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题目很大,写成一本书都未必讲得周全。以下,我只打算针对几个和现实联系较多、争议较多以及被共产党扭曲得较多、同时也为国人困惑较多的问题加以讨论。

一、有关政党政治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1)民主政治与政党政治

民主政治通常又叫政党政治。

现代政治学对政党的定义很多,不过大同小异。美国学者兰尼和肯达尔(Austin Ranney ,Willmoore Kendall)给政党下过一个很有名的定义:“政党是利用提名和竞选的方式,以期取得并操作政府人事及政策的控制权的自律组织团体。”

在现代民主政治实行初期,有不少民主政治家是反对政党的(例如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麦迪逊)。他们认为,政党可能包办政治,排除党外贤能之士,并使得主权在民原则沦为空话;有党派就会有党性派性,就可能将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之上,就可能出于党派性而争斗不休,彼此之间为了反对而反对,使国家陷入纷扰,甚至可能导致分裂;另外,有党则必有党纪,因而限制了党员的自由和独立,等等。

平心而论,上述反对政党的种种观点并非毫无根据,但在民主制下,政党终究还是出现了,而且成为民主政治的常态。在今天的民主国家中,没有一个不是通过政党来实际运作的。这是因为政党实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为民主政治所必需。

众所周知,现代民主制基本上都是间接民主制而非直接民主制,人民选出政府代行主权。谁想要执政,谁就必须得到多数民众的支持。按照熊彼特(J.A.Schumpeter)对民主的定义,所谓民主,就是“为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为了赢得选举,个人单打独斗固无不可,但一般总不如借助于组织的力量。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变成政策,变成法令,有组织作后盾通常总是胜过无组织。换言之,如果志同道合者能组成政党,互相帮助,共同奋斗,就能形成更大的力量,在政治上就更能取得成功。再有,民主政治是责任政治,以政党的形式进行运作,有的党在台上执政,有的党在台下制衡,责任归属比较分明。这也是采用政党制的一条优越性。

从选民的角度看,有政党,更便于选民进行选择。不同的政党为选民提供了不同的选择类型,选民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政党归属比较容易地确定他的政治倾向,这就比起在没有政党的情况下选民必须面对每一个单独的候选人分别进行选择来得简便明瞭.有时候,从政者自己还没有组织起成形的政党或划分明确的派别,民众却往往要按照他们的认识给从政者贴上不同的党派标籤,可见,从民众关心政治参与政治的角度出发,政党也是难免的,必要的。

我们知道,一党专制的统治者一向反对多党制,诋毁政党政治;但是,他们否定政党政治的理由和华盛顿、麦迪逊的理由根本不同,甚至正好相反。恰恰是一党专制,会把政党可能有的弊病推向极端。恰恰是在一党专制之下,才造成彻底的政党包办,使主权在民原则彻底抽空,导致一党利益至高无上,压倒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也恰恰是在一党专制之下,党员才彻底沦为党的工具,领袖的工具,党员的自由和独立才遭到彻底的剥夺。

(2)政党的代表性问题

在为自己的一党专制作辩护时,共产党常常混合使用两种不同的说词。通常,它强调自己的阶级性,宣称自己代表了无产阶级,因而把其他政党统统打成“资产阶级”,扣上“反动”的罪名予以镇压。但有时,它又强调自己的全民性,虽然中共从不自称全民党,当年还对赫鲁晓夫提出的全民党大加批判,但这并不妨碍它以另一种方式强调自己的全民性。中共宣称无产阶级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无产阶级的利益与全体人民利益相一致,因此共产党也代表了全体人民,因此其他的人民就没有理由再组织另外的政党。

这套说词现在大概是没有人再相信的了,不过其中包含的政党代表性问题却依然是一个问题。一个政党究竟是社会上某一特定群体的代表呢,还是全社会的共同代表?党是阶级的呢,还是全民的?

有的政党声称自己是某阶级或某群体的代表,或者说,首先代表、主要代表某阶级某群体。有的党甚至从名字上就写明自己的这一特殊代表性,譬如工人党、农民党、妇女党。有趣的是,很少见到有什么党取名资本家党、地主党或男性党的。这或许是因为,像工人、农民和妇女这类群体,或者是为数众多,或者是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以他们的名义为号召,可能吸引该群体的支持并赢得其他群体的同情。反过来,你要是打出人数少又占强势的群体的旗号,等于自我孤立,所以少见人采用。

然而,问题在于,一个党主观上宣布自己代表某一群体,这是一回事;该群体是否认同这个党,投这个党的票,这完全是另一回事。妇女党未必能吸引足够的妇女选票,劳工党不一定能得到多数劳工的支持。有人说中国不能实行政党政治,理由是中国农民占多数,实行政党政治势必导致农民党一党独大,长期执政,从而导致农民利益压倒其他群体利益的局面。从经验上看,这种耽心并没有什么根据。

其间道理并不复杂。第一,你主观上愿意为某群体谋利益,但是,如果你对该群体的利益的理解有偏差,你提出的政策客观上未必对该群体真正有利,因此你未必能在政治上获得成功。或者反过来,你提出的政策对某群体确实最有利,但可惜的是它们不被该群体的多数成员所理解,因此你还是不能担保一定成功。另外,即便有些人都主张为某一群体谋利益,但各自对该群体利益的理解可能很不一样,提出的具体政策也可能很不一样,因此彼此之间都可能互不认同,因此要各立门户。在台湾,登记註册的妇女党就有两个(中国妇女党、中国妇女民主党),劳工党有三个(工党、中华劳工党、全国劳工党)。同类性质的党都可能有好几个,你又怎么能指望下面的群众都说一不二、从一而终呢?

第二,在社会上,不同阶级、不同群体的利益并不总是对立的、矛盾的,它们常常是共存的、互补的。如果你片面强调某一阶级某一群体的利益,对人家未必真的有利,人家未必领你这份情。举个例,如果你主张大幅增加产妇的福利待遇,不说男人,恐怕许多妇女都不会赞成。因为她们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产妇的福利待遇越高,别人,包括当丈夫的经济负担就可能越重;丈夫的经济负担加重,当妻子的利益也会受影响。同样是妇女,少育或不育的妇女并不能从这个政策中得到多少好处,倒是让多产多育的妇女沾了大家的光。马克思主义坚称劳资利益根本对立,主张用打击和消灭资本家的方式保护和增进工人的利益,可是,大部分工人知道劳资利益并非只有对立性而无一致性,所以号称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在工人中不一定受拥戴,而且越来越不受拥戴。

第三,同一阶级、同一群体的成员固然有着重大的共同利益,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分歧和利益冲突;有时候,这种内部的利益分歧和冲突甚至比外部的分歧和冲突还来得更直接,更明显。当你提出一项旨在增进某阶级或某群体利益的政策时,到头来受益的很可能只是该阶级或群体中的一部份人,另一部份人的利益反而可能由于这项政策而直接受到损害。经济学家普遍承认,提高最低工资——这看上去对低工资工人有利,由于它会使得资本家少雇工人,从而会导致首先是低工资的工人减少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它在使一部份低工资工人得利的同时而使另一部份低工资工人受损。

(3)驳斥共产党的一个神话

顺便驳斥一个关于共产党的神话。不少人至今都以为,共产党打下江山,是因为当初它实行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赢得了广大贫苦农民的热烈支持拥护。其实不然。杜润生在回忆邓小平的一篇文章里写到,1947 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除了行军打仗外,另一个任务是要解决新区土改中的政策问题。起初,他们的做法是“边行军,边土改,分浮财,打土豪”,实行这样的政策,按照杜润生的说法,是“忘记了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脱离了群众”。后来,“邓小平同志亲自给中央和毛主席写了个报告,提出,第一,用减租减息代替平分土地。第二,取消分浮财”。毛泽东批准了邓小平提出的新政策,这才使得解放军在新区作战的地位得到大大的改善(见《读书》杂志,1997 年4 月号)。由此可见,在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采用“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并没有为自己赢得多少群众的支持拥护,相反倒造成了“脱离群众”的后果,因此也没有坚持采用。只是到了革命胜利、共产党独掌大权之后,不再顾忌脱不脱离群众,它才真正地彻底地实行了这一政策。

当初,共产党实行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让占多数的贫苦农民一下子就得到了很大的利益,为什么不但没有为自己赢得群众的支持,反而导致“脱离群众”了呢?原因很多。首先,在当时的中国农村,穷人和富人的关系不一定那么紧张(这中间还有宗族亲情的润滑作用),你平白无故地打击富人,穷人也未必都看得过去。其次,共产党强调说,穷人对富人的权势有一种习惯性的恐惧,怕“还乡团”报复。这条解释也不是毫无根据。不过,我以为更重要的一点是,私有观念根深蒂固,一般人,包括穷人,也承认私有产权的合理性,所以他们也未必欢迎共富人的产,哪怕这样做会给他们带来眼下的某种利益。尽人皆知,最早起来积极响应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的农民中,正经农民很少,多半是流氓痞子,张正隆在《雪白血红》里写到,“在这些人心目中,’ 共产共妻’ 是天底下最好的口号和理想”。大多数农民并不欢迎这个口号。共产党把这种观念称为“落后”、“不觉悟”,其实那反映了农民朴素的公正意识。

由此,我们也就解释了另一件历史现象。有人纳闷,为什么同样是在农村推行集体化,苏共遭遇到强烈的反抗,以至于在集体化的过程中充满血腥和暴力,而中国农村的集体化则显得相对顺利和平?不是说农民把土地当做生命吗,为什么中国的农民,在当局没施加多大压力的情况下就乖乖地把自己刚刚得到的土地又交出去了呢?原因就在于土改。从表面上看,土改似乎是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建立小农的土地私有制。其实不然,因为中共领导的土改本身就是对私有产权的粗暴践踏,所以它不是巩固了、而是破坏了私产观念。共产党杀富济贫,分到土地的穷人不能不意识到自己的土地是共产党恩赐的,因此当共产党“号召”农民交出土地,走集体化道路时,很少有农民敢于正面的反对和抵制。

二、一党制、两党制与多党制

(1)一党制即一党专制

所谓一党制,并不是指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政党,而是指由一个政党长期执政。譬如在中国,除了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所谓民主党派,问题是,从1949 年至今,中国一直是由共产党执政,所以中国是一党制。

但是,一党制又不同于所谓一党独大。在很长一段时期,日本一直是自民党一党执政,民主化后的台湾,至今仍是国民党执政。问题是,在日本和民主化后的台湾,不但存在着其他的政党,而且这些政党也能够以政党的名义和执政党进行和平与公平的竞争;在理论上,其他政党完全有上台执政的机会。像日本和台湾的情况可以称为一党独大,但并不是一党制。

因此,所谓一党制,其实就是指一党专制。在一党制下,并不是没有别的党,而是不准有别的党;并不是没有别的党向执政党的地位挑战,而是不准有别的党向执政党挑战。“没有”是一回事,“不准有”则是另一回事。一党制下的一党长期执政,实际上是执政党用暴力禁止其他政党出现,禁止其他政党平等竞争权力的结果。常听到这样一种为共产党专制做辩护的论调——“毕竟,中国共产党是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一支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当然了,既然它拚命地扼杀“唯二”、“唯三”。

(2)有一党民主吗?

一党制下可否实行民主?有学者认为是可能的,例如麦克佛森(C.B.MaCpherson)认为,如果该党能在吸收党员上较具开放性,党员在党内确实享有某种政治权利,党内确有民主,包括党内允许存在不同的派别,那么,一党制在原则上也确有可能实行民主。但也有很多学者不赞成此一观点。萨托利(G.Sartori)指出,政党内部的派别斗争从原则上不同于不同政党之间的相互竞争,因为前者至多不过是争取党员的支持,只有后者才是争取民众的支持。另外,党内的派别斗争往往只是争夺权力,与民主政治并没有必然联系。

我不相信有所谓一党民主。不错,在古代民主的希腊,在近代民主的初期,民主都是少数人的民主,一部份人的民主;但是,不完全的民主毕竟也是民主,它从根本上不同于完全不民主。因此,针对那种以所谓中国国情为理由,认为中国的经济落后、文盲众多,所以不能实行民主的论调,人们可以反诘道,既然在经济改革上,可以“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那么在政治改革上,为什么不能让“一部份人先民主起来”呢?据悉,中共内部一直有人积极鼓吹党内民主,鼓吹一党民主,甚至某些所谓极左派人士,大概是痛感自己被挤到边缘,也在鼓吹党内民主。这种对民主的积极态度无疑是值得支持,值得鼓励的。

不过,我也要指出,党内民主在事实上很难成立,因为党员资格不是一种客观的界定。过去西方国家实行不完全的民主,对参政权的限制是以诸如财产状况、文化程度、以及种族或性别一类客观条件为标准。这样的限定才有意义。党员资格则不然,只要你志愿加入,党组织又同意接受,你就可以成为党员。如果执政党宣布只有党员才有参政权,那么,所有想参政的人就可能都会要求入党;既然在这时党内派别已经合法存在,那么,党内各派都可能为了壮大自己一派的实力而拚命将党外人士拉入党内,党内民主很可能马上就变得和全民民主没什么两样。如果党试图控制内部的派别斗争,限制党的开放性,以党纪或意识形态的理由开除或剥夺党内不同观点、不同派别的人士,那势必就连党内民主都谈不上了。再说,一个党要能在内部包容不同的派别而不致于分裂,要求党的意识形态具有相当的包容性,但是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包容性本来就很低,更何况它已经被大多数党员所抛弃。

事实上,一党制不但意味着执政党用暴力禁止不同政党的出现并与之和平竞争,而且还意味着执政党最高领导用暴力禁止党内不同派别的出现并与之竞争党的权力。共产党用专制的办法治国,首先是它用专制的办法治党。所谓共产党一党专制,决不是说整个共产党在对全国实行专制,而是说党内最高领袖在对全国实行专制,包括对全党实行专制。因此,取消一党专制,实际上就是要取消执政党最高当局的绝对权力,这不但对党外人民有利,也对绝大部分党员有利。

(3)关于两党制和多党制

如前所说,一党制即一党专制。反过来,自由民主制必然会是两党制或多党制。

所谓两党制,并不是指一个国家之内只有两个政党,而是只有两个政党势均力敌,轮流执政,如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在美国也有第三党,第四党以及其他政党,但它们一般不具有和两大党分庭抗礼的实力,基本上没有执政的机会。多党制是指一国内政党在三个以上,而没有一个政党具有绝对优势,法国即为一例。

美国学者雷(D.W.Rae)提出过一个简明的分类标准。他把在国会中两个最大政党所占席次的总和占90% 以上,且无任何一党的席次超过70% 以上者,称为两党制;如果有一党的席次超过70%以上,叫一党独大制;如果无一党席次超过70% 以上,两大党席次总和也未超过90% 以上,叫多党制。

需要说明的是,其实,并没有一种特殊的制度叫两党制或叫多党制(或一党独大制)。政党的出现乃是民主制下自由结社的产物,其间并没有数量的规定或限制(在只有两千多万人的台湾,登记註册的政党就多达七十几个)。在相关制度都不变的情况下,选举的结果完全有可能发生变化。譬如在民主化后的台湾,国民党有好几次赢得70% 以上的席次,因此依照雷的标准,你应该把台湾叫做一党独大制;但在另外几次选举中,国民党的席次低于70%,国民党与民进党的席次总和超过90%,这又成了两党制;新党一度异军突起,再加上其他力量,也出现过把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席次总和压倒90% 以下的局面,那岂不是说又变成多党制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一个实行民主的国家里,究竟是容易出现一党独大的局面,还是两党争雄的局面,抑或还是多党角逐的局面,也不是纯粹偶然的。它和两个因素的关系很大,一是该社会的歧异程度,一是选举制度。如果一个社会内部有比较严重的种族、语言、宗教、文化、地域或意识形态等冲突,那么,很可能会出现多个其实力不相上下的政党,这就会呈现多党角逐的局面,也就是平常人们说的多党制。如果该社会内部的歧异性不显着,那么比较可能成为两党相争的局面,也就是所谓的两党制。但这又和选举制度有关,如果采用比例代表选举制,仍有可能成为多党制。

(4)选举制度对政党多寡的影响,杜维热法则

我们知道,选举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曰单一选区制,一曰比例代表制。另外还有一些选举制度介乎二者之间,如半比例代表制(包括限制连记投票制)和混合制。限于篇幅,我这里只讲前两种选举制。

按照单一选区制,每一选区只选出一个人。在这种制度下,小党的候选人当选机会极小,原本支持小党候选人的选民为了不使自己的一票白白浪费,通常会把票转而投给其政纲政见比较接近的某一大党的候选人,于是就容易形成两党对峙的局面。按照比例代表制,各政党根据得票多少的比例分配席次,小党也有分得少数席次的机会,故而容易形成多党的局面。上述选举制度与政党关系的规律,一般人称之为“杜维热法则”(Duverger’s Law,按:杜维热是一位法国政治学家)。

需要补充的是,如上所述,在单一选区制下,容易形成两党对峙的局面,如果各选区的歧异不大,那么,各选区的两党将大致上是同样的两党,于是全国就成了两党制。比如说,假如在绝大部分选区都是甲党和乙党争雄,那么整个国家就将是甲党和乙党争雄的两党制。但假如各选区的情况差别很大,在一些地区的两党不等于就是另一些地区的两党,比如说,在有些地区是甲党和乙党争锋,而在另一些地区是甲党和丙党、或乙党和丙党、或丙党和丁党争锋,因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并没有哪两个党特别占优势,则全国仍可能呈现为多党制的状态。不过,这后一种情况并不常见。以美国为例,美国内部的歧异性不可谓不大,照说很容易成为多党制,但美国正是典型的两党制。我们知道,美国实行单一选区制,可见,选举制度会对政党多寡产生很大的影响。

当然,美国之所以成为两党制而没有成为多党制,还有其他的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早先,在美国,有权参与政治的主要是来自欧洲的白人,而且主要是新教徒,内部歧异性并不大,更加上单一选区制之助,故而形成两党制。后来随着美国社会的多样性发展和民主的扩大,其内部歧异性显着增加,但由于先前的两党格局已经形成,而美国的政党又一向讲实用不拘泥,善于吸纳新生力量,大部分新生力量也乐得采用直接进入原有的两党格局的办法实现自己的要求,所以美国的两党制就这样成功地一直维持到现在。

常有人抱怨,说中国人不善团结合作,搞政治总是山头林立,各自为政。其实,“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乃人之常情,非独中国人为然。杜维热法则告诉我们,在小党也有胜算的情况下,一般人都宁可坚持小党,彼此之间不肯轻易妥协合并成大党;只有在小党不可能获胜的情况下,理念接近的小党才愿意合并成大党。这就是说,理念接近的小团体是否愿意整合成大团体,那和所谓民族性或文化传统的关系较小,倒是和政治态势及政治体制的关系更大。

单一选区制和比例代表制各有利弊。未来民主中国适宜于采取何种选举制度,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必须认真研讨。本文暂不论及。

三、民主转型期的政党

(1)政党之名与政党之实

共产国家民主转型期的政党问题,在历史上是一个新问题。

在前面引述的兰尼和肯德尔的政党定义中,有“利用提名和竞选的方式”一条。按照这个定义的政党,实际上是指民主制下的民主政党;不包括以暴力方式夺取政权和维持政权的革命党与专制党,甚至也不包括在非民主制下的以民主政党自居的组织。譬如在依然坚持一党专制,不存在和平的开放竞选的中国大陆,虽然有民主志士组成了反对党,但无法“利用提名和竞选的方式”争取权力,因而无法发挥政党的功能,扮演政党的角色,所以还谈不上名副其实。它们在现阶段所能起到的作用,实际上和其他名称的民运团体相差无几。

尽管在不存在开放竞选的阶段,反对党还不能发挥反对党的功能,但仍然一直有人积极组党。他们认为,组党意味着向“党禁”发起直接冲击,它明确地表达了要和共产党用民主的方法竞争政权的决心和意图,所以还是和其他争取民主的活动方式不一样,和一般的民运团体不一样。他们声称,过去没有人堂堂正正打出反对党的旗号,人民除了共产党别无选择,所以只好接受共产党。如今有人公开打出反对党的旗号,为人民提供了在共产党之外的另一种选择对象。这就能把民主运动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也有很多人出于策略的考虑不主张现阶段组党。他们强调,在共产专制下,人民并不是没有选择的对象,而是没有选择的权利;不是没的选,而是不准选。党内也是如此,党代会上又选出江泽民、李鹏,那当然不是由于党代表们都认为除了江、李,再无更好的选择对像——他们起码都知道还有赵紫阳,可见,问题不在于给人们提供选择的对象,而在于和人民一道争得选择的权利。因此,民运的当务之急,应是争取基本权利。另外,以争取基本权利为号召,当局更难压制,群众更敢参与,斗争更容易赢得突破,赢得胜利;一旦基本权利到了手,民主化便水到渠成了。

在前苏东各国民主转型的过程中,上述策略得到了出色的验证。众所周知,在最早取得突破的那些共产国家,反对运动都是以争取基本权利为号召,并采取了诸如论坛、工会一类非政党形式。如果波兰的反对运动当初不是采取团结工会的形式,而是直接采取政党的形式,它还能汇成千军万马之势,迫使波共当局承认其合法存在吗?正像瓦文萨所说的,那就是“用另一种形式达到同样的效果”,“譬如说,出现一个强大的养鸟组织,实力雄厚,效率高,能够把人们动员起来,举行罢市,但名义上它不像政治性的。”“举个例说,这个养鸟组织告诉人们,上次的选举办得不对——因为鸟儿们没有参加投票。……养鸟人通过舆论推动了新的选举,作用是一样的。”当西方记者问:“你们不愿意用更正式、更明显的政治方式达到这个目的吗?”瓦房文萨答:“不。不愿意,既然可以用锤子敲,为什么非要用头去撞呢?”瓦文萨深知党国机器的弱点所在,他强调问题不在于叫什么名字,关键在于怎样做才能赢得广泛的参与,造成强大的实力,从而才能发挥作用。

过去,我们提出过一个口号,“政治活动非组织化,组织活动非政治化”。这个口号表达了同样的策略思想。政治活动首先要采取非组织化的形式才有稍多的活动空间,组织活动首先要采取非政治化的形式才有起码的存在余地。到时候,从非组织向组织转化,从非政治向政治转化,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团结工会并不以政党自居,而到它冲开专制大闸,开放自由选举,它自然而然地就成了政党,并在选举中大获全胜。这就是说,一个组织是不是政党,不在于名称,而在于它能发挥的作用。姓“党”不一定就是党,是党不一定非姓“党”。

(2)转型期政党的若干特性

在西方国家里,政党一经形成,通常就有很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为在那里,政党的形成是自然的。人们之所以分成不同的政党,是因为他们认同不同的政治纲领,或者是因为他们在某一重大问题上坚持不同的主张;而在这种不同的认同或不同的主张的背后,常常深刻地反映出不同的政治哲学甚至不同的政治气质政治倾向。同一个党的人,不仅对过去的问题和当下的问题持有相同或相似的观点,而且对日后出现的新问题常常也自然而然地持有相同或相似的观点,所以他们之间的同志关系来得比较稳固,所以那里的政党内部不容易出现大的分化改组,同时,各个政党在选民中的地位以及在政治上的份量也很少急剧起伏。

共产国家在民主转型期间产生的政党却不然。在这里,政党内部很不稳定,各政党的地位也很不稳定,不断发生重大的分化或改组。像波兰的团结工会,有着团结战斗的光荣历史和久经考验的杰出领袖,本来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还能保持作为一个整体,一旦民主化实现,反而迅速分化分裂。

在《后共产主义社会的制度设计——在大海上重新造船》(Institutional Design in Post-communist Societies——Rebuilding the Ship at Sea)一书中,作者指出:“中东欧国家的政党是过渡性现象和临时性现象。它们是过渡性的,因为它们是靠着转型过程本身应运而生,而不是由它们引起转型。它们主要是衰败政权的副产物,它们并不是产生于旧的共产社会内部,并不具有一致的纲领、确定的意识形态、清晰的改革计划或紮实的组织基础。它们是临时性的,因为它们在政治格局中的最初的地位是为了应对转型的需要,所以当新的格局出现后,它们就不可避免的面临解体或重组的命运。”

这层道理不难理解。以反对派为例,比如团结工会,团结工会是把大伞,在这把大伞之下,聚集了政治利益、政治观点和政治倾向很不相同的各色人等。他们当初之所以能聚集在一起,仅仅因为他们都反对共产党专制。好比一群形形色色的囚徒,他们唯一共同的愿望就是都想冲出监狱,故而形成松散联合的团体或运动,一旦冲出监狱,囚徒们便不可避免地各奔东西了。在转型的最初一段时间里,团结工会、公民论坛一类组织成功地扮演了政党的角色,但政局的发展很快地就证明了它们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党,因为它们的成员并没有统一的政见,它们的成员都对共产党持不同政见,但他们彼此之间的政见却并不相同。以前,他们没有必要去检查彼此之间的不同,甚至不清楚、也不注意彼此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一旦专制垮台,原先把大家联系在一起的共识便不复存在;面对着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之间的分歧显露了。于是,在新的形势下,他们不可避免地分化、改组。

反对派要分化,原执政党也要分化。如果说早先的共产党人是基于共同的政治理念,那么,这种共同理念早已破灭;党员的观点早就变得五花八门,只是在党纪的硬性约束下其分歧隐而不显。一旦实行政治开放,面对着各种政治问题,党内的分歧必将公开化。有些人会留在党内,试图用自己的主张改造原先的党——毕竟,原先的党总还拥有一笔可观的资源可以继承利用;但也有些人会脱离老党另组新党——因为老党有可观的遗产也有庞大的负债,另外有些人则会和前反对派中的这一派或那一派结合。

从俄国东欧各国的情况来看,转型期间的政党还有一些特点。比如说,它们的组织化程度常常比较弱,个人化程度往往比较强。

这两个特点一般在原反对派身上要比在前共产党身上更明显。

前共产党在外部冲击和内部造反的双重作用下,挣脱了专制束缚,但由于历史惯性,其内部的组织性常常还是比新成立的政党强一些。至于前反对派方面,许多人出于对专制政党的深恶痛绝,因而对严密的组织形式相当反感,每每倾向于松散的运动式的、论坛式的或网络式的一类结构。像哈维尔、米奇尼克等人更主张能让选民从独立的候选人中间进行选择,而不是从政党提出的候选人中间进行选择。另外,在转型期间,出现了很多政治明星和新星,借助于大众传媒,他们在选民中享有很大的影响;相形之下,这些党组织的作用倒不大重要。

最后再讲一讲转型期的政治光谱。在转型期,各种色彩的政党都纷纷出场亮相,政治舞台上可谓五光十色。问题是,主要政党之间的关系如何?我们知道,在冷战之后的西方,主要政党间的对立在减弱。按照法国学者福亥(Fransois Furet)的观点,传统的左派与右派的对立,由于失去了原有的参照物(譬如欧洲的社会民主党和工党在很大程度上都放弃了国有化的主张),双方的界限变得模糊。在俄国和东欧,前共产党基本上都放弃了共产的主张;各主要政党在坚持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方面看上去没有太多的对立,但在具体政策和轻重缓急等问题上仍有重大的区别。有时还会出现某些极端的党派,利用部份民众的急躁或挫折情绪,提出某些蛊惑人心、危言耸听的主张(最常见的是提出极端民族主义的主张),一时间还颇有声势,导致政治的两极化倾向,引发社会紧张甚至流血冲突。前南斯拉夫即为一例。

以上,提到转型期政党政治的一些特点。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消极现象逐渐得以克服。考虑到从共产极权到自由民主这种转型的巨大艰难,尤其是考虑到共产专制遗留下的巨大负债,我们必须说这一转型还是进行得比较成功的。

(3)共产政体和威权政体的又一区别

讲到在转型期间政党的分化改组,台湾的情况颇值得注意。在台湾,国民党依然执政,民进党依然是最大的反对党,或者说,唯一的对执政党构成威胁的反对党。从民进党冲破党禁,宣布成立之日至今十余年间,这种格局基本未变。

当然,在台湾,政党的分化改组还是有的。在国民党内部,主流派先后把一些非主流派的代表人物排出党外,更有一批非主流派拉出人马另外成立新党。在民进党内部,有些创党元老因政见不和而退出或淡出,有人嫌民进党太偏台独,另组中华社民党,有人又嫌民进党不够台独,另组建国党,等等。不过和前共产国家的情况相比,台湾政党的分化改组要小得多。

照我看来,这正好表明共产政体和威权政体的差别。储安平曾经说过,对国民党,自由是个多少的问题;对共产党,自由是个有无的问题。在民主问题上也是如此。共产政体下毫无民主,威权政体下有少量的民主。台湾在正式宣布解除党禁报禁之前就有自由竞选,有民间刊物,这就为反对人士传播理念、协调行动、联系选民以及磨炼实际参政问政的能力和经验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或舞台,从而不仅为日后的组党准备了更紮实的条件,而且也使得组建的政党比较稳定。我们知道,政党本来就是在选举和实际问政施政的过程中形成的。换言之,只有通过选举和实际参政问政的试炼磨合,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比较稳定的政党,以及比较稳定的政党格局。

这里尤其要讲一讲选举的意义。如果我们把民主等同于竞选,那么,有竞选就是有民主,有多大程度的竞选就有多大程度的民主。所谓竞选的程度问题,有两个相关指标。一个指标是谁能参加选举?是所有成年公民,一人一票?抑或有某种资格限制(如财产、教育、种族、性别),只是成年公民中的一部份人?另一个指标是能选举什么?是所有该选的公职都用选举产生,还是只开放其中一部份自由竞争?

共产党专制在名义上肯定普选权,实行一人一票,但共产党的选举根本排除竞争,从而使选举根本不成其为选举,因此共产党专制的选举程度等于零,民主程度等于零。至于中共用作“民主橱窗”的村镇选举,由于村镇并非政权单位,所以村镇选举并不具有民主的意义。

在西方国家早期,该选的公职都经选举产生,但不是一人一票,只有一部份人才有选举权,因此西方国家是民主的,不过是不完全的民主。在过去,台湾实行一人一票,但公职席位只有一部份对外开放竞选,譬如立法院,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只有一小部份席位对外开放竞选。这意味着,即使反对人士在自由竞选中赢得全部席位,立法院的多数席位、从而也就是立法院的主导权仍旧保留在国民党手里。这种选举当然极不公平,但毕竟胜过不选举无选举。重要的是,在对外开放的那部份席位上,选举基本上是真实的。起码是在选举期间,反对人士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独立于执政党之外的身份,与执政党竞争,选上后也能发挥一定的制衡作用。所以台湾也可以算得上有民主,只不过也是不完全的民主。如果你要问上面两种不完全的民主哪一种要更民主?应该说前一种要更民主。

四、小结

中国的民主转型尚未开始,政党政治也还没有开始。未来它将如何开始,眼下还不能断定。现在可以断定的一点是,中国终将走上民主政治之路,走上政党政治之路。作为后来者,我们理应认真参照他人的经验,认真学习和掌握政党政治的理论和观念,否则我们就只能使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运作总是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从而延误中国的民主进程。◆

1999年10月

《数人头胜过砍人头》第四辑 民主转型
(晨钟书局 二零零六年十月。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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