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官员加薪的理由一个是刺激内需,就是提高消费能力,剌激市场叫大家多买东西;一个是所谓的以薪养廉,好象干部的合法收入增加了,他就不会贪污腐化了。这两条理由都站不住。就说后一条吧,建国以来五十年的前三十年,干部的工资比现在低得多,生活也相当困难,可是贪污受贿的事情却很少。一个是因那个时候干部中间占压倒优势的价值标准还是当官要为民办事,党纪国法还管点事。而社会上的道德也没有象现在这样败坏。你想贪污,也没有人愿意行贿。现在完全相反了,你不想腐败也得腐败,不然你就站不住脚,而腐败也没多大的风险。还遭不到多大的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是把干部的工资翻上一番,照样没法使他们廉洁奉公。这点道理江泽民和政治局那些常委们他们心底是很清楚的。

那为什么还非要给干部加薪不可呢?其实以薪养廉的最好办法是精减干部,根本不需要三千多万干部。把干部减了,再给干部提薪。那么也许能够达到一点养廉的目的。为什么不做呢?因为阻力太大,就算是下面的小官,也是用两三万、十万、八万人民币买来的,叫他走,他会给你玩命。要想做,也不是不能做到。就得冒一个大风险,要得罪各级各界很多很多的干部,那些人就会给你撂挑子,给你来个怠工、罢工、甚至造反。

这件事是连毛泽东和邓小平都不敢干的。江泽民那么重视稳定,那么稳定靠什么来维持呢?首先是要靠干部。干部不要说造反了,就是有三分之一的人对现状严重不满,那么这个政权就保不住了。那么党中央就只能依靠干部来维持这个政权不倒了。这就是一个大矛盾,干部太多,造成财务负担过重,农民因此活不下去,可是越是这个时候,就越是不能得罪干部。不但不能叫他们回家,还得给他们加薪,把他们养得舒舒服服的。因为除了这些吃皇粮的人,这个共产党再也没有别的可以依靠的对象了。说到底,这就是为什么中共中央要给干部连续四次加薪的原因。

(自由亚洲电台)(刘宾雁6/28/200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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