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的今天,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人民法院里,5名热爱自由、渴望自由、追求自由的年青的公民被人民的法官毫不犹豫地当庭重判为有期徒刑20~2年,并又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5~1年。而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就是因为我们行使了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权利──即言论、结社自由的权利。

尽管这场审判是以所谓的刑事案件进行的,但实质上是一桩地地道道的政治审判的闹剧。而那一天的开庭,不过是想使这场闹剧披上冠冕堂皇的合法外衣罢了。实际上当局在未对我们进行开庭审判之前,就已经是先入为主地为我们几个无辜者定了莫须有的罪名:从1989年7月11日的党报头板上的报导,以及那一天从控方检察员侯书志自以为让我们无话可说的一句:如果我们指控错了,难道上级领导的决定也错了吗?话中,足以证明这不仅是一桩政治审判的案件,而且也是政治权力在背后操纵的一桩政治审判案件。

人们不难看出这场政治审判的意义何在,已经是在明显不过了。那一天对我们的审判,根本不是当局的目的,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其企图或目的,是假借对我们这些民运人士的政治审判,以此向全社会的制造和传播这样一个不言而喻的恐怖信号:宪法所陈列的公民权利,不过是安徒生的童话故事《黄帝的新衣》罢了,但是谁也不能去戳穿──即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否则的话,这一天的这样的重判样板,就是明天再胆敢对其公民权利有正当诉求人的下场。因此,那一天对我们的审判,不过是表象而已,其实质是当局在向全体人民宣布:顺我则昌,逆我则亡这样的判决书。

那一天的政治审判,虽对禁锢我们的肉体披上了所谓的合法的外衣,但是这个法不过是当局一相情愿幻想出来的皇帝外衣而已,然而这件新衣却无法掩饰当局惧怕实行民主的心态和没有良知的赤裸裸的丑陋身躯。当局这种无视公民权利的做法虽可以用绞索勒紧理性、正义的喉咙一时,在人性懦弱的土壤上开掘一条凶猛的人欲横流的江河,但当局却无法阻拦时代的列车朝着那座灿烂辉煌的文明进步的公民大厦的方向挺进。那座文明进步的尊崇人价值的公民大厦的基石──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我们相信,觉醒的人民,不会因为脚下的血何在流淌,不会因为当局用暴力对人民采取自由裁量的判决,而放弃对这种精神的追求,去冷漠、麻木地伫立在任人宰割的龙卷风之中,人民的理性会责无旁贷地警告自己:冷漠、麻木地任人摆布,丧失的决不会是束缚肉体或精神上的枷锁,而丧失的只是人的尊严和灵魂。我们相信这种精神,是任何黑暗的力量都是无法扼杀的──即使是萌芽状态。

那时那刻,我们觉得自己仿佛透过年青躯体上的弹孔、穿过荒凉的法院的围墙,看见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在人民朝着公民大厦挺进的行动中闪烁着耀眼的璀璨辉光,在那辉光之中:民主女神手中擎起的旗帜,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迎风飘扬……

1998年11月27日于长春家中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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