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懿先生是我们的朋友,一介书生,性情温顺斯文。主张自由宪政的社会渐进之道。却和其他无数因言获罪的人一样,因为批评政府而被四川当局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入狱两年。

今年初,欧阳懿“刑满释放”。我们本想为他接风,但警方却部分剥夺了他的行动自由。于出狱当日,直接从成都武力押送他回老家四川省遂宁市。恢复人身自由,本该从走出监狱的那一刻开始。但欧阳懿先生却被强行押回老家,并被告知不得外出。

今年3月。欧阳懿先生来到成都,和我们见面。随即前往外省访友和寻找谋生机会。然而4月6日,他却在被杭州再次被警方拘留。理由是“四川警方发现他不在四川,正在四处寻找欧阳懿”。欧阳懿旋即被拘押回四川。他的手机等通讯方式也随即中断。4月8日,四川警方以“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从事非法活动”为名,在遂宁市将他正式拘留。

我们对这一事件感到悲哀和愤怒,为我们在国家眼里如此廉价、如此轻如鸿毛的人身自由感到悲哀,为警方权力的无限膨胀,为近年来大陆警方处理政治案件、政治敏感人物的“黑社会化手段”感到愤怒。也为我们身在大陆、尤其是身在四川而感到悲哀和愤怒。

因为四川警方没有任何法律上能够成立的理由,去拘留欧阳懿先生。去粗暴剥夺他的人身权利、行动自由、通讯自由及劳动的权利。第一,“剥夺政治权利” 是专制社会特别设立的一种附加刑,意味着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出版、游行等政治权利的中断。今天的世界上,几乎只有中国还保留着这种极权主义的刑罚。但即便如此, “剥夺政治权利”也决不包括对人身自由、对就业机会等基本人权的剥夺。一个前政治犯外出访友、找寻工作,竟然成了“非法活动”。四川警方固然行动粗暴、逻辑荒诞,而他们提防一个前政治犯的神经却又如此脆弱。第二,大陆的刑法也并未就违背“剥夺政治权利”的行为设立罪名。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没有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行使政治权利”列为行政违法行为,即使欧阳懿先生违背“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他也不涉及任何罪名,因此无论对他进行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都是错误的。

警方在没有甚至明知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下,仍然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人权,我们只能把这样的行为称之为绑架。

我们注意到,在中国有一个越来越严重的倾向,就是政府开始公然用黑社会的手法对付异议人士。上个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政府主要用粗糙和野蛮的审判来对付政治犯,而最近几年,一面随着非政治领域的法治技术的发展,一面随着国际人权压力和海内外舆论的升温。大陆的警方在一些认为不宜于、不容易施加审判的场合,便开始频频使用黑社会手段,如威胁、恐吓、殴打、关押、收买、绑架、跟踪、软禁、骚扰电话、流氓肇事等等。在最高当局也开始强调不要“授人以柄、人为炒作”(胡锦涛2004年四中全会讲话)的情况下。为免承担政治责任,最近一年来,各级警方和国安当局的这种倾向就更加突出,达到登峰造极。

如每年的“六四”期间,公然绑架政治敏感人士到宾馆、外地,或直接堵在其家中加以软禁。今年赵紫阳去世后,这一趋势越演越烈,在北京就至少有一百人以上受到警方的绑架和软禁。这一做法甚至开始使用在了今年的“两会”期间。如今年初民间维权人士李健在北京的大街上被便衣公然绑架,押送回家。维权人士、 2003 年北京人大换届的独立候选人杜兆勇先生,数次被警方绑架、殴打致伤,并扬言要送他进焚尸炉,要让他全家死无全尸。去年底“三君子事件”之一的余杰先生被传唤时也被北京警方公然威胁,要让他“人间蒸发”。再如青年学者陈永苗在今年赵紫阳丧期和“两会”期间,两次被北京国保大队强行软禁。以至陈先生在清明节之前,被迫逃离北京去往外地避祸。

这种种黑社会手段甚至还会牵涉家人。如成都的“野草文学社”主编陈墨先生,在去年被国安抄家后,他的妻子随即被以涉嫌经济犯罪被逮捕,至今在审查起诉期间已被超期羁押多时。呼吁书签名人之一、成都的廖亦武先生,从94年出狱后在警方的干扰下,就从未获得过正常的工作机会。他的岳父在办理护照时,被当地警方明确告知,“你女儿什么时候和廖亦武离婚,就什么时候给你办”。签名者之一、成都的王怡先生,在2004 年反复受到电话骚扰,收到5封以上的匿名恐吓信,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威胁。

越来越多的人,不但承受着传统的牢狱之灾的风险,而且承受着越发恶劣的“黑社会式”的政治压力。警方用非法治、非程序的方式使用这些手法,从而使这些行为根本不可能在法律的名义下获得表述和抗议的机会。而更多的因各种政治罪名获罪的前政治犯们,那些因为缺乏知名度和国际社会关注的前政治犯,则更频繁的受到警方肆无忌惮的骚扰、威胁和随意的抓捕。他们落入社会的底层,成为“政治贱民”。连基本人权、基本的就业谋生都无法保障。

我们注意到,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尤其在四川警方的眼里,一个前政治犯,就永远是半个囚徒。在其他省份,一些同样具有“六四”背景的学者可能已经成为博导、法学院院长。但如成都的著名学者肖雪慧女士,自92年当庭释放后,至今仍然不能在学校授课。“政治犯”不是一个可尊敬的、而是一个可怕的头衔,是永不得翻身的政治贱民。在专制者眼里,根本就没有“释放”一说。因为他们的逻辑是强奸了第一次就可以随时再强奸。而社会对前政治犯的避而远之,人们内心对政治的怯弱和恐惧,更加剧了这种警方对待前政治犯的肆无忌惮。套用一句名言,在中国做人难,做关心政治的人更难,做一个因为关心政治而坐过牢的人,就难上加难,难于上青天。

因此在他们的内心和我们的内心,也就绝无“和谐社会”可言。有的只是可耻的国家暴力,和可耻的大多数人的沉默。在这些国家的罪行面前,所谓“和谐”不过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却被踩烂在强奸者与被强奸者之间。

因此我们不为日本人愤怒,不为陈水扁愤怒。在今天,我们只为欧阳懿先生愤怒。我们只为中国这个国家、为四川这个省份、为我们自己惨淡的人权状况感到愤怒和悲哀。

我们善意的提醒地方和最高当局,不要再愚蠢地制造这样的愤怒和悲哀。在政治恐惧下没有和谐。特务统治和黑社会的手段不能救国,更不能救党。想要和谐,先把欧阳懿放了,先把杨建利放了,先把赵岩放了,先把蒋彦永放了。用新闻自由去代替特务,用基本人权去代替“三个代表”。想要和谐,就要敢于和解,就要忍受对抗。

我们也善意的呼吁中国的公众,关注欧阳懿先生和一切中国政治犯的人权,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人权。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就是真正的爱国。如果不能表达对同胞的同情,就表达对专制者的藐视。如果不能用嘴,就用一个眼神。

我们和你们一样,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最尊贵的人,不做最卑微的人。

然而,只要有我们的同胞还有一个因言获罪呆在牢里。我们就是最卑微的。

因此我们向社会发出最强烈的呼吁,最饥饿的呼吁。

我们也要向每一位警察和便衣理直气壮的发出正义的威胁:任何超出法律许可的行为都是不可谅解的。逮捕是可以辩护的,殴打是不可辩护的。拘留是可以辩护的,绑架是不可辩护的。审讯是可以辩护的,恐吓和逼供是不可辩护的。未来的中国社会,包括今天的每一位沉默者,以及你们自己的同事、父母、妻子和子女,终会有天良复苏的一天。

那一天,他们将永不会原谅你们因为恐惧、胁从和贪婪更高的权力,而对这个国家犯下的罪行。

我们自己的国家。

王怡 廖亦武
20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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