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709大抓捕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维权律师江天勇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家属当天接到长沙市警方的口头通知,江天勇已被正式批捕。与此同时,“709案”另一被捕律师王全璋至今已被关押690天。家属再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控告相关办案单位的违法行径。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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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709江天勇律师“监视居住”期满遭正式逮捕” 有 1 条评论
  1. 逮捕是司法程序詞彙。既,主權在民的合法國家,三權分立下,在作為政府執法機構供職,作為執法者的警察,持有法院簽署的逮捕證,依據法律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在不民主,無法治,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下,“公檢法一家人”“黨是領導一切的”,沒有獨立公正可言的非法偽司法,所謂“逮捕”只是混跡与共匪黑社會,各色制服的馬仔奴才,以法律形式,對拒絕做豬狗的中國民眾實施綁票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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