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娜·阿伦特 陶东风 (进入专栏) 翻译

  

  引

  本文节选自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三部第十三章,在本书于1951年初版中并没有这章。阿伦特是在1958年再版《极权主义的起源》时中加上本章的,并以此取代了初版中那个阿伦特自己认为“不像结论”的“结语”。因此本章可以独立成篇,是阿伦特对于极权主义的最集中、最精炼的理论概括,实为《极权主义的起源》的精华。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大陆学者林骧华译《极权主义的起源》(1995年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2008年在大陆三联书店出版,以下简称《起源》),虽获得诸多荣誉和好评、受到诸多学者推荐的名著,被多家大陆媒体评为“2008年度最佳图书”,其译文却存在为数不少的错误,有些还相当严重。为此,笔者在认真对照研读英文原著的基础上,[1][1]结合本人对阿伦特的研究心得,重新翻译了“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章,并对中译本的主要翻译错误在注释中进行了尽可能信息的指謬和分析。

  在前面各章中,我们反复强调了极权统治的手段不仅更加严厉,而且它本质上不同于我们所知道的其他政治压迫形式,比如专制(despotism),暴政(tyranny)以及独裁(dictatorship)。凡是在它崛起并掌权的地方,它都发展出了一种全新的政治制度,并摧毁国家的一切社会传统、法律传统和政治传统。无论其意识形态的特殊民族传统和特定精神根源是什么,极权主义政府总是把阶级转化为群众,不是用一党专制(one-party dictatorship),而是用群众运动来取代其政党体系,把权力中心从军队转移到警察,建立一种公然以统治世界为目标的外交政策。目前的极权主义政府已经从一党制中发展出来;而每当这些政府变成真正极权主义政府,它们就开始通过一套价值系统进行运作,这套价值系统与其他一切价值系统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所有我们传统的法律的、道德的和常识的功利主义范畴,都不再能帮助我们对付、判断或预言其行动路线。

  如果说,极权主义的要素真的可以通过追溯历史和分析我们通常说的我们这个世纪的危机的政治含义而得以发现,那么不可避免的结论就是:这种危机不仅仅是来自外部的威胁,不仅仅是德国或俄国的某种侵略性外交政策的结果,它不会随着纳粹德国的垮台而消失,也不会随着斯大林的死而消失。甚至只有当极权主义成为过去之物之时,我们这个时代的真正困境才会呈现出其真正的形式——虽然不一定是最残酷的形式。

  正是在这种反思的路径中,才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产生于这种危机、同时呈现出其最清晰征兆的极权主义政府,是否仅仅是一种权宜的安排,它从暴政、专制和独裁的众所周知的军火库中借来了威胁方法、组织手段和暴力工具,它的存在只是由于各种政治力量——自由主义的或保守主义的力量、民族主义的或社会主义的力量、共和制的和寡头制的力量——的令人叹息的但或许也是偶然的失败。或者相反,是否存在一种极权主义政府之本质的东西,它是否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可以与其他政府形式——比如古代哲学时代以降西方思想所了解和识别的那种政府形式——相比较,并像它们那样下定义?如果确是如此,那么全新的、史无前例的极权主义组织机构及其行动路线,必然建立在很少几种基本经验之一上,人只要生活在一起并关注公共事务,就必然会有这种基本经验。如果有一种基本经验在极权主义统治中找到了自己的政治表达,那么,从极权主义政府形式的新颖性角度看,不管原因是什么,这种经验以前必然从来没有被用做一种政体的基础,而它的总体基调(general mood)——尽管在其他每个方面也许是人们熟悉的——则从来没有渗透到公共事务中并指导公共事务的处理。

  如果我们从思想史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那么,它(指具有自己的独特本质而且以一种人类的基本经验为基础的极权主义,译者)似乎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人们生活于其统治之下的政府形式并不多,它们早就被发现了,希腊人对它们做了分类,其生命力被证明是非常长久的。如果我们应用这些发现——它们尽管有许多变体,但是其基本观念从柏拉图到康德的2500年中并没有变化——那么,我们就会立即受到诱导,把极权主义解释为某种现代的暴政(tyranny)形式,也就是一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政府,其权力只属于一人。一方面是任意滥用权力,不守法纪,屈从于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敌对;另一方面,恐惧作为行动原则,亦即统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统治者,——这些在我们的整个传统中都是暴政的标志。

  即使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政府,我们也可以说它摧毁了政治哲学中所有关于政府本质的界定全部建立其上的那种选择,这就是守法的(lawful)政府和不守法的(lawless)政府之间的选择,滥用的权力和合法的权力之间的选择。一方面是守法的政府和合法的权力,另一方面是不守法的和滥用的权力。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观点,从来就没有受到过质疑。然而,极权主义统治使我们面对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类型。[2][2]的确,它违背一切实在法,甚至极端到违背自己制定的法律(比如苏联1936年宪法,这是最突出的例子),或者违背它不在乎废除不废除的那些法律(比如纳粹政府从来没有废除魏玛宪法)。但是,极权主义的运作既非没有法律(law)指导,亦非任意乱来,因为它声称严格地、毫不含糊地遵守自然法则(laws of Nature)和历史法则(laws of History),所有的实在法一直被认为都是从中产生的。

  极权统治的主张极为古怪,但似乎又难以反驳,[3][3]它远不是“毫无法纪”(lawless),而是诉诸权威之本源(所有实在法都是从中获得最终的合法性);不是任意妄为,而是比以前的任何政府形式都更听从这种超人类的力量;它也不是让权力服务于一个人的利益,而随时准备为了执行它所认定的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牺牲每一个人的根本的、直接的利益。它对实在法的蔑视,据说具有更高形式的合法性(a higher form of legitimacy)。由于这种合法性出自(上面说到的)权威本源本身,因此就可以踢开无关紧要的法律。极权主义的合乎法律(lawfulness)假装已经发现了一条在地球上建立正义之统治的道路,而实在法显然永远无法达到这点。合乎法律(legality,指合乎成文法,译注)与正义(justice)之间的差距不可能缝合,因为能够导出实在法之权威性的那个正确与错误的标准,即统治整个宇宙的“自然法”,或在人类历史、在表达着全人类共同情感的习俗和传统中显现的神圣法则(divine law),必然是普遍的,对于无法计数、无法预计的所有例子都是有效的,因此,即使是对于带有诸多不可重复之情形、而且多少超出这个标准的每一个具体个别例子,也必然同样有效。

  极权主义的合乎法则(lawfulness)公然蔑视法律性(legality),[4][4]假装要在地球上建立正义的直接统治(direct reign of justice),执行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而不必把它转化为针对个体行为的对错标准。它不为个体的行为费心劳神而直接把法则(law)应用于人类。[5][5]如果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执行得当,那么,就可以指望它们生产出作为其最终产品的人类。这种期待存在于一切极权主义政府统治全球的主张背后。极权主义政策声称要将人类(human species)转化为一种法则的积极而忠诚的载体,[6][6]否则的话,人类只会消极地、不情愿地服从这个法则。如果说,极权主义国家与文明世界之间的联系由于极权主义政体的巨大罪行而断裂这一点是真的,那么,下面这一点也是真的:这种罪行不应该归咎于简单的侵略性、冷酷无情、战争和背信弃义,而应该归结为有意识地打破“法律上的合伙关系”(consensus iuris)——依据西塞罗,这种“法律上的合伙关系”构成了一个“民族”,而且就其仍然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即使在战争条件下——而言,它还作为国际法在现代建构了文明世界。[7][7]道德判断和法律惩治都以这种基本赞同(basic consent)为前提,正因为犯罪加入了“法律上的合伙关系”,他才受到公正的惩罚。甚至就是上帝的启示法(revealed law of God)也只能在人类听从和赞同它的时候才起作用。

  在这点上,极权主义的法则概念和其他各种法律概念之间的基本差异就彰显出来了。极权主义政策不用一套法律来取代另一套法律,并不建立它自己的“法律上的合伙关系”,并不通过一次革命来创造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它蔑视一切法律,甚至包括它自己的成文法,这意味着它相信自己能够不要任何“法律上的伙伴关系”而行事,而又仍然不让自己沦入无法无天、任意专断和充满恐惧(fear)的专制状态。[8][8]它之所以不需要“法律上的合伙关系”而行事,乃是因为它承诺把法则(law)的实施从所有人的行动和意志中解放出来,它承诺地球上的公正,因为它声称要使得人类自己成为法则(law)的体现。

  人(man)和法(law)的等同似乎解决了法律性(legality)与公正(justice)之间的不一致问题——这种不一致自古以来就困扰着法学思想。[9][9]这种等同也根本不同于自然之光(lumen naturale)[10][10]或良知的呼声,通过这种自然之光或良知之声,自然(Nature)或者神(Divinity)作为自然法(inu naturale)的权威之源或历史地显现的上帝命令,被认为会在人身上宣布它们的权威性。这从来不会使人成为法的活的体现,相反,法仍然作为权威——这种权威要求(人的)赞同和服从——而有别于人。自然或神作为实在法的权威之源曾经被认为是永远不变的,实在法依据环境而一直在变化,而且也是可以变化的,但是与人的变化更快的行动相比,实在法还是具有相对的持久性,这种持久性来自它们永恒的权威之源。所以,实在法首先是针对人的不停息的变化运动而作为稳定因素而设计的。

  在极权主义的解释中,一切法则(laws)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则(laws of moment),[11][11]当纳粹谈论自然法则,布尔什维克谈论历史法则时,自然和历史都不再是针对尘世之人的行动的稳定性的权威之源,它们本身就是运动。纳粹相信种族法则是自然法则在人身上的表现,在这个信念之下是达尔文的人是一种自然发展的产物的观念,这种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停止于人类的现有种类,这就像布尔什维克相信阶级斗争是历史法则的体现,在这种信念之下是马克思关于社会是巨大的历史运动——这种历史运动依据自己的运动法则奔向历史时代的终点并自行结束于那时——的产物的观念一样。

  经常有人指出马克思的历史研究方法和达尔文的自然研究方法之间的不同,他们通常正确地选择了马克思。这已经使得我们忘了马克思对于达尔文理论的积极兴趣;恩格斯说马克思是“历史的达尔文”(Darwin of history),他不可能想出更好的对于马克思学术成就的赞美之词了。[12][12]如果我们不是考虑这两个人的实际成就而是两者的基本哲学,就会发现历史运动和自然运动最终是一回事。达尔文把发展的概念引入自然,他坚持认为,至少在生物界,自然运动不是循环的,而是线性的,朝向一个无限前进的方向运动。这实际上意味着自然好像被强行纳入了历史,认为自然生命是历史性的。马克思的历史法则是最先进的阶级才能生存,而适者生存这个“自然”法则也可以被种族主义用作马克思式的历史法则。另一方面,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斗争,作为历史的动力,只不过是生产力发展的外在表现,而生产力反过来又源自人的“劳动力”。依据马克思,劳动力不是一种历史力量,而是一种生物-自然力量,它通过人的自然新陈代谢而释放出来,人依靠这种代谢保存他的个人生命,并再生产人类。[13][13]恩格斯清楚地看到了他们两人的基本信念的密切关系,因为他理解发展的概念在这两种理论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在19世纪中期,知识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拒绝按照任何事物的“本身所是”(as it is)来看待它或者接受它,这个变化也表现为把每个事物都始终如一地解释为仅仅是某些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阶段。相对而言,这个发展的动力究竟被称作自然还是历史是次要的。在这些意识形态中,“法则”这个术语本身改变了含义:从原先表达一种稳定性框架——人的行动和运动就在这个框架中发生,到表达运动本身。

  很清楚,这个运动过程没有终结之时,就此而言,极权主义政治开始遵循意识形态的秘诀,这点揭示了这些运动的真正性质。如果说自然法则就是要消灭一切有害的和不适宜生存的事物,那么,假如不能发现有害的和不适于生存的新种类,就意味着自然本身的终结(因为它违背了自己的本质);如果说,历史法则就是在阶级斗争中某些阶级会“枯萎灭亡”,那么,如果退化的新阶级并没有形成,并进而在极权主义统治者手中“枯萎灭亡”,那就意味着人类历史本身的末日。换言之,极权主义运动借以夺取和实施权力的屠杀法则,即使成功地使全人类(all of humannity)都臣服于它的统治,它也仍然是运动的法则。

  我们把合法的(lawful)政府理解为这样一种政体,在这个政体中,需要成文法来把永远不变的自然法或上帝的永恒戒律,转化和实现为对错的标准。只有通过这些标准,通过每个国家的成文法,自然法或上帝的戒律(Commandments of God)才能从政治上得到实现。在极权主义政府的政体中,成文法的这个位置被全盘性的恐怖(total terror)所占据,这种恐怖是为了将历史运动或自然运动的法则转变为现实而设计的。正如成文法虽然规定了犯罪(define transgressions)却又独立于犯罪(任何一个社会中犯罪的不存在并不意味着法律是多余的,恰恰相反,这意味着法律的最完美统治)一样,极权主义政府中的恐怖也不再仅仅是镇压反对派的手段,尽管它也可以用于镇压反对派的目的。当恐怖独立于一切反对派时,恐怖变成了无所不包的;当谁也不再阻挡它的道路时,它就是最高统治(rules supreme)。如果守法是非暴政政体的本质,而不守法是暴政的本质,那么,恐怖就是极权主义统治的本质。[14][14]

  恐怖就是运动法则的实现,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得自然的或历史的力量能够自由地迅速穿透人类,不受任何自发的人类行动的阻扰。就此而言,恐怖寻求把人“稳定”下来,以便解放自然的或历史的力量。[15][15]正是这种运动选出了人类的敌人,恐怖就是针对他们的,不允许反对或同情之类的自由行动去干涉对历史或自然、阶级或种族的“客观敌人”的清除。有罪或无罪全都变成了毫无意义的观念。“有罪”者就是阻挡对“劣等种族”、“不适合生存”的个体、“垂死和没落的阶级”进行审判的自然进程和历史进程的人。恐怖实施这些审判,在其法庭前,卷入其中的所有人主观上都是无辜的:被谋杀者是无辜的,因为没有做任何反对这个制度的事情;谋杀者是无辜的,因为(他们)并非真正在谋杀,[16][16]而是在执行某种更高法庭所宣判的死刑命令。统治者自己并不自诩公正或英明,而只是执行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他们并不应用法律,只是根据运动的内在法则来实施一场运动。假如法律就是某种超人类的力量——自然或历史——的运动法则,那么,恐怖就是合乎法律的(lawfulness)。

  恐怖作为对运动法则——这个法则的终极目的不是人类福利或个人利益,而是构建人类——为了物种而清除了个体,为了“整体”而牺牲了“部分”。自然或历史的超人类力量有其自身的开端和目的,因此,只有用新的开端和每一个个人的实际生命所是的目的才能阻扰这种力量。[17][17]

  立宪政府的成文法是为了设置边界、在人与人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因为人类共同体由于新人的出生与加入而不断遭逢危险。[18][18]随着每一个新生儿的出生,一个新的开端进入了世界,一个新世界开始潜在地出现。法律的稳定性对应于一切人类事务的持续不断的运动——只要有人的出生和死亡,这种运动便永无终止之日。法律限制[19][19]每一个新的开端,同时也保证其运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某种全新的、无法预则的事物的潜在可能性。成文法的界限是为了人的政治存在而设,如同记忆为了他的历史存在而存在;它们保证一个共同世界的先存在(the pre-existence of a common world)和某种连续体的实在性,这个连续体超越了每一代人的生命限度,吸收一切新的起源,并因为这些新起源而得到滋养。

  全面恐怖很容易因其暴政的症状而被误解,[20][20]因为极权主义政府在它的最初阶段必然表现得像暴政摧一样毁人制定的法律界限,但全面恐怖并没有在其后留下恣意妄为的无法无天的特性(lawlessness),它并不因为某种任意专断的意志的缘故而疯狂,也不因为与一切人作对的一个人的专断权力而疯狂,尤其不是为了一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而疯狂(least of all for the sake of a war of all against all)。它用一条铁带[21][21]替换了个体的人之间的边界与沟通渠道,这条铁带把个体的人紧紧捆绑在一起,以至于他们的多元性(plurality)消失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大写的单个人。[22][22]拆除人之间的法律藩篱(如专制暴政所做的那样),意味着剥夺人的法定自由(liberties),同时也摧毁作为一种活生生的政治现实的自由(freedom),[23][23]因为由法律限定的人际空间,就是自由的生活空间。极权恐怖利用这种旧的暴政工具,但同时摧毁了暴政留下的无法则、无限制的恐惧和怀疑的荒野(lawless,fenceless wilderness of fear and suspision)。无疑,(暴政的)这个荒漠(desert)不是活生生的自由空间,但是它仍然为其居民的那种由恐惧引发的移居(fear-guided movements)和由怀疑驱使的行动(suspicion-ridden actions)提供了某些空间。[24][24]

  极权恐怖通过迫使人们相互反对来摧毁他们之间的空间,与处于极权主义铁带之中的状况相比,即使是暴政的荒野,只要它们仍然是某种空间,就会显得好像是自由的一种保证。极权主义政府并不只是剥夺自由权利或者废除基本的自由;至少在我们的有限知识中,它也未能成功地从人们心中抹去对自由的热爱。它摧毁了一切自由的一个基本先决条件,即移动的能力(capacity of motion),这种能力没有空间就无法存在。

  全面恐怖这种极权主义政府的本质,既非为了人、亦非针对人而存在,它被期望为自然力量和历史力量提供一种加速其运动的无与伦比的工具。[25][25]这种运动根据自己的法则继续下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会停滞;它的力量最终总是证明比由人的行动和意志产生的最强大的力量还要有力,但是它可能被减速,而且几乎不可避免地被人的自由——甚至连极权主义统治者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自由——减速。因为这种自由——他们或许认为是不恰当的、任意的——与下述事实是等同的,这就是人的出生并因为这种出生而使每一个人都是新的开端,在某种意义上开启新的世界。从极权主义的观点看,人的出生与死亡这种事实只能被看做一种恼人的对更高力量的干涉。因此,恐怖作为自然运动或历史运动的顺从奴仆,必须在运动过程中不仅清除任何特定意义上的自由,也要清除自由的源泉,这种源泉是人的出生这个事实所赋予的,并且存在于人的创造一个新开端的能力之中。恐怖的铁条摧毁人的多元性,把诸多的人变成一个大写的“一”(the One),而这个大写的“一”将无穷尽地行动着,[26][26] 好像它自己就是历史进程或自然进程的组成部分。在这个的恐怖的铁条中可以发现一种手段,这种手段不仅用来解放历史力量和自然力量,而且推动它们达到它们自己永远不可能达到的速度。从实践上说,这意味着恐怖当场执行据说是自然对“不适合于生存”的种族或个人、历史对“垂死阶级”已经做出的死刑判决,根本不等待自然或历史本身的比较缓慢和较少效果的进程。

  根据这种观念,凡在政府本身的本质变成运动的地方,一种很古老的政治思想难题似乎找到了一个答案,它类似于那个早已被注意到的解决合法(legality)和正义(justice)之间的错位的答案。假如政府的本质被定义为守法(lawfulness),假如法律被理解为人类公共事务中的稳定力量——从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里求助于宙斯这位边界之神[27][27]以来,法律便一直是这样的一种力量——那么,就产生了政体的运动及其公民之行动的问题。对法律的遵守为行动设定了界限,但并不激发行动。[28][28]法律在自由社会里的伟大之处、同时也是其让人迷惑费解之处,[29][29]就在于它只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而从来不告诉应该做什么。如果一种政体的必要运动——同样从柏拉图以来——本质上以运动的永久性为目的来加以定义,那么,就永远不可能发现这种本质(即只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而不告诉应该做什么这个法律的本质,——译注)。衡量一个政府的优点的最确凿标准之一,似乎就是它的延续性。在孟德斯鸠看来,这也是暴政之坏处的最高证明,因为只有暴政很容易被从内部摧毁,会自己衰落,而其他政府都是被外部因素摧毁的。[30][30]所以,政府的定义所需要的一直是孟德斯鸠所说的“行动原则”(principle of action),这个原则——在每个政府形式中都有所不同——会在政府和公民的公共活动中通过同样的方式激发它们(政府和公民),并超越了纯粹消极的守法标准,用作一种判断公共事务中的一切活动的标准。根据孟德斯鸠的看法,这类指导原则和行动标准,在君主政治中是荣光,在共和政体中是美德,而在暴政中则是恐惧。[31][31]

  在一个十足极权主义的政府(perfect totalitarian government)里,所有人都变成一个大写的“人”(One Man),所有的行动都旨在加速自然运动或历史运动,每一项单个的行动都是在执行自然或历史已做出的死刑宣判,也就是说,在可以完全依赖恐怖来保持运动的持久性的条件下,根本不需要与其本质相分离的行动原则。然而,只要极权主义统治还没有征服全世界,还没有用恐怖的铁带来使每一个单个的人成为统一人类之一部分,那么,具有双重功能的恐怖——既作为政府本质,又作为运动而不是行动的原则——就不能完全实现。[32][32]正如立宪政府的守法不足以激发和指导人的行动一样,极权主义政府的恐怖也不足以激励和引导人类行为。

  尽管在目前条件下,极权主义统治仍然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一样,在公共事务中都需要有一种对它的公民的行为指导,但是它却不需要甚至不能利用严格意义上的行动原则。在全面恐怖(terror)的条件下,甚至连恐惧(fear)也不再能用作一种如何行事的忠告,因为恐怖在挑选受害者时并不顾及个人的行动或思想,完全依据自然进程或历史进程的客观需要。在极权主义条件下,恐惧或许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普遍蔓延,但是当恐惧引导的行动不再有助于避免所恐惧的危险时,恐惧也就失去了它的实际用处。这点也适合于对政体的同情或支持;因为极权恐怖不仅根据客观标准来选择受害者,而且在选择执行者的时候,也尽可能不顾及其信念和同情。自从苏俄及其卫星国的大整肃以来,一直不断在清除作为行动的动机的信念,这已经成为有案可查的事实。极权主义教育的目的从来就不是培植信念,而是摧毁形成任何信念的能力。希姆莱伟大的机构创新就是在挑选党卫军成员的制度中采用纯客观的标准,他只看照片,根据纯粹种族的标准选择候选人,自然本身不仅决定谁该被清除,而且决定谁该被训练成清除者。

  对于一个不再使用恐怖作为威胁手段、而是它的本质就是恐怖的政体而言,要使这个政体开始运动的话,没有哪一种来自人类行动范围的指导原则——例如美德、荣誉、恐惧——是必要的和有用的。[33][33]作为代替,它在公共事务中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原则,这个原则根本无需人类的行动意志,只诉诸对于运动法则的狂热需要,恐怖即根据这种运动法则而发挥作用,并由此使得一切个人的命运完全取决于恐怖。

  一个极权主义国家的居民,完全被扔进了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并被这个过程紧紧攫住,这是为的加速其运动。就此而言,他们只能是这个过程的内在法则的执行者或牺牲品。这个过程或许会决定那些今天还在清除种族与个人、垂死阶级的成员和没落民族的人,明天就成为牺牲品。极权统治在指导其臣民的行为时,所需要的只是准备将每一个人同等地归入杀人者和牺牲品的角色。这种两面的配置(two-sided preparation)就是意识形态,它取代了行动的原则。

  意识形态——也就是从一个单一前提出发解释一切事物和所发生的一切现象、其信奉者信以为真的各种主义——是一种非常新近的现象,许多年来,它在政治生活中只扮演了一种无足轻重的角色。我们只有凭着后见之明(wisdom of hindsight),才能从中发现某些元素,正是这些元素使意识形态对极权主义统治而言极为有用。在希特勒和斯大林之前,意识形态的巨大政治潜力还没有被发现。

  各种意识形态都以它们的科学特征而著称:它们将科学方法和具有哲学意义的结果结合起来,并伪装成科学的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意识形态”这个词似乎意味着一种观念可以变成一门科学的题材,恰如各种动物是动物学的题材一样;与动物学(zoology)一样,意识形态也有一个后缀“-logy”,它所指的就是“logoi”(逻辑),科学陈述就是在其基础上作出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一种意识形态的确会变成一门伪科学(a pseudo-science)和伪哲学(a pseudo-philosophy),同时僭越了科学和哲学的界限。例如,自然神论(Deism)就此会变成意识形态,它以神学(theology)——对神学而言,上帝是启示的实在——的科学方式处理哲学所关心的关于神的观念。(如果一种神学不是建立在作为既定实在的启示的基础上,而是将上帝当做一种观念,那么,这种神学就是疯狂的神学,就像不再确信动物之物质的、可触知的存在的动物学一样疯狂。)然而我们知道,这只是部分的真理。自然神论虽然否定神的启示,但是并不只是做出关于上帝的“科学的”陈述(好像这个上帝仅仅是一种“观念”而已),而是为了解释世界的进程而利用“上帝”这个观念。各种主义中的“观念”——种族主义中的种族、自然神论中的上帝,等等——从不构成意识形态的题材,而-logy这个后缀,也从不简单地指一个“科学的”陈述组成的体系。

  从字面上看,意识形态就是“意识形态”这个词所指的东西:它是观念的逻辑。[34][34]它的题材(subject matter)是历史,“观念”被应用于这一历史,如此应用的结果,不是关于事物是什么的一套陈述,而是展开一个永远处于变化之中的过程。意识形态对待事件之过程的态度,是认为事件之过程所遵循的法则,就是事件之“观念”的逻辑展开的那个“法则”(the ideaology treats the course of events as though it followed the same “law” as the logical exposition of its “idea”)。意识形态假装知道整个历史过程的秘密——过去的秘密、现在的困惑、将来的不确定性——其依据就是它们的各自观念中内在的逻辑。

  意识形态对存在的奇迹从来不感兴趣。它们是历史的,关注生成与毁灭、文化的兴衰,即使在它们试图用某种“自然法则”来解释历史的时候也是如此。种族主义的“种族”一词并不指任何对于作为科学探索领域的人类诸种族的真正兴趣,它指的是指将历史运动解释为一种连贯过程的“观念”的种族。

  一种意识形态的“观念”既不是柏拉图所说的、通过心灵之眼(the eyes of mind)把握的永恒本质,也不是康德所说的理性规范原则,它已经成为一种解释工具。对于一种意识形态而言,历史并不依据一种观念而呈现(历史依据观念而呈现的说法意味着将历史看做某种本身处在历史运动之外的理想永恒状态的一个亚类型),而是某种可以用观念来推断的东西。[35][35]使“观念”适应这种新角色的是它自身的“逻辑”,此即作为“观念”本身之结果(consequence of the “idea” itself)的运动,无需外界因素来启动它。种族主义因此是这样的一种信仰,它相信种族观念本身内在地包含了运动,正如自然神论相信上帝观念本身内在地包含了运动一样。

  历史运动和这种观念的逻辑过程被认为是相互对应的,所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根据一种“观念”的逻辑发生的。但是在逻辑领域里,唯一可能的运动是从一个前提出发的推论过程。一旦一种意识形态掌握了辩证逻辑,其原理也是相同的,辩证逻辑的过程是从命题出发通过反命题走向合题,该合题随即又变成下一步辩证运动的命题;第一个命题变成前提,对于意识形态的解释而言,它的有利之处是,这种辩证手法可以将实际矛盾作为一种一致、连贯的运动的各个阶段而解释过去(explain away)。

  一旦逻辑作为一种思想运动(a movement of thought),而不是作为对思维(thinking)的必要控制而被应用于一种观念,这种观念就转化为一种前提。意识形态的世界解释对于极权主义的推理是如此富有成果,但其从事这一类操作却早在此之前就开始了。纯粹否定性的逻辑强制(禁止矛盾)变得“具有生产性”(productive),以致能开始一整套思想路线,并通过纯粹辩论的方法(the manner of mere argumentment)得出结论,借此强迫心智接受这套思想路线。这种辩论过程既不会被一个新观念(它会变成另外一个前提而得出一套完全不同的结论)所打断,也不会被一种新经验所打断。意识形态总是假定,一种观念便足以从前提出发来解释发展序列中的一切事物,经验不能说明任何东西,因为一切事物都在这种逻辑推论的连贯过程之中得到了理解。交出哲学思想的必要的不确定性,换来意识形态及其世界观的全盘解释,其所冒的危险与其说是爱上通常庸俗的、非批判性的假设,不如说是为了逻辑的外衣——借助这种逻辑外衣,人可以几近粗暴地强迫自己,就像被某种外力粗暴强迫一样——而交出人的思维能力中内在包含的自由。[36][36]

  19世纪的世界观与各种意识形态本身都不是极权主义的。虽然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在20世纪变成了决定性的(decisive)意识形态,但是它们在原则上并不比别的意识形态“更极权”; 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之所以变成了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原因在于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原先所依赖的经验成分——各种族之间争夺统治世界的权力,各国内部各阶级争夺政权的阶级斗争——后来证明在政治上比其他各种意识形态所根据的经验成分更重要。在这个意义上,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对其他各种主义的意识形态胜利,在极权主义运动准确抓住这两种意识形态之前就决定了;另一方面,一切意识形态都包含了极权主义的成分,但是这些成分只有在极权主义运动中才得到充分发展,因此这一情况造成了一种欺骗性印象,好像只有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才是极权主义性质的。而真相是,一切意识形态的真实本性只有在它们扮演极权主义统治工具的角色时才暴露出来。[37][37]从这个角度看,出现了为(所有的)意识形态所特有的特别极权化的三种因素。[38][38]

  第一,意识形态在其对总体解释的诉求中,有这样的一种倾向,它所要解释的并非是什么(what is),而是变成什么(what becomes),什么出生以及什么消逝。[39][39]它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是关心运动因素,即只关心历史这个词的通常意义。意识形态总是倾向于历史,即使当它(例如种族主义)表面上从自然这个逻辑前提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自然在这里只是被用于解释历史事件,并将历史事件降低为自然事物。对总体解释的诉求,[40][40]许诺解释历史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对过去做总体解释,提供关于现在的总体知识,以及对未来的可靠预言。第二,通过这种能力,意识形态化的思维(idealogical thinking)变得独立于一切经验,它从这些经验中学不到任何新的东西,即使这些经验刚刚发生过。于是,意识形态化的思维摆脱了我们凭五官感知的现实,坚持认为有一种“更真实”的现实隐匿在一切可感知的事物背后,从这个隐匿的地方控制事物,并要求人们拥有“第六感”以便意识到它。“第六感”正是意识形态提供的,教育机构提供的特定意识形态灌输,就是专门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立的,目的在于在纳粹的奥登斯堡学校或在共产国际和共产党情报局训练“政治军人”(political soldiers)。[41][41]极权主义运动的宣传也用于将思想从经验和现实中解放出来;它总是想方设法在每一桩公开、可见的事件中塞进隐秘含义,怀疑每一种公开政治活动背后都有隐秘意图。一旦运动取得了权力,就着手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张来改变现实。阴谋(conspiracy)的概念取代了敌意(enmity),这产生了一种心态,在这种心态中,现实——真实的敌意或友谊——不再凭本来的含义被经验和理解,而是自动假设它意指别的东西。

  第三,既然意识形态没有改变现实的力量,那么它们必然通过某些示范方法(methods of demonstration)完成其让思想从经验中解放出来的任务。意识形态化的思维把事物全部组织进一种绝对的逻辑过程,这个过程从不加反思地接受的前提(axiomatically accepted premise)开始,从中推论一切事物;也就是说,它展开的那种连续性在现实范围内根本不存在。推论可以逻辑地或辩证地展开;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涉及一种连贯一致的论证过程,由于这种论证是根据过程来思考的,所以,它被假定能够理解超人类的、自然的或历史的过程的运动,理解是靠心智对“科学地”确立的运动法则的模仿——或逻辑地或辩证地——达到的,通过模仿的过程,理解和运动法则就被整合为一了。[42][42]意识形态的论证一向是一种逻辑推论,对应于前面提及的两种意识形态要素——运动要素以及从经验和现实中解放出来的要素——首先因为它的思想运动并不产生于经验,而是自我产生,其次因为它把取自经验现实的唯一一点转化为一个公理前提,从此以后就使论证过程全然不触及进一步的经验。一旦确定了意识形态化论证的前提和出发点,经验就不再干涉意识形态化思维,现实也不能教给我们这种意识形态化论证。

  希特勒和斯大林这两个极权主义统治者用来将他们各自的意识形态转化为武器——他们的每一个国民通过这种武器迫使自己与恐怖运动步调一致——的手法令人迷惑地简单而不显眼:他们极其认真地对待这些意识形态,一个(指希特勒,译注)因其超级的“冷酷无情的推理”才能而自豪(希特勒),另一个(指斯大林,译注)则因“他的辩证法的铁面无私”感到自豪,并进而驱使意识形态的意义具有极度的逻辑连贯性,在旁观者看来,这种逻辑连贯性则极度“原始”而荒谬:一个由注定要死的人组成的垂死阶级;“不适合生存”的种族应该被清除。[43][43]谁要是同意存在“垂死的阶级”这种东西,但是又不得出杀死他们成员的结论,或者同意生存权与种族有关,却又不得出清除“不适宜种族”的结论,那么很明显,这不是愚蠢就是胆怯。这种严格的逻辑性作为行动的指导,渗透到极权主义运动和极权主义政府的整个结构。这就是希特勒和斯大林两人做的独特工作,他们虽然并没有为他们的运动的观念和宣传口号增加任何一种新思想,但是仅凭上述原因,就应该认为他们是最重要的意识形态专家。

  这些新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专家与他们的先驱者之间的区别是,吸引他们的首先不是意识形态的“观念”——阶级斗争与对工人的剥削,或种族斗争与关爱日耳曼民族——而是可以从中发展出来的逻辑过程。依据斯大林的说法,不是观念也不是预言,而是“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彻底征服了(列宁的)听众。”马克思认为,当观念抓住了大众时就产生了力量,这种力量被发现不是位于观念本身,[44][44]而是位于其逻辑过程,这种逻辑力量“好像一种强有力的触角从四面八方抓住你,你好像被老虎钳夹住了,无力逃脱;你必须要么投降,要么下决心被彻底打败。”[45][45]只有当极权主义目标的实现——无阶级社会,或主人种族——到了紧要关头时,这种力量才把自己显示出来。在实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为了吸引群众而必须将之作为基础的原初主旨(original substance)——对工人的剥削或德国的民族抱负——慢慢地失去了,好像已经被过程本身吞噬:通过与“根据冷冰冰的推理”和“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的彻底同一,[46][46]工人们在布尔什维克统治下甚至失去了过去在沙皇压迫下仍然保留的权利,而德国民族则蒙受一种特殊类型的战争之苦——这场战争根本不考虑日耳曼民族生存的最低需要。正是在意识形态的政治——而不是仅仅是为了自我利益或强烈的权力欲而导致的背叛——的本质处,原先产生了“观念”(作为历史法则的阶级斗争和作为自然法则的种族斗争)的意识形态的真正内容(工人阶级或日耳曼民族),被用来执行“观念”的逻辑吞噬了。

  37、极权主义所需要的、用来取代孟德斯鸠的行动原则的,是对于牺牲者和屠杀者的准备(preparation),但是这种准备却不是意识形态本身——种族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而是它的内在逻辑性。希特勒像斯大林一样,他们非常喜欢的这方面的最有说服力的论证是:你若不说B和C…….直到无数字母的末尾,就不能说A。在这里,逻辑性的强制力量似乎有其根源;它产生于我们对自相矛盾的恐惧。布尔什维克的整肃就是主要依靠这种基本的恐惧,以至于成功地使它的受害者坦白他们从未犯过的罪行,他们还振振有词地争辩说:我们都同意一个前提,即历史就是阶级斗争,也同意党在引导阶级斗争中的角色。所以你知道,从历史角度说,党是永远正确的。(托洛茨基说:“我们只有和党在一起,并且依靠党,才会正确,因为历史提供的唯一正确道路就是这样。”)在这个历史时刻,根据历史法则,一定会犯某些罪,而通晓历史法则的党必须惩罚之。为了制造这些罪行,党需要罪犯;[47][47]也许有这样的情况:党虽然知道罪行但是却不十分清楚谁是罪犯;比清楚地知道谁是罪犯更重要的是惩治罪行,因为倘若没有这些惩罚,历史就不会进步,甚至还可能在其过程中倒退。所以,你要么是已经犯了罪,要么已经响应党的号召去扮演罪犯的角色——无论是哪种情况,你都在客观上变成了党的敌人。如果你不坦白,你就不再通过党推动历史前进,就变成了真正的敌人。——这种论证的强制力量是,如果你拒绝,你就自相矛盾,由于这种自相矛盾,就使你的整个生命变得毫无意义;你所说的A通过它逻辑地产生的B和C,主宰了你的整个生命。

  极权统治者所依靠的是我们能够用以强迫自己的那种强制性力量,为的是快速动员(the limited mobilization)那些即使他们也仍然需要的人们;这种内在的强制力量是逻辑性的暴政(tyranny of logicality),除了人开创新事物的伟大能力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和它对抗。逻辑性的暴政开始于心智对于逻辑的臣服,这种臣服就像一个永不休止的过程,人依靠这个过程以便产生他的思想。通过这种臣服,在他向一个外在的暴君低头放弃他的运动自由时,它也放弃了自己的内在自由。自由作为一种人的内在能力,与开始的能力(the capacity to begin)是一致的,正如自由作为一种政治现实,与人际活动的空间一致。任何逻辑和强有力的推论(cogent deduction)都无法控制开端,因为逻辑之链以前提的形式而预设了开端的存在。恐怖之所以必要,是为了防止随着每一个新人的诞生会产生一个新的开端,提高他在世界上的声音,与其相同,逻辑性的自我强制力也必须被调动起来,以免有人会开始思考——思考作为人类最自由、最纯粹的活动,恰恰是推论的强迫性过程的反面。极权主义政府只有以下的意义上才能太平;它能调动人自己的意志力,以便迫使自己进入历史或自然的巨大运动,这种运动很可能利用人类作为它的材料,既不知生,亦不知死。

  一方面,极权恐怖的强制性力量用它的铁带迫使由孤立的人所组成的大众集合起来,并且在一个对于他们而言已经变成荒野的世界里支持他们;另一方面,逻辑推论的自我强制力使每一个个体在它独自的孤立状态中反对一切其他人。这两种强制性力量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以便开启和保持由恐怖所统治的那种运动。正如恐怖——即使是前极权的暴政形式的恐怖——败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意识形态思维的自我强制性也破坏了和现实的一切关系。当人们失去了和伙伴们的联系,也失去了与周围现实的联系的时候,极权恐怖的准备工作就就绪了;因为在失去这些联系的同时,人们也失去了经验和思想的能力。极权主义统治的理想主体不是忠诚的纳粹或共产党人,而是民众,对于他们来说,事实与虚构之间的区别(即经验的现实性),正确与错误之间的区别(即思想的标准)已经不复存在。[48][48]

  我们开始本文这些思考时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在人们的共同生存中,什么样的基本经验类型渗透进了一种以恐怖为本质、以意识形态的逻辑性为行动原则的政府形式。很明显,在以前各种形式的政治统治中,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组合。[49][49]还有,即使这种在一切政体中“最原创的”政体也是由人发明的、并多少回应了人的需要,就此而言,它所依仗的基本经验必定是人的经验并被人所熟知。

  我们经常观察到,恐怖只有对那些相互隔离孤立(isolation)的人才能实施绝对统治,所以,一切专制政府首先关注的事情之一就是制造这种孤立。孤立会成为恐怖的开端;它肯定是恐怖的最肥沃的土壤;它总是恐怖的结果。可以说,这种孤立是极权主义的预备;就权力总是来自于人的共同行动、即“一致行动”(伯克语)而言,孤立的标志就是无能;根据定义,孤立的人是无力的。[50][50]

  孤立和无能亦即根本没有行动能力,一向是暴政的特点。人与人的政治接触在暴政政府之下被切断了,人的行动能力和力量被挫败。但是并非人际之间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并非人类一切能力都被摧毁。私人生活的整个领域,以及经验能力、制作能力和思想能力都尚未被触动。我们知道极权恐怖的铁带不为这种私人生活留下空间,极权主义逻辑的自我强制摧毁了人的经验能力和思想能力,正如它毫无疑问地摧毁了人的行动能力一样。

  在政治领域,我们所说的孤立(isolation),在社会交往领域被称为孤独(loneliness)。[51][51]孤立与孤独不一样。我可以是孤立的——也就是处于我无力行动的情形,因为谁也不会与我共同行动——但不孤独;我也可以是孤独的——也就是处于我作为一个人而感到自己被所有的人类同伴遗弃的情形——但是不孤立。孤立是在人生活的政治领域——即他们为了追求一种共同目的而共同行动的领域——都摧毁的时候被驱入的一种绝境。然而孤立(尽管会摧毁力量和行动能力)不仅未影响人的所谓生产性活动,而且也是这种活动所必须的。人只要他是一个制作的人,就会倾向于使自己和自己的工作孤立起来,暂时离开政治领域。制造(物的制造)一方面与行动有别,而且也与单纯的劳动有别,它总是在某种脱离共同关切的孤立状态下进行的,无论其结果是一件工艺品还是一件艺术品。人在孤立的状态中仍然与作为人工制品的世界保持接触,只有当最基本形式的人类创造活动(人在共同世界增加自己的某种东西的能力)被摧毁,孤立才变得令人完全不能忍受。当一个世界的主要价值受劳动支配,也就是一切人类活动都转变为劳动时,才会发生这样的情形。[52][52]在这种状况下,只剩下了纯粹的劳动努力,即维持生命的努力。[53][53]人与作为人工制品的世界的关系也被打破。如果不再被看做是制作的人,而是被看做是劳动的动物,在政治行动领域失去地位的孤立的人,也会被物的世界抛弃。以孤立为基础的暴政一般不触及人的生产能力;但是对“劳动者“的暴政(例如古代对奴隶的统治)会自动成为对孤独的(lonely)——而不仅仅是孤立——的人的统治,而且倾向于变成极权主义。

  虽然孤立只涉及生活的政治领域,但孤独却涉及整体的人类生活。极权主义政府当然也像一切暴政一样,如果不摧毁公共生活,亦即假如不通过使人孤立的方法来摧毁人的政治能力,就无法存在。但是极权统治作为一种政府形式是不同于以往的,它新就新在不满足于这种孤立,并且要摧毁私人生活。它把自己建立在孤独之上,建立在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经验之上,这是人类经验中最彻底最绝望的一种。

  孤独是恐怖这一极权政府本质的基础,也是意识形态和逻辑性——它为极权政府准备了屠杀者和牺牲者——的基础,此孤独和无根性和多余性紧密相关;自从工业革命以来,这种无根性和多余性已经成为对于现代大众的蔑称;而在19世纪末,随着帝国主义的兴起,无根性和多余性变得更加尖锐;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它造成了政治制度和社会传统的崩溃。[54][54]无根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立足之地,不受别人的承认和保障;成为多余则意味着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无根可以成为多余的先决条件,正如孤立可以成为孤独的先决条件。即使只是孤独本身,而不考虑其最近的历史原因和其在政治中的新作用,孤独既与人类状况(条件)的基本要求相反,同时也是每个人的基本经验的一种。[55][55]即使是对于物质和感官方面都是既定的世界的经验,也依赖于我和其他人的接触,依赖于我们的共同感觉,共同感觉规范并控制其他一切感觉,没有这种共同感觉,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被封闭在自己的感觉材料的特殊性中,而这种感觉本身从来是靠不住的。只因为我们有共同感觉,也就是说,正因为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生活在地球上,我们才能相信自己直接的感觉经验。但是,我们只有提醒自己,终有一天我们将不得不离开这个共同世界而它却一如既往地永世长存,提醒自己对于这个共同世界的持久性而言,我们是多余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意识到孤独这种被一切事物和每个人抛弃的经验。

  孤独也不是独居(solitude),独居要求独处,而独孤却在与他人共处时才最尖锐地表现出来。除了少数零散的评论之外——此零散的评论通常是通过一种悖论式的语气表述的,例如卡图的陈述(见西塞罗的《共和国》):“他从来没有比独处时更不孤寂”——看起来好像是具有希腊血统的被解放的奴隶哲学家艾皮克提图斯(Epictetus)首先区别了孤独和独处。在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发现是很偶然的,他的主要兴趣既不是独居也不是孤独,而是绝对独立意义上的独处(being alone,monos)。艾皮克提图斯认为(见《沉思录》,Dissertation,第3卷第13章):孤独之人(eremos)发现自己被他人包围,但是他和他们无法建立联系,也不知道自己和谁敌对。相反,独居之人独自一个人,因此可以“和自己在一起”,因为人有能力“和自己谈话。”换言之,在独处的情况下,我和“自我”共处,因此合二为一(two-in-one),而在孤寂中,我实际上是被所有其他人抛弃的单个人。严格地说,一切思维都在独处中进行,是我与我自己的对话;但这种二合一的对话并不失去与我的同胞世界的联系,因为他们在自我中得到了代表——这个自我就是我的思想对话的对象。独处的问题是这种二合一(的思想对话)需要他人,以便再度变成一个人:一个不可改变的个体,他的身份从来不会与任何特任的身份混淆。为了确认我的身份,我完全依靠他人;正是对独处者的伙伴情谊的这种伟大救赎力量(the great saving grace of companionship for solitary men),使他们重新变成“整体”,使他们不至堕入一个人无法获得明确身份的那种思想对话,恢复身份——这种身份使他们得以通过一个独一无二的人的声音说话。

  独处可以变成孤独;这种情况发生在我独自地被我自己的自我抛弃。[56][56]独处的人一旦再也不能发现同伴情谊的伟大救赎力量,以便使他们免于二重性、暧昧性和怀疑,就总是处于变成孤独的危险之中。从历史的角度看似乎是:虽然(这个关键词被中译本忽略导致全句不通)这种危险已经变得大到足以引起他人的注意,但是却只有在19世纪的历史中才有记录。当哲学家们(只有对他们来说,独处才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工作条件)不再满足于“哲学只是为了少数人的”这个事实,开始坚持认为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们的时候,这点就表现得非常清楚。[57][57]在这个方面,最典型的轶事发生在黑格尔临死之前,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都不可能有这样的轶事:“除了一个人(与哲学家对话的自我,译注)之外,谁也不了解我;而他(也是与哲学家对话的自我,译注)也误解了我。”相反,总是存在这样的例子:一个孤独的人(lonely man)发现了自己,并开始独处的思考对话。这种情况似乎就发生在尼采在Sils Maria(瑞士地名,译者)构思《查拉图斯特拉》之时,在《Sils Maria》和《Aus hohen Bergen》这两首诗中,尼采叙说了落空的期待和孤独者渴望的等待,突然“到了中午,一变成二,……..确信一致的胜利,我们用最大的盛宴庆贺,我的朋友查拉图斯特拉莅临,他是嘉宾中的嘉宾。”

  使孤独变得如此难以忍受的原因是失去了自我,这种自我可以在独处中实现,但却又只能靠信任别人且值得信任的我的平等者组成的同伴才能完整地得到肯定。[58][58]在这种情况下,人整个地失去了对作为其思想伙伴的自己的信任,也失去了对于世界的基本信任——这个世界是建构经验所必不可少的。自我与世界,思想能力与经验能力,都同时失去了。

  那种为了平安地发挥功能,既不需要自我也不需要他人和世界、像独立于思维(thinking)一样独立于经验的人类心智(human mind),其唯一能力就是一种前提自明的逻辑推理的能力。[59][59]无法反驳的证据(cogent evidence)的基本规则,二加二等于四之类的自明之理,是即使在绝对孤独的条件下也不能颠倒的。这是人类一旦失去相互保证时可以依靠的唯一可靠的“真理”,这是人类为了经验、为了生存、为了掌握他们在共同世界里的处世方式所需要的常识。但这种“真理”是空洞的,或者毋宁说它们根本就不是真理,因为它们不能显示任何东西。(像某些现代的逻辑学家一样将连贯一致性定义为真理,恰恰是否定了真理的存在)所以在孤独的状况下,自明之理就再也不只是知识的手段,而且开始具有生产性,开始发展它自己的各种“思想”路线。以严格自明的逻辑性为特点的思维过程(明显没有例外情况)与孤独有某种联系,当马丁.路德(马丁.路德对于孤独与独处现象的经验是举世无双的,他曾经胆敢说“必须有一个上帝,因为人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上帝”)对《圣经》文本“人若孤独,是不好的”做出以下鲜为人知的评论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了这点(即自明的逻辑思维过程与孤独有某种联系,译者),路德说:一个孤独的人“总是从一件事来推断另一件事,并且把所有事情想得最坏。”极权主义运动的著名的极端主义——它和真正的激进主义没有任何关系——的确包含了这种“把一切事情想到最坏处”(的推论过程),在这一推论过程中,总是得出可能的最糟糕的结论。

  在非极权主义的世界为极权统治准备人员的是这样的一个事实:孤独——过去只是一种边缘经验,通常是在像老年这样的边缘社会条件下经历的——变成了我们这个世纪里日益增多的大众的一种日常经验。极权主义驱使和策动群众进入其中的那个冷酷无情的过程,像是对这种现实(即孤寂状态,译者)的自杀式的逃避。“冷冰冰的推理”和“像被老虎钳紧紧抓住”的辩证法的“强有力的触角”,似乎像一个无人可信赖、无物可以依靠的世界里的最后支撑物。正是这种内在强制——其唯一的内容是严格避免矛盾——似乎能在与其他人的一切关系之外证实一个人的身份。即使当他一人独处时,这种内在强制也使他与恐怖的铁带结合为一体,极权统治想尽办法绝不让留下他不管,除非是在把他单独监禁的极端情况下。[60][60]通过摧毁人际一切空间、迫使人们相互敌对的手法,甚至孤立的生产潜力也被摧毁;通过教导并且美化孤独的逻辑推理——在这里人们知道,如果他放弃整个过程由此开始的大前提,他就会完全失败——孤独转化为独处、逻辑转化为思想的最小机会也丧失殆尽。如果把这种实践和暴政的实践进行对比,似乎就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使荒漠(指的是暴政状态下人的状态,译注)运动起来,释放出一阵足以掩埋地球上所有居民的沙尘暴。

  我们今天在政治领域生存的条件的确受到了这种吞噬一切的沙尘暴的威胁。它们的危险不是在于它们可能建立一个持久的世界。极权统治像暴政一样,带有自我毁灭的细菌。[61][61]正如恐惧和产生恐惧的虚弱无能是反政治的原则,它把人扔进了一个与政治行动相反的情景,孤独和从孤独中产生的、对最坏之结果的逻辑-意识形态的推理,代表了一种反社会的情景,隐藏着摧毁一切共处的人类的原则。但是,有组织的孤独(organised loneliness)的危险性远甚于处于单个人的残暴和肆意妄为的意志统治下的所有未经组织之人的无能。它的危险在于威胁说要报复我们所知的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似乎到处都面临绝境,而从这个绝境中逢生的新开端此时还来不及宣告自己的诞生。

  除了这一类思考——它们作为预言没有多少效用,也很少给人安慰——之外,还存在一个事实:我们时代的危险及其核心经验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政府形式,它作为一种潜在可能性,作为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很可能从现在起就伴随着我们,正如在不同的历史时刻出现的、依赖不同的基本经验的其他政府形式,君主政治、共和政治、专制政治、独裁政治以及暴政,同样也始终伴随人类一样,尽管它们经历了暂时的失败。

  但是仍然存在一种真理:历史的每一次终结必然包含着一个新的开始;这个开始就是一种希望,是终结所能够产生的唯一的“启示”(“message”)。在变成一个历史事件之前,开端就是人的最高能力;从政治角度说,它与人的自由是一致的。奥古斯丁说,“人一诞生就创造了一个开端。”这个开端由每一次新生来保证;这个开端的确就是每一个人。

  

  

  [1][1] 本文依据的原文版本:The Origin of Totalitarianism, Third Edition with New Prefaces:New York: Harcaurt, Brace & World,1966,1968.

  [2][2] 中译本对上述这段文字的翻译存在多处误译。兹将原文与中译文对照如下:原文:“Instead of saying that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is unprecedented, we could also say that is has exploded the very alternative on which all definitions of the essence of governments have been based in political philosophy,that is the alternative between lawful and lawless government, between arbitrary and legitimate power. That lawful government and legitimate power, on one side, lawless and arbitrary power on the other, belonged together and were inseparable has never been questioned”(第461页)。中译本:“我们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也可以说,它探索了一种可能的选择,在政治学中,关于政府本质的一切定义都以此为基础,这种选择是在守法的和不守法的政府之间,在任意独断的和合法权力之间的选择。一边是守法政府和合法权力,另一边是不守法的政府和恣意的权力,两者互属而不可分,这从来就毫无疑问。”(第576页)。中译本的关键错误在于把exploded译为“探索”,不仅字典上查不到,而且也不符合阿伦特文章的思想。阿伦特在本文中反复强调的观点是:极权主义政府无法用“守法”或“不守法”这种两者必居其一的选择项加以归纳和判断)。极权主义不是探索了政治史上的这种既成模式(或者合法或者非法),而是摧毁了这种模式,探索出了一种既破坏和蔑视法律(指成文法)又不是无法无天、任意乱来的统治方式。阿伦特指出,极权主义统治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类型,一方面,它违背一切实在法,甚至违背自己制定的实在法(比如苏联1936年的宪法就是最突出的例子);但是另一方面,极权主义的运作既非没有法则(law)指导,亦非任意乱来,因为它声称严格地、毫不含糊地遵守所谓自然法则(laws of Nature)和历史法则(laws of History),相比于这个“法则”,所有实在法全部被认为是低一级的、派生性的。此外,把Unquestioned翻译为“毫无疑问”也是不准确的,容易让人误解为作者本人认为这种区分是毫无疑问的。“毫不疑问”的英文应为out of question或without question。

  [3][3] “难以反驳”原文为unanswerable,中译本翻译为“没有回应余地”(第576页),不确。——译注

  [4][4] 阿伦特把lawfulness与legality加以区别,前者指的是极权主义合乎自诩的所谓“法则”,后者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合乎成文法,故笔者译为“合乎法律”。Legality与legitimacy这两个词在中文世界都被翻译为“合法性”。但前者的意思是指一种权力或统治合乎成文法,而后者的意思却是一种权力或统治虽被认为有正当之理由,然这种理由却不见得来自成文法,也可能来自其他权威,比如传统习俗、“历史法则”、“自然法则”等,所以笔者把legality翻译为“合乎法律”或“法律性”,把legitimacy译为“合法性”。——译者。

  [5][5] 即上面说的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虽然law既可以译为“法则”,也可以译为“法律”,但是在阿伦特那里意义不一样。极权主义行为遵循的是所谓“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但却是违反民主法制国家的法律的。笔者一般视具体情况灵活译为“法则”或“法律”。 更详细的解释参见注释10。——译注

  [6][6] “法则的积极而忠诚的载体”原文为active unfailing carrier of a law,中译本译为“积极的永不失败的法律载体”,大谬。——译注

  [7][7] consensus iuris一词有各种各样的翻译,笔者认为翟本瑞先生译为“法律上的合伙关系”比较确当。翟先生解释说:“到了罗马时代,由于帝国的一统,希腊时期的城邦政治不再是時代的宠儿,取而代之的是共和的帝国。国家结构不再只是以共同的利益(utilitatis  communio)而結合,转而成為以法律上的合伙关系(consensus iuris)來结合。由人们所組成的国家(res publica),具有从法律所产生出來的、优于其他一切团体的最高权力( summapotestas)。罗马时期人们接受国家統治的心理基础,在于人们对法律的普遍接受。换言之,罗马人所接受的国家类型是以公法( iuspublicum)的規定为原则,而公法条规所表达出來的,即为国家的本质(status rei publicae)。”参见翟本瑞《现代国家形成的社会学反省意义》,http://jai.nhu.edu.tw/C27.htm。

  [8][8] 这是因为它自称遵循比成文法更高的法则。在极权主义时期的苏联、东欧也这样。但是在斯大林死后的后极权主义时代,情况就不同了。后极权时代的当权者和民间都不再相信所谓“更高的法则“,所以,它就陷入了这样的尴尬境地:一方面违背了成文法,甚至是自己制定的成文法,另一方面又没有“更高的法则”来为自己的这种违法行为辩护,因此,后极权时期流行秘密拘捕,或者通过非政治罪的名义来进行政治迫害。——译注

  [9][9] 人和法的等同指的是上面说的极权主义要使人类自己成为法则的体现,——译注。

  [10][10] “自然之光”之说出于中世纪神学哲学家波纳文图拉(Bonaventura,1221-1274)。波纳文图拉认为,存在着三种真理,即语言的真理、事物的真理和品格的真理,相应的有理性之光(lumen rationale)、自然之光(lumen naturale)和道德之光(lumen morale),进而产生了三种哲学:语言哲学、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

  [11][11] 此句原文为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otalitarianism, all laws have become laws of movement.(英文版第463页),中译本译为“在解释极权主义时,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中译本第577页),大错。显然,是极权主义把laws当作了“运动法则”,而不是在解释极权主义的时候,“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其次,这里law的翻译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极权主义的特点是认为无休止的运动法则高于成文法,是成文法的权威来源,但是成文法和法则的英文都是law。阿伦特认为,成文法的作用是对尘世之人的行动设立边界(fence),即防止其受到伤害,又防止其走火入魔,因此可以说是为人的行动“提供稳定性”,但是极权主义的运动法则显然不是这样,它恰恰是要打破成文法设立的边界。所以,最好的情况下是依据上下文灵活翻译。当它仅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时,译为“成文法”即可,到它指极权主义的运动法则时,应译为“法则”。——译者。

  [12][12] 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说,“正如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生命发展的法则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法则。”同样的说法还见于恩格斯为1890年版《共产党宣言》写的序言,以及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他一再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相提并论。——原注

  [13][13] 因为马克思把劳动概念解释为“永恒的、自然所强加的必然性,离开了这种必然性,就不可能有人和自然之间的新陈代谢,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生命。”参见《资本论》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一章和第五章。引文见第一章第二节。——原注

  [14][14]中译本对这段话的翻译存在很多错误。请比较:原文:Just as positive laws, though they define transgressions, are independent of them – the absence of crimes in any society dose not render laws superflous but, on the contrary, signifies their most perfect rule- so terror in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has cease to be a mere means for the suppression of opposition, though it is aslo used for such purposes. (英文版第464页)。中译本:“正如成文法(虽然它们界定侵越范围)独立于自然与历史之外——任何社会里即使没有犯罪现象,也不意味着法律是多余的,相反,这意味着法律的最完美统治——极权主义政府的恐怖也不再是一种纯粹压迫反对派的手段,尽管它还用于这种目的。”(中译本第579页)。中译本把them翻译为“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可谓大错特错,而且使得整个句子的意思变得无法理解。阿伦特的意思是:成文法的特点是界定犯罪同时又独立于具体的犯罪行为,不因为某一个时期没有犯罪就可废除,没有犯罪恰恰意味着大家都守法了,这是法律实施得最成功的证明。同样,极权主义的恐怖也不是完全依赖于特定的反对派,没有反对派时也需要恐怖,没有反对派恰恰是恐怖统治最成功的证明。这也是它其他暴政的区别:其他暴政都是针对特定反对派的,而极权主义却与人类为敌。这种独立于一切反对派的针对人类的恐怖是无所不包的、全盘的。如果说谁也不犯法是法律的最完美统治,那么,谁也不再阻挡极权主义的道路就是意味着恐怖的最高统治(rules supreme)。——译注

  [15][15]这几句话的中译本翻译错误很多。请比较:原文:terror is the realization of the law of movement; its chief aim is to make it possible for the force of nature or of history to race freely through mankind, unhindered by any spontaneous human action. As such, terror seeks to “stabilize” men in order to liberate the force of nature or history。(英文版第465页)中译本:“恐怖即运动法则的现实化,它的主要目的是使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能够有可能自由急行穿过人类,不落后于任何自发的人类行动。恐怖本身寻“稳定”的人,以便解放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中译本第579-580页)中译本最严重的错误在于把unhindered(不受阻扰)翻译为“不落后于”。这段话的主旨是讲极权主义扼杀和消灭人的自发行动。要理解这层意思,就必须理解阿伦特的行动理论。阿伦特认为,伴随人的出生而来的人的自发行动,本质上就是反极权的(参见阿伦特《人的条件》)。让所有的人都丧失自主性、创造性以及行动能力,让他们“稳定下来”(剥夺其行动的能力和自由,独自留下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畅通无阻地“发展”),正是极权主义的目标。所以,一方面,在摧毁人的行动能力的意义上,极权主义要让人“稳定下来”;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法则的永久运行,又要让起稳定作用的成文法失去其限制作用。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无法无天大行其道的同时,每一个人的创新能力全部被摧毁。这点在“文革”时期那些自诩是执行“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人那里表现得最为清楚,一方面他们丧失了个人的自由行动能力,成为“法则”的工具;另一方面,他们又完全无视成文法,打砸抢烧无所不为。——译注

  另一个严重错误是中译文把“seeks to “stabilize” men”翻译为“寻求稳定的人”。 stabilize为动词,不能翻译为“稳定的”(稳定的是stable)。依据译者的实际英语水平,我以为译者应该有能力把seeks to “stabilize” men直译为“寻求‘把人稳定下来’”,而不至于译为“寻求稳定的人”。但由于译者不明白阿伦特的整体思想,在学理上无法理解这篇文章,就以为这样直译是不通的,因此擅自改为“寻求稳定的人”。但聪明反被聪明误,直译为“寻求把人稳定下来”才是正确的。这里的关键是要明白两个“稳定”的不同含义。成文法的“稳定”是给人的创新行为划定一个范围,既保护这种行为也制约这种行为;而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把人“稳定”下来则是剥夺人的创新能力。

  [16][16]、指成文法所规定的那种谋杀,极权主义的“谋杀”不属于这种,就像文革时期打死走资派不是谋杀一样。译注

  [17][17]、 “每一个个人的实际生命所是的目的”原文为the individual end which the life of each man actually is,这里的“end”译本译为“终结”,笔者觉得不妥,因为个人生命的“终结”恰好是极权主义要追求和实现的。阿伦特要表达的意思是,要抵抗极权主义,就要回到个人价值本身,回到人的自由自发的行动,个人不是任何宏大理想或目的的工具。——译注

  [18][18] 这里阿伦特的意思是:新生命的出现既为人类共同体增加了新的活力,但是同时也增加了新的风险与不稳定因素,因此要用成文法对此加以限制;但限制新成员的行动不是扼杀他的行动自由,而是为了防止其走火入魔;相反,极权主义的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既是反成文法的,但同时又是扼杀个人行动能力的。这点在文革那些自诩是执行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人那里表现得最为清楚,一方面他们丧失了个人的自由行动能力,成为法则的工具,另一方面,他们又完全无视成文法。——译注

  [19][19] hedge in,原意是“用篱笆把某种东西围起来”。我翻译为“限制”,它既有制约的意思,也有保护的意思,中译文为“设置障碍”没有传达后一种意思,是不确切的。——译注

  [20][20] 原文为be mistaken for a symptomof tyrannical government,中译本作“误解为暴政的征兆”,误。be mistaken as 才是“被误解为”的意思。——译注

  [21][21] “铁带”原文为iron band,意为冷酷无情而又难以挣脱的纽带。——译注

  [22][22] “大写的单个人”原文为One Man of gigantic dimensions,比如中国“文革”时期的所谓“人民”、“无产阶级”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中文版译为“大方向中的一个人”不确切。——译注。

  [23][23] 这两个词都翻译为“自由”。要仔细分辨的话,Freedom的“自由”的涵义比较广泛,包括从社会、政治、经济意义上的自由,到个体内心的无拘无束;而Liberty则比较偏向于法律规定的人权和自由。——译注

  [24][24] 这段话有些费解,大意是:传统暴政的特点是对于政敌的怀疑以及由此引起的恐惧。恐惧(fear)不同于恐怖(terror)。恐惧有具体的对象和主体(比如某某人怀疑某某人要谋杀、陷害自己),并由此导致了人的由恐惧和怀疑所驱使的各种行动,如移居到一个没有人怀疑的地方。传统暴政不能控制和摧毁所有空间,哪怕这个空间是一种荒漠式的空间,其中没有真正的人际交往,但却可以为个体提供避难的场所,所谓“天高皇帝远”;而极权国家的情况则是,人人都卷入了极权运动和全盘的恐怖,没有人可以逃脱,因此连这样的荒漠也不存在了。我们如果比较一下传统中国专制社会和“文革”时期的极权社会,就不难体会这点。——译注

  [25][25]原文:Total terror, the essence of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exists neither for nor against men, it is supposed to provide the forces of nature or history with an incomparable instrument to accelerate their movement.(英文版第466页)中译本:“极权恐怖这种极权主义政府的本质的存在,既不赞同人也不反对人,它假设提供自然力量和历史力量的,以那无与伦比的工具加速运动。(中文版第581页)。中译本的错误在于不知道provide和with是固定组合,意思是“为……提供…… ”,因此只能翻译为“为自然力量和历史力量提供一种加速其运动的无与伦比的工具。”阿伦特在下面还讲到,这种“运动”根据它自己的法则继续下去,但它不可避免地被人的自由减速。这种自由源自这样的事实:人源源不断地出生并因为这种出生而使每一个人都是新的开端,并在某种意义上开启新的世界。从极权主义的观点看,人的出生与死亡这种事实只能被看做一种恼人的、对更高力量的干涉。因此,恐怖作为自然运动或历史运动的顺从奴仆,必须在运动过程中不仅清除任何特定意义上的自由,也要清除自由的源泉,这种源泉是人的出生这个事实赋予的,并且存在于人创造一个新开端的能力之中。——译注

  [26][26]、原文:In the iron band of terror, which destroys the plurality of men, and makes out of many the One who unfailingly will act as though he himself were part of the course of history and nature, a device hase been found not only to liberate the historal and natural force, but to accelerate them eto a speed they never world reach if left to themselves. (英文版第466页)中译本:“恐怖摧毁人的多元性,从多中选一,使它那永不失败的意志产生作用,似乎他自己就是自然进程或自然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种被发现来解放历史力量和自然力量的手段,而且加快那由他们自己永远不可能达到的速度。”(中译本,第581-582页)。把iron band of terror翻译为“恐怖”是很不应该的漏译。who unfailingly will act as though he himself were part of the course of history and nature,中译本译作“使它那永不失败的意志产生作用,似乎他自己就是自然进程或自然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大错。依据上下文可知,the One 就是大写的“一”,who unfailingly will act是界定the One的, 意为“无休止地行动的”,will是将来时态,而不是“意志”(注意:正常的语序应该是the One who will unfailingly act,这可能是中译本译者理解错误的原因之一)。把part of the course of history and nature译为“自然进程或自然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大约是看错了。——译注。

  [27][27] “边界之神”原文为the god of boundaries,中译本译为“大神宙斯”(中译本,582),错。所谓“边界之神”就是设立界限之神,为人的活动设立界线,这点依据上下文就可以看出来。——译注

  [28][28] 意即:法律不要求你干什么,只是限定你的行动。因此,法律规定公民要拥护某种意识形态就是典型的违法,法律只应规定每个人必须通过尊重别人的意识形态信仰的方式追求自己的意识形态信仰。——译注

  [29][29] 原文为“the greatness,but also the perplexity of laws free societies”,中译本为“法律在自由社会里的伟大性(同时也是错综复杂)”(582页),莫名其妙。——译者

  [30][30] 上述这几句话的意思是:维护政体和社会稳定的是法律,暴政不讲法,所以难以维持。——译注

  [31][31]原文:Such guiding pricinples and criteria of action are, according to Montesquieu, honor in mormachy, virtue in public and fear in a tyrrany.(英文版第476页)中译本:“根据孟德斯鸠的看法,这类指导原则和行动标准是群主政治的光荣,共和政体的优点,暴政的恐惧。”(中译本,第582页)。大错。——译者

  [32][32]原文:…….Yet as long as totalitarian rule has not conquered the earth and with the iron band of terror make each single man a part of one mankind, terror in its double function as essence of government and princple not of action, but of motion, cannot be fully realized.(465),中译本:“然而,只要极权主义统治还没有征服全世界,还没有用恐怖来使每一个单个的人成为统一的人类之一部分,那么,无法完全实现的不是行动,而是活动。”(582)

  错误分析:首先,中译本大量漏译(terror in its double function as essence of government and princple完全没有翻译);其次,“无法完全实现的不是行动,而是活动”这句话是怎么翻译出来以及它的意思是什么完全莫名其妙。其实,阿伦特在这里分析的仍然是极权主义恐怖的特点,这就是它对人的行动能力的摧毁,阿伦特认为:只有一个完全极权主义的政府才能完全摧毁了人的自发和主动的行动能力,因此根本不需要与其本质相分离的行动原则而可以保持继续运动。所以,作为极权主义政权本质和运动法则而非行动原则的恐怖,只有在完全的极权状态才可能完全实现,否则就不能。——译注

  [33][33] 、这些原则本来就是用来激发和指导行动的,现在一个人被不由自主地卷入了无休止的运动,因此不需要行动的激发原则。——译注

  [34][34] 即是说,ideaology这个词由idea(观念)和表示“逻辑”的“-logy”这个后缀组成。——译注。

  [35][35] 笔者解读:把历史理解为可以依据观念推断的东西,大大增强了人的历史主人公意识,因为可以“推断”的也就是可以把握、设计的;而处在历史之外的“理念”,如上帝,是人力所不及的。如果是后者,则人不能创造历史,只能被动地追随历史(人力之外的观念的显现);如果是前者,则人可以创造也必须创造历史。“文革”时期喧嚣一时的“人定胜天”、“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等,就是这种意识形态鼓动下的创史意识的畸形膨胀。——译注

  [36][36] 此处中译本错误甚多。首先,把the necessary insecurity of philosophical thought(英文版第470页),即“哲学思想的必要的不确定性”翻译为“必要的哲学思想”(中译本第586页),大错;其次,把falling for (爱上)翻译为“跌入”,更是不该犯的低级错误;第三,中译本也未能准确把握exchanging……for……这个固定结构,意为“用……交换…….”“交出…….获得…….”。依据全句可知,阿伦特说的是说:用哲学思想的必要不确定性交换意识形态及其世界观的全盘解释。参见中译本第586页。——译注。

  [37][37] 译者解读:所有意识形态都内涵了极权主义因素,但在民主自由国家它无法发展成为极权主义,这就是自由民主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极权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的差别,一个至关重要的差别!——译注

  [38][38] 原为为Seen from this aspect, there appear three specially totalitarian elements that are peculiar to all ideological thinking(470),中译本译为“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到,对于一切意识形态思维来说,有三种具体的极权主义因素显得特别奇特。”(586)把specially totalitarian翻译为“具体的极权主义因素”,把peculiar to翻译为“特别奇特”都是明显的误译。阿伦特的意思是:下面列举的三个因素既是所有意识形态思维区别于非意识形态思维的特征,同时也是意识形态思维之所以特别具有极权性的原因。——译者

  [39][39]“什么出生以及什么消逝”一句原文为what is born and passes away,中译本译为“生者皆死”(中译本第586页),大错。导致中译本这样翻译的原因或许是passes away前面省略了what。只有what is born passes away才能翻译为“生者皆死”。——译注

  [40][40] 原文“the claim to total explanation”,中译本译作“宣称从总体上解释”(586),错。——译注

  [41][41] 1935年,纳粹领袖莱伊在阿尔高建立了纳粹“奥登斯堡”(Ordensburgen)学校,目的是是为了培养纳粹党的政治干部。——译注

  [42][42] 这几句话中译本错误很多,请注意比较辨析。原文:“The deducing may proceed logically or dialectically; in either case it involves a consistent process of argumentation which, because it thinks in terms of a process, is supposed to be able to comprehence the movements of suprahuman, natural or historical processes. Comprehansion is achieved by the mind’s imitating ,either logically or dislectically, the laws of “scientifically” established movements with which (laws) through the process of imitation it becomes integrated。”(英文版第471页)。中译本:“推论可以从逻辑角度或辩证角度展开;在两种情况中,它都涉及一种连贯一致的论证过程,因为这种论证是依据过程来思考的,假定它能够理解超人类运动、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理解是靠心智的模仿来达到的,无论是逻辑思维还是辩证思维,模仿是“科学地”建立的运动法则,通过模仿过程使理解整合起来。”(中译本第587页)错误分析:首先,“所以”没有翻译出来;其次,suprahuman, natural or historical都是process(过程)的定语,中译本把suprahuman和natural or historical分开,把“超人的、自然的或历史的过程的运动”,翻译为“超人类运动,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是不对的,因为suprahuma是形容词,不能做of的宾语;第三,either logically or dislectically是插入语,在句子中修饰imitating(模仿),而 the laws of “scientifically” established movements则是imitating(模仿)的宾语,也就是说,模仿的对象是“科学地”建立的运动法则,而不是模仿本身是“科学地”建立的运动法则。with which (laws) through the process of imitation it(即Comprehansion) becomes integrated中的which就是laws,而it就是Comprehansion,这句话是一个倒装句,可以改为这样的顺序: it (comprehansion)becomes integrated with laws(在句中用which指代) through the process of imitation,意即:通过模仿的过程,理解和(“科学地”确立的运动)法则整合为一了。中译本的翻译根本没有说清:到底是什么与什么becomes integrated(被整合起来)了。正确理解了句子的结构以后就明白,被整合的是“comprehension”和“the laws”。由于理解本身就是对于“法则”的模仿,而“法则”就是极权主义所谓的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因此,理解、理解的途径(即模仿)以及理解的对象(即法则)高度同一,成为一种封闭的内循环。——译注

  [43][43] 中译本对这几句话的翻译有严重错误,请读者注意比较辨析。原文:“The device both totalitarian rulers used to transform their respective ideologies into weapons with which each of their subjects could force himself into step with the terror movement was deceptively simple and inconspicuous:they took them dead seriously,took pride the one in his supreme gift for “ice cold reasoning”(Hitler), and the other in the “mercilessness of his dialectics”, and proceeded to drive ideological implications into extremes of logical consisency which, to the onlooker, looked preposterously “primitive” and absurd: a “dying class” consisted of people condemned to death; races that are “unfit to live” were to be exterminated。”(英文版第471-472页)中译本:“极权主义统治者用来将他们各自的意识形态转变为武器的手法(它可以迫使他进入恐怖运动)欺人耳目的简单而且不显眼:他们极其认真地采用这些手法,将他们奉为自己的最高天才——‘冷冰冰的推理’(希特勒语)和‘辩证法的无情规律’——着手驱使意识形态的含义进入逻辑上连贯一致的极端,在旁观者看来,这简直‘原始’到荒谬的地步:一个‘垂死的阶级’包括该死的人;‘不适宜生存的种族’应该被消灭。”(中译本第588页)错误分析:这部分错的实在是离谱。both totalitarian rulers 就是指希特勒和斯大林,中译本没有翻译出来;used to transform their respective ideologies into weapons with which的which就是指weapons(武器),each of their subjects指希特勒和斯大林的臣民(their是“希特勒和斯大林的”,subjets是臣民)。中译本把they took them中的“them”翻译作“手法”,大错,即使是一个完全不懂阿伦特思想的人,只要懂得一点基本英语就应该知道,device(“手法”)在文中是单数,其宾格不可能是them,依据上下文,them只能是指意识形态。——译注

  [44][44]原文:“the power, ……was discovered to reside, not in the idea itself, but in its logical process…..,中译本译为“发现力量不是为了用于观念”(第588页),错。——译注。

  [45][45]斯大林在1924年1月28日的讲话,引自《列宁选集》第一卷第33页,莫斯科,1947年。指出下面这点是很有意思的:斯大林的“逻辑”是赫鲁晓夫在第二十次党代表大会上作的出色演说中所称赞的少数几个特点之一。——原注

  [46][46] 原文in perfect accordance with “ice cold reasoning” and the “irresistible force of logic,中译本以为:“正是根据‘冷冰冰的推理’和‘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588),错。in perfect accordance with意为“与……完全吻合”——译注

  [47][47] 原文:for thses crimes,the Party needs criminals(473),中译本译为“至于这些罪行,党需要罪犯”(英文版第589页),把“for”翻译为“至于”,导致全句不知所云。阿伦特的意思是:历史法则的运动需要有罪行,既然需要有罪行,当然就要先有罪犯,有罪犯才有罪行,进而需要惩罚,而有惩罚才有历史的进步。因此,即使没有罪犯,极权主义也要把它造出来。——译注

  [48][48]原文:The ideal subject of totalitarian rule is not the convinced Nazi or the convinced Communist, but the people for whom the distiction between fact and fiction(i.e., the reality of experience) an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rue and false(i.e., the standards of thought ) no longer exist. 中译本:“极权主义统治的理想主体不是忠诚的纳粹或忠诚的共产党人,而是民众,对于他们来说,事实与虚构(即经验的真实)之间的区别,真与伪(即思想的标准)之间的区别,已经不复存在。”(中译本第590页)错误分析:原文两个括弧中的文字,the reality of experience,以及the standards of thought,显然都是修饰distinction(区别)的,而不是修饰fiction (虚构)或false(错误)的,否则就会把“经验的现实性”等同于“虚构”,把“思想的标准”等同于“错误”。这是与阿伦特的思想完全违背的,也是违背常识的,虚构是对现实经验的歪曲,怎么会等于经验的现实性?错误是偏差了的、不准确的思想,怎么会是思想的标准?作者的意思是:经验的现实性或真实性体现在它建立在可靠的事实而不是虚构上,混淆了事实和虚构,就无法把握经验的现实性;思想的标准体现为正确和错误的区别,否则我们无法衡量思想的正确与否。这都是极权主义使得人和人脱离、人和现实脱离造成的结果)

  [49][49] 即作为政府本质的恐怖与作为政府行动原则的意识形态逻辑性的组合,简言之,就是本文的标题所示的意识形态和恐怖的组合。——译者。

  [50][50] 原文:This isolation is, as it were, pretotalitarian; its hallmark is impotence insofar as power always comes from men acting together,“acting in concert”(Burke);isolated men are powerless by definition.(英文版第474页)。中译本:“这种孤立本身就是极权主义的前兆;它的标志是无能,在这个范围内,力量总是来自人的共同行动,即“一致行动”。根据定义,孤立的人是无力的。”(中译本第591页)中译本的主要错误在于把insofar as翻译为“在这个范围内”,实际上这里应该翻译为“就…..而言”,表原因,即使翻译为“在……范围内”,也必须改为这样的顺序:“力量总是来自于人的共同行动、即‘一致行动’,在这个范围内,孤立的标志就是无能”。也就是说,因为权力总是而且只能来自协调一致的行动,因此孤立的人必然是没有权力的。同时,这里的power不能翻译为“力量”, powerless也不能翻译为“无力”,因为阿伦特的一个很重要的思想是:一个孤立的人,可以使用暴力(violence),有强力(strength)或者力量(force),但就是不会有权力(power),因为权力只能存在于众人之间的理性、平等的对话交往。——译注

  [51][51] 阿伦特对于isolation(或isolated)和lonely(或loneliness)的含义有细致的区别,认为前者是暴政政府的经验基础,后者是极权政府的经验基础。孤立是在政治领域无法实施共同行动,人际关系被破坏,但人与和物质世界的关系还维持着。所谓“制作的人”就是这样;孤独则意味着不但人和人,而且人和物质世界的关系也遭到破坏,“劳动的人”就是这样,这个“劳动的人”不仅不是政治的人,而且也不是制作的人,而是劳动的动物。笔者把前者译为“孤立”,后者译为“孤寂”,以示区别。——译注

  [52][52] 这点在《人的条件》中得到了深入阐释,劳动和制作(工作)的差别是劳动没有在公共世界留下任何东西,人的劳动成果全部被即时消费;制作则留下了人工制品,比如艺术品和建筑物。——译注

  [53][53] 原文:under such condition, only the sheer effort of labor which is the effort to keep alive is left,中译本译作“只有纯粹的劳动努力被抛弃”(第592页),也就是把“is left”译为“抛弃”,大错,意思完全相反。结合上下文可知,阿伦特是在区别孤立(isolation)和孤独(loneliness)的时候说这番话的。孤立是指一个人处于无力行动的情形之中,是政治领域的情形。但是孤立尽管会摧毁行动能力,却未影响人的生产活动或制作活动。和单纯劳动的人不同,孤立状态下从事制作活动的人仍然与作为人工制品的“世界”保持接触。只有当一个世界的主要价值受劳动支配,也就是一切人类活动都转变为劳动时,才会发生人和世界的彻底隔绝。这点在《人的条件》中得到了深入的阐释。劳动和制作的差别是:劳动完全没有在公共世界留下任何东西,人的劳动成果全部被即时消费,劳动的意义完全是维持动物性的生命;而制作则留下了比制作者更持久的人工制品,如艺术品和建筑物。因此,在纯粹的劳动中,人与世界的关系也被打破,人被看做是劳动的动物,不仅在政治行动领域失去地位,而且被物的世界抛弃。他不仅不是政治的人,而且也不是制作的人,而是劳动的动物。——译注

  [54][54] 原文:Loneliness, the common ground for terror, the essence of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and for ideology or logicality, the preparation of its executioners and victims, is closely connected with uprootedness and superfluousness which have been the curse of modern masses,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have become acute with the rise of imperialism at the end of the last century and the break-down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nd social traditions in our own time.(英文版第475页)中译文:“孤独是恐怖的共同基础,是极权政府的本质,而对于意识形态和逻辑性(即准备它的杀人者和受害者)来说,它与无根和成为多余的情境紧密相关;自从工业革命开始以来,这(所指不明)已经成为对于现代大众的蔑称;而在19世纪末,随着帝国主义的兴起,它(所指不明)变得更加尖锐;在我们这个时代,它却造成了政治制度和社会传统的崩溃。”(中译本第591页)中译本大错。这里中译本的错误主要是没有高清句子结构,Loneliness, the common ground for terror, the essence of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and for ideology or logicality, the preparation of its executioners and victims,首先是……for….. and for……的结构,两个for(对于……)都是修饰Loneliness(孤独)的,其次,the essence of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是修饰terror的,阿伦特在文章中反复强调恐怖是极权政府的本质,可以证明这点,类似地, the preparation of its executioners and victims 是修饰ideology or logicality,的,这点在文章中也可以得到证明。正因为孤独既是恐怖的基础又是意识形态的基础,才有“共同基础”只说,否则只是恐怖的基础就不能说是“共同基础。”是是这些都是对于loneness的后置解释定语,因此loneness依然是is closely connected…….的主语。由于没有把握这个结构,这几句话的错误几乎全部错误的。依据阿伦特的思想,孤独既是恐怖的基础也是意识形态的基础,它的根源是现代社会大众的无根性和多余性经验(中译本的“它”所指不明)。下半部分的主语就换成了rootedness and superfluousness(无根与多余),是对多余和无根的分析,但是中译本的“它”和“这”所指不清,其单数形式让人怀疑是指loneness(孤独)。——译者

  [55][55]原文:loneliness is at the same time contrary to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human condition and one of the fundamental experiences of every human life.(英文版第475页)中译本:“孤独同时与人类的基本要求相反,也与每一个人生活的根本经验之一相反。”(中译本第592页)

  分析:中译本的意思完全与原文相反。contrary to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human condition和one of the fundamental experiences of every human life全部是is的宾语,否则在语法上不通。而且依据上下文,阿伦特的意思分明是,孤独既与人类条件的基本要求相反,但同时又是每个人的基本经验之一种。实际上,阿伦特文章的最后部分就是致力于分析为什么孤独、多余等在二十世纪会成为人类的基本经验,从而为极权主义的出现和流行提供了社会和心理的基础。这也是作者在文章的一开始就为自己设定的任务。

  [56][56] 原文:this happen when all by myself I am deserted by my own self(英文版第476页), 中译本:“我完全靠自己来抛弃自我”(中译本第593页),错,因为“我被我的自我抛弃”不同于“我抛弃自我”,而且all by myself(我独自地)没有翻译出来。——译注

  [57][57] 阿伦特的意思是:当哲学家说没有人理解他们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对话者——他的自我以及自我所代表的他人。——译注

  [58][58]原文:what makes loneliness so unberaable is the loss of one’s own self which can be realized in solitude,but confirmed in its identity only by the trustring and trustworthy company of my equals. In this situation, man loses trust in himself as the parter of of his thoughts and that elementray confidence in the world which is necessory to make experience at all. Self and world, capacity for thought and experience are lost at the same time. (477)中译本:“孤独令人无法忍受的原因是,失去了可以在孤寂中实现的自我,但是又只能靠同类的信任才能肯定自己的身份。在这种情形下,人失去了对自身的信任(自身本应是他的思想的合伙人),也失去了存在于一个为提供经验而必须有的世界中的基本信心。自我与世界,思维能力与经验,都同时失去了。”(中译本第594页)分析:中译文大错。第一,in it’s identity应该翻译为“完整地”,因为identity本身就有“同一性”“完整性”的意思。In it’s identity的直译就是“在其完整性中”,“it”是指self,即自我。中译文译为“自己的身份”是错误的。第二,trustring and trustworthy company of my equals. 中译本译为“同类的信任”更是错得离谱,equals是“与自己平等的人”的意思,company of my equals意为“由与自己平等的人组成的同伴”,trustring and trustworthy为“既信任人又值得信任的”。第三,capacity for thought and experience 是一个省略语,experience前省略了capacity for。因此它的意思应该是“思想能力和经验能力”而不是“思想能力和经验。”——译注

  [59][59]原文:the only capacity of human mind which needs neither the self nor the other nor the world in order to function safely and which is as independent of experience as it is of thinking is the ability of logical reasoning whose premise is the self-evident.(477)中译本:“人类思维的唯一能力(人类思维为了平安地发挥功能,就既不需要自我,也不需要别人,也不需要世界,当它与思维有关时,它独立于经验之外)是前提自明的逻辑推理能力。”(中译本第594页)分析:中译本把human mind(人类心智)译为“人类思维”,不妥,无法与thinking区分。在阿伦特的术语系统中,mind包括了thinking(思维),will(意志),judgement(判断),她的《心智生活》(中译本作《精神生活》,姜志辉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但此书错误甚多,参见陶东风等《翻译指謬》,《文艺研究》2009年第六期)就是对三者区别的系统阐释(由于突然死于心脏病,阿伦特没有能够完成第三部)。另一个错误是把修饰mind(心智)的从句which is as independent of experience as it is of thinking翻译为“当它与思维有关时,它独立于经验之外”。这里的as….. as……是表示程度相当,可以翻译为“像……一样”,it指代的是human mind,it is 后面省略了independent。这个省略句复原后应该是:“which is as independent of experience as it is independent of thinking。”因此这句话依据语法也只能翻译为“它(心智)像独立于思维一样独立于经验。”阿伦特的意思是,当人类的心智完全脱离了经验、自我、他人以及世界的时候,它的唯一能力就只剩下了似乎无可辩驳,但实际上不能显示任何东西的所谓“逻辑真理”“自明之理”,这就像“像某些现代的逻辑学家一样将连贯一致性定义为真理”,而这“恰恰是否定了真理的存在”。(英文版第477页)这种情况发生在孤独的状况下。言下之意就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人类心智都是这样,比如人类心智之一的思维,在通常情况下,思维就是人与自己的“自我”的对话,并通过这种对话与世界以及他人发生联系。这个时候,思维,作为人类心智之一,其能力就并不只是“前提自明的逻辑推理能力”,建立在“前提自明的逻辑推理”之上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特点正好就是切断人类心智和自我、他人、世界等的联系。明白了阿伦特的这个整体思想,也就明白了中译本的翻译为什么是错的。

  [60][60] 原文:totalitarian domination tires never to leave him alone except in the extreme situation of solitary confinement。(英文版第478页)阿伦特的意思是:除了把一个人单独监禁以外,每一个人都必须与“恐怖的铁带”合为一体,都必须卷入极权主义的运动之中,就像文革时期每个人都要参与运动,除非你被单独监督。——译注

  [61][61] bears the germs of its own destruction(英文版第478页),不应该像中译本那样翻译为“带有它自己的毁灭性细菌”(中译本第595页)。——译注

来源: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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