砵兰街 终于可以再次踏上香港这片神奇的土地了。因为一个文学研讨会,我被安排住进了旺角砵兰街60号的盛世酒店。而在五年前,同样因为另一个文学研讨会,我在庙街附近的一家宾馆小住了几天。从谷歌地图上看,两家酒店相距不足一公里。

在此之前,我首先百度了砵兰街,百度百科是如下解释:

“砵兰街(英文名: Portland Street),是一条有强烈特色的街道。为了纪念两度成为英国首相的威廉·卡文迪许-本廷克(英文:William Cavendish-Bentinck)兼波特兰公爵于1927年而命名。人称“声色犬马、龙蛇混杂”之地,是没有香港政府认可的红灯区,其实夹杂在长长的砵兰街中的各式商铺有戏院、唱片店、洋服店、长生店、皮革店、烧猪店、道堂、杂货铺、药材铺、旧书铺、印刷铺、疋头店、建筑装修材料店、室内设计室、华洋酒办店、各中西式食肆及学校等,所以不应把砵兰街简单地视作红灯区。不过有红灯区特色的生活都可以在此区内找到。

香港政府在1927年至1930年于宪报公布的街道名字中,已经记载着把此街道命名为砵兰街的日期是1927年11月25日,坊间有一说是因砵 兰土(硅酸盐水泥,又名波特兰水泥)而命名,实为讹传。”

砵兰街1想不到就是一个正宗的红灯区而已。我在下午三点到达盛世酒店,安顿好行李,顾不上休息,便匆匆下楼,想看看传说中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红灯区到底是什么模样?结果,大失所望。不要说妓院,洗头按摩房都见不到踪影。顺着街道走下去,无非就是便利店、茶餐厅、饭店、奶茶店、书报店、彩票投注站、面馆、香港特产专卖店、长生店、蛋糕店、唱片店、二手图书店、日本AV专卖店、服饰店、药店……好不容易碰到一家写着夜总会铭牌的铺面,却又大门紧闭,但从门脸的装潢推测,多半类似内地街头那种小型的卡拉OK歌厅。显然,眼前的砵兰街,与一直以来印象中的烟花小巷完全格格不入,它和广大中国城市任何一条普通的商业街并无二致。我高度怀疑自己是否走错了地方,反复瞅着街口的路牌,虽然锈迹斑斑,但“砵兰街”三个字依旧醒目,在刺眼的阳光下,老远都能看得非常清楚。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个穿着极其暴露,染着红色头发,化着浓妆的时髦女子也站在了路牌对面不远处,并微微向我点头,仿佛是在打招呼。我细细一看,并不觉得眼熟,确定应该不是第二天参会的嘉宾,忽然,香港黑社会影片里,有关“仙人跳”的画面跳入脑海。难道我这个大陆游客,在这里转悠的时间过长,引起了黑社会帮派分子的注意,准备给我也来一个“仙人跳”?想到这里,我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赶紧撤回了酒店,再也顾不上所谓的好奇心了。

回到酒店,我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同房的阿文。阿文是广州本土作家,经常来港游玩。听了我的遭遇,莞尔一笑,说,那不是“仙人跳”,人家是“凤姐”。

“凤姐”?凤姐不是在美国吗?

你说到哪里去了?凤姐就是一楼一凤。据香港法例第200章117条规定,任何处所由超过二人主要用以卖淫用途即可被视为卖淫场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赁卖淫场所都可被检控。所以,在香港,一个单位住宅往往只有一个女性从事性工作,她们的名字就叫“凤姐”。

我恍然大悟,搞了半天,砵兰街之所以叫红灯区,是因为有这些“凤姐”的存在。所谓“大隐隐于市”,在这滚滚红尘之中,如果“市”这种境地,大约无以复加了。而隐者于此安身,恐怕非要步入“大隐”境界才能办得到。

香港的生活永远都是立体的,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的香港人活动在不同的维度和高度。随着夜幕的降临,我再次下楼观察砵兰街,果然和白天相比,完全换了一副模样。虽然,店子还那些店子,行人也还是那些行人,却又多了一丝风情,一丝暧昧。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一闪一闪的霓虹灯下,多了好些桑拿、足浴、按摩的广告牌。原来,这些风月场所大多处在高楼之上,只是到了晚上,才会把广告招牌拿下来放在马路边上。正是这些突然冒出来的霓虹广告灯,把整个砵兰街照耀得一片通红了。事实上,现在的砵兰街远远比不上八九十年代拥有数万“北姑”的鼎盛时期。由于警方持续不断的“扫黄”,这里的性工作者们逐渐转移到湾仔、尖沙咀等其他街区。然而,依旧有不少凤姐选择继续坚守。她们三三两两,结伴行走在砵兰街狭窄的街道上,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南,从南走到北,貌似闲逛,实际上在寻找合适的“猎物”。虽然临近午夜,街口聚集的男人却越来越多,他们多数已到了“大伯”的年龄。他们仿佛一匹匹饿狼,双眼散发着绿光,偶有交头接耳商议着什么,大概是在评价凤姐们的长相和身材。

原本以为,到了夜晚,将会是黑社会帮派分子的天下。未曾想,全部是老伯,偶有年轻小伙,却是一队正在开展夜跑活动的中学生。夜跑,是近年来香港年轻人非常流行的一种健身方式。由于香港人工作繁忙,早上实在无法早起锻炼,于是干脆把锻炼的时间挪移到了晚上。大概这一队“夜跑族”每天都会在这个时点出现,从凤姐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并未引起她们的在意,就像一阵风轻轻吹过,没有掀起半丝涟漪。

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这里,街道虽然并不华丽宽大,楼宇有些也相当陈旧,但却很干净利落。路面不能说没有垃圾,但只是偶尔见到。即便是那些大伯,虽然外表衣冠极其不整,有的甚至是光着膀子,跂着拖鞋,但如果要抽烟了,都非常自觉地走到垃圾桶旁边的指定吸烟点。根本见不到如内地街头常见的叼着烟到处乱窜的景象。再联想到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之后留下的成吨垃圾,这确实说明在香港即便是非常底层的普通市民,素质仍比较高。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因为人人都遵守同样的规则,没有例外。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哪怕周围无人监督,哪怕是在红灯区,大家都依然非常自觉地遵守。

不仅如此,香港的街道,不要说和北上广相比,即便和我居住的国内三线城市相比,都太过狭窄,仿佛一步就可以跨越过去。白天的时候,砵兰街上的双层巴士一辆接一辆,仿佛一列列火车,速度却不慢,上客下客也都非常从容,全然见不到谁会乱插队。人行道虽然也是狭窄的,但非常通畅,绝对不会有谁会把车停在上面,沿路的铺面,也不会把摊位延伸出来占道。这些在内地,几乎是所有城市的顽疾。

如果说马路是城市的“大肠”,那么,人行道就是城市的“小肠”。它能够通向城市的任何一个公共角落,只有这条“小肠”整洁、方便、畅通,你走在上面能够感受到自由,不受羁绊,这才说明整座城市的交通是先进的。仅这一点,不要说我所居住的小城,即便是北京,五十年之后也不见得会更好。

看过香港电影《古惑仔之只手遮天》的朋友,一定记得这么一个细节,足球场上,山鸡被肥星带领的数十人包围,面对十几倍于己的对手,山鸡只好打退堂鼓,但还是丢下了一句狠话:“你在这里凶我是没有用的,有本事你到砵兰街闯一闯!”——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砵兰街这个名字,时间是1998年。现在,我一个人游荡在砵兰街的街头,却并没有感受到山鸡所说那种让人血脉偾张的场景,相反,只看到一个又一个孤独寂寞的灵魂在夜空中飘荡。我想,这才是一条真实的砵兰街。

2017年3月17日于株洲家中

作者简介:
刘淼,70后,长沙人,出生于邵东,后迁居至株洲,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株洲市作家协会理事,湖南省“三百工程”文艺人才库入选作家,曾供职于某国企,后供职于某杂志,现居家自由写作。主要作品有小说《沈情的背叛》《香水有毒》《盆村事件》,散文《一个人的馒头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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