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胡安宁先生6月7日在《多维观点》发表的《赵达功“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两个误区》一文,我表示感谢。但是我相信,胡先生并没有认真读我的文章,得出的结论有些唐突。对此,我的解释如下:

我的文中从未说过“中华民族=汉族”,胡先生不能把“莫须有”强加于我。我的原文是:……“中华民族”最初就是指汉族,并非包括中国其他民族。“接着我用”驱除鞑掳,恢复中华“来证明这一点。后面我强调:当然,现在所说的”中华民族“泛指中国国家范围内居住和生活的各民族,因此,它由原来意义上的单数演变为复数,为什么不可以呢?

我和你一样反对“大汉族沙文主义”,但是现在的“中华民族”非指汉族,而是指中国56个民族的集合,当说到“中华民族”时,中国共产党和普通老百姓的认识是相同的,都不是指的汉族。但是我要多说一点,要说共产党有“大汉族沙文主义”不如说汉族人本来就有传统的“大汉族沙文主义”,满族人做中国的领导人有什么不好?可是你再好,汉族人就是不买帐,总是要“驱逐鞑掳,恢复中华”,作为汉族人的领导人再坏再腐败,老百姓也会接受。斯大林是格鲁吉亚人,但他可以做苏联的领导人,秘鲁的藤森是大和民族人,也可以做总统,美国的历届总统要按民族考证,恐怕也太多了,但是狭隘的汉族人决不允许外族人统治中国,除非是强制性的。其实,许多亚洲国家的领导人是不允许外族人担任的,可以想象日本国、韩国要由一个美国人或中国人或印度人来领导吗?刚刚发生政变的斐济就是因为印度裔人担任国家领导人,政变者要求由土著人担任政府首脑。可见,如果这都是“沙文主义”不是到处可见吗?

按照胡先生的意思,“中华民族”是以单数形式表达复数感念,应该改为“中华各民族”。我认为胡先生犯了一个概念错误。民族是个抽象概念,汉族、日尔曼民族、藏族、库尔德民族等是个具体概念。当我们(中国人)说到“欧洲民族”、“亚洲民族”时,是不是因为掉了个“各”字,人们就误解为以单数形式表达复数。这有点象搞文字游戏,显得很无聊。我不厌其繁按照逻辑法则给几个概念下定义:欧洲民族就是居住在欧洲各不同民族的集合民族;亚洲民族就是居住在亚洲区域的各不同民族的集合民族;中华民族就是居住在亚洲中国区域的各民族的集合民族。这样下定义可以吗?是不是符合“被定义概念=属差+临近的种”的格式。我说“中华民族”是个抽象概念,抽象概念是否分单数复数,比如“水果”这个抽象概念是单数还是复数?“一个水果”或“几个水果”是什么意思?简单的把概念用单数复数来说明,怎么说明的了。英文里的CHILD和CHILDREN,单数复数很清楚,中文里“大人不要跟孩子计较”的话,其中“孩子”没有单数复数之分,我们中国人是不是就理解错了?当具体事情,比如张三家的大人和他的孩子张小三吵架,我们对张三说前面那句话时,“孩子”是具体的张小三,是单数;当我们讲大道理引用那句话时,“孩子”是个抽象概念,是泛指,不是指张三或李四家里具体的孩子。中国识字的老百姓哪个不理解?不识字的也理解。

这逻辑学也是洋玩艺,好是好,但不能拿来乱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关系,根本用不到对“中华民族”这个抽象概念的论理,因为抽象概念虽然有其内涵也有其外延,但不能以“单数复数”来说明。胡先生说,中华民族成了56个民族的集合名词“能否如此泛称”?我说能。“中华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在这个形成过程中,“中华民族”不一定是具体56个民族的集合,它也是一个变量,可能是46个民族,也可能是66个民族。如果中国哪一天象俄罗斯那样允许西藏独立,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岂不是少了一个民族,少了一个藏族,中华民族依然是中华民族。可见,“中华民族”的内涵是个确定中的不确定数,但肯定一点,“中华民族”中如果没有了“汉族”决不存在“中华民族”。这个集合概念的中心是“汉族”,这是“大汉族沙文主义”吗?胡先生说,以单数表达复数概念推导共产党是“專制取消個別籍以強姦民意的慣用手段,竊為之不取”。按照胡先生所说,如果明天中国成为民主国家,“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就会消失,因为“中华民族”是专制下的称呼。我到想等一等看人们怎样将“中华民族”改为“中华的民族”!

关于胡先生提到“国家”和“祖国”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再解释,因为你“明”换了概念并且强加概念,不利于问题的讨论。

另外,我想提醒胡先生,不要断章取义,你的“趙文又斷言在中國這地域范圍居住的其他55個民族”…隻是象征性的…失去了一般意義的民族“”。其实,我只是说个别民族,难道我会指象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朝鲜族等这样的民族吗?用“……”来割断原文,从而歪曲原意合适吗?

(2000年6月8日)

《赵达功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