个政权,帮助了很多人推倒了心中的柏林墙。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却远比六四之前变得更恐惧,更缺少自信,从而更难于动员起来进行公开的反抗。

有一个道理,十分简单,几乎人人都凭直觉而本能地明白,但有时人们却因受谬误的概念或理论的误导而不能清楚地意识到或是不肯承认。这个道理就是:人们(此处是指大多数人)之所以公开地反对一个政府(或一位政府领导或一项政策),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满,而且还因为他们不怕(或者准确地说,不十分怕)。不怕的原因可能出自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有联系但有时刚好相互对立。其一是以为对方比较开明,不会镇压:其二认为是对方比较软弱,无力镇压(当然,‘开明’和‘软弱’都是相对而言的,相对于你所反对的对象问题)。八六年学运时有个流行的话,叫‘东风吹,战鼓擂,现在谁也不怕谁’。这种‘谁也不怕谁’的群众心理,事实上是一切民运发动的必不可少的思想前提。

这裹似乎有个悖论.一方面,我们都知道自由的秘诀在于勇敢。勇敢,一般理解为对方的确是凶猛可怕的,而你不害怕这种可怕。另一方面,民运高潮常常(如果不是永远的话)取决于人们认为对方不再可怕。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说起来并不复杂。权力既是人间之物,它就丝毫没有什么超人类的神秘力量。它可以是很强大的,又可以是很软弱的。饱经沧桑英国政治学家霍布斯(ThomasHobbes)把国家权力既比喻为‘利维坦’(《圣经》所载,系一种水生的巨大而有力的怪物),又喻为‘贝希莫特’(同出《圣经》,系一种水生的巨大但无力的怪物)。权力是有力的,如果我们都支持它,或是消极地忍受它:权力是无力的,如果我们拒绝服从,撤回支持,或是积极地反对它。如果我们都害怕中共当局,那么它就的确是可怕的,如果我们都不怕它,它就不再可怕。诚如美国罗斯福总统在第二世界大战中讲的一句话:‘最大的恐惧来自我们的恐惧自身。’今天民运陷于低潮,最重要的一点是人民的恐惧感强化。克服恐惧心理,绝对是走出低谷的先决条件。

也许有人会说,你强调克服恐惧心理,似乎最重要的问题仅止只是心理的问题。但天安门前的坦克机枪分明是个物理的存在。我们的恐惧,并非是心灵自造的幻影,而是由于那个实实在在的对象。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我早就指出,现今人们恐惧感的强化是六四屠杀的结果。在六四前,尤其是在八九民运高潮期间,民众之所以较少恐惧或者说不害怕,是出于以下三种原因:1.有人以为政府不至于那么凶残,不会开枪杀人:2.有人以为民运这力量如此强大,支持同情的层面如此广泛,政府没有力量镇压,3.还有人以为,一旦政府开枪杀人,只会激起民众更大的愤怒,从而引发更强烈的反抗。但是,六四屠杀表明,1.人们高估了当局的容忍程度,2.低估了政府镇压的能力,以及3.高估了民众在开枪杀人后继续抗争的意志。问题在于,一般人显然把上述三点印象严重地夸大了。他们甚而认为,只要你敢于反抗,不论你的反抗方式多么巧妙,当局总是要镇压的:而且,当局的镇压总是能够得逞的。像这种夸大恐惧对象的力量,正是恐惧心理之为恐惧心理的基本特点。我们说的克服恐惧心理,就是说要祛除掉那些夸大的虚幻的成分,而对于对手的本来的、真实的状况有更清楚的认识。

俗话说,‘心病还须心药医’.克服恐惧心理,首先是一种自我的心理分析、心理治疗的过程。广义地说,所有能改变你对事物和对自己的看法,从而改变你的行为的理论性文字,都是一种自我心理治疗。因为它并没有告诉你更多的你先前不知晓的事实,它只是让你对这些事实本身具有另一种了解。有的读者,一方面赞赏我这篇长文的分析论证,另一方面却又怀疑它对现实政治的意义。这实际上是对于整个理论工作的功能缺乏了解.

十三、恢复对非暴力反抗的信心是当务之急

这意味着我们要恢复某些在六四屠杀之前曾经普遍具有的、但因六四事件而被严重动摇的信念。那并不是说,我们要重新相信当局的开明,高估他们的容忍程度——我们已经为这种错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我们依然要相信,即使残忍如中共现政权者,它也不可能无条件地使用暴力。一定的反抗空间依然是存在的。而且并不只存在于那些无伤根本的枝节部位。任何专制政权,包括中共现政权,也许确是钢筋铁骨,铜头石臂,但不可避免地,它有着它自己的‘柔软的下腹部’,有着它自己的‘阿基利斯之踵’,也就是有着致命而又脆弱的部位。因此,我们可以机智地、巧妙地、坚决而又坚韧地展开有限风险的并有成效的斗争。通过这种斗争,逐步地、稳扎稳打地拓展自由空间,缩小专制阵地,从而在最后,一举完成根本性的伟大变革。

十四、我们更需要的是政治上的勇敢

毫无疑问,在重新开始斗争时,勇敢仍然是第一个品质要求。不过我们有必要分清两种类型的勇敢。

一种是道义性的勇敢。其含义是,你要做一件事,这件事会招致当局残酷的镇压。但你仍然勇敢地去做了。以后镇压果然随之而至。你无惧无避地承受了这种镇压。魏京生的勇敢,便属此类,道义性勇敢的意义是,它树立了一个伟大道德榜样,同时也增强了人们的反抗意识。然而,由于大多数人未必甘愿付出你所付出的重大代价,所以他们对你的行为会充满敬仰却不会追随效仿。故而不是政治性的勇敢。

政治性的勇敢意味着,你决定做一件事,那件事别人看来十分危险。但你仍然去做了,而结果却证明它并不那么危险。你化险为夷,你取得了现实的而非仅仅是道义的成功。如果我们采用‘成功’与‘成仁’这两个概念,我们就应把前一种道义的勇敢称为成仁的勇敢,而后一种政治性的勇敢是成功的勇敢。关云长单刀赴会属于这种政治性的勇敢,蔺相如完璧归赵也属于这种勇敢。也许你会说这种勇敢实际上不叫勇敢,因为它所冒的危险其实是一场虚惊。但这样说并不公允。第一,由于你事先不可能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你总得作好万一出现恶性结果的思想准备,所以你当然是勇敢的。第二,严格意义上的勇敢。本身就包含有明智或智能的成分。即所谓大智大勇。因此它仍然是勇敢。由于这种勇敢会吸引一般人的追随参与,能够克敌制胜,故而是政治活动(包括民主运动)最需要的一种勇敢。

例如,四.二七学生游行就体现了政治性的勇敢。尽管许多学生开始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不少人抱着成仁的决心,结果却是成功。四.二七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有力地鼓起了广大民众的勇气,那并不是说它使得民众更不怕死,它倒是告诉大家,只要我们敢上,原本是死不了的。这种对自己力量增添信心的效果,正是民主运动成功的标志(西方学者曾经指出:民主是经由多次重复的有正面心理效应的策略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和习惯)。中国一些较为成功的民运人士,不少也都意识到这种成功的勇敢或曰政治性勇敢的价值。方励之讲过,有的东西是你不去做,如果你真做了就会发现他也不敢怎么样。刘宾雁也说过,中国大陆的自由度其实比一般人想象的大,有些触犯禁忌的事,你去做也就做成了。固然,方、刘等人能够做成某些事而有惊无险,那和他们的名气,地位分不开,虽然在六四之后,有些原先占领了的阵地又重新被专制所夺回,因此一些过去能做成的事现在可能一时做不成,不过,方、刘讲话中所揭示的那番道理却依然是普遍有效的,只要我们善于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即可。其实,早在《论言论自由》一文中,我就对诸如任何专制都有它的阿基利斯之踵、真正的勇敢离不开明智、民主运动必须提供一种常人的勇气即可承受其危险的基本策略等问题展开过详细的阐述。当时的我,既无名气,也无地位,‘黑五类’的出身背景使我在做同样的事时比一般人更危险,但即使如此,我仍能在民主墙运动和自由竞选运动中积极有效地参与同时使得专制政权对我无可奈何。遗憾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些道埋太不重视,以致于我们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大好的机会,并且在挫折面前总是陷于沮丧和无力。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再度阐明政治性勇敢的伟大价值,重新确立大智大勇的、坚韧不拔的基本态度,恢复自信,促使整个民主运动的东山再起,就是极其必要的了。

《中国民运反思》(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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