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24C7F8-D62B-4D98-B76C-50F6B17DA337_cx0_cy12_cw0_w1023_r1_s
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网络图片)

在曾代理众多敏感案件,多次被殴打和酷刑的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遭当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近6个月之际,他的两位辩护律师近日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局长,要求追究侵害律师执业权的法律责任,责令允许控告人会见江天勇,保障控告人与江天勇的通信权。

据参与网星期二消息,广东律师陈进学、广西律师覃臣寿,5月19日向湖南省检察院控告办理江天勇“煽颠案”的长沙市公安局的局长唐向阳。控告信表示,两位辩护人先后6次向长沙公安局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以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遭到拒绝。

控告人认为,律师会见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和律师的权利,虽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侦查单位许可,但并不是一概禁绝律师会见。江天勇自2016年12月1日被采取指定居所监居至今已近6个月,侦查单位有充分时间侦查,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已消失。

控告信强调,今年3月1日和2日,长沙市公安局安排官媒采访江天勇,就充分证明这一点。因此,长沙市公安局至今不允许律师会见江天勇,属于严重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此外,控告人多次口头或者书面要求公安局介绍案情,并转交写给江天勇的信件,均遭到拒绝。

两位控告人坚称,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侵犯了控告人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和了解案情权,因此提出控告,要求纠正。

江天勇律师之一的覃臣寿星期三向美国之音表示,他们曾亲自向长沙和湖南省两级检察院递交控告信,都被以不同理由拒收,他们只能将控告信邮递给湖南省检察院。

他说:“长沙市检察院给我们的说法是,江天勇这个案子由国家统一答复,他们检察院不收材料。湖南省检察院说我们提交的控告书跟之前提交的控告书是重复提交,所以不收。但是我们不是重复提交,之前我们是控告江天勇的办案人员,现在是控告局长,是不一样的。”

覃臣寿律师表示,当局一直不让律师会见江天勇,但是却让官媒“采访” 江天勇公开“认罪”,完全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程序的做法,是破坏法律。

他说:“办案机关绕过律师,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案情,我们认为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办案程序的。我们律师应当能够会见当事人,但是我们律师不能会见,反而记者能够会见。所以,它说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这个是不成立的。”

江天勇去年11月21日前往长沙探访709律师谢阳的家属后,与外界失联。三周后,官媒证实他被“依法”指定居所监居。江天勇今年3月曾在电视上“公开认罪”,承认捏造谢阳律师遭受酷刑的消息。到6月1日,江天勇6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要期满,目前外界无法得知此后他的命运。

覃臣寿律师说:“现在还不清楚,它到底要,5月31号它是释放江天勇,还是继续关押,转为其他的强制措施,我们现在还不清楚。我们也是在等。”

同时,江天勇在美国的妻子金变玲,5月22号发出消息称,当局派人在正对江天勇父母家的地方,租用了一栋两层小楼,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住在里面,24小时监控,同时还在通往江家的路上安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

金变玲5月11日分别向欧盟、加拿大、美国,瑞士、瑞典等国的驻华大使写信,希望他们和中国政府交涉。金变玲得到了欧盟驻华使团大使的回信,表达持续对江天勇以及其他709案在押人员的极度关注。

此外,由网友近期发起的要求当局立即释放 709抓捕案,目前唯一毫无音信的北京维权律师王全璋的“一人一视频”行动仍在继续。而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和其他维权人士也越来越忧虑王全璋的生命安危,不断呼吁外界持续关注。

现年41岁的王全璋,是北京锋锐律所的维权律师,2015年7月10日下午开始与外界失联,被刑拘的理由是“煽颠罪”、“寻滋罪”,家属和代理律师至今始终无法会见他。

文章来源:VOA

作者 editor

在 “江天勇辩护律师控告长沙公安局长违法” 有 1 条评论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共匪“政府”只是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什麽“法官”“公安局長”只是裝束不同家丁,馬仔,狗腿子,混黑社會的地痞臭流氓不去踐踏民眾自由,侵犯民眾,作姦犯科,違法犯罪還怎麽接受匪酋習賊近平領導,做一個優秀的共產黨黨員呢?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