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台湾总统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押送台北监狱服刑,与另一囚犯关押在4平米囚室,没床,睡地铺;进入监狱即换上全套囚服、拖鞋,理平头,检查身体,与其他囚犯入狱程序相同,囚号1020。囚室设有马桶和盥洗池,另外为他提供一张小书桌,毕竟是前总统享有一点特权,但是比起大陆大贪官在监狱的特权待遇,天壤之别。权势者的社会主义监狱优越性要比民主社会先进太多。

陈水扁涉及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两罪并罚处十七年半,其它罪行待判;他妻子吴淑珍作为同案犯,也将关押在女子监狱服刑,尽管她是残障人士。

与台湾不同的是,大陆的犯罪嫌疑人经由法院判决之后,才会移送监狱服刑,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犯人;大陆犯人刮光头(非理平头)是监管场所不成文的规定。此外,大陆公安机关权力过大,不经法院定罪,可直接将人犯送入劳教所和收教所(全称收容教育,非收容遣送,收遣制度在2003年已取缔),其中收教所要犯人自负伙食费、囚服费、医疗费和管理费,不支付全部费用不得获释,坐牢还要自己掏钱。1997年前,公安机关还有权将人犯关进收容审查所,边侦查取证边关押人犯,当年刑法修改取缔收审制度。劳教和收教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最邪恶的监狱制度,竟然至今存在于所谓优越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 。

陈水扁是继李登辉之后,台湾的第二任民选总统。总统与皇帝,尽管权力来源不同、制度环境相异,但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意义不变。因此,陈水扁夫妇刷新了两个记录:陈水扁是中国有史以来,经过司法独立、公开审判,被关进监狱的的第一位最高领导人;总统夫妇同时坐牢。但他绝对不是中国最后一个坐牢的最高领导人,对于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也让中国人领教了什么才叫“国王犯法与庶民同罪”。领导人入狱,对于未来中国意义重大,也带给两岸三地巨大启示。

陈水扁罪案归根结底就是贪腐。领导人贪腐在全球确实不是新闻,但在任职结束后,接受调查、关押,进而判刑,并不多见。从中可见民主制度的力量,具体体现在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上。

往往有人认为,中国人不适合民主制度,但同文同宗的台湾给出了答案——制度和平转型,走上民主之路。近年台湾开放大陆游,许多大陆游客见识了台湾社会的富裕与祥和。还有人会说,台湾有什么好,国会议员公开开骂、打架,哪像大陆政府全体举手通过或领导拍板,一团和气,效率多高,但他们不想一想,第一,他们开骂打架都是出于公共议题,而非个人恩怨;第二,公开开骂打架,总比暗箱操作玩弄权谋要透明、公正得多,起码媒体会作出报道,社会公众通过电视等媒体看在眼里,会有自己的判断,从而媒体与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形成有效监督。

陈水扁判刑入狱,同时也说明,台湾人民既能选他当总统,也能把他送进监狱,这即为民主制度的核心所在。翻翻中国历史,人民从未将统治者关进监狱,台湾人民竟然做到了,那是何等伟大而了不起的,这是中国开天辟地第一次。民主制度一个预设的条件即为人是不可靠的,每个人都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只有制度才是较为可靠的。“将统治者关进笼子,四面插上栅栏,这些栅栏就是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多党制、全民选票、三权分立和军队国家化。”

2010年12月

《刘水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