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汉娜·阿伦特1

政治理论学大师阿伦特(Hannah Arendt)(资料图片)

汉娜·阿伦特写作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一书,提出了“平庸之恶”这一概念之后,遭遇了巨大的非议甚至攻击谩骂。这并不奇怪:“平庸之恶”这个说法让人联想到普通人的某些小缺点小错误。普通人可能怯懦、狭隘、自私,可能背后说人坏话,可能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由于这本书是关于大屠杀的,“平庸之恶”这一说法可能会让人误以为,作者在把大屠杀和以上这些普通人的小缺点小错误相提并论,作者认为大屠杀很平常,就跟随地吐痰差不多——这显然是对数以百万计大屠杀受害者的侮辱和伤害。

读过该书之后就会明白,阿伦特的意思其实是说,艾希曼(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最终解决方案”主要负责人)这个人很平庸,平庸的人也能犯下最邪恶的罪行。

人们往往认为,恶人和平常人不同,他们具有某种特殊的邪恶本质。至于像艾希曼这种要对数以百万计犹太人遭到屠杀负责的人,那就简直不是人,而是恶魔了。这一观点在斯蒂芬·金的小说《纳粹高徒》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部小说之中,纳粹的邪恶似乎变成了某种能够传染的病原体:隐姓埋名的老纳粹杜山德从杀戮野猫野狗和流浪汉中获得安慰,十三岁的资优高中生托德·鲍登受其影响,也开始杀害酒鬼。

不过,汉娜·阿伦特说:“艾希曼不是伊阿古,也不是麦克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从来不曾像理查三世那样,‘一心想作个恶人。’除了特别勤奋地工作,以便获得个人的提升外,他根本没有任何动机。就这种勤奋本身来说,并不能说是犯罪;他永远不可能谋杀上司,以继承其职位。说白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正因为缺少想象力,他才会连续几个月坐在那里,对一个审讯他的德国犹太人滔滔不绝、大说其心里话,一遍又一遍地解释为什么他只是纳粹党卫军的区区一个中校,而他之所以没有被提升,错误并不在他。总的来说,他对所发生的一切非常明白,在对法庭的最后陈述中,他说道,‘要对(纳粹)政府制定的价值标准进行重新评价。’他并不愚蠢。他只不过是没有思想罢了――但这绝不等于愚蠢――惟其如此,他才变成了那个时期最大的罪犯之一。如果这算得上‘平庸’甚至滑稽的话,如果一个人怀着世界上最美好的意愿也不能从艾希曼身上找到任何残忍的、魔鬼般的品性的话,那么这甚至都不能说是常态。按照常理,一个人绝不可能在面对死亡,甚至已经站在绞刑架下时,却什么也不考虑,而只是在思考他在葬礼上听到的对他一生的评价;而这些‘高贵的言词’当然也不可能遮挡其行将就死的现实。这种对现实的隔漠、这种无思想性(thoughtlessness),远比人类与身俱来的所有罪恶本能加在一起,更能引发灾难和浩劫――事实上,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耶路撒冷获得的教训。但也只是一个教训而已,因为既没有人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也不曾有任何一种相关的理论产生。”

作恶并不需要有什么邪恶的本质,平庸的人也能作恶,这一观点说来一点儿也不稀奇。我也亲身接触过不少犯罪之人,可以说他们绝大多数都很平庸,并不是什么特别邪恶的人。他们犯罪,或许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许是因为人性的弱点,或许是因为交友不慎,或许是因为缺乏教育……但极少有人是因为“一心想作个恶人”而犯罪。

艾希曼的案例的特别之处或许在于:在另一种制度下,艾希曼或许只是一个平庸但是勤勤恳恳的公民;是纳粹德国的制度,有组织、有系统地让无数平庸之人像大机器上的螺丝钉一样参与到邪恶之中。平庸本身并不邪恶,真正邪恶的是把平庸之人变成罪犯的制度。许多心理学研究(如津巴多的“监狱实验”和米尔格拉姆的“服从权威实验”)都证明,在一定的环境下,人人都会做坏事。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不过,我们也不一定要那么悲观。阿伦特的书中也写到,即使是在纳粹的势力范围之内,也不是人人都参与了作恶:挪威人把犹太人偷运到中立国瑞典;丹麦人对纳粹的命令进行了公开的非暴力抵抗;而“意大利人和保加利亚人蓄意破坏德国人的命令,并且卷入一场复杂而狡诈的欺骗游戏,为救他们的犹太人制造了一场独出心裁的特技动作。”或许我们有必要对其中的缘由进行研究。

我们怎样抵抗“平庸之恶”,或者说,我们要怎样才能避免成为平庸的恶人?许多文章中都提到,要通过独立思考,提高个人的理性能力来抵抗。然而,“平庸之恶”给我们带来的最大的困惑或许就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不能让制度成为个人逃避责任的借口;责任必须落实到个人,“所有人都有责任”和所有人都没有责任是一回事。可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正如韩乾在《平庸之恶与政治神学》一文中所写到的:“无论如何,即使个人理性能力果真是一个有所指的概念,阿伦特的阐述也将我们引向了错误的地带——这一地带即是政治神学(而不是政治哲学)。

政治哲学应当把人的普遍平庸(平常)当作思考的前提,而不是大加鞭挞的对象。“”平庸之恶的观念蕴含如下推论:维护良好政治秩序、避免类似于大屠杀的集体悲剧之愿望的实现,极大依赖于个人理性能力的提高与完善(而不是通过对政治权力、公共领域与自由市场三者的隔离)。而这又成为确立社会诸价值根基的前提:即只有当人从普遍平庸中解脱出来,达到‘精神的自我完成’(或对‘必然王国’的超越、或成为‘哲学王’)时,才有可能形成对某种排他的道德形而上学的普遍接受与认同。然而正如自由主义诸家所指出的,在这一过程中,一种虚构的‘理性意志’被当作完美的自我,而正常的自我被斥为‘平庸的’并带有仿佛是原罪的恶;个人只有在满足了那样的条件时才是‘自由的’。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对一种非经验观念的狂热信仰,以及将强迫说成是自由的逻辑混乱——这就是政治神学带给我们唯一有价值的东西。“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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