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张崑 如其所是

一起事件之所以能成为一起事件,一定具有一个独特的意义,若非如此,它就不是一起事件。

而著名事件,通常是得到广泛传播的公共事件,之所以能得到广泛传播,一定是引起了某种时代的共鸣,才得以群体化。要使得一个人的意见,变成很多人的意见,一个人的困惑,变成众多人的困惑,一起事件才能变成公共事件。而这种意见或困惑“群体化”的过程,既是无数商家投入亿万广告费所追求的效果,也是枭雄政客们费尽心机所梦想实现的,偏偏那些日常层出不穷的公共事件,却往往能不费分毫,就起到他人耗费万金也无法达到的传播效果。是谁帮助他们完成这神奇的一步?

我们姑且为背后的神秘力量起个名字,就叫“时代的脉动”。是它,把所有与其共鸣的事件,哪怕是蝴蝶拍拍翅膀的小事,带给整个时代中人。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所处的时代的每一起大大小小的事件,都有其时代意义,所有这些一环套一环的意义,勾勒出了我们时代的走向。

现从本公号一篇去年初被删的短文开始,在事件中体察时代的进程:

标题:“报私仇”缘何成了2017的开年主题?

“刺死辱母者”案引爆网络,将2017年开初以来的系列“报仇”主题案件推向高潮。在火遍海外的某富商爆料案中,此人斩钉截铁地道出了他大爆黑幕的动机:保命、保钱、报仇!武汉火车站的泽东斩首杀人案,遇到不公,不求助于任何公权力,而直接报私仇!江西反强拆杀乡长案中,经国说的是:“我不想杀他,他欺负我”,可见,是目标明确的报私仇!

事实上,“报仇”是当代政治学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是现代国家得以建立的最根本的动力之一。政治哲学家皮埃尔.马南在《民族国家的理由》一书中,第一章首先探讨的就是这个问题。在马南看来,欧洲人民在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把报仇的权利让渡给了国家,这以1651年出版的霍布斯的《利维坦》为标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人们之间的相互仇杀。可是,欧洲国家自1980年代以来接连废除死刑,国家失去了公民所交付的报仇的能力,失去了作为国家的基本功能。在一个仍然存在各种现实杀戮的世界里,公民要么丧失保护,要么自己防卫、自己报仇。结果,想通过提高人权水平,却事与愿违,导致文明正在倒退到霍布斯描述的自然状态中:那个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的“霍布斯世界”。在这个倒退之中,今日的欧洲已经成为恐怖主义的乐园。

与欧洲国家自废武功不同,中国的死刑不但没有废除,还高居全球第一,国家暴力不但没有削弱,甚至连法律都不能成为挡箭牌。如此崇尚暴力统治的国家,为何还不能担当起报仇的功能?怎么还会有人需要“报私仇”?

首先,“报仇!”在2017开初的几个月成了时代的关键字,这触及的自然法中建构国家的原初需求,是国家基本结构会否崩溃的根本问题,是霍布斯式所有人与所有人的混战是否正在扣门的问题。

其次,中国是如何一步步走到这般境地的?

与西方由国家垄断暴力略有不同的是,在中国,党是领导一切的,军队是党的军队,是由党而非国家垄断暴力的。在理论上,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领导人民群众。西方以国家-公民之间的契约关系所维系的,在中国对应的是党民之间的榜样关系。也就是说,党民关系不是契约关系,而是依靠群众运动建立起来的榜样和追随者的关系,延续了中国古老的“君为民之心,民为君之体”的君民一体的“忎政”典范模式。正如契约关系解体会进入霍布斯式的世界一样,党民关系一旦解体,就是一个需要每个人自己报私仇的无序社会。

先锋队组织纪律严明,虽然同属使用暴力的秘密组织,与黑社会不同的是,黑社会求利,先锋队求名,后者追求政治理想,承担政治功能。“改革开放”以来,依靠群众运动模式建立的国营“单位”纷纷在市场面前崩解,现代企业取代了群众运动的单位,党民关系所依托的社会基本单元被抽空。同时,作为先锋队的党也面临自身的转型。1992年邓南巡讲话,获得官僚化党组织的热烈响应。从那时起,先锋队转型成求利的先锋队。先锋队一旦开始求利,就和黑社会越来越难以区分,同时,以榜样功能为内容的政治功能必然持续流失。而通常用来取代典范模式的契约模式,则被政权坚决拒斥。于是,社会在从乡村熟人社会到城市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中,这个本应从典范模式转向契约模式的转型中,既逐步不可避免地丧失着典范模式,又被暴力禁止引入契约模式,结果就是社会失去了团结社会的方法,呈现出结构性的崩解。

当“报仇!”成为时代的主题,标志着先锋队丧失政治功能。丧失了政治功能的先锋队与黑社会无异,只会维护部分人的利益,一样擅长使用暴力,却既不会起到国家暴力保护所有人的作用,也无法通过契约原则摆脱人人互害的失序状态。

那么,由谁来承担先锋队的政治功能?是如前苏联那样先锋队放弃暴力专政,走向全民国家全民党,还是由独夫替代先锋队垄断暴力承担其政治功能?这些未来问题,是以上事件还无法回答的。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