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飞9
四川异见人士陈云飞被指寻衅滋事罪一案,近日上诉被驳回。(照片来自维权人士,拍摄日期不详)

被判刑的四川异见人士陈云飞,案件上诉被驳回,不开庭裁定维持原判。律师指法院没有按照程序,让律师提交辩护词,此举实属违法。(海蓝 报道)

陈云飞代表律师隋牧青周二(20日)表示,另一律师郭海波上午收到法院的二审裁定书,二审被裁定维持原判。他认为法院没有给律师提出法官回避的机会,他们根本没见过其馀2名法官,亦不了解他们,这样不合符程序。此外,法院即使要裁定,也应按照一般惯例和程序,事先告知律师,给他们时间提交一份辩护词,法官没有听取律师对案件的辩护观点,他们只表达过二审开庭的理由,此举实属违法,法官明显想尽快在审判阶段结束。

隋牧青说:你不能仅仅问一下我们意见,因为法官根本没有听取我们关于这个案件的意见,我们只是提出二审要开庭的理由,并没有进入案件的实质问题,有机会提出我们的辩护观点,这个都是违法的。

他又指,二审程序结束,陈云飞或在一、两星期转移到监狱服刑,他到监狱后可以提出申诉。至于陈云飞在看守所遭到酷刑一事,律师将会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陈云飞朋友、四川维权人士李双德指,他对二审维持原判不感意外,因为中国司法并不独立,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和司法局,都归政法委管理,政法委是中共的下属部门,陈云飞由公安机关抓捕,案件最初是涉嫌煽颠及寻衅滋事两个罪名,其后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并重判4年。在此情况下提出上诉,改判几乎不可能。

李双德说:进行改判基本上是不可能,因为判多少年是由相关部门,根据维稳的需要而决定的。

陈云飞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曾参与八九学运。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20多名成都公民到新津县为六四死难学生扫墓,回程时被警方带走,其后被刑拘。同年4月30日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其后检察院取消煽颠罪。案件于3月31日开庭,当庭被判刑4年,陈云飞提出上诉。关押新津县看守所期间,因为拒絶在所长巡视时向所长问好,陈云飞曾两次遭到酷刑。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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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陈云飞上诉遭驳回” 有 1 条评论
  1. 以希姆萊書記領導的政法委下轄“‘人民’‘法院’”,“‘人民’‘審判長’”;“‘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官’”;以及“‘人民’‘政府“”’公安局”的“‘人民’‘警察’”,是以“‘公’‘檢’‘法’一家‘人’”,未曾審理,早已判決。倘若陳雲飛先生二“審”,並非“維持原判”,而是發回重審,才是意料之外——呀,第三帝國要被推翻,納粹黨要被取締,希特勒主席,希姆萊書記,戈培爾部長,以及手上沾滿人民鮮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要被公開審判,絞死在紐倫堡國際法庭外的絞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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