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特首曾荫权被定罪判刑后,有好几位大陆朋友发电邮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认为在大陆,曾荫权那点屁事真是太小了,想不到在香港会判那样重,感叹香港真是法治社会,了不起。然后又问到七警案。问长问短,好奇不已。看来大陆朋友对香港的制度很缺乏了解。

有个朋友问,曾荫权更重的收受利益控罪没有判是否有意包庇他,我答说,因为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的有罪裁决,可能会申请重审。朋友回答说,原来还有陪审团这回事。然后问我,香港为什么会有洋人法官,我说因为香港基本法承认97后香港法律维持原来的英美普通法系不变,所以可聘请其他普通法系国家的优秀法律人做法官,普通法系的新加坡也聘请外国法官。陪审团也是英美普通法制度的一个特色。

我还告诉他,所谓的外籍法官其中一些很可能就是香港人,因为香港居民是不分人种不分国籍的,只要在港工作居住满7年的就是香港人,就是香港纳税人,就有投票权,就享有香港人的权利和福利,现在香港非华人的香港人非常的多,有洋人、有印度巴基斯坦人、尼泊尔人,还有韩国和日本人等,而且很多华人实际拿的是外国护照,严格来讲只是华人,但已不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且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不是说中国籍人治港,香港非华裔的其他族群也有权参与香港的公民社会生活。

朋友听后大为惊讶地说,原来香港和中国大陆真的不一样,以前说一国两制,他一直从政治制度的差别来看,现在才知法律制度的天渊之别。他说:“这个一国两制真是差太大了,香港的法治非常重要。”

但我也向他实说,香港法治好是好,但也面临很大的考验,未来是否能维持很难说。比如这次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曾荫权,而现任特首梁振英的贪腐问题(秘密收取澳洲UGL五千万金钱未做利益申报)比曾荫权的三百万更严重,他下台后廉政公署能否一秉起诉曾荫权的原则起诉梁振英,还有待观察。最新消息说,北京为了酬庸梁振英,已安排他在三月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成为国家级领导人后,他的贪腐还能不能追究,就是对香港法治的最大考验。另外还有个香港警官朱经纬用警棍当众殴打香港市民,性质与七警案相同,但此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七警定罪判刑后,身为公权力的香港警队不但不为警察滥权侵犯公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向港人道歉,反而聚众公然挑战独立的司法判案,直接挑战香港的法治精神。香港法治的前景不是令人乐观的。

开放2017.2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