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写的论述民主的书,翻译成中文的已经有好几种了,这里我郑重向读者推荐纳坦·夏兰斯基(Natan Sharansky)的《民主论:自由战胜暴政与恐怖的力量》(The Case for Democracy :The Power of Freedom to Overcome Tyranny and Terror)。和其他论述民主的书不一样,这本《民主论》的作者夏兰斯基并非西方大学里的教授,而是一位来自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也就是说,这本书的作者有着和我们中国人相似的生活经验,因此他的书格外值得我们中国人重视。

夏兰斯基曾是前苏联的犹太人,数学家,多年来和萨哈诺夫共同为人权与民主呼吁,1977年被捕,以“间谍罪”判处3年监禁10年劳改,1986年在美国总统里根的帮助下获释,移居以色列,在历届内阁中担任要职。这本《民主论:自由战胜暴政与恐怖的力量》出版于2004年,颇受重视。美国总统小布什称之为“伟大著作”,并广为推荐。

读夏兰斯基的《民主论》,我发现作者的很多观点都和我们中国的异议人士不谋而合,所见略同。首先,夏兰斯基十分强调言论自由。他干脆用言论自由来定义自由社会。夏兰斯基宣称,一个社会算不算自由社会,就看它有没有言论自由。夏兰斯基说:“如果人们拥有表达他们自己观点的权利,并免于被逮捕、监禁或者身体伤害的恐惧,那就是一个自由的社会。”诚然,有言论自由不等于就有一切。但正如夏兰斯基所说,祇要持有异议成为可能,我们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就将会是安全的。

那么,怎样确定一个社会有没有言论自由呢?夏兰斯基提出“城镇广场测试”:如果一个人可以走到城镇广场中央表达他或她的观点而免于被逮捕、监禁或身体伤害的恐惧,那么这就是一个自由社会。否则就是一个恐惧社会。这个测试标准很妙:简单、明晰,很有说服力,很容易操作或者说很容易想像。

夏兰斯基指出,“自由社会”的对立面是“恐惧社会”。这就和我喜欢引用的“数人头”和“砍人头”一样,一针见血地揭示出民主与专制的本质区别。

谈到人权,夏兰斯基也对现在流行的人权概念不满意,因为它过于宽泛。他批评联合国人权宣言,“谈到了所有的事情,也可以说,什么也没说”。我先前也讲过,现在流行的人权概念,把很多属于福利的东西也说成了权利。这不是对人权概念的发展,而是对人权概念的滥用,滥用的结果祇能是贬值。

《民主论》用了很大的篇幅讨论民主国家应该怎样对待那些专制政权。作者对很多民主政权热衷于对专制政权姑息迁就和一味做生意这种做法十分不满。在导论里,作者写到了在1975年他们几个持不同政见者在莫斯科的一家住宅里举行的模拟审判:苏联人民诉基辛格,其罪行是背叛自由,支持所谓“缓和”的绥靖政策。我们知道,基辛格是西方国家在国际关系问题上所谓现实主义路线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民主国家在制定自己的外交政策时应当基于国家的战略利益,而不应当引入什么道德原则。他们希望有稳定的国际秩序。于是,在稳定的名义下,“专制者被拥抱,独裁者被纵容,暴君被奉为上宾”。夏兰斯基的这些批评,想来一定会在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中引起共鸣。

夏兰斯基坚决主张,民主国家要对专制政权施加压力,促进那些国家的民主化。首先,民主国家要相信自由民主是普适价值,因为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民甘愿生活在压迫与恐惧之中。其次,作者指出,专制政权具有好战的天性,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因为专制政权是通过对自己人民的控制来保住权力的。这种控制不可避免地要求加强压迫。为了给这种压迫找出理由和保持内部稳定,专制政权必须在外部寻找和制造敌人。民主国家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生活在专制政权下的人民的鼓舞和示范,因此就被专制统治者视为仇敌,必欲除之而后快。民主国家与民主国家很难发生战争,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

感谢云南诗人、独立作家笔会成员欧阳小戎,把夏兰斯基这本书翻译成中文。我希望这样一本好书能早日出版。我相信,我们中国的读者,尤其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和维权人士和民运人士,可以从这本书获取很多教益与启示。

——《北京之春》 2009年6月号
《胡平文库》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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