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10月10日消息】笔者不想也学薛涌先生来个“事先声明”,表示一向看不上他或曹长青。否则又写专文评论人家,岂非自打耳光。何况,笔者也无在“道德勇气”上遭贬一类旧怨可提。笔者注意到《多维薛涌专栏》主要因其体育评论有些独到见解,其政论并不引人注目,一般没功夫去看。这次注意到他的《从曹长青说起》(以下简称“薛文”),还在于其醒目的标题,因为笔者对颇遭争议的曹长青言行也一向关注,曾撰文质疑过他的“高行健批判”系列。对曹长青的评价,笔者很认同他一些朋友的评价,即“人比文好”。在笔者看来,曹的文章只要不涉及诛心之论,也算是相当不错的,远不是薛文那种恶评:“他身上一副文革作风,总是爱以共产党的方式反对共产党”。且不说“文如其人”本来就不应一概而论,曹长青的文字再怎么恶劣也无非是“诛心”和“语言暴力”等文风问题,而“文革作风”和“共产党的方式”可远不止于文斗的层次,更是“群众暴力”和“国家暴力”以致国家恐怖主义“诛人”的恶行。曹长青无论如何反对共产党,一直都是“君子动口不动手”,而共产党的方式从来就是“小人动口更动手”。中共当年干“民运”的时候,对内对外甚至比文革时还血腥残暴得多,他们的内斗可不像现在的“民运内斗”只动口诛心(动笔动键盘),他们可是真动手诛人,自相残杀而死的中共干部,甚至超过被民国政府当局处死的人数。曹长青若真有“文革作风”一半的恶劣,如此侮辱他的薛先生虽然不至于像张志新一样被割断气管,但被打断鼻梁的后果恐怕还算是轻的;如果他真有“以共产党的方式反对共产党”的一半水平,薛先生虽然不至于像前中共政治局委员顾顺章那样一家老少数十口亲友遭中共“最温文尔雅”的周恩来带人灭门,恐怕也难逃王实味哪种死于非命的下场。反过来说,“文革作风”哪怕只有曹长青行文的一半文雅,也不会发生武斗:“共产党的方式”如果只比曹长青反共方式恶劣一倍,中共肃反也不至于会自相残杀。由此可见,毫无根据断言曹长青“总是爱以共产党的方式反对共产党”,恐怕不能说只是对“共产党的方式”太无知了吧?就薛文这种文风,还“总想哪天和他过过招儿,解解气”,未免也有点太不知趣。能有笔者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业余写手批点一下,就算是有人还看得起了。

至于说到曹长青的《台湾经费和民运腐败》(以下简称“曹文”),薛文认为“捅了个马蜂窝,干得漂亮”,但通篇文字却没有任何说明,“马蜂窝”何指?“漂亮”何在?笔者在此也不想随意猜想这“马蜂窝”是指曹文矛头所对的《北京之春》,还是曹最近一向喜欢推而广之的整个“民运”,拟或仅仅是反感曹文的网友。笔者在此要指出的是,很多稍微了解一点曹长青与《北京之春》(尤其是胡平)之间文字纠纷的人,都认为曹文写得实在不漂亮,极大地破坏了许多原说他“人比文好”的朋友对他的印象,以至不少人认为他在这一点上还不如马悲鸣。马悲鸣也与《北京之春》有类似的恩怨问题,他的《“气人有,笑人无”的曹长青》一文虽然有一向的文风夸张和刻薄等问题,但在批驳的曹文论点上,尤其是在说明曹此次干得不漂亮上,还是很能站得住脚的。这里照录马文的一段评论如下:“我是‘扫荡民运,给共产党尽孤忠’的,讨伐民运自是份内职志。曹长青总算也是民运中人,居然在《北京之春》断粮之际,一不助一臂之力,二不表同情,却干出趁人之危落井下石的勾当。连我这名专事扫荡民运的‘皇军’都看不下去了。”薛文并没有对别人批评曹文提出任何具体问题,而是说什么“劝劝那些每天不忘大骂曹长青的网友好好想想:89年以后出来的民运人士中,有几个有长进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中,曹长青算是一个”。这里“捧”曹长青是假,借题发挥是真,无非是把“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外的“89年以后出来的民运人士”贬得比“文革作风”和“共产党的方式”还低。这还不如那种直接骂“民运比共产党更坏”来文字有担当,因为毕竟没有任何证据,“只能猜想:大概素质高的人,当年能够先声夺人,在民运的各团伙中占山为王,有了既得利益。象曹长青者流,量级不高,只好自己混了。结果十几年下来,反而是这些沾不上什么油水的人变得更令人尊重一些。”而薛文“猜想”的基本理由据称是:“腐蚀民运的既得利益是什么?其实就是外来捐款。这类捐款,在美国叫‘政治献金’。一切来自美国之外的政治献金在美国政治中都是非法的,闹不好要坐监狱。克林顿政府时涉及中国政府的政治献金丑闻,想来大家还没有忘记。其实中国的民运人士接受外来的政治捐款,严格地说就是丑闻。可惜的是,我们中国人从来不对此进行认真讨论,虽然大家口口声声说是到美国来学习民主!”薛文比曹文更有想象力,居然联系上美国的“政治献金丑闻”作类比。笔者建议“口口声声说是到美国来学习民主”的薛涌先生好好温习一下功课,再回答两个问题:

1)这反对中共专制的“中国的民运人士”是否多在从事“美国政治”的活动?

2)在美国“接受外来的政治捐款”从事“海外民运”如出版《北京之春》或召开研讨会一类是否真的“都是非法的”?如果答案竟然是肯定的,笔者建议薛先生去向美国司法当局举报或自首。薛先生自称在《北京之春》发过文章,如果领过稿费的话,显然有牵扯“接受外来的政治捐款”的同案嫌疑,“严格地说就是丑闻”的当事人之一。否则,薛文的类比显然只是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

薛文声称“民运的腐败,其实看看魏京生就明白。”可文中从提及魏京生的名望由国内变到国际,到评价“魏京生事件,已从一个重大的国内政治热点,转化为外交、特别是中美外交上的一个象征性的筹码”,既没有提出有关“民运腐败”的任何事例,更没有提供丝毫线索能扯出魏京生与“民运腐败”的关系。

薛文只提供了一个含糊的事例,说是“曾投书一家美国的民运杂志,称海外民运接受外国的捐款是腐蚀中国的民主。道理很简单,民主的核心说到底就是政治家对选民的政治责任;而金钱背后是利益,拿了别人的钱,就要为别人的利益服务,进而腐蚀政治家对自己的选民的政治责任……文章被退回来。该刊的主编称美国人民支持中国的民主是美国人民的自由,我无权干涉。”这件事首先与曹文批评的《北京之春》等民运杂志无关,因为人家明明都是拿中国人的捐款,薛文开始还说人家拿“来自美国之外的政治献金”是“丑闻”。此事显然也与魏京生无关,因为薛文说“这位主编本是国内大名鼎鼎文化精英”。既然如此,薛文认为曹文“干得漂亮”的理由又在哪里呢?薛文说“民运的腐败,其实看看魏京生就明白”的理由又在哪里呢?难道要求《北京之春》和魏京生的民运去为“文化精英”的言行负责,否则就是“民运腐败”?据报道,魏京生正是由于美国国会的捐款有不允许受款人批评美国政府对华政策的先决条件,一直拒绝接受并反对他人接受,才导致主要民运组织都没法改拿美方捐款的断粮局面,难道这就是薛文认为“民运的腐败,其实看看魏京生就明白”的逻辑?薛文关于民运不必接受外国人的捐款的道理也许很对,但认为拿了人家的捐款就一定要为捐款人谋利益的说法却太武断。这世界上没有为捐款人谋利为先决条件的各种捐款多着呢!套用薛文中的说法,薛先生在美国住了十年有余(?)怎么这点儿民主社会的ABC也学不会?因此,这世界上但凡能成点气候的政治反对运动尤其是流亡组织,无论是共运,还是民族解放运动,以至公认的民主人权运动,实际上至今也没有真的出现过拒不接受任何外国捐款或其它经济援助的先例,从亚非拉民运到东欧民运都没有例外。俄共、中共的先例就不必提了,因为一些人坚持民运不应学国际共运都用外国经费的做法(尽管其中许多人同时又承认共产党如此掌权的合法性,主张体制内改革,根本是双重标准)。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即使更民族主义,也没有哪一个极端到连外援都不要的,如今闹得最响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也不知从西方包括美国得到了多少不同的援助。瓦文萨的“团结工会”当初如何接受美国和梵蒂冈的资助,现在应该是众所周知的了。曼德拉的“国大党”的外援更多,除了来自西方民主国家从美国到瑞典的捐款,甚至还接受在专制程度上比南非前白人政权更恶劣的中共和苏共的各种资助。即使是被薛先生奉为典范的美国民主,其民运先驱的独立运动当年为了反抗英国人的统治,还接受比英国统治者更腐朽的法国王室的资助呢……

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倒希望薛先生能提出哪里有民运成功又能坚持拒收任何外国捐助的模范先例,也好让中国民运有个榜样,不必误入美国民运前辈的歧途。如果已经掌权还真有权“卖国”的民主政府(前民运)个个事前事后力争外国援助都没事,唯独手头上无国可卖的中国民运刊物接受外国捐款就成了“民运腐败”,世界上有这么莫名其妙的逻辑吗?当然,薛先生也可以根据这个逻辑判定所有的成功民运都腐败,因此也难怪薛先生自外于任何民运。人们都记得这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专制)绝对地腐败。”在这个意义上,民主作为一种权力,当然也避免不了腐败。但民运远远没有绝对权力,而且海外民运又是在民主国家中生存,因此至少不受制度性的腐败所保护。至今为止,有关“民运腐败”的问题都只涉及到个案问题,而且都只是传说,并无一案进入法律程序,更不必说定罪。《北京之春》无论如何也一直是海外民运最有影响力的杂志,其主编胡平无论如何也是公认的最有影响力的民运理论家。曾有一些网友评比“网文政论高手”,胡平总分第一,而曹长青则被排到二十多名以后。这个结果也和笔者平常与文字朋友的议论基本一致。《北京之春》和胡平当然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任何人都可以批评,笔者自己也曾批评过他们,正如笔者也曾批评过曹长青。但曹文却把批评变成指控,而且像他过去的诛心文章一样,自开道德法庭,自当公诉人兼证人兼法官;更糟糕的是,曹文连《北京之春》的腐败“罪证”都提不出来一件,而是声称自己掌握其它刊物和基金会的“罪证”,却又不去揭发那些当事人,只是用作旁例来类推《北京之春》出有同等腐败的可能,甚至外推到彼此并无任何组织关系的整个民运,说成是“民运腐败”,以至连像笔者这样一直倒贴钱干民运的大多数民运人也成了民运整体“腐败”的一份子。薛文居然认为这种没有证据就诛心一大片的文字“干得漂亮”,甚至连有个别民运团体或刊物接受“外来”或外国人的捐款,也搬出来作为“民运腐败”的“罪证”,比曹文更能上纲上线。如果按照薛文评价曹长青的逻辑,这更是“文革作风”和“共产党的方式”了。

有人说,民运团体的招牌象一口大锅,很多人都曾在里面盛过饭吃,人毕竟要有饭吃才能干其他事。外援曾是有些饭锅里的主要粮源,有人吃的多,有人吃的少,有人来晚了甚至没吃上,这里面确实有个程序公正问题。有人对此提出意见很正常,闹点纠纷也不奇怪,但因此动不动要砸锅就很过份。曹文在人家断粮后还去砸人家的锅,当然更过份。但像薛文表明的这样,当人家锅里有饭时去靠拢人家,多半还从中分到过一碗半勺,在人家断粮后却突然跳出来大叫曹文的“砸锅”行为“干得漂亮”,更让人觉得不堪。

落井下石,断粮砸锅,都是君子不为之事。当然,对于“笑贫不笑娼”的当今中国人而言,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恐怕也是不识时务了。

2002

《张裕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